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黄永年:《隋书》说略

作者简介:黄永年(1925—2007),江苏江阴人。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史研究》编辑委员会委员。著作有《古籍整理概论》《唐史史料学》《唐代史事考释》《树新义室笔谈》《文史探微》《学苑零拾》《古籍版本学》《文史存稿》《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古文献学四讲》及《唐史十二讲》等。
原载《经史说略》北京燕山出版社。
延伸阅读:黄永年:《旧唐书》说略
一 《隋书》在二十四史中的次序
隋结束了南北朝的分裂局面,隋亡又继之以唐。因而有人点数《二十四史》时,是先数《南史》、《北史》,再接着数《隋书》、《旧唐书》、《新唐书》。这是错误的。因为李延寿的《南史》固是根据南朝的《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改写的,《北史》则是根据北朝的《魏书》、《北齐书》、《周书》再加上《隋书》改写的,《北史》不完全等于北朝的历史。正确的应是先数南朝的《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再数北朝的《魏书》、《北齐书》、《周书》,再是《隋书》,再是《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
二 《隋书》纪传的撰修
《隋书》有八十五卷,包括本纪五卷、志三十卷、列传五十卷。但其中的志本是《五代史志》,修成后加入《隋书》的。
先说《隋书》本纪、列传的撰修。这是和撰修《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一起进行的,当时把这五个朝代的史合称为“五代史”。它的撰修缘起和第一次撰修人员的名单保存在《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里,说“德棻尝从容言于高祖曰:‘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堙没。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高祖然其奏,下诏‘……中书令萧瑀、给事中王敬业、着作郎殷闻礼可修魏史,侍中陈叔达、秘书丞令狐德棻、太史令庾俭可修周史,兼中书令封德彝、中书舍人颜师古可修隋史,大理卿崔善为、中书舍人孔绍安、太子洗马萧德言可修梁史,太子詹事裴矩、兼吏部郎中祖孝孙、前秘书丞魏徵可修齐史,秘书监窦琎、给事中欧阳询、秦王文学姚思廉可修陈史,务加详覈,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瑀等受诏,历数年竟不能就而罢。”按之《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令狐德棻建议在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十一月,下诏撰修是武德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623年1月)。
第二次撰修是在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唐会要·修前代史》说“贞观三年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但未列撰修姓名。姓名见于《旧唐书·令狐德棻传》和卷七一《魏徵传》。《令狐传》说:“令德棻与秘书郎岑文本修周史,中书舍人李百药修齐史,着作郎姚思廉修梁、陈史,秘书监魏徵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德棻又奏引殿中侍御史崔仁师佐修周史,德棻仍总知会梁、陈、齐、隋诸史。”《魏徵传》则说:“有诏遣令狐德棻、岑文本撰周史,孔颖达、许敬宗撰隋史,姚思廉撰梁、陈史,李百药撰齐史。徵受诏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隋史序论,皆徵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时称良史。”可知这第二次撰修《隋书》的是魏徵和孔颖达、许敬宗,而《魏徵传》既说“隋史序论,皆徵所作”,则纪传叙事当多出孔、许之手。此外刘知几《史通》的《古今正史》里讲“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当是包括了第一次武德时撰修人员而言,第二次修成的《隋书》里不会没有第一次颜师古及封德彝修成的篇卷。又《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林·敬播传》说“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可知敬播也是一位撰修《隋书》的参与者。
