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写不下

读的时候的一些杂想,想到什么写什么了。
虽然这本书应该算不上学术性著作,但是上野有几处不知道该说是想当然,还是武断不负责任的想法让我觉得很奇怪。关于人工透析,上野提到“如果全国各地都有提供透析服务的机构,那么患者也能到各地去旅游。如果在国外也有相应的透析据点,那么去国外旅行也不是不可能的。”关于认知障碍的老人,她认为“就算是认知障碍症患者,如果自己觉得冷了,肯定也会穿点衣服,出门的时候肯定也会穿上鞋子。”关于出现异食癖症状、患有认知障碍的老人,上野表示“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有‘异食症’行为的人,哪怕是喝洗衣液,肯定也会因为气味难受而味出来的,不可能一直喝到致死。”谈到辅助设备弥补身体缺陷,“呼吸机或透析装置可能有些大,操作起来不太方便,但为什么使用眼镜或助听器的时候,人们没有丝毫犹豫,但是面对呼吸机或透析装置这类选项的时候却会犹豫不决呢?”种种论断基于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是否过于草率了一些?
关于“生前预嘱”和“预先护理计划/人生会议”两种事前指示,上野没有提到的是,1.生前预嘱实际上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预先护理计划没有;2.两者的目的都是最大程度在患者临终时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保证个人的尊严。
预先护理计划/人生会议本质上是基于患者本身的价值观、生死观、信仰等灵性层面的考量,以患者本人为中心,配合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协商治疗计划。本身这个出发点其实很好,但上野的担心确实不无道理。在预先护理计划的实际情况里医生才是在各个角色中掌握更多信息的、拥有实际话语权的,因此这个制度能否如出发点那样保证病患的权利就变得有些微妙了。并且,不管是何种形式的事前指示依旧有不可避免的问题。比如随着时间和病情的变化患者本人的意愿发生转化,或者存在代理人的情况下代理人和本人的意愿存在出入等,甚至可以说,只有当事前指示真正需要用上的时候问题才会暴露。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如陷入未来的我可以否定过去的我这种相对主义的困境的话,以上的种种讨论又会变得没有意义。因此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事前指示的优势还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