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之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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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的秩序》是由法国第四代年鉴学派、新文化史研究的代表人物罗杰·夏蒂埃所著的一本经典学术著作。此书收录了七篇文章,其目标不同、辖域有别、风格迥异,但都提出了同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理解给文本的意义建构强加的各种限制?
注释和索引部分占了全书近四分之一的篇幅,除去这一部分,还有158页的正文内容。我读了整整三周的时间,可能是因为能沉下心来阅读的时间太少,也可能是第一次接触有关书籍史和阅读史的如此严肃的学术著作,更可能是因为这本书的内涵深厚,几乎每一句话都值得反复阅读。我读得很慢,但读后的成就感和充盈感与我花在这本书的时间完全成正比。三周的时间对于这本书来说还远远不够,它值得反复阅读和延伸阅读。
作者在序中已经为我们理清了思路,他在序中写道,此书主要讨论三大议题,一是要批判史学家们常说的某些范畴,即社会学倾向(只根据受众社会身份来评价文化生产)和与其对立的形式主义倾向(只根据语言文字本身的运作来确定文本的意义),要“摒弃我们预想的那些普遍概念和普遍标准,将其置于特有的历史背景中重新认识”。二是文学作品与社会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作者着重分析社会对书写内容的限制、文本对社会现实如何进行移位和改造、不同受众赋予文本何种不同的含义。三是文字记录和传播形式的革新,我们如何对革新的形式进行定位,以及形式革新后产生哪些“意义效应”。
作者说,“本书的最大雄心,就是勾勒出改变文字记录、存档及传播模式的重大变革”。第一章的开头,作者引述了维柯、孔多塞和马尔泽尔布对于话语书写和传播方式的变革在政治、社会和精神上的意义的研究成果,来体现西方世界在书写文化方面的重大转变。维柯和孔多塞都划分出以音节语言和拼音文字的出现为界的三个时代,维柯称拼音文字为“通俗语言”,拼音文字打破了上层阶级在图像和符号上的垄断、对解释权的垄断,让人民有可能保证和维护自己的自由,有机会追求、发现,进而完整地传播真理;拼音文字有利于抽象,它确立平等与法制,并把知识从全能的神之意志或专制的国家意志中解放出来。除了拼音文字,孔多塞还提出了印刷术革命带来的连锁反应:第一,阅读书本规定每个人安静孤独、冷静推理、审视批判,使煽动性的言语让位于理性思考;第二,理性推理带来确定性的结论;第三,印刷文本比口口相传的传播范围更广、传播效果更好,“让会说同一门语言的人普遍关注某地正在讨论的问题”,因此产生了以理性为基础的“公众意见”。这与马尔泽尔布的观点不谋而合,他坚称公众意愿至高无上,公众审判高于一切其他审判。
载体形式的革命与阅读史上的两大转变(由大声朗读到默读,由泛读到精读)相辅相成。作者解释了册页本诞生的历史,册页本的优势和册页本取代书卷带来的影响,以此来理解当下电子文本取代纸页的历史定位。我们既要认识到电子文本的优势,也要谨慎看待其对文本和读者接受的影响。“文字遗产的传递,从一种载体到另一种载体,是对文本的一种施暴,因为文本彻底脱离了为其建构历史含义的习惯形式。”最后,作者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从历史、法律、哲学等各种角度思考文本形式的变革;二是图书馆有责任对过去的文字作品进行收集、保护和统计。
第二章罗杰·夏蒂埃“继福柯之后,专辟一章来探讨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对‘作者功能’的现代定义……涉及作者概念形成的不同时期”。本章以罗杰·夏蒂埃对各学派的评论作为引入,批判了文献学、新批评和法国书籍史研究抹杀作者的行为,又写道近几年“接受美学”、“新历史主义”等学派或学者在迎接作者的回归。福柯提出建构“作者功能”的问题,在福柯的概念里,作者身份和作者功能并不是天然存在的,作者是将某部作品的创作史、统一性与一致性归于一个构建出来的确定主体,需要经过双重筛选。福柯在说明作者身份如何建构时提出三个标志:建立关于文本的产权体系、“责任认定”制度、某些类型的文本需要有作者之名才能被接受。那么,这三个标志是否真的在建构作者身份中发挥作用了呢?