这包括《隋书》纪传在内的“五代史”,是在贞观十年(636)正式成书的,在《唐会要·修前代史》、《旧唐书》卷三《太宗纪》和《令狐德棻传》里都这么记载。《史通·古今正史》说“至十八年方就”,或是衍一“八”字。《修前代史》详记其事作:“贞观十年正月二十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徵、散骑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百药、孔颖达、礼部侍郎令狐德棻、中书侍郎岑文本、中书舍人许敬宗等撰成周、隋、梁、陈、齐五代史上之,进阶颁赐有差。”《太宗纪》则只提位尊的房玄龄、魏徵二人姓名,其实房玄龄只是“总监诸代史”,不像魏徵“总监”外还参与具体撰修工作。
三 《五代史志》的撰修
贞观十年修成进上的《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和《隋书》这“五代史”都没有志。《五代史志》是把这五个朝代统在一起另行撰修的。《史通·古今正史》记载其事,说是“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着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人惟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据今《隋书》所附北宋天圣二年官刻跋语,诏于志宁等修《五代史志》是在贞观十五年。又据《旧唐书·令狐德棻传》,唐高宗永徽元年(650)令狐还曾“监修国史及‘五代史志’”。天圣官刻跋语的小注则说“《无忌传》又云永徽三年始受诏监修”。但试检《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只说“永徽二年监修国史”,没有提到永徽三年监修“五代史志”,则跋语小注似有差错。
《五代史志》的成书是在高宗显庆元年(656)。《旧唐书》卷四《高宗纪》说这年“五月己卯,太尉长孙无忌进史官所撰梁、陈、周、齐、隋五代史志”。《唐会要·修前代史》也只说史官修而“太尉无忌进之”。可见长孙无忌只是以官高而领衔进上,未必参与实际撰修工作。实际撰修者则除《史通》所说于志宁等人外,据《旧唐书》卷七三《李延寿传》所说“受诏与着作佐郎敬播同修‘五代史志’”,知参与《隋书》纪传撰修的敬播也在其列。又据《北史》卷一〇〇《序传》讲到贞观“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隋书》十志”,则褚遂良也曾参与了此项工作。
四 《五代史志》编入《隋书》和《隋书》所题撰人
《史通·古今正史》说《五代史志》的“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可见这《五代史志》在修成后就编进了《隋书》的。《北史·序传》径作“《隋书》十志”也是证据。中华书局点校本《隋书》的《出版说明》注意到这些志“记述隋朝部分较详,对梁、陈、齐、周等都列举朝代名,于隋则往往仅称帝号或年号”,认为“编写时就以隋朝为主”,也不无道理。不过写《说明》者看到五代后晋时撰修的“《旧唐书》着录《隋书》八十五卷,卷数与今本相合,而没有另列《五代史志》或《隋书十志》”,便说“后晋时《隋书》已包括十志在内”,则又讲得太迟,忘掉《史通》已有“篇第虽编入《隋书》”的话了。至于《史通》所说“其实别行”,怕只是本来别为一书的意思。它在撰修和进上时都说是“五代史志”,所以“俗呼为‘五代史志’”亦即以基本名来称呼。
这《隋书》包括已编入的《五代史志》都是官修的史书。在官修史书不出一手之时,一般只以其中主要一人或监修者、或进上者为撰修人。所以《旧唐书·经籍志》着录包括《五代史志》在内的《隋书》八十五卷时,只说“魏徵等撰”,北宋以来的刻本则纪传部分题魏徵撰,志题长孙无忌撰,而不再备列参与撰修者姓名。
五 史料来源
撰修《隋书》纪传以及《五代史志》时,已修成可作为凭借的有关史书并不多。《史通·古今正史》就说:“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惟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这江都之祸是指大业十五年(619)三月炀帝在江都为宇文化及等所杀,皇室的图书随之散佚。所以令狐德棻在建议撰修时要说“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等话。好在隋朝从文帝称帝(581)到炀帝被杀(619)先后只有三十八年,到唐初修史时许多旧人还健在。撰修者也都在隋代成长,有的还出任过官职,参与过政治活动。所以史料的一大来源是采访,令狐德棻建议时所说“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便是这个意思。
