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于灰烬中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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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理性讨论,无不良导向) 像是纪录片文稿。 作者查阅了这宗案子的文献、卷宗、档案,整本书以时间为脉络,穿插罪犯、警察、证人、围观群众、受害者、媒体等多方视角,像极了剪辑案件聚焦类记录片时采用的方法,或是插入一段当事人陈述,或是补一段背景介绍。 案子很简单,有一群歹徒组织抢劫银行运钞车,钱抢到了,但没有按计划成功逃跑,他们被警察围堵在一处公寓内,交涉失败变为交火,死的死,伤的伤,警匪双方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整个事件的华彩之处是罪犯发现逃跑无望时烧掉了钱款。 “纸币一张接一张单独点火,如同被烛火抚摸了双翅的蝴蝶,挥舞着火焰做的翅膀,在空中不停地飞翔直到燃尽自己。在这漫长的十几分钟之后,火鸟般的纸币终于烧成了一堆灰烬,灰烬的前生是社会价值,之后,一条绝美的蓝色灰烬带从窗户飞出,落下,天空中像是下起了骨灰雨,的确有人把骨灰撒向大海、山川或森林,但是撒向肮脏的城市街头是史无前例的,灰烬从未在这水泥丛林上空扬过。” 艺术性拉满。 人们认为罪犯烧钱是不可理喻的,这些钱本可用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金钱是无辜的。罪犯被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标签,他们是纯粹的恶。 这宗抢劫案发生在1965年的阿根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阿根廷长时间处于政治动荡状态。政变频繁导致社会不稳定,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以及不同民族和地区之间的矛盾都在这一时期凸显。 作者详尽叙述了这些罪犯的人物资料,只能说动荡社会和监狱是个大染缸。 与其说他们心里没有是非善恶,不如说他们目无王法。 “王法”这个词和马克思主义对法律本质的看法不谋而合——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我没钱,银行有钱,所以抢银行。 跑不了,钱没法花了,烧了吧。 什么?犯法了? 什么法?与我何干? 回到这本书的开头,作者引用了贝特尔特·布莱希特《三毛钱歌剧》中的一句话—— 抢银行的罪恶和开银行相比又算什么? 抢银行的恶摆在台面上人尽皆知。 开银行的恶是掌握权力和资源的人相互勾结,剥削、贪婪、不正当交易、视平民如草芥的恶。 他们是不屑了、反抗了、自由了,那被害的职员、路人、警察呢? 这个故事里全是不幸,全是悲剧。 感恩和平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