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钗OR十二伶
命若朝霜读后感
一本从法律和社会学方面来解读红楼的书,有助于我们“抛弃”我们的现代人思维,更沉浸式的体验红楼梦这本书。书虽然对应十二金钗十二伶的十二也写了十二章,但是感觉后面有点水,有的地方也有些重复(毕竟是同一个社会背景下)。整体上对于尊卑嫡庶的严格,女性地位之低等刷新了认知。整体提及法律条目比较多,有些地方作者本身的主观有点明显(个人有点点不喜欢,不过比例不多)。我就记一点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吧
第一章:英莲被拐
原来古代人口贩卖还分合法非法,红契白契,那自然灰色地带更大。而苏州美女多(大概江浙水养人),更是拐卖重灾区。奴婢的地位好低,作为贱民,几乎是被开除人籍。。。
第二章:秦可卿之死
被男性大家长奸淫的女性简直就是死路一条。“身为家长的公公如果对儿媳妇有性侵犯,他在法律上的风险比其他的亲属相奸罪要小得多。这样自相矛盾的法律规定导致儿媳妇在家族中成了一个非常弱势的群体,如果顺从公公的性侵犯就构成通奸,按照法律要处死;如果抗拒自卫将公公打死打伤,按照法律仍然有很大的可能被处死。清代法律还有一项特有的罪名:诬执翁奸,特指儿媳妇诬告公公强奸,如果儿媳妇告发公公强奸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构成诬告,处以死刑。”太可怕了
第三章:赵姨娘和马道婆
妾不能算家庭成员,而且一旦老公死了是可能会被转卖的。马道婆也是个搞钱小能手,一方面帮宝玉点灯,一方面还随身带了小人来诅咒宝玉
第四章:宝黛悲剧/继承法
难怪古时候近亲结婚会有不健康的小孩还是要近亲结婚,因为古时候因为其他意外死亡而长不大的小孩太多了,所以小小智障在那个时候不是主要矛盾。另外古时候吃绝户真的这么容易,还有立嗣这么个东西。从作者分析来看,林黛玉是带了一大笔遗产来贾家的,那再看贾家对于宝玉的婚娶选择就又多了一个变量。以及婚娶方面贾母的绝对话语权
第五章:宝钗选秀
原来薛家在四大家族里面算挫的,宝钗也不是选妃的,而是待选宫女。而且好苦的,13~15岁进宫当苦力,吃得差,住得差。25岁放出来,最好的年岁都没了
第六章:鲍二家
读到这章又一次被惊到了,那时候奴仆的妻子都不当个人来看的,一开始主人奸淫她们是完全没有法律上的问题的,知道后来才给定罪,罪名不是伤害了受害人,而是作为主人的男人与贱民做这样的事情有失身份,罪罚在于自甘堕落。。。
第七章:王熙凤
王熙凤真是个狠人,明着暗着出杀招。脑子又快,关系又硬,要不是最后王家没落了,还真不知道要做多少恶事
第八章:探春
原来这种大家族是真大啊。。。而且在古代那种很多东西都没有法律条款来限定的情况下要面面俱到,真的不容易。探春虽然聪明,但是一个人的力量对抗已经坏掉的家族陋规实在是螳臂挡车
第九/十章:尤三姐/尤二姐
古代订婚这么有效力啊。而且尤老娘曾经也风光过,结果落得这么无依无靠也是唏嘘,进一步反映了当时女性的不自由也以及地位之低。还有古人对王熙凤的评论”作威作福,用柔用刚,站步高,留步宽,杀得死,救得活,天生此等人斫丧元气不少“。又一次出现“干名犯义”罪,遮盖了多少丑恶
第十一章:十二伶
原来古时候的戏曲发展经历过这么多波折。政策碾压下的伶人真的好绝望,地位低到绝望,家班被解散更是完全没活路啊
第十二章:十二钗结局
在古代,女性完全没有自我选择和自我的任何权利。谁都可能是十二钗,谁也可能变成十二伶。用来形容开篇香菱的六个字可能成为任何一个女性的结局:无依,易主,早夭。难怪女性虽有众生相,却落得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清代的籍没政策下,管你曾经是什么人,都可能落到人才市场(bushi)。有点地狱又有点搞笑的,曹雪芹舅舅家被端了后,就把女眷放到人口市场卖,但是因为他们家有过势力嘛,就没人敢买。流落一年后直系亲属给送回家了,其他人让年羹尧家选去当奴婢。然后一年后年羹尧凉了,就让告发年羹尧的那个人选去当奴婢,然后一年后那个人也凉了。而这些女眷就像时代碾压下的微尘,直接被碾了地里。
还好我活在现代,还好我们还在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