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的分裂与限制
四星半。在这本书里(在这段时间内)政治的主线是教会与政府/国家(Church- State)的关系。在中世纪欧洲,二者是同一共同体的不同职能,因为相对统一的帝国与统一的教会大体上重合,而近现代则二者成为不同的两个共同体,因为教会分裂,民族国家兴起。具体看,近现代主权国家兴起于大公会议派限制教宗全权的失败,在国家主题上,路德提升了王权的神圣性,马基雅维利则将国家提升无可限制的境地,将非常时期的法则变成普遍的体系。反对这种王权绝对主义的思想(其背景是国家统一高于宗教统一,宗教自由成为讨论焦点),动力来源于宗教而非政治,耶稣会士提出了一定程度的人民主权说,以及教宗的间接权力说,教会与国家的分野更加清晰。不过超领域的教会再也不可能,就像帝国统一不再可能一样。最后到Grotius的国际法体系,提出在国家之间必须有制约。在权力的互相博弈之间,自由才能生存。
其他一些有趣的点:
宗教改革最大的成果是国家和民主的自由。教会/教士的特权转移到了国家/世俗君主。
宗教改革运动的主要特征是厌恶修院的理想,而开创鄙视贫穷,享乐优先,人格道德第二的先河。修道院必须被摧毁,因为修道院代表了共同体中的共同体(communitas communitatum),是国家统一体的障碍。
路德热爱自由却摧毁了自由的原则(在当时的情况下,最主要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君主的自由),加尔文为了权威和秩序,反而获取了自由的空间。
马基雅维利为了国家而排除一切。尼采为了个人而排除一切。
宗教宽容的原因是互相消灭不了对方,于是即使没有宗教统一,也能生存下来。两害取其轻,一种权宜之计,且因为有利于国家。不过今天宗教宽容成了一种美德和义务。
正义和权利得到法律的承认,而非由立法者的意志创生。这是与现代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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