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孙广 | 从“兼经”到“正经”:论元明《孟子》定位的变迁
内容提要:《孟子》在宋代入經,但其定位只是“兼經”而非“正經”。元代復科舉,也並未改變《孟子》“兼經”的定位。明代前中期,《孟子》雖總體受到極大的推崇,但也因各種因素遭到了較爲普遍的批評,以致其“兼經”定位未能得到改變。至於明代中晚期,隨着陽明心學獲得官方認可,《十三經注疏》也得到官方刊行,《孟子》乃以“十三經”的名義,正式超出“兼經”,獲得了“正經”的定位。
關鍵詞:孟子 兼經 四書 十三經 元明
作者簡介:孫廣(1992- ),男,四川瀘州人。文學博士,現爲鄭州大學文學院講師。主要研究孟子學、孟學史、諸子學,已在《光明日報》《安徽大學學報》等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
文章来源:《诸子学刊》第31辑
延伸阅读:徐洪兴:唐宋间的孟子升格运动
“孟子升格運動”自周予同提出以來,一直是《孟子》學術史研究的熱點問題,學界已經積累了非常豐碩的成果。目前對這一過程的基本認識是:中晚唐時期,楊綰、韓愈、皮日休等學者始大力表彰孟子。至宋,在遭遇“非孟”思潮的反復之後,經王安石在政治上的推動以及二程等學者在學術上的表彰,孟子得以位列“孔門四配”,並由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奠定其經典地位。到元代懸《孟子》爲功令,即基本完成了“孟子升格運動”。最遲到明初《四書大全》頒行之後,《孟子》遂徹底完成了其官學化進程。總的來説,這一基本認識是符合史實的,也是可信的。然而在元明時期,《孟子》究竟屬於怎樣的定位?尤其是在明初之後,《孟子》的定位是否再無變化?這些問題,實均有待詳加考察。
一、“兼經”與科舉:宋元《孟子》稱“經”再檢討
對於《孟子》入“經”的經過,學界的研討成果已經很多,其中杜澤遜《〈孟子〉入經和〈十三經〉彙刊》一文的梳理尤爲全面。該文指出《孟子》在宋代已入“經”,其理由則有四端:其一,王安石熙寧變法,於科舉考試中將《孟子》作爲“兼經”,已經賦予了《孟子》“經”的定位;其二,宋高宗時曾刻高宗御書石經,中有《孟子》;其三,尤袤《遂初堂書目》、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王應麟《玉海》、元人馬端臨《文獻通考》已列《孟子》於經部。至於元修《宋史》仍列《孟子》於子部,則是保留着宋代書目的舊軌,未能反映元初思想。其四,在雕版印刷界,《孟子》作爲群經之一,在南宋已較爲常見[1]。
筆者完全認同杜先生的論斷,但還需進一步補充説明的是,宋代《孟子》雖然已升入經部,但此所謂“經”,一直都是“兼經”,而絶不能與五經等“正經”相提並論。事實上,這種“兼經”的定位,與漢代所謂“傳記”並無二致。按,漢人所謂“傳記”,很多時候是一種籠統的指稱,其界限並不明晰。然《漢志·六藝略》於六藝經傳之外,附列有《論語》《孝經》《爾雅》,很明顯是將此三書視作《公羊傳》等直接依經作傳者外,最爲核心的“傳記”。至唐代科舉制度成熟,遂規定於九經之外,“《孝經》《論語》兼習之”[2]。而北宋初期的“兼經”,也是《論語》《孝經》《爾雅》。由此可見,宋代的“兼經”制度,正是從漢代的“傳記”而來,其内涵較之漢代的“傳記”,實質上也並没有大的差異。而漢代之“傳記”本來就是亦經亦子的定位,《孟子》在宋代得以成爲“兼經”,並不是已經正式將《孟子》推上了“正經”的地位,而僅僅是亦經亦子,處於一種介於“諸子”與“經”的中間地帶。