根据福柯的理论,罗杰·夏蒂埃首先探讨文学产权产生的背景。作者产权是书商版权合法的基础,书商为确立作者产权付出不少努力。在确立产权的过程中,思想和创作表达形式分离,产生了作品的定义;著作权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形式,而思想是属于公众的。18世纪文学产权的确立对作家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一方面,作者获取报酬的方式从赞助转向市场,文学创作趋向职业化;另一方面,产生了孤芳自赏、创作活动不言利的作家意识。但是,向前追溯至作者依附赞助的时代,虽然作者的作品没有印刷出版取得版权,甚至作者没有取得独立身份,但根据《通用字典》和《法语字典》对“作者”一词的解释来看,当时依然形成了作者功能,说明作者功能的诞生与文学产权的确立没有直接关系。同样,对于“责任认定”制度,即国家或教会审查制度,罗杰·夏蒂埃也举例说明,1544年巴黎神学院所列的禁书名单就已经按照作者姓氏字母排序了。福柯提出的这两个标志的确因为印刷术的广泛应用而对作者及图书出版产生了巨大影响,但这并不说明其成为作者功能的诞生的条件。
作者署名、作者肖像、作者对文本版式的控制、作者所签的合同都在证明作者早已开始发挥功能。罗杰·夏蒂埃认为,“一个文本是否属于某作者,其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就是看作品与书本、文本与字体之间是否有同一性关联”,而这种同一性早在以印刷术诞生之前就已然成为现实。
对于福柯的第三个观点,罗杰·夏蒂埃对其中的两个假设提出质疑。第一,福柯说中世纪作者功能只用于科技作品,而非文学作品;但当时流传的文学作品并没有完全遵从匿名制,古文本的权威性皆来自作者名,所以会有“托名”一说,之后“托名”的行为也逐渐用于另一类用地方化拉丁语写的文本上来。第二,福柯认为科学话语的真值取决于作者的现象只存在于中世纪,但在17、18世纪创作出许多科技文本的学者和实践者的身份也都消隐在权威的背后,这时的“作者”只为赋予知识话语权威性,而创作者另有其人。
总的来看,罗杰·夏蒂埃坚持“作者概念是文本认定的核心标准”,试图分析总结出作者功能的定义,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可行范围。他总结了不同学派的看法,借用福柯的观点引出自己的论述,“采用回溯视角,审查三种制造“作者”定义的基本机制:司法、压制和物质”。
第三章以王家图书馆和王室藏书的来源引出主题。题献(dédicace)指献书者要把书敬献给某人而在书卷首写词或画,这个词也可以表示“把一本书献给某人,对其致敬并借机赞美,且常常徒劳地希望从该人那里得到某种回报”。罗杰·夏蒂埃介绍了题献这种经久不衰的形式,题献者向国王献书建立与其的依附关系,获取王恩,寻求国王的庇护;国王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更多的藏书,获得声望,增强自己的权威。虽然随着印刷书的出现,作者地位提高,但学者若想要更多名誉和权力,或想摆脱行会获得独立,依然要靠献书拉拢王室贵族的关系获得他们的支持。
对于靠写作与出版为生的人,向君主献书这一举动至关重要:国王的接受能让一本书身价百倍,国王的拒绝能让它处境惨淡。而对于国王的王家图书馆来说,一本书微不足道,国王与题献人结成赞助关系,是为了彰显国王的绝对权力。这本书,无论接受还是拒绝,都归国王所有。
第四章无墙的图书馆表达了人们对于建造一个“包罗万象的图书馆”的梦想。一个包含人类所有文字遗产的图书馆是不可能存在的,罗杰·夏蒂埃在这一章中总结了学者们为达到这一美好理想所做的努力。
本章以法语中专门来指存书之地的术语bibliothèque的多个义项为线索。第一个义项为图书馆,用于摆放书籍的场所或房间。但人们发现以一馆来集合人类所有知识是不可能的,所以衍生出第二个义项:文集。降低难度,分解任务,集合多部同类型或同主题、同作家的文章(相当于中国古代经史子集四部)。在古法语中,bibliothèque一词被用来指体裁,说明这种文集的形式古已有之。18世纪文集出版占据出版业的大半江山,并且演变出另一种形态:不再追求穷尽和普遍性,二是将文集的内容精简,出版小型简装本。这部分人认为,图书馆的藏书应该少而精。
