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声玉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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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候劳鹤!不问候普朗克!爱因斯坦永不原谅德国知识分子的决心。 良心,就是我们自己意识到内心法庭的存在。——以生命为剑,誓不胁从纳粹的劳鹤。 ———— 雅典的民主时期,个体非鬼即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可以牺牲任何“人”。而现代的民主政治,享有政治主权的是“人”,而非“人民”,“人”从属于“人民”,但享有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独立和尊严。 苏格拉底之死,是真正的哲学之生。 苏格拉底之死,是独立自由的“人”面对集体的“人民”之生! 人的自我意识随之觉醒,人,终于看到他诞生以来的第一个真理,也是最后一个真理:认识你自己! 只要我的良心和我那微弱的心声还在让我继续向前,我就要把通向真理的真正道路指给人们,绝不顾虑后果。有时候,杀死对手,就是令自己走进地狱。 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民主的要义并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一般来说,少数只好服从多数。 因为,权贵比较容易获得多数。民主的要义,在于保护少数!保护少数,经常就是保护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列宁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事实正是如此,在政治、文化和科学领域中,能够提出崭新意见,能够迅速认同新知识,能够接受新真理,能够率先冲破旧传统束缚、慨然向新世纪放歌的,永远是“少数”,而且通常会被视为“破坏秩序者”,正如萧伯纳所说:“许多伟大的真理开始的时候都被视为亵渎。” 因此,德尔菲神谕无误:惟有像苏格拉底那样知其智慧实际毫无价值的人,方最具智慧。”两千多年后,“我知我无知”,仍是绝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终极智慧。 不是民主保证自由。而是法律保证自由。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暴力侵犯。” 严格遵守法律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没有法律的民主,最后只能沦为人民的独裁。 历史教育我们,世界上并不存在“好的独裁”。哪怕是人民的独裁。民主的第一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然而,这原则具有与生俱来的不治之症:多数欺压少数。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断言:“人民易行专横残暴”,而且“多数人永远并毫无例外地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因此民主并不是万应良方。还要看如何民主。 请记住苏格拉底:民主,是美好的,是每一个现代国家的必须。 不过,还必须由至高无上、不容亵渎的法律来保证。 真是金声玉振,半夜看得心潮澎湃,好多似是而非的东西一下子变得豁然开朗——民主的要义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而在于多数保护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