程蘇東也指出,“兼經”在北宋時期得以制度化而成爲一個專名,而“兼經”諸書,“他們既不同於九經,也不同於正史、諸子,並且由其排列順序來看,兼經顯然是高於正史諸子而僅次於九經的”[3]。也正是因此,尤袤《遂初堂書目》僅將《孟子》附於“論語類”,元修《宋史》也仍然將《孟子》列入子部。按程蘇東的梳理,從北宋熙寧變法至元初的官方經目,《孟子》也一直都是作爲“五經”或“六經”的配屬,則尤可概見。
《孟子》這種“兼經”的定位發展到了宋末和元代,又出現了兩個新的變化:一是南宋朱熹作《四書章句集注》,使《孟子》成爲了“四書”之一;二是元代復科舉,將《孟子》列爲科舉科目。尤其是元代復科舉之事,使得部分學者認爲《孟子》在此時已經超越“兼經”,獲得了類似於“正經”的定位。《四庫總目提要·四書類總序》云:“元邱葵《周禮補亡序》稱‘聖朝以六經取士’,則當時固以‘四書’爲一經。”[4]主張元代時“四書”已經是“一經”。程蘇東在論述這段時期的“經目”時,也采用了“四書五經”的説法,並指出這是中國最後的一個官定經目[5]。不論“四書”已是“一經”,還是“四書五經”是一個“經目”,作爲“四書”之一的《孟子》,自然也是“經”了。

但是,至少在元代而言,“四書”既不是“一經”,“四書五經”也不可説是一個嚴格的“經目”概念。首先,館臣所引邱葵《周禮補亡序》“六經取士”之説,其原文並未提及“四書”,只不過是沿用傳統的“六經”概念而已,歷史上也絶無五經加“四書”等於“六經”的説法,其説純爲強古人以就己意而已。其次,元代對於“四書”和六經的關係産生了極多的争論[6],程蘇東也指出元代已形成了重“四書”而輕六經的格局[7]。然不論各家觀念如何,“四書”與五經之間,是存在明顯的競争關係的。如此,則“四書”與五經,自不容混爲一談而概稱之爲“經”。而“四書五經”這一説法,也顯然不同於“六經”“九經”“十三經”等概念,而是“四書”與“五經”這兩個相互對待的概念的並集,並不能視爲一個嚴格意義的“經目”概念。第三,正如李暢然所説:“在朱熹生前乃至其身後一段時期内,在寫作和收藏中,均存在着《學》《庸》一組,《論》《孟》一組的著述傳統。”[8]元代“四書”的經典架構本身就不穩定,更不足以成爲“經”了。最後,元代復科舉時的詔書,其表述是“《大學》《論語》《孟子》《中庸》”[9],而不是“四書”,與明清科舉制度中“四書義”的表述差異明顯,是可見當時“四書”並不是一個明確的概念,這或許正是由於“四書”本身架構不穩定的原因。因此,在元代而言,“四書”並不能稱爲“經”,《孟子》也不能因“四書”的緣故而超越“兼經”的固有定位。
既然元代科舉詔書的表述是“《大學》《論語》《孟子》《中庸》”而不是“四書”,那麽拋開“四書”,作爲明確被列入科舉科目的《孟子》,是否可以等同於“正經”呢?而且,元代“《大學》《論語》《孟子》《中庸》”題目稱爲“經問”“明經”“經疑”,五經題目稱爲“經義”,相比於宋代“大經”“兼經”的稱謂,可謂是摘除了《孟子》等書的“兼”字,似乎與五經處於同等地位了。
