伦理学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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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有多强大的生理和文化程序,人类总是可以干出程序之外的事,至少不会完全遵守。
人类可以部分发明和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选择我们觉得好的,从不适合中选出合适的,正因如此,我们可能会犯错。
伦理学:人类需要判定哪些事情适合做,哪些不适合做(自由),又各自为什么(自省、反思),理解生活从何而来,什么是我们的“好生活”(人类化,换位思考,我即他人)。
我的总结版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行为)、反思自己的行为、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节制的快乐。
自由:
自由的严肃性在于,一个人在自由选择和行动某个动作时,限制了其他动作的可能。
伦理学需要我们依愿行事。排除命令、习惯、奖惩等外部因素的干扰,从自己意志的内在判断出发,问问自己:我的生活应该怎么过。没有人能免除你自由择路的创造性责任,我们自己要承担起后果,知道我们的每个行动都在创造一个“我”。
反思:
人类行为的动机:
1.命令:源于恐惧或喜爱或信任或期待奖赏
2.习惯:源于继续做此事的舒适,或从众和顺从。
前二者共同点:源于外界。任性则是从内部生发。
3.任性
为了自由/不“放任自流”,要思考我们做某件事的动机,再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命令/习惯/任性。
人长大成熟,在某种程度上“发明”自己的生活而非照搬别人设定好的模式,在命令、习惯、突如其来的任性念头中,学会自己三思而行,作出选择。
好生活:对待他人和“人类化”
死亡是一个巨大的简化器:快死的时候,没有东西值得留恋。但生活却很复杂。
“做自己想做的事”只是在关注现实的某个方面,没有从全局出发。从全局出发,既不缺物,也不缺“人”,我们才能“过上一份好生活”。
生活远比凯恩预想的复杂,因为双手不仅要用来拾捡,也要用来抓挠和抚摸。
从一个物品身上可以取得物品,但该物品不能给予任何它不是的东西。红豆汤可以解饿,但不能帮助学习法语。
由于我们总会需要一些事物所不具备的“东西”,当我们把他人工具化时,我们也只会被他人工具化,而无法获得那些事物所不具备的“东西”。
所有你让别人做的事你自己也在做。——弗洛姆《伦理学与心理分析》
人不是工具和君子不器:很难判断一个人好坏的原因:我们不知道人类是做什么用的。唯有功能单一的工具,才好判断价值。做好人没有一个唯一的规则,而且人也不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的工具。
作为人类的幸福,在于跟其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人类化(即把我们变成一个想要成为的人的过程):是相互作用的过程,为了让其他人待我如人,我也必须使他们成“人”。人性的自觉建立在意识到“我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我的同类”。
所以“给自己一份好生活”实质上跟“给别人一份好生活”没有根本区别。
即便可能会被背叛,至少我们仍然保有对自己的尊重。
如何像人一样对人?把人视为人对待,努力站在他人的位置上,努力像他一样看待问题,争取更客观,调和我们与他们的利益,而非驱逐他、占据他的位置。这就是“公正”。
享受、快乐与什么是好生活:
享受的消极对立面不是痛苦、死亡,而是快乐。一旦由于某种享受开始丧失快乐,我们就肯定是在享受不适合的东西。
不允许任何一种快乐打消其他快乐的可能性。
伦理学和政治学区别:个人的vs社会的;重视意图的vs重视行动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