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我怀疑中继续学习吧!
本书对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但是可能我会想看到更多的内容,就此而言,感觉到本书省略太多,读罢后不能让人有“过瘾”之感。 可能是随着读的法学书越来越多,逐渐地感受不到初识法学的兴奋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学习物权法的速度太快的原因,学习的过程可以说得上有些痛苦。而且,产生了许多的自我怀疑。 就通过法考这一目标而言,一本一本地去啃学术专著,并不是一个“经济”的选择,但我仍然不想成为一个只知道“法条是什么”的法律工作者。我想知道“法律为什么”,它为什么是这样?这样正义吗?还可以怎样?怎样更好?这些法理、法律解释学知识的获得,非看学术专著而不能达到。 德国有一套法学教材叫做“法学阶梯”,当我法学学得越多,越知道我不懂的还有更多,进而去找更厚的学术专著阅读。发现书永远读不完,释法绵绵无绝期。而且这个过程尊的很痛苦,因为哪怕只是追求对于法律解释学的精通,也需要自己时刻拥有高强度学习的毅力。 另一方面,随着我的学习,我学会了更多的法言法语,这个过程是否逐渐地让我习惯于在规范、理性层面考虑问题,而忽略了具体的人的感受呢?法学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应该如何做最公平,但是法学不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如何才能让人感受更好。虽然我对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还不是很确定,但是对于我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是很确定的。我不想有朝一日,成为一名冷漠的法律适用机器。所以我要时刻提醒自己:要让良知驾驭我之所学,而不让所学蒙蔽我的良知;要让感受引导我的理性,而不是让理性抹杀我的共情。 张明楷老师说:“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我仍然相信这句话,但更加知道践行它的困难。施展才华的前提是要有才华,这要求一个人坚持不懈地学习;满足自尊的前提是内心和他人有共情,心中有理想的世界,而不是跟随制定法规范随波逐流。 昔年得见此湖图,不信人间有此湖。今日打从湖上过,画工还欠费工夫。所以,小兔子,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疑惑,也请你不忘初心,继续学下去吧!希望有一天再翻阅这本《民法物权》的时候,我可以拍打着这本书说:“作者还欠费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