但是,宋代《孟子》作爲“兼經”,與《論語》一起是有專場考試的,同樣是明確的科舉科目,元代的制度在這方面並無大的突破。唯其名義,則確有不同。然而,《孟子》早已稱“經”,此“經問”“明經”“經疑”雖不再言“兼”,似乎與五經的“經義”相同,但也並未表露“經問”“明經”“經疑”之“經”就不是指“兼經”。此外,元代復科舉在皇慶二年(1313),而元修《宋史》則始於至正三年(1343),此時元代科舉制度已經施行了三十年,而《宋史》仍列《孟子》於諸子。這一點,確如杜澤遜先生所説,未能反映元代學者普遍稱《孟子》爲“經”的狀况。但是,作爲一部官修正史,這樣的分類方式至少可以表明《孟子》距離“正經”還有些距離。如前所述,宋代的“兼經”本就是亦經亦子的狀態。元代學者稱《孟子》爲“經”,而《宋史》則列於諸子,正與這種“兼經”的定位相適應。事實上,即便是在明代學者的心目中,作爲科舉科目的《孟子》,也並不是“正經”。如明初宋濂便認爲:“《孟子》以大賢明聖人之道,謂之‘經’亦宜。”[10]他並不將《孟子》視爲諸子,因而其《諸子辨》中亦不涉及《孟子》。然此所謂“亦宜”,已可見他對於《孟子》,仍是持保留態度。這與《孟子》“兼經”的定位是相符的。明中期祝允明《貢舉私議》云:
自宋以來始有“四書”之目,本朝因之,非敢妄議。然愚謂《大學》《中庸》終是《禮記》之一篇,《孟子》之言羽翼孔氏,然終是子部儒家之一編耳,古人多有刪駁,國初亦嘗欲廢罷。故愚以爲宜以《學》《庸》還之禮家,《論語》並引《孝經》同升以爲一經,《孟子》秖散諸論場爲便。[11]
祝允明認爲,《論語》應當“升”而爲“經”,而《孟子》則當“散諸論場”。如果《論語》《孟子》已經是“經”,則不當言“升”;如果只是諸子,則不當言“散”。由此可見,直至明代中期,《孟子》也不可稱之爲“經”,是其仍爲“兼經”而非“正經”也。
綜上所述,《孟子》確實於宋代成爲了“經”,但其定位只是“兼經”,而不是能夠與五經並列的“正經”。元代復科舉,也並未改變《孟子》“兼經”的定位。而元代“四書”這一架構尚未穩定,甚至難以作爲一個明確的概念來使用,因而並不是“經”,《孟子》也不能因爲“四書”的緣故而改變其“兼經”的定位。
二、仍爲“兼經”:明代前期學者對孟子的批評及其原因
雖然“四書”並不能稱爲“經”,但明代號稱“以理學開國”,“四書”則是官學的集中體現,無疑代表了明代的國家意識形態。也正是因“四書”之故,《孟子》在明代享有極高的地位,普遍受到學者的推崇。但是,在總體尊孟的背景下,明代前中期的很長一段時間内,《孟子》仍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非議。前引宋濂、祝允明之言已是明證。祝允明《祝子罪知録》更有《刺孟軻》《刺孟性善荀性惡》兩篇,對孟子及其性善之説予以激烈的批判。此外,如蔡清云:“蓋以顔、曾爲大賢、亞聖,而孟子次之。其實把孟子、顔子並觀,其氣象自有次第。”[12]“孟子所就,雖猶不及顔子。”[13]“孟子尚不如顔子。”[14]其文集中又有《皋陶執瞽叟疑》一篇以質疑孟子[15],《四書蒙引》中也反復提及此等記載不可信,而總論之曰:“孟子疑於辭費而枉辯矣。”[16]他如孟子論辯之漏洞、不尊君等,也多有議論。吕柟《四書因問》載其門人質疑《孟子》者,即有“顓”“官”“九霄”“九式”“懷仁”等多人,吕柟一一爲之辨明,因爲之慨歎曰:“余隱之及朱子辨之,又弗能究焉,宜乎至今而人猶議於斯也。”[17]但事實上吕柟自己也對孟子表達過不滿,如謂“孟子不及顔子”“孟子之於顔又粗矣”[18]之類。再如楊慎,其《升庵經説》中的《孟子》部分共39條,其中“塗廩”“舜避堯之子”“論孟子”“論性”“瞽叟殺人”5條涉及孟子評價問題,除“論孟子”是維護孟子外,其餘4條均爲訾詆孟子之言[19]。由此可見,明代前中期學者對孟子的批評,是一種較爲普遍的情况。而造成這種情况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宋代“非孟”思潮餘緒之影響。