从已修成的《隋书》纪传和《五代史志》来看,还是颇为详实可以信据的。当然也仍有阙略不足之处。如卷二六《百官志序》就说炀帝“南征不复,朝廷播迁,图籍注记,多从散逸,今之存录者不能详备焉”。柴德赓《史籍举要》也发现“卷五十三《刘方传》后,卷六十四《王辩传》后,卷七十八《许智藏传》后,均有附传云‘史失其事’”,说“足见《隋书》史料亦有缺憾”。
尽管如此,这部《隋书》仍是记载隋代史事的惟一重要且完善的文献。北宋时司马光撰写《资治通鉴》,《隋纪》部分就几乎全以它为依据。它的志即《五代史志》,则记述隋和梁、陈、北齐、北周的典章制度等最有系统,最有条理,研究者还可从纪传中搜辑有关资料加以充实。当然《隋书》以外,还有保存到今天的隋人诗文和碑刻墓志,唐释道宣的《续高僧传》里也有一些隋代的佛教史料,但毕竟是零散的,其价值远不能和《隋书》比拟。
这里,再对《隋书》的本纪、列传和志分别作讲说,着重讲它的史料价值,讲应该怎样阅读。
六 本 纪
隋代只有两个皇帝——开国的隋文帝和亡国的隋炀帝,所以《隋书》的本纪自卷一至卷五仅有五卷。其中文帝的《高祖纪》和《炀帝纪》各占两卷,最后一卷是给唐高祖李渊扶立的傀儡隋恭帝写的纪,文字少,还不够一个整卷的四分之一。
纪传体史书里的本纪,实际上是编年史,按每个皇帝在位的年月日来记述。《隋书》本纪是记述得比较好的,有些历史上重大的问题,可以从这几卷本纪里找到正确的答桉。
例如府兵制,通行历史书上说是“兵农合一”,即和均田制相结合,在均田制基础上所建立,均田制被破坏府兵制也就败坏。如看《隋书》的本纪就知道并非如此。《隋书》卷二《高祖纪》说:“开皇十年(590)……五月乙未诏曰:‘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车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可见从这时开始的所谓“兵农合一”,并非真的全民皆兵,而只是分给府兵一些田地,让他们耕种自给而省却国家养兵的费用。但到要远征打大仗时,这些府兵就顾恋家园不肯出力了。这就是卷三《炀帝纪》大业七年(611)下诏征讨高丽后十二月所记:“辽东战士及馈运者填咽于道,昼夜不绝,苦役者始为群盗。甲子,敕都尉、鹰扬与郡县相知追捕,随获斩决之。”稍后,卷四《炀帝纪》大业八年(612)三月甲寅还下诏:“诸从行一品以下,做飞、募人以上家口,郡县宜数存问,若有粮食乏少,皆宜赈给,或虽有田畴,贫弱不能自耕种,可于多丁富室劝课相助,使失居者有敛积之丰,行役无顾后之虑。”这都没有用,于是在第一次远征失败的次年大业九年(613),如卷四《炀帝纪》所说春正月丁丑“募民为骁果”。这骁果是招募轻侠恶少年之流来充当,他们本来不事农作,这时重新由国家养着专业征战,来替代已不可复用的府兵。
隋末农民起义蜂起,但专为立传的很少,多数也见于《炀帝纪》。
但本纪记事近乎流水账,一上来就读它不易理清头绪,抓住要领。因此,不妨先读列传,以加深感性知识,然后回头来看本纪,就容易发现重要的史料,容易用来解决问题。
七 列传
《隋书》卷三六至八五是五十卷列传。有几种类型:(1)卷三七至四二,卷四六至五八,卷六〇至七〇,是将相大臣和其他重要人物的传,共三十卷,占了列传的大多数,也可说是构成了列传的主体。(2)卷七一《诚节传》,卷七二《孝义传》,卷七三《循吏传》,卷七四《酷吏传》,卷七五《儒林传》,卷七六《文学传》,卷七七《隐逸传》,卷七八《艺术传》,卷七九《外戚传》,卷八〇《列女传》,都是分类编撰,每类中撰写若干人,所以通称为“类传”。(3)卷三六《后妃传》,卷四五《文四子传》,卷五九《炀三子传》,还有卷四三至四四杨氏亲王的传,也是另一种性质的“类传”。(4)卷八五是宇文化及、王充(王世充)等人的传,宇文化及等杀炀帝,王世充杀继炀帝嗣立的越王侗,旧时都算弑逆,所以贬在全书末尾。(5)卷八一《东夷传》,卷八二《南蛮传》,卷八三《西域传》,卷八四《北狄传》,却是记述边陲兄弟民族和外国,并非给个人立传,过去统称为“四裔传”。
