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的地基
多年以前,额无意间去从陕西镇巴,走山路翻越大巴山到四川,我所走的三天里,中间有一大半,全是是台阶路。大多数台阶,都明显过过扁、过过钻。从这些台阶的石头颜色,石头磨损程度,你便能准确判断,肯定不是我党修的。其中一天里,几乎都见不到人影,也不见人烟。自然就会寻思,路是谁修的呢?附近的人?某个富裕家族?某个回归乡里的官宦?官府?

问路旁耕作的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老人说老早老早,记事以来台阶就有了。
本来就有。
必非本来就有,也非几脚就能踩出这些台阶。到底是谁修的,此后多年,始终成了一个悬案。
如今读到本书,终于有些明白。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知道,太平天国之后,60年代洋务运动兴起之后,天朝农村就成了朝廷遥远的他乡。不仅边远地方如此,即使在华北、湖南,大量乡间,也越来越凋敝。这一过程,持续到中国抗日之后。
梁庚尧《中国社会史》一书对此有过深刻的研究,但可惜没有走到足够远。要是真能走到如本书所提的“近世”开始之时,恐怕会得出更深刻的结论,也将能成为一部影响深远的杰作。
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其实一脉相承,其中最大的结果,就是乡村之间,人不见了。基层首长县官,能见到乡绅便是足够,谁眼中能有屁民?
“民”,这个一代一朝最大的地基,自然就塌了。于是屁民可以迎闯王,屁民可以迎八旗兵,屁民也可以迎辫子军阀迎土匪,自然,屁民也能迎鬼子。
所以说句正确的话:由此,你还不明白共产党为什么能将国民党打得屁滚尿流了么?
朝堂看不见是一回事,有没有事另一回事。本书扎实回答了这个问题。不但存在,其实还有组织。不但有组织,还组织严密。尤其是在成熟的乡间。

“成熟的乡间”,可惜还没有更好的专用词。成熟的乡间,对比的是不成熟的乡间。成熟的乡间,是那种人与土地有着很深联系的乡间,不是纽约人之于德州,也不是建设兵团之于新疆。而是那里即使荒芜已久,只要还有人迹,那个地方就叫老张家王家大院叶家老屋,而不是茫茫野地荒凉戈壁。
总之,本书长处很多,非常多,很开眼。下面说说书里的不足,或者直接说是硬伤,希望作者能够不断修订,以能成为一部更好的作品,一不真正可以放入书架的作品。
首先,书名里有个“近世”,那为毛不讲一个完整的近世?依愚见,这“近世”,应取自京都学派,人家意思很明确,就是有宋以来。
其次,我很不喜欢一群人合作弄的书,超过三人(含)以上合作的书,我一般不留。本书这个问题很明显,太明显:一,大体有观点,但你赶脚观点总是在晃荡。二,一些材料反复用重复用,这结果不是说出版社编辑水平不行,是作者的问题。三,一章就是一章,章与章之间,是各说各话。
再次,立论的材料有点偏,甚至可以说片面。你不能一段材料就得出一个结论,那太浅薄了,过于兑付了。就如上面额说的那些明显有人工斧凿痕迹的台阶,你不能说见过一个民国石匠干过就说它产生于民国。
不能再说了,再说要被骂了。
但不能不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如果不用“杰作”这种词来宣示的话呢,大多数文科生理科生读了,就能对天朝的“乡间”“老家”这种老词,产生更深更厚的理解。
即如1997年,我作为认字超过1000的“大知识分子”,有幸被邀请参加某家族祠堂隆重议事,议的是辈分字派,因为到这一代,祖宗早前定的字派快用完了。那一刻,额真正感受到了几十年从来没认真思量过的“家族”,这一刻竟然如此庄重,所议之事是如此神圣。
组织者,就是一位退休的中学校长,算是乡绅。
前面估摸是找人编排过一下,大体是“”诗书礼仪大德安邦云天耀华应元留常”,可谓公允平普 ,跟孔家曾家孟家那雄伟的字派定是没法比拟。
可是,恍惚赶脚出,这都是 1997 年了,字派真的还受人欢迎吗?当天所议,就记得说了几个字:好,成,不错。如此而已。
过去近三十年,去年,无疑再去往该地,祠堂已经凋敝荒芜,房舍也是瓦砾委地,依稀记得那几个字派,不知还有多少人在使用,还记得。
如此则则,也就理解本书肯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