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 、沉浮
在看《做门徒的代价》的前部分,即关于作者朋霍费尔的略传时,会想起另一位同样被纳粹德国关押起来的弗兰克尔,和他坚持到二战结束,并在之后将在集中营的经历以及心理自胜的过程写成《活出生命的意义》一书。
因为朋霍费尔虽然作为德国人,同时也是基督教的一位教父,他秉持良心不支持纳粹,他表示:“不仅应该照顾拥挤的路上被疯子开车压伤的人,而且更应该全力制止那个疯子开车。”他拒绝配合纳粹对人的折毁,因而被关押入集中营。和弗兰克尔所不同的境况,1945年4月9日,在盟军解放的前几天,朋霍费尔在佛罗森集中营被特令处决。
朋霍费尔并不畏惧死亡,他表示:“当基督呼召一个人时,他是吩咐他来死。”这句话听来有些恐怖,但是,那个“死”当然不是指身体上的结束,身体的死亡并不用谁来吩咐,而本身就是自然规律之一。这里的死,是指旧的自我,那个小则,自私自利,大则如纳粹丧尽天良的“我”。
人心不死,道心不生。
虽然和弗兰克尔一样身陷集中营,却一个生,一个死,但他们都得到了以此重生。正如弗兰克尔在《活出生命的意义》里阐述生命的意义:工作(做有意义的事)、爱(关爱他人)、以及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三点朋霍费尔无疑都充备的。
因而,朋霍费尔所要做的,是门徒,而不仅仅是信徒。何为门徒?就是能走进窄门的使徒,经典里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那使徒呢?朋霍费尔说,即是带着使命,这个使命,让使徒得以去行驶至善,以爱行世。
《做门徒的代价》可以看作是朋霍费尔的解经之作。是一部他孜孜不倦地寻找“我是谁”的答案的路途,也是一部他在回归“主”的进程,如果我们除去宗教的篱笆和山雾,审视一下平日的自己,是否常常陷入“六神无主”?是否经常“不由自主”?是否希望能“独立自主”?
如何做回自己的主人翁?我们是找回到真正的自己?还是无所谓迷失自己?我主沉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