读将相大臣重要人物的传,不能一个人一个人孤立起来读,光注意其人的贤愚优劣,而应该注意其相互关系,是否形成各个集团,是否互为对立面,其间存在什么政治或地域以至民族等因素,存在什么利害关系,从而把这么多人的活动理出个头绪,找出其中有点什么规律性的东西。这方面,过去陈寅恪先生做得最有成绩,但空白未涉及之处尚多,亦有陈先生已做了而仍有失误之处需要补救。如陈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里认为宇文泰执行“关中本位政策”鸠合“关陇集团”,此集团成员首先必是“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且“入则为相,出则为将,自无文武分途”,即具备人系关陇且文武合一两条件。这些是完全讲对了的。但说此集团延续到唐代,经武曌的破坏才分崩堕落最终消失,则尚可商榷。《隋书》卷四三《观德王雄传》说隋文帝时此杨雄与高颎、虞庆则、苏威称为“四贵”,卷四一《苏威传》说炀帝时苏威与宇文述、裴矩、裴蕴、虞世基称为“五贵”,卷四《炀帝纪》说炀帝去江都时安排在东都洛阳“总留台事”的是其孙越王侗和段达、元文都、韦津、皇甫无逸、卢楚。这都是彼时政权的领导核心,在《隋书》里都有传(多数有专传,越王侗入《炀三子传》,元文都入《诚节传》,韦津附见《韦寿传》)。试一查对,这“四贵”中符合人系关陇且文武合一两条件者是杨雄、高颎、虞庆则三人,“五贵”中符合两条件仅宇文述一人,“总留台事”六人中符合两条件者仅越王侗、段达、皇甫无逸三人。说明最迟在隋炀帝时关陇集团已开始在解体。
类传中,《诚节传》多数记述因抗拒农民军、抗拒其他反隋武装而被杀的人物,也有死于江都之变和为王世充杀害的人物。《孝义传》所记述的人物事迹则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尚。《循吏传》、《酷吏传》的记述提供了其时州县地方官吏的政事实况。《儒林传》记述了经学的传授及着述,传序所说:“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尤能得其要领,为讲经学史、学术史者所承用。《文学传》中几乎都是江左、山东的人物,以见关陇地区文化落后,关陇集团在宇内溷一后之不能持久实势所必然。《隐逸传》提供文士的另一生活面。《艺术传》除有许多阴阳、符兆、占卜、看相等迷信举动外,也有历法、音乐等资料。《外戚传》因彼时外戚并未掌权,与《列女传》都比较不重要,但《列女传》中的谯国洗夫人则是兄弟民族中一位女杰,其传是研究岭南史事的重要文献。
《文四子传》、《炀三子传》以及《后妃传》提供了皇室内部矛盾的史料。《炀三子传》和全书最后的《宇文化及传》等比较集中地提供了江都之变与越王侗政权覆灭的史料。
《东夷传》、《南蛮传》、《西域传》、《北狄传》是研究边陲兄弟民族和一些外国的重要文献,而且由于这些兄弟民族自己很少有翔实的历史记载,有些外国也是如此,我国纪传体史书中的这种“四裔传”就更显得重要,为海内外研究者所珍视。
八 《五代史志》
编入《隋书》的《五代史志》,有《礼仪志》七卷,《音乐志》三卷,《律历志》三卷,《天文志》三卷,《五行志》二卷,《食货志》一卷,《刑法志》一卷,《百官志》三卷,《地理志》三卷,《经籍志》四卷,从卷六至卷三五共十个志三十卷。这些志一般都按梁、陈、北齐、北周、隋的次序来讲述,具体条目的记述也按这个次序。
《礼仪志》的分量特别多。柴德赓《史籍举要》指出“这因牛弘等曾撰《朝仪记》,各朝仪礼文字本来多的缘故”。其中提供了详尽的冠服制度和车辂制度,可与考古资料相印证。最后讲到炀帝“北巡出塞,行宫设六合城”和“征辽又造钩陈”,又是古代军事设施上的好资料。
《音乐志》提供了极为丰富的音乐、舞蹈史料,还详细记录了皇家祭献时所用的歌辞和各种乐器的形制。最后讲了炀帝所定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等九部乐,逐一记述其由来和乐曲、乐器。其中除清乐、高丽及最后的礼毕外,多来源于西域,如:“龟兹者,起自吕光灭龟兹,固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凡三部,开皇中其器大盛于闾闬。时有曹妙达、王长通、李士衡、郭金乐、安进贵等,皆妙绝弦管,新声奇变,朝改暮易,持其音技估街公王之间,举世争相慕尚。……其乐器有竖箜篌、琵琶、王弦、笙、笛、箫、筚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拔、贝等十五种。”都是中原地区接受西域文化的佳证。此外所说:“齐武平中有鱼龙烂漫、俳优、朱儒、山车、巨象、拔井、种瓜、杀马、剥驴等,奇怪异端,百有馀物,名为百戏。”则是记述我国古代杂技表演的文献。
《律历》、《天文》、《五行》三志,都是太史丞李淳风所作,见《旧唐书》卷七九《李传》。《律历志》的内容广,记述了数学、音律的研究成果,以及历代度量衡制度,历代的历法和各种推算方法。当时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祖冲之算出的圆周率,即详见于这《律历志》。《天文志》详载其时所知的星座及天象,当然还免不了“天人感应”和看云气辨吉凶等迷信成分。但同时还记述了我国古代的种种天文理论及浑天仪、浑天象等天文仪器的制作,为研究科技史者所珍视。《五行志》则自《汉书·五行志》以来都是把种种天灾人祸比附于五行,但如剔除其迷信成分,仍是研究这些灾异的好资料。