此外,bibliothèque还指图书馆馆藏目录和某一主题的所有书籍目录(相当于中国古代的类书)。这也是本章标题“无墙图书馆”的具体含义,罗杰·夏蒂埃认为只有构建一个非物质形式的馆藏目录才能挣脱束缚超越极限,建成一座开放的万有图书馆。罗杰·夏蒂埃列出了16世纪出现的几部“目录”,介绍目录不同的内容范围、编排方式等,具体比较了两部作者目录,即分别由安东·弗朗塞斯克·多尼和拉克鲁瓦·德·迈内编写的目录。多尼的《图书目录》启发了德·迈内编写《文库首卷》,可以看出两本书有很多相同点:收录的都是俗拉丁语的创作或译作;严格按字母顺序排列作者。但罗杰·夏蒂埃指出这两本目录的根本区别——他们对无墙图书馆的理解方式完全不同。多尼的《图书目录》是小开本,便于携带阅读,是建立在文学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编写的,并且与出版业紧密联系。德·迈内的《文库首卷》是对开本,用来献给国王赢得君恩,根据旧体例分册分集。最后,罗杰·夏蒂埃肯定了与德·迈内同一时期同在法国出版的德·韦迪耶编写的《文库》,认为这本《文库》才是脱离所有个人标记的整体,是一座包罗万象的图书馆。
第五章罗杰·夏蒂埃依旧抛出引子——米歇尔·德·塞尔托的阅读史研究,以塞尔托论述为依据,在文本分析、图书史、实践活动的研究区间上分析这类阅读史的得失、问题和可行性。
相较于以往的阅读史研究,罗杰·夏蒂埃更强调文本形式和阅读实践行为的影响。他用理论上的三个研究转移反驳法国书史的局限。用三边(作品、书籍、阅读)关系的变量勾勒“可读空间”和作品“现实化”之间的三张基本面貌。第一种面貌,作品文字不变,印刷形式变化;第二种面貌版本形式变化,文本被改造;第三种面貌,阅读模式变革。这三种面貌,就是阅读史中技术、形式和文化的变革。
技术、形式和文化的三大类变革的关系问题决定如何重新评估旧制社会中的文化轨迹与文化分野。罗杰·夏蒂埃通过分析得出以下三个结论:印刷文化渗透到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权力机构看重印刷文本对大众思想的影响,所以对文本进行严格审查与控制;书籍生产者根据预设的读者来设计书籍,建立书写和出版的策略;阅读实践并没有因为读者所处阶级不同就完全割裂,我们更应该抛开固定的刻板印象去感受具体的人和具体的阅读。
最后,对于塞尔托阅读史的两个公设(第一,文本对阅读不做预先设定,在给出的意义和读者对其的诠释间没有任何可以想见的差距;第二,一个文本之所以存在知识因为有一个读者赋予它意义),罗杰·夏蒂埃给出自己的评论。第一,阅读活动有其创造力,文本不可能完全决定阅读的形式和实践,所以命题为假;第二,这一公设强调读者面对书籍施加的控制有其对策,读者的对策遵循自己的规则、逻辑和模型,为史学家理解阅读活动开辟了研究路径。
上一章中作者用理论分析探讨阅读史的研究策略和路径,在第六章里,作者则举例示范对文本进行分析的具体方式,研究文学作品与社会的关系。
为什么拿《乔治·唐丹》当例子?《乔治·唐丹》在1668年有两种演出形式和两类截然不同的观众,在宫中上演时,它是为君王过节或寻欢服务的娱乐节目,前有芭蕾后有音乐;在城里给市民表演时,它有固定的演出场所,规定的演出剧目、场次和时间。该剧在二战之后三次演出的宗旨和表现手段都不一样,改编的生命力也让作者对于这部本只是为君王娱乐的喜剧产生兴趣。
文学作品所再现的建构社会的原则时相互矛盾的,那些被个体用来在某一情况下划分他人的标准,其本身也可以分成几类。悲、喜剧和小说都是这样。而喜剧的真实性不在于剧情和现实的同一,而在于剧中人物所导致的行为分类与不同观众在接受中的种种分类行为相互兼容。依此假设,罗杰·夏蒂埃对《乔治·唐丹》沿着三条线索(差异研究、剧本不同呈现形式、接收情况进行历史阅读)。