宋代“非孟”思潮在當時影響頗巨,雖然隨着“孟子升格運動”的發展,相關的著作如何涉《刪孟》、馮休《刪孟》、陳次公《述常語》、傅野《述常語》、蘇軾《論語説》等,均已失傳。但余允文《尊孟辨》、邵博《聞見後録》、朱熹《讀余隱之〈尊孟辨〉》俱載其典型言論,使得後之學者得以窺見當時的“非孟”情形。上述明代諸家的“非孟”言論,很多都與《尊孟辨》等書所載宋人“非孟”言論有關。如蔡清《皋陶執瞽叟疑》一文,基本上與《尊孟辨》所載司馬光《疑孟》的“非孟”言論同其旨趣。而如《四書因問》所載吕柟門人質疑孟子之言,“九霄”之問出自李覯《常語》,“官”之問頗取司馬光《疑孟》,“顓”之問更是直接提及了這兩部書和鄭厚《藝圃折衷》。這幾部著作皆是宋代“非孟”思潮的産物,是可見吕柟門人之“非孟”,確實深受宋代“非孟”思潮的影響。吕柟自己也明確提到了余允文《尊孟辨》和朱熹《讀余隱之〈尊孟辨〉》。至於楊慎,其《升庵經説》中“論孟子”一條明確提及“余隱之《尊孟辨》”和司馬光《疑孟》,可見他確實讀過《尊孟辨》。而且,雖其“李泰伯非不喜孟子”一條謂李覯並非不喜孟子,似乎未讀過《尊孟辨》所收李覯《常語》之言,但其“舜避堯之子”一條幾乎完全剿襲自《尊孟辨》所收李覯《常語》之言[20]。可見楊慎對孟子的批評,也同樣深受宋代“非孟”思潮的影響。而最爲典型的,莫如祝允明《祝子罪知録》中“刺孟軻”一條,其言曰:
刺曰:孟軻,縱横者流,不可謂賢人。
説曰:軻去孔子近,諸子緒餘,軻遊獵其間得之,而其資黠、其口給,因挾孔以騰頰,干時欺世。其行躁妄,一志聲利,靦冒求用,謀既弗售,因□語進退節義,留書復欺後世。後世果爲之欺,墮至於今。即其中時自矛盾,不可勝舉,露形態,可駭笑。曩昔賢智多能照而斥之,類中其隱。我太祖高皇帝亦嘗病之,命儒臣節其書以教人,序言:“所去者,士不業習,試不命題。”而今其書列學宫,身配聖祀,禮遵國制,安敢輒斥?謹述所聞前人成語一二於篇,略其大旨如上,末稍申評之,皆舊聞之意也。(凡後所述,亦姑摭其決然明著,切於其身,與其言害道之大者爾。凡辨其言之非,與夫他集中汗漫者,皆未可盡。)[21]
祝氏所謂“曩昔賢者多能照而斥之”與“皆舊聞之意”者,其大端正指宋代“非孟”思潮而言。其後文所譏刺孟子之言,雖多有祝氏一家之説,亦廣采宋代諸儒“非孟”之言,即可概見矣!
二是程朱“孟子有英氣”家法之影響。宋代學者接續韓愈的“道統”之説,程頤謂程顥接孟子之傳,陸九淵也自認爲接孟子之傳,可以説,幾乎宋代學者都將孟子作爲儒家道統的代表和自身學統的淵源。然而,自周敦頤教二程“尋孔顔樂處”,“顔子之樂”便幾乎成爲了程朱理學中高深境界的代名詞。即便是不同於程朱的陸九淵,也提倡“尋孔顔樂處”。這就説明,儘管他們都認爲自己接續的是孟子的道統,但在他們的視域中,並没有一個“孟子之樂”。而這其中的原因,便是孟子鋒芒畢露,與孔子“温柔敦厚”之教及宋儒渾厚高妙的追求並不相符,因此程頤曰:“孟子有些英氣。才有英氣,便有圭角,英氣甚害事。如顔子便渾厚不同,顔子去聖人只毫髮間。孟子大賢,亞聖之次也。”[22]程頤這一評價被朱熹收入《孟子序説》之中,凡讀《四書》者必知此言,可謂是“程朱家法”。《明史》云:“原夫明初諸儒,皆朱子門人之支流餘裔,師承有自,矩矱秩然。曹端、胡居仁篤踐履,謹繩墨,守儒先之正傳,無敢改錯。”[23]明代前期的學者,皆謹守程朱矩矱,因而在對孟子的評價上,也深受程頤此論之影響。因此,明代前期的學者們雖總體上仍是尊孟,但對孟子的學術,仍有未醇之感。如蔡清云:
