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屈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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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在《王化与山险——中古早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一文中点明:经秦汉400年的演变,到东汉末年,华夏民族在江南和华南广大地区内的政治、军事与文化存在,不仅早已不可动摇,而且由于六朝历史从此肇始,这种加速度进行的华夏化运动还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深刻地改变着江南与华夏的族群结构及其文化面貌。
林昌丈以博士论文为基础修订出版的《生长于斯》一书可以作为罗新这个论断的鲜明注脚。林书在前辈学人的基础上,转换视角,不是“站在六朝政权的国家建构上去关注地方”,而是强调地方本身的视角,所谓“此地”,即《周礼大祝》“歌于斯,哭于斯”,生长于斯,回归地方。
今年还不太热的时候,和黄博在成都的一苇书坊做了一期《不与天下州府同》的新书分享,黄博在这本宋代巴蜀地方史的书中有意区别“地方”史与“区域”史,认为“地方”与中央或全国相对应,因此往往将地方史问题纳入更大的视野中来思考:
所谓的“地方性”是区别于普遍性而言的,换句话就是,在传统中国“天下”的整体性中试图通过展示人们对地方性经验的表现和表达,通过所谓士大夫书写中为巴蜀地区描述出来的地方性色彩、地方性意识等内容的考察,揭示宋代的政治文化在巴蜀地区的一般样态。而地方性的意义,则成就了它的特殊性。
可以说,对地方性的关注,就是要揭示历史文化中的地方性情景,这是本书(黄著)尝试的用力点之一,即希望通过对巴蜀地方性的揭示,发掘一些宋代政治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两相比照,《生长于斯》一书有着近似的求索,让人惊喜的地方在于,作者能发人所未见,首先从地名入手,在《水经注》的山川世界中剥丝抽茧地耙梳对“地方性”的感知。
诚如作者所言,地名并非只是名称而已。“濑”和“滩”两个字作为地名的使用和置换,“濑”逐渐被“滩”所替代,不再作为地名用字,而成为北来文人士大夫的诗文意象用字,有“恶道”之意,显示北来士大夫对南方风土的不习惯和逐步适应。
这当然也是汉魏六朝时期南北地域间的文化接触、碰撞和融合的漫长历史过程。
融合、融汇,是作者关注到的另一历史现象。 官府或曰六朝政权对地方经营伴随着历史演进中“多线程”并存的融汇过程。
以族群而言,无论是东吴时剡县的山越、还是东汉时越嶲郡的斯叟夷,抑或汉六朝闽地越人,呈现出来的都是族群杂处的状态。
关于“山越”,并非全是被视为蛮夷之越人,唐长孺认为其为混杂的族群,既有古代越族的后裔,也有“逃亡入山”、规避编户的人,只能认为是“山居的江南土著”,即“脱离版籍后以山区地为生活空间的群体”,以逃避征辟和徭役。从东吴开始的征伐山越,目的在于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王朝国家的控制当中,在多次的编户之后,帝国的控制得以巩固,亦即“华夏化”(王化)。剡县从山越之区到佛道之地,最初署理官员称“长”(剡长),后改称“令”,“或可反映剡县编户的增加与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所谓“熟化”(或曰“汉化”)。
斯叟夷同样如此。作者通过解读初平石刻的铭文发现,“汉、斯叟二者并非仅是居于同一地理空间中、互不干涉,而是在经济、社会等层面上发生了‘深度’往来。”夷汉杂处是历史的常态,夷汉的两分并没有那么明确。斯叟夷何以逐渐淹没、消失在历史中?作者进一步做出判断,汉廷控驭山险蛮夷的普遍做法是,设置屯营,对蛮民加以管制。对蛮夷开展编户的同时,也建立军事化的营屯体系。(这样的过程在北朝时仍然持续,特别是北魏道武帝开始的“离散部落”,同样可以看做是对游牧部族的重新编户。)斯叟夷编户民具有双重身份,在斯叟夷所居之处,郡县乡里、种落君长两种看起来格格不入的体制是双轨并存、并行不悖的。(见第七章)
同时,作者也注意到,编户化的过程中,处于强势的官府有意弱化斯叟夷的身份,编户的过程也是行政权力主导的“华夏化”过程,这个过程的开端和过程恐怕并非温情脉脉。夷汉杂处只是暂时状态,一个强势的政权并不乐见杂处的现实,更不允许“蛮夷化”的发生(反叛事件时常发生)。尽管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田余庆、阎步克所谓“历史之变态”),逃遁山林,逃避统治和编户,同样也会发生于历史之中,只是以结果论,并非常态和主流。因此,斯叟夷的消失在历史演进的逻辑上,也就顺理成章了。反复的编户与华夏化过程(“王化”),伴随着的是统治的贯彻与逃避统治的艺术纠缠并行,并最终汇融为一体的长时段历史演进的方向。
