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辩护?
作者大胆地探讨了美国“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但不能明说”的话题,他的观点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无论是旗帜鲜明地反对了政治正确下的配额制、多元文化论等确乎有些走火入魔的实践,还是指出精英主义最助于资源流向最可能促进增长、推动变革的地方、精英主义敦促所有社会个体不断地进步而非消极等待援助(当然观点也并非他首创)。 然而整体来说,此书是有失公允、傲慢且虚伪的,尽管作者强调自己“哪怕”作为白人,刻意营造出一种承担天大的风险也要阐述事实的壮烈之感,然而他眼中关于公平正义的“事实”并未完全脱离的老白男的思维方式。即便他深知公平不是结果平等而是机会平等,然而他仅仅选择性地批判了结果均等的弊端,却忽视了实际上机会的不均等。他着力批判从配额制中获益的少数族裔和女性,却丝毫不提及自己在这个有偏的竞争机制中吃到了多少红利(况且精英阶层本身就具有垄断上升资源、信息、渠道的倾向),又或许他真的从骨子里相信白种人、男性是更优越的存在,在绝对公平的竞争条件中必然远远优于其他人群。 最后,对于精英主义社会的构想是否意味着完全舍弃人文关怀这一因素(如他认同医疗手段和服务应按其实际起到的作用进行分级)?我对二者的可调合性仍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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