這都不相似聖人辭氣。雖説得恁活落,折得來痛快,終是於誠意動人主上欠幾分。愚謂:若於誠意動人主意思十分重,則應時間自無此許多辟闔、變化、講論。先儒謂“孟子未免有戰國氣習”,此所以做人必到聖人地位,然後爲盡善盡美。[24]
這一評價,與程頤之説幾乎完全一致,明顯是受到了程朱此類評語之影響。他如吕柟等人,也多有此類批評,或以顔回爲標準而貶孟子,或則直斥孟子鋒芒太甚,皆是承程頤之説而來。

三是《孟子》與程朱學説固有的衝突。這一點,以人性論方面最爲突出。程朱的人性論,基本上是以《中庸》的“天命之謂性”爲依據,與《孟子》“性無有不善”不同。牟宗三將傳統的人性論分爲以《易傳》《中庸》爲代表的“宇宙論”和以《孟子》爲代表的“道德論”兩種進路[25]。任蜜林也指出儒家人性論在人性、物性異同關係上,《中庸》代表了人性、物性相同的模式,《孟子》則代表了人性、物性相異的模式[26]。雖然《中庸》《易傳》之論“性”是否是一種“宇宙論”或者説“泛性論”,筆者仍持保留意見,但正如李存山所説,至少在宋儒那裏是一種“泛性論”,其言曰:“傳統儒家的性善論是講‘人性之善’,而宋代新儒家在接續性善論傳統時已發展爲‘凡物莫不有是性’的泛性善論。”[27]這一“泛性論”與孟子“人性論”的衝突,乃是由於概念範疇的不同造成,早在程朱之時就已經是自明的。因此,程朱等理氣論背景下作爲萬物根本的“泛性論”,在面對孟子所謂純善無惡的“人性論”時,便會有“論性不論氣不備”之評價,學界對此也已經有了較爲廣泛的共識。在這樣的情况下,明初謹守程朱矩矱的學者們,在以程朱之學看待孟子的人性論等問題時,難免會感到齟齬不安。
四是洪武年間罷孟子配享、修《孟子節文》給孟子留下了政治上的“污點”,成爲學界批評孟子的口實。洪武二年(1369)[28],明太祖因讀《孟子》“草芥”“寇讎”之言,罷孟子配享。《明史·錢唐傳》云:
帝嘗覽《孟子》,至“草芥”“寇讎”語,謂非臣子所宜言,議罷其配享,詔有諫者以大不敬論。唐抗疏入諫曰:“臣爲孟軻死,死有餘榮。”時廷臣無不爲唐危。帝鑒其誠懇,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復。然卒命儒臣修《孟子節文》云。[29]
孟子配享雖然很快就恢復了,但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還是下令編纂了《孟子節文》。夏燮云:“蓋太祖終不悦於孟子,而其復配享也,實出於一時之清議,故修《孟子節文》而自護其短也。”[30]《孟子節文》通行十七年之後,永樂九年(1411),經孫芝上疏,才終於廢止,而《孟子》始得恢復全貌[31]。而三年之後的永樂十二年(1414),明成祖便下令纂修了《四書大全》。至此,孟子方徹底宣告“反正”。然而,孟子雖然最終得到了“反正”,但洪武年間的這一事件,終究給孟子留下了“太祖否定”的政治陰影。如前所引祝允明之言,即提到“我太祖高皇帝亦嘗病之,命儒臣節其書以教人”云云,可見此事確也給《孟子》留下了政治污點,成爲後人批評孟子之口實。
綜上所述,明代前中期學者在宋代“非孟”思潮、程頤“孟子有英氣”的評價、孟子與程朱之學的衝突以及“太祖否定”四方面因素的影響下,對孟子多有非議和批判。當此之時,孟子在學者心目中的地位,仍然還是“欠幾分”的。在這種情况下,宋元以來《孟子》“兼經”的定位,也就難以得到實質性的改變。
三、從顔子到孟子:心學道統論轉變與《孟子》地位提升
