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勘误(重印时已订正)
《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勘误 (重印时已订正)
感谢读者朋友们细心指正。
一、第17页第4行
“决心要娶甄英莲为妻”后加注释1
注释1 此处原文为“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郑重其事,必待三日后方过门”(红研所2023年2月版第59页)。原文字面意思相互矛盾,如果是妾,又“不再娶第二个了”,用了“娶”字,还选定了婚期,坚持要用六礼的形式行事,所以冯渊是准备让甄英莲做妻,字面虽为“妾”,也是“以妾为妻”。校订中俞晓红教授曾提出这一点疑问,谨此致谢。
感谢豆瓣网友“风雨抛弃别故国”关注并提出这一疑问。
二、第109页
注释3倒数第3行
“鉴鉴可据”改为“凿凿可据”
原抄写时用了识别软件,繁体字结果不精确致误。
三、第125页
第2自然段第5行
“孝庄皇后的侄女”改为“孝庄太后的侄女”
感谢新浪微博博友“JD奥利瓦”指正。
四、第185页
倒数第4行
“王夫人、薛姨妈都在场”改为“宝钗、薛姨妈都在场”
感谢豆瓣网友“晴转2多云”指正
五、第298页
“去自情海",改为"去自情地”",戚序本原作"情地”,蒙府本异文为"情海"。以戚序本为准。
六、第251页
“她自己没有亲生女儿”,改为"她们都不是王夫人的亲生女儿”,校对时漏了字。
七、第307页
"许给了皇娘庄头张家”,改为"许给了皇粮庄头张家"。
八、第31页倒数第4行
“起初她是服侍薛姨妈的,薛姨妈就给她起名香菱”,
改为 “薛宝钗就给她起名香菱”。
感谢“小红书”网友“原溺鱼”指正
九、第86页倒数第3行,
“决心报复贾琏和贾珍父子”,改为 “决心报复贾珍父子和贾琏”,以免歧义。
感谢“小红书”网友“i人营业的痛苦你不懂(音乐节版)”指正
十、第86页倒数第1行,“控告贾琏和贾珍父子”,改为“控告他们三人”。
十一、第164页 倒数第6行
“妻子骂丈夫的祖父母、祖母”,改为“妻子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十二,第184页 第3自然段倒数第2行
“都比别人多一样东西”,改为“都比别人多两样东西”
——作者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