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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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胡塞尔著,倪梁康.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M].商务印书馆,2010.
胡塞尔认为,自其源始,哲学便怀有一种“成为严格科学”(strenge Wissenschaft)的内在目的(Telos)。这种科学旨在满足最高的理论需求,并为一种纯粹理性的生活方式提供规范性基础。然而,纵观其历史,从古代到近代,哲学从未能实现这一诉求。与严格的自然科学、精神科学和数学不同,哲学领域始终被“意见”(Meinungen)、“学派”(Schulmeinungen)和“立场”(Standpunkte)所主宰,缺乏一个公认的、客观有效的学说系统。面对这一令人沮丧的现状,胡塞尔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正面临一个决定性的抉择,一场哲学的“变革”(Wende)势在必行。但这场变革可能朝向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
①方向一:放弃科学理想,退守“世界观哲学”,对历代哲学体系之绝对有效性诉求的幻灭,特别是在黑格尔体系崩溃之后,导致了一种深刻的历史主义(Historicism)怀疑论。这种观点认为,任何哲学都只是其时代的相对产物,这种历史主义最终催生了“世界观哲学”(Weltanschauungsphilosophie)。这种哲学不再追求客观有效的、可被系统论证的学说,而是转向提供一种整体的、具有个人色彩和时代精神的“世界观”;
②方向二:重新奠基,实现科学理想,这是一种不妥协的、被重新激活的“成为严格科学的意愿”(Wille zur strengen Wissenschaft)。这种意愿要求,在进行任何体系建构之前,必须首先对“严格科学”的条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批判性的澄清,胡塞尔将这种意愿追溯至苏格拉底-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他们都曾试图通过对开端、问题和方法的根本性反思,来为哲学奠定一个全新的、无可置疑的基础
胡塞尔将批判的矛头首先对准了当时最具科学声望的哲学思潮——自然主义。自然主义将“自然”——即一个在时空中按照精确规律运行的、心理物理的统一体——*视为唯一的实在*。所有存在者,要么是物理的,要么是依赖于物理的心理伴随现象。胡塞尔指出,所有形式的彻底自然主义,都犯下了两个根本性的、最终导致其自我扬弃的错误:
①观念的自然化(Naturalisierung der Ideen),将逻辑原则解释为思维的“自然规律”,将价值规范解释为心理或生物学上的事实,这种做法陷入了彻底的怀疑论相对主义。自然主义者在行为上(作为理论家、改革家)预设了真理、价值和规范的客观有效性,但在其理论上却否定了这种有效性的可能性。他“将理性自然化”,从而使其理论的基础——理性本身——变得无效。这是一个典型的“行为与言说不一致”(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
②意识的自然化(Naturalisierung des Bewusstseins):将意识(Bewusstsein)等同于心理现象(psychische Phänomene),并将其作为自然世界中的一个事实,用心理物理的方法(特别是实验心理学)来研究。这里的问题在于,预设了自然科学的“素朴性”(Naivität),所有自然科学(包括心理学)都素朴地预设了其研究对象——“自然”——的**简单存在**。然而,“自然”如何能够被意识所“给予”(gegeben)、所“认识”(erkannt),这本身就是一个先行的、更根本的哲学问题(即认识论问题),因此,任何试图用一门自然科学(如心理学)来解决认识论问题的尝试,都必然陷入一个背谬的循环。因为它试图用它所预设的东西(一个被给予的自然世界,其中包含着心理事实),来解释这个预设本身(自然世界如何被给予)的可能性
胡塞尔将对“意识自然化”的批判,具体化为对当时如日中天的实验心理学的批判。他并非否定其实验工作的价值,而是批判其方法论上的盲目性和哲学上的僭越。
①混淆了研究对象:它错误地将意识——一个由“现象”(Phänomene)构成的、非实体性的、具有内在时间性的“流”(Strom)——“事物化”(verdinglichen),将其当作一个可以像物理对象一样被客观规定的“自然”来研究;
②概念上的素朴性:它使用着诸如“感知”、“判断”、“意愿”等从日常语言中借来的、未经现象学澄清的“混乱的”概念。它缺乏一套科学地规定其研究对象的严格概念体系;
③方法的错置:它错误地将物理学的实验方法,直接移植到本质上完全不同的意识领域。它忽略了,物理学旨在穿透现象以达到客观自然,而一门真正的意识科学,其目标恰恰是研究现象本身。因此,实验心理学虽然拥有精密的仪器和方法,但在其概念基础上,仍然处在“前伽利略时期”。它尚未完成那个从“含糊的日常概念”到“完全明晰的科学概念”的关键性步骤。
而胡塞尔论证道,在进行任何关于心理事实的经验研究之前,必须首先进行一门关于心理之“本质”(Wesen)的先天研究。这门研究,就是现象学。
胡塞尔的整个论述,始于对继自然主义之后,对其时代哲学精神构成更深层威胁的思潮——历史主义——的诊断。历史主义源于一种深刻的历史意识(historisches Bewusstsein)的觉醒,通过对人类精神构形(文化、宗教、艺术、哲学等)之历史流变的考察,历史主义得出一个看似无可辩驳的结论:任何一种生活的基本形态、宗教或哲学形式的“绝对有效性”(absolute Gültigkeit)都已不复存在。它们都只是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下的产物,具有相对性。
这种立场直接导向一种深刻的怀疑论,它“比对体系间争论的纵观更彻底地摧毁着对任何一门……哲学之普遍有效性的信仰”。胡塞尔承认历史主义所观察到的事实真实性,但他根本性地质疑其原则普遍性。他将问题转化为:
①科学的类比:严格的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同样是历史地发展的文化构形,它们的见解同样在不断变化。那么,我们是否也要因此否定科学的客观有效性?
②自我驳斥的困境:一个彻底贯彻的历史主义,必然会走向极端的怀疑主观主义。它将“真理”、“理论”、“科学”等观念本身,也消解为事实性的精神构成。这将导致逻辑原则(如矛盾律)的失效,并最终使其自身的陈述也丧失任何有效性;
③范畴谬误:历史主义的根本错误在于,它试图“从事实出发来论证或反驳观念”。这是一种背谬(Absurdität),如同“从石中取水”。历史根据只能产生历史结论,而无法对观念的“自在有效性”(Gültigkeit an sich)做出任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