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通
全篇我都在等,说实话,我一直在等这个宏伟的斯芬克斯,我以为主角是这个斯芬克斯,但其实我错了,我不了解作者,我无法评论,我只谈谈这书的结尾部分吧,有种感觉就是,怎么说呢,就是中午吃坏了肚子,感觉肛门兜不住屎了,看见前面有公共厕所,这时候必须快步前进,顾不上周围的一切了,比如刚确立关系的女朋友骑自行车对面而来,满面爱意地给你打招呼,你却敷衍的点头了事。如果这还不形象,那你继续往前走,遇见了和你失散了多年的上铺兄弟,他之前借了你100万,然后就跑路了,现在他看见了你,要与你商量还钱的事,你只是点头说再议再议。如果这还不形象,你继续前行,迎面走来的是寻你30年的亲生父母,你2岁那年走丢了,如今他们拿着你儿时的照片寻到了你,满怀兴奋之情扑向你,你微笑点点头,却快步闪躲开。对,就是这么来不及,就是这么仓促,就是这么潦草地收了尾。斯芬克斯啊,这里的斯芬克斯就像是对外宣传的劳斯莱斯车站,我到了现场你却让我看大铲car。大家可以尝试着读一读,但一定会失望的。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