《食货志》是讲述财政经济的,当然十分重要。加之前此的《宋书》、《南齐书》、《魏书》里都没有《食货志》,这《隋书》里的《食货志》就更为人们所珍视。北齐、北周和隋代的均田法令都仅见于此志。南朝在京都内外设置的仓储,隋代的仓储和“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的措施,以及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代铸造施行钱币的情况和品种,在志里也都有详细的记载。
《刑法志》也很重要。它记述了梁、陈、北齐、北周和隋的刑律,并详载其篇目和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等轻重类别。今存的《唐律》和《律疏》以前,历朝刑律的原本都久已失传。要比较研究,全凭在前此各史《刑法志》里保存的这点资料。
《百官志》的重要,对读史者来说应更超过《食货》和《刑法》。因为史书所记述的各种人的活动,绝大多数是以文武官员的身分出场的,不懂得当时的官制,要弄清这些活动会遇到困难。而且各个朝代的官制又常随政治需要有所变更,有时在一个朝代里还会作大规模变革。这些主要得凭史书的《职官志》、《百官志》来作提纲挈领的讲述。《隋书》的这个《百官志》是写得好的,对梁、陈、北齐、北周的文武职官及其职掌,以及封爵、品班等都讲述清楚,对隋代更分别文帝时的制度和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后的新制度讲述,连最后设置掌领骁果的武职人员也一一讲到。
《地理志》首先总说梁、陈、北齐、北周的州郡县数字和隋的州县即郡县数字,以及这几朝的户数,隋还有口数及垦田顷数。然后按隋的郡县逐一叙述,并在郡县下记注北魏或梁以来的沿革。同时,又把这些郡县按雍、梁、豫、兖、冀、青、徐、扬、荆九个州来区分,彷照《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地理志》的办法,对各个州以至该州各个地区的民族、物产、文化素质、风俗习惯,作了详尽且具体的讲述。这不仅对历史地理的研究极有参考价值,某些重大历史现象有时也可由此获得合理的解释。
最后的《经籍志》,是《汉书·艺文志》以后我国纪传体史书上出现的第二个图书目录。它首先总说先秦以至唐初图书的集散,分类编目的沿革。其中西汉刘歆的《七略》,曹魏荀勗的《新簿》四部,刘宋王俭的《七志》,梁阮孝绪的《七录》等,还都开列类目,为今讲述目录学所依据。着录的图书则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开列书名、卷数和作者,其时已失传的加注“亡”字。它对了解魏晋南北朝的学术演变很有用处。因为即使当时存在的图书后来也多数失传了,不依靠这个《经籍志》,很多图书就连名目也无从知晓。
九 版 本
(1)南宋刻小字残本六十五卷,中字残本五卷,均藏中国国家图书馆。
(2)元大德时饶州路刻十行本,至顺时端州路刻九行本,传世印本均不止一部。
(3)明南京国子监《二十一史》本《隋书》万历时刻。
(4)明万历时北京国子监刻《二十一史》本。
(5)明崇祯时毛晋汲古阁刻《十七史》本,清中叶席氏扫叶山房覆刻本,赵氏书业堂覆刻本,同治时五局合刻《二十四史》中《隋书》淮南书局覆刻本。
(6)清乾隆时武英殿刻《二十四史》附考证本,咸丰时广州陈氏覆刻本,光绪时宝庆三味书坊覆刻本,成都书局覆刻本,同文书局影印本,五洲同文书局影印本,图书集成局扁铅字排印本,竹简斋剪贴影印本,民国时商务印书馆剪贴影印本,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排印本,开明书店《二十五史》拼页影印附参考书目本,今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二十五史》影印本。
(7)民国时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中《隋书》影印元大德本,台湾仁寿本《二十六史》又影印百衲本。
(8)今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点校本,用南宋刻小字本与元大德本、至顺本互校,并参校其他刻本和《通典》、《太平御览》、《册府元龟》、《通鉴》、《通志》。惜校勘记中只记《隋书》与《通典》等书在文字上的异同,不记《隋书》本身版本上的异同,是一个缺点。书中避唐讳字一般不回改,却独把讳“丙”为“景”的“景”字回改,亦殊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