第一,差异在这里指研究喜剧剧本与为之提供依据的其他一些文学或非文学文本之间的差异,和剧情与为之提供模板的社会情景之间的差异。罗杰·夏蒂埃分析了有关《乔治·唐丹》的一系列文本,包括节目单、《新闻报》报道、“官家”记事等等,总结出不同人对宫中上演的这出喜剧的两种理解:一种认为这只是一部搞笑的喜剧,其主题无关紧要;另一严重认为其主题涉及社会关系,其表演方式再现了真实社会中的人物境遇。罗杰·夏蒂埃显然认同第二种理解,并深挖文本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对其反映了何种社会关系和人物性格境遇进行解读。
第二,剧本不同呈现方式体现在该剧实在宫中还是在剧场上演,剧本是初版单行本还是莫里哀全集中的一篇,文字有配图还是无图。
第三,研究接受情况时,罗杰·夏蒂埃将观众分为宫廷中的观众和城市里的观众。根据喜剧的表现方式,作者首先从主人公的戏服和人名入手,分析主人公在当时观众心中的形象定位。在明确了该剧的主题、人物形象、剧情冲突和表演方式之后,结合剧作的创作背景,对应1668年平民或王公贵族的生活环境、社会观念以及政策改革,尝试推理当时观众的具体接受情况。从一部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喜剧中窥见当时社会的运作法则。
在最后一章《“大众”阅读》中,罗杰·夏蒂埃首先做的是厘清“大众”和“大众文化”的定义。“大众”定义的是一种关系模式,对流通于世间的规范和物品的使用方式。而理解大众文化,不需找出其集合体本身,而是描写吸纳它们的种种不同方式。
其次,作者将“大众”与“阅读”的概念结合,理解旧制社会大众的阅读活动。第一,作者强调大众作为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具有独立的主观能动性,拥有对文化产品诠释、用法和接受的专有空间,而非单一的接收者。出版商和作者根据对大众的理解和印象来设计出版物,但“大众”读者在理解和使用它们时,从不遵照其原有的创作意图和发行意图。第二,旧制社会是一个以口述为主的社会,口述的文本传播方式会改变文本的内容,这种口述传统也因印刷产品的流行而发生改变。
作者反对对“大众阅读”划定一个界限分明的定义,因为“阅读实践的大众形式,并没有被圈在一个孤立的独特的象征世界里发展”。大众和主流或统治规范间的文化的确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不是简单表象能概括的,要看到两者间存在持续的联系和交流。
对于自己的研究方法,作者提出这一方法在学术中的两大威胁。第一是提供给文本分析和社会科学的“语言学转向”,这种观点否定了语言使用者的能动性,将社会实践活动简化为支配话语生产的逻辑。但“经验不可简化成话语”,二者的策略和程序大不相同,在简化过程中,实践经验被丢弃了它最富创造性和活力的部分。第二 是关于“大众文化”之类范畴的隐性定义。我们总会因为思维的惯性觉得它和精英文化或是统治文化是对立关系、相伴相生,但经作者分析发现并不是,所以如何解读“大众文化”,如何将我们的思维错觉剥开看清其中真正的隐形定义,成为理解大众阅读的一个难点。
《书籍的秩序》一书是研究新文化史、阅读史的一部经典理论著作。罗杰·夏蒂埃是第四代年鉴学派、新文化史研究的代表人物,学富五车,涉猎广泛。他关于书籍史的横跨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的研究使他成为当代最为重要的史学大师之一。作者在对各家理论的解读、补充和批判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观点,构建自己的理论架构。通过阅读,我不仅初识了年鉴学派的书籍史研究,并且学习到作者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态度。在对文章内容梳理和总结时,我一直警惕作者所说的“概念的简化”,在对概念的理解上避免先入为主和机械的、模糊的界定。我对于此类主题的书籍阅读太少,对作者的行文风格不甚了解,未能完全进入本书的语境,读起来比较费力。本篇只做到了梳理文章脉络,尽力理解论述逻辑和作者的站位及观点,如有理解错误或理应涉及但未能看到的内容,请各位书友老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