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事实的基石:基于反思
书名
本书原名为The Proof: Uses of Evidence in Law, Politics, and Everything Else。个人认为,The Proof按照法律术语翻译成“证据”比较妥当,或者凸显其通俗性或通识的性质,翻译为“铁证”亦可。“实锤”并无太大问题,也照顾到了proof的“证明”之意。但是本书大部分时候只是在讨论证据,而非证明,两者概念的范围大有不同。
在营销的角度上来说,追求一个贴近大众的书名无可厚非,但过度滥用流行语难免削弱了严肃性,同时在语义上也更偏向“已经盖棺定论”,与本书核心想探讨的“寻找真相与评估证据”的主旨稍有出入。因此,就我个人而言,更倾向于将其译为“证据”或“铁证”。再者,书籍名字最好是经得起时代迭变,当下流行语或许可以更好的贴近大众或语义上更好理解,但是十年后不再流行时,就显得过时与不知所云了(不信你回忆一下前几年的流行语,现在看是不是怪怪的)。
结构与内容概览
本书结构相对松散,定位为面向大众的通识读物。全书内容可归纳为四大板块:
- 第二至四章:探讨证据的基本概念,从概率思想角度审视证据,并分析举证责任的复杂性
- 第五至八章:聚焦广义上的证词及其评估
- 第九至十一章:深入分析专家意见的价值与局限
- 第十二至十三章:引入认知和社会心理学视角,揭示证据评估的心理机制
虽然这种结构有助于作者自由地表达观点,但也可能导致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难以把握核心主线,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困难。若能在章节之间增加更明确的逻辑衔接和总结,或许能更好地帮助读者理解作者的整体思路。整体的结构较为发散,可以视为作者对于当代人类生活中关于证据使用的一些反思,大体上,提供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有效地评估证据的方法以及指出证据在不同背景下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例如法庭、科学研究和政策制定。
专业视角与通识价值
作为一名法律人,本书的部分内容,书中关于证据的概念、举证责任等内容并无太大的新鲜感和新观点,但是对于大众而言可能是一次有益的阅读体验,比起枯燥乏味的法律证据学教科书,作者在讨论证据概率时,常用“听到蹄声时,究竟是斑马还是邻居的马”等贴切的比喻来说明证据所证明事实的概率性,这比严肃枯燥的法律术语更引人入胜。
比起教材更有益的举例是,举证责任不仅仅应用于司法程序甚至刑事司法程序中,现今大多数人引用法院判决来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甚至开始引用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或者隐晦含糊或无意识地提出),但却忽略了日常生活和刑事程序的例子。例如关于统计学和举证责任的第四章则举例,嫌疑犯亨利受到五起性侵犯的指控,但在审判阶段中发现每件指控为真的可能性只有80%,尚未达90%排除合理怀疑之程度,故而全部无罪。但是概率上来说,亨利五项指控全部无罪的概率是P(全部无罪)=0.2×0.2×0.2×0.2=0.24=0.0016,也就是说,亨利至少实施过一次性侵犯的概率是99.84%。当然,一般现代司法制度并不会将上述案件一并考虑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但是作为普通人去判断的话,亨利到底是不是对他人实施性侵犯的人,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此外,在概率上而言,对于一个人面对了多起缺乏证据或证明力不高的指控,也会形成概率的累积效应:即使单个事件的概率很低,多个独立事件的叠加也会使整体概率显著提高。例如,如果每起指控的定罪概率是10%,而亨利受到了10件指控,他至少犯过一次罪的概率是 65.13%。
上述的例子说明了一点,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事实作出判断,并非与司法程序的判断一致。就如同很多人对此某些被判无罪的犯罪嫌疑人,例如近年某著名英国足球运动员家暴女友被起诉但最终检察机关撤回刑事指控,但是该足球运动员经过俱乐部调查决议让该球员离开球队,球员的粉丝则为其辩护称根本没有犯罪事实。然而,无法定罪(或起诉)并不意味着事实不存在,可能只是存在定罪证据不足,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90%认定事实发生)的程度,而且排除合理怀疑的限制对于刑事处罚是具有必要性,但俱乐部开除自己雇员或公众谴责未必需要遵循这个限制。
本书第五章提到了传闻这一日常常见的证据。作者一开始则强调法庭向来不信任传闻证据,毕竟转了几手的证言实在太不可信。但,作者同时又说明,我们实际上活在一个基于传闻构建的世界中(再可靠的新闻报道都是记者基于他人的转述写就),我们其实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传闻证据的社会。传闻其实可以是一个好证据,真正让我们应该警惕的应该是坏的传闻证据,例如谣言作为源头的证据、弱化源头或出处不明。此外,还包括了一种“众所周知的传闻,在我国大众中也存在这种对“大家都是这样说”的证据的对集体智慧的信任迷思。然而,在1491年,绝大多数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其实我个人认为,大众相信“众所周知的传闻”并非出于所谓的乌合之众理论或者大众对集体智慧的信任,而是随大流的安全感罢了。而这种“群体智慧”往往是“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和各种人类心理需求的温床,而这种需求往往与真相冲突”。
如前所述,本书从举证责任开始,到证词、专家意见,再到认知与社会心理学为结束,讨论的均是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可以感知的证据和具有迷惑性的内容。对于某种类证据(或现象)的解析都是破除该类证据在大众心中神话化的地位开始(例如目击证人和测谎仪在司法程序的应用上证明力并不高),再到反思其实际效用(强调即便不是“好”证据,但仍然是有用的证据),最后落脚于该类证据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其解析过程本身充满了辩证思维,哪怕对于法律人而言,也是一道可以很好地重新反思证据的意义的思考过程,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证据的作用以及在不确定的世界中认知事实的方法。
结语
陈述风格有点啰嗦,超长复合句太多,而且存在多处反复论述,也许是出于通识性读物的需求,在一个法律人的角度看来,有些章节的论证过程过于冗长且无必要。
当然,作者也开宗明义,本书是写给在乎真相的人。而在乎真相,必然在乎证据。而走向真相,当然是一条艰深又费神的路径。它提醒我们,真实的世界往往缺少“一击即中”的完美证据,也让我们看见各种看似“确凿”的内容背后,可能还藏着未被审视的漏洞。本书虽不提供一条万无一失的“金线”,却能在一次次证据剖析的过程中,帮助读者重新思考何为“真相”以及为何“怀疑”同样重要。若你也在乎真相,想在在纷杂的信息时代更明辨是非,我相信本书应该可以给你带来一些启示和思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