在總體尊孟的背景下,《孟子》頗受明前中期學者的批評,以致其“兼經”的定位難以改變,其情已如上述。但隨着明代學術思想的發展,《孟子》的地位日益拔高,相關的非議之聲逐漸消隱。張學智云:“明代學術的主流是理學。明代理學的一個特點是理氣論的褪色,心性論成爲思想家的學説重點。”[32]事實上,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的一個根本區别,就在於前者以理氣論爲根本,後者以心性論爲要義。如前所述,明代前期學者對《孟子》的批評,其原因之一就是《孟子》與程朱學説之間的衝突,而其中的關鍵,就在於理氣論。至陳獻章崛起江門,心性之學成爲學者研討的核心議題,而《孟子》中有關心性問題的論述,也成爲了心學最爲核心的思想資源。如王陽明“致良知”之概念,雖説是綜合《大學》之“致知”和《孟子》之“良知”而來,但王氏之學,“良知”固可脱離“致知”而獨立,“致知”卻決不可脱離“良知”而存在,是可見其學説尤以《孟子》爲根底。
但是,陽明心學興起之初,卻是以顔回爲傳統之人,而不是孟子。吕妙芬指出,王陽明及其門人等,事實上認可自己乃是顔子之傳,而且在王畿、宋儀望等人爲王陽明争取從祀資格時,也是以“顔子之傳”爲論述根據,“陽明學者一面以良知學來詮釋顔子之學,一面則以所詮釋的顔子之學來爲陽明學在聖學傳統中定位。”[33]“許多陽明學者繼續以心齋坐忘、守虚合道的内涵來型塑顔子作爲心學的象徵。他們運用抽象、高超的語言賦予顔子一與道合一、超越世俗之見識與分辨的神妙超然形象,而相形之下,立言與立功的質實性就顯得次要低下。”[34]此言是可信的,在王陽明、王畿等人而言,確實有以“顔子之傳”來與程朱的“孟子之傳”相抗衡的意味。
然而,王陽明、王畿等人雖然以“顔子之傳”相標榜,但以此爲王陽明争取從祀資格的行動全部都失敗了。吕妙芬所指出的“顔子之傳”的“心齋坐忘、守虚合道”的特點,恰恰是當時學界認爲陽明心學近禪的根本原因,也正是王陽明從祀孔廟的核心阻力。而王陽明最終之所以得以從祀,則當時之論曰:
於是申時行等乃言:“彼訾詆守仁、獻章者,謂其各立門戶,必離經叛聖,如佛老莊列之徒而後可。若守仁言致知出於《大學》,言良知本於《孟子》;獻章主静沿於宋儒周敦頤、程顥。皆祖述經訓,羽翼聖真,豈其自創一門戶耶?謂其禪家宗旨,必外倫理、遺世務而後可。今孝友如獻章,出處如獻章,而謂之禪,可乎?氣節如守仁,文章如守仁,功業如守仁,而謂之禪,可乎?謂其無功聖門,豈必著述而後爲功?聖賢於道,有以身發明者,比於以言發明,功尤大也。謂其崇王則廢朱,不知道固互相發明,並行而不悖。在宋時,朱陸兩家如讎隙,今並祀學宫。朱氏之學,昔既不以陸廢,今獨以王廢乎?誠祀守仁、獻章,一以明真儒之有用而不安於拘曲,一以明實學之自得而不專於見聞,斯於聖化大有禆。若居仁之純心篤行,眾議所歸,亦宜並祀。伏惟聖明裁斷主持,益此三賢,列於薛瑄之次,以昭熙代文運之隆。”上曰:“皇祖世宗嘗稱王守仁有用道學。並陳獻章、胡居仁,既眾論推許,咸准從祀孔廟。朝廷重道崇儒,原尚本實,操修經濟,都是學問,亦不必别立門戶。聚講空談,反累盛典。禮部其遵旨行。”[35]
申時行之言,是王陽明得以從祀的決定之論,主要談了三個方面的内容:一是王陽明之致知出於《大學》,良知本於《孟子》;二是王守仁之氣節、文章、功業均有功聖門,非禪家宗旨;三是王守仁之學並不能否定朱熹之學,而是互相發明。即此三方面的内容來看,無一不與其所表彰的“顔子之傳”相反。而尤當注意者,則所謂“自立門戶”一語,事實上正是針對吕妙芬所説的陽明等人以“顔子之傳”與程朱的“孟子之傳”相抗衡的特點。申時行謂其本於曾子、孟子之傳,正是又將陽明心學納入到了“孟子之傳”的道統序列之下。此後陽明心學雖然大行於天下,更有很大一部分學者淪爲“狂禪”一流,但始終未能改變既有的“孟子之傳”的道統序列。