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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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利用河北获鹿县(今石家庄鹿泉区,这个字念huai,而不是huo)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档案写成。其直接的理论对话方是杜赞奇基于满铁贯调的研究。杜赞奇的资料来源于冀东北——华北地区边缘、自然情况恶劣、生产低下、村社组织松散,但是获鹿位于冀南,这里位于太行山山麓,较为富裕,是华北地区的核心地带,拥有强大、稳定的村社组织,国家和乡村的关系也有完全不一样的表现。
李怀印对于以往“乡村与国家的对抗”叙事做出了修正。获鹿县大多数村社主要依靠轮番充任“乡地”完成土地征缴任务,乡地代表地方利益。同时乡地也能从地方获取利益,即默认的地方交易佣金。在这样的村社中,乡地有权利也有义务,和村社更像是互惠合作关系,凝聚力也更大,与地方的关系更加和谐。-村社组织也更加牢靠。而国家也接受了这样的合作制度,将其为己所用。国家和乡村在地方治理上是相互协调的,并且让农民社会在传统治理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破坏性冲击最小化,也缓解了国家和地方当权者的生存危机。相比于杜赞奇笔下冀东北的接连暴动、村棍恶霸的压迫,冀南有着相当稳定的社会局面。
其次,李怀印将国家对乡村的全面渗透,往后推移到了1930年。而1900年前后(1911年前后)仍然是乡村和地方精英发挥着极大作用,国家设立的村自治组织仍然在乡村领袖的势力范围内,并且实质上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将自身地位合法化的途径,例如“村正”“村副”“学董”,他们在有着官方身份的情况下,仍然是地方的代理人。那些杜赞奇论述中的“破坏型经纪”,例如“官中”,在乡村精英的压力下被取消(第九章)。直到国民党政权开始公开反士绅、设立食禄跨村的区长、废除村正改为国家规定选举乡长、淘汰乡地和社书将征税转移给乡区政府之后,乡村才实现了“重组”。精英们无法再像1900年代那样获得官方的身份来代表村社。然而,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乡长事实上取代了以往催征乡地的功能,仍然是代表地方利益更多。从清查黑地和田赋整理的失败来看,国家机器渗透到农村社会虽然有所长进,仍然是乏力的。但有一个变化很值得关注:以往无论是在乡村精英还是州县官员的话语中,都对于村社自身的“内生性制度”(例如村规、乡约)持有很大认可,但1930年代之后内生性制度在国家的法规面前失去了效力。并且官方的话语和口号也被各方使用(尤其是在办学堂之中),这也反映出国家建设的一个侧面。
总的来说是一本很精到的研究。虽然译本里很多词绕来绕去看得我头晕,以及关于农民“生存策略”的论述颇有些莫名其妙,但必读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