政区与地方融汇的同时,在族群融合方面,也伴随着编户与华夏化融汇的过程。
秦帝国的郡县制,实质是君主直接支配其人民和土地,核心要素是“政区”,即国家为实现治理自上而下划分的行政层级,对应的对人口的处置即“编户齐民”,赋税徭役以此为基础得以实行,中央对地方的汲取、郡县对朝廷的拱卫成为定制和“规范”。
“县级政区一直是帝制中国施政、贯彻行政命令的较稳定的政治空间。”因此历朝历代一直得以因袭。“政区”,事实上是以中央为核心视角的治理单元。作者所重点考察的是与之相对应的另一具有主体性的概念则是“地方”。
按照段义孚等人的定义,“地方”是居住于特定区域的人群赋予一定的地理空间、场所以意义,进而达到认识世界的工具。说“地方”,语意中天然赋予的包含归属、认同的“地方感”,即人们对所居住的空间形成的情感。秦汉魏晋尤其是六朝的历史进程中,自上而下的“政区”逐渐与“地方”融汇,可以说,
“政区”为“地方”的形成提供了主体框架,而“地方”的多元面向渐渐填充到这一框架当中,最终促成“县”的确立和稳定。
以“名”入手,是林昌丈的慧眼金针,关注到地名、县名、姓氏的变化与融合,林发现民众“地方感”的发生既有外力的强制,亦有主动参与的构建。
“郡县制推行的初衷即确保对各区域的有效治理、进行实际控制。”“地方”势力也有向上发展的诉求和意愿,他们寻求“官”的身份,出任掾吏(县级衙署吏员),甚至通过察举、辟召等方式进入更上一级官僚体系。第三章“六朝时期江东大族的城居与乡居”中作者的考证确认了缙绅家族“城乡二元”聚居并重的状况。同理推论,地方上的“豪土”,即便进入更上一级的官僚体系,异地为官,其与地方的联系并不会因此切断。当然,在具体的历史事实的求证上,仍需要进一步的史料整理和发现。
在第九章考察汉晋荆南家族时,林昌丈发现一则有趣的材料,小小的乡吏郑产(啬夫),却有实力和资格“敕民勿得杀子,口钱当自代出”,最后竟依此将白土乡改名为更生乡。(这里也可确认地名的关键意义,改名是确认乡里“豪人”的地位,同时也凝聚了“地方”的道德价值。)其在乡里的影响力、号召力不容小觑,即便是郡县也只能承认并“以之为用”。
葛兆光研究中古道教的巨大转变时发现,在这个时期中道家是如何主动“做减法”,舍弃自己的一些特征,屈服于皇权、政权、道德伦理,以此换取自身的发展生存空间保持自己的“权势”与“地位”,对应的是从二十四治、政教合一让步到洞天福地。(参见葛兆光《屈服史及其他》)魏斌也认为, 六朝时期,山中寺馆的兴起作为一种特殊文化场所,其背后是由于宗教信仰与政治权力两种力量共同塑造了这种景观差异和文化变动,前者是道教、佛教向山林开拓的结果,后者则是以建康为中心的新政治地理格局的影响。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山中”呈现出独特的文化面貌和地理格局,并成为与六朝历史关系密切的内容。
江南多山,“地方”得以构建和成熟,与“山民”(杂处并逐渐混同的汉夷族群)投射在所居之山土的情感和文化密不可分。如果暂时将目光挪移,揣摩南朝宫廷中的帝王心意,会发现“共时性”的历史声调。读田晓菲《从白门到紫陌》一文,田在文中分析南朝宋文帝时期颜延之的一首 《车驾幸京口侍游蒜山作》,确认南朝的皇帝和文人士大夫共同努力,“ 改天换地,把北境的山川险阻移到了南方”,随之南移的,当然是皇权统治至为关键的“法统”。南朝诗歌通过对“金陵帝王州”的想象和对“江南佳丽地”的再现,逐渐把建康从偏安王朝的行政总部改变为帝国名都。“江南”的文化意义亦从此改换面目,从六朝到唐以后,江南本身比北地更具有华夏的艳丽色彩和怀旧印记。(题外岔开说,陈志远通过梳理道宣《律相感通传》的问题与思想,发现道宣制造了一整套的神州求法巡礼打卡地图,舍利圣迹全备,三宝之脉已经转移至华夏,自然不必再去域外乃至天竺求法。——给玄奘一系的致命一击。)
统治并不尽然是压制,屈服之中有主动迎合,山中“地方”的构建是两种力量的互动所致。林昌丈从过往研究容易被忽视的地志、地名、姓氏等“小处”着眼,关注、整理墓砖铭文,呈现了六朝地域社会史中的具体细节,聚焦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将历史的复杂、多面和“裹足前行”的状态, 以“尽精微”之态抽丝剥茧般细致勾勒,又以“致广大”之姿将其置于宏观历史脉络中审视考量,从而让历史的丰富样态得以鲜活展现 。
试以本书为导览,再次前往魏晋,深入六朝湖山,期待见面!
延伸阅读:
1.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
2.罗新《王化与山险》
3.魏斌《“山中”的六朝史》
4.胡阿祥《东晋南朝侨州郡县与侨流人口研究》
5.葛兆光《屈服史及其他》
6.田晓菲《烽火与流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