此次從祀之議,可謂是“蓋棺定論”,奠定了此後對陽明學的基本判斷。而且,由於顔回並無著作傳世,陽明學者對其思想的詮釋本身便出於模擬想象,始終是在疑似之間,與程朱“尋孔顔樂處”的情况頗爲相似——雖以此爲目標,然並無堅實的文獻依據可以依憑。其核心的理論闡釋,事實上取於《孟子》者居多,這也正是後世研究者以陽明學爲《孟子》學的根本所在。因此,當王陽明從祀孔廟之後,陽明學乃“孟子之傳”的定位得到了最終的確定,《孟子》學也隨着陽明心學得到官方認可,而廣播其影響於天下後世。
四、《十三經注疏》彙刊:《孟子》的“升經”
在陽明心學道統論轉變的同時,以楊慎爲代表的經學界,也在積極努力地推動古學復興,並最終促成了《十三經注疏》的彙刊[36]。按,“十三經”作爲一部叢書雖然已在南宋初期開其先河,然而,正如杜澤遜所説,“在宋人文獻中,‘十三經’這個名稱似乎很不常用”,“在宋元人著作中,關於經總義的著作,其書名未見有用‘十三經’字樣的”[37]。而在宋元官方的態度上,“十三經”也一直未獲認可。洪武中,趙俶請頒“正定十三經”,也並未獲准[38]。到正德中,《十三經注疏》才正式首次於福州府學刊行,舊以爲南京國子監刊刻,故稱“南監本”[39]。嘉靖中,李元陽又在福建刊刻《十三經注疏》,是爲閩刻本。至萬曆十二年(1584),明神宗下詔由北京國子監刊行《十三經注疏》,這項工作持續近十年,至萬曆二十一年(1593)刊刻完成,頒行天下,是爲北監本。其中《孟子注疏》完成於萬曆十九年(1591),《明神宗實録》載:
(萬曆十九年十月壬子)先是,上命國子監校刻《十三經注疏》,司業蕭良有率屬分較《孟子注疏》,至是裝成。因舉篇中要旨上陳,其略曰:“孝思法舜,兩宫之尊養宜隆;莊嶽語齊,儲貳之薫陶貴豫。發政以施仁爲本,視民如傷;傷心以寡欲爲先,畏天時保。以至親賢臣,隆手足之誼;明刑政,備桑土之謀。靡不觸目警心,反躬實踐。庶帝王之學與韋布不同,而太平之功亦旦夕可奏矣。”[40]
北監本《十三經注疏》中的《孟子注疏》,由蕭良有領銜校對,於萬曆十九年(1591)十月壬子正式完成。蕭良有,字以占,號漢沖,漢陽人,萬曆八年(1580)一甲第二名,官至國子祭酒。《四庫》館臣謂其“長於當時制誥之文,規模宏敞,有承平臺閣之體”[41]。以北監本《孟子注疏》之重要,除《實録》外,史書多未載其主持校對之事,此誠《孟子》學術史之闕典。今自當表而出之,不可蔑其姓名如故。

誠如杜澤遜所指出,嘉靖中李元陽刊本《十三經注疏》,乃是“真正以《十三經注疏》的名義一次性整套刻印十三經”[42],而北監本《十三經注疏》則是官方頒行的第一套。至此,“十三經”終於正式得到官方承認,並成爲經學史上的一個專有名詞。“十三經”的範圍,是傳統的“九經”加上《論語》《孟子》《孝經》《爾雅》。後四部書,正是宋代以來的“兼經”,可以説是將“兼經”提升爲“正經”的標誌。而其中的《禮記》,也是保留了《大學》《中庸》的完整本,並未延續過去只保留二者存目或完全不載的慣例,完全不顧及“四書”這一體系,可謂徹底打破“四書”的經典架構。由此,《孟子》亦得以真正超出“兼經”與“四書”的藩籬,以“十三經”的名義,取得了“正經”的定位。陳禹謨《經言枝指》之言,正可代表明人對這一官修叢書學術史意義的認識,其言曰:
稱“經言”者何?以四子之言皆經也。夫《學》《庸》出之戴《記》,稱經宜矣,《論》《孟》何以稱焉?曰:《論》《孟》不隸“十三經”哉!故並得稱經。[43]
“《論》《孟》不隸‘十三經’哉”,北監本《十三經注疏》在《孟子》學術史上的意義,於此昭然矣!
注 释:
*本文爲廣東省社科規劃青年項目“‘新子學’視域下明代諸子學復興研究”(GD22YZX01)、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新編孟子正義”(22&ZD036)、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諸子學通史”(19ZDA244)階段性成果。
[1]杜澤遜《〈孟子〉入經和〈十三經〉彙刊》,《微湖山堂叢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5~66頁。
[2]劉昫等《舊唐書·職官二》,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891頁。
[3]程蘇東《從六藝到十三經——以經目演變爲中心》,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第539頁。
[4]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三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705頁。
[5]程蘇東《從六藝到十三經——以經目演變爲中心》,第581頁。
[6]參見周春健《論元代學者的“四書六經觀”》,《哲學研究》2014年第5期。
[7]程蘇東《從六藝到十三經——以經目演變爲中心》,第577頁。
[8]李暢然《〈四書集注〉早期的流傳形態與〈孟子〉升經——兼及〈集注〉學庸論孟的次第不可信》,《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九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63頁。
[9]宋濂等《元史·選舉一》,中華書局1976年版,第2019頁。
[10]宋濂《經畬堂記》,《宋濂全集》第1冊,人民文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225頁。
[11]祝允明《懷星堂集》卷十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60冊,第517頁。
[12]蔡清《四書蒙引》,《儒藏(精華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754頁。
[13]同上,第903頁。
[14]同上,第904頁。
[15]蔡清《蔡文莊公集》,商務印書館2018年版,第146頁。
[16]蔡清《四書蒙引》,第1173頁。
[17]吕柟《四書因問》,《吕柟集·涇野經學文集》,西北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448頁。
[18]同上,第371頁。
[19]參見楊慎《升庵經説》,王文才、萬光治主編《楊升庵叢書》,天地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399页。
[20]參見孫廣《楊慎〈孟子〉學述論》,《諸子學刊》第20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版。
[21]祝允明《祝子罪知録》卷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83冊,齊魯書社1995年版,第624頁。括號内爲原文雙行夾注。
[22]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99頁。
[23]張廷玉等《明史·儒林一》,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7222頁。
[24]蔡清《四書蒙引》,第769頁。
[25]參見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26]任蜜林《早期儒家人性論的兩種模式及其影響——以〈中庸〉、孟子爲中心》,《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2期。
[27]李存山《從性善論到泛性善論》,《中國哲學與文化》第三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33~156頁。
[28]罷孟子配享一事,《明史》載在洪武五年,另有洪武二年、洪武三年之説。《明史·錢唐傳》載錢唐就此事抗疏入諫,後謫壽州,卒。考《明太祖實録》,洪武元年十二月以錢唐爲刑部尚書,洪武二年三月以劉希魯爲刑部尚書。則錢唐之被謫在洪武二年三月,其入諫孟子罷祀一事必在洪武二年初。參見張佳佳:《〈孟子節文〉研究》,清華大學2007年碩士學位論文。此外,明末吕元善父子孫三代所修《三遷志·爵享》亦繫此事於洪武二年。雖注曰“一作五年”,然其主於二年之説可見。
[29]張廷玉等《明史·錢唐傳》,第3982頁。
[30]夏燮《明通鑒》,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273頁。
[31]參見張佳佳《〈孟子節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國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32]張學智《明代哲學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1頁。
[33]吕妙芬《陽明士人社群——歷史、思想與實踐》,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版,第289頁。
[34]同上,第285頁。
[35]《明神宗實録》卷一五五,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版,第2867~2868頁。
[36]程蘇東《從六藝到十三經——以經目演變爲中心》,第657~669頁。
[37]杜澤遜《〈孟子〉入經和〈十三經〉彙刊》,《微湖山堂叢稿》,第65頁。
[38]張廷玉等《明史·趙俶傳》,第3954~3955頁。
[39]據程蘇東考證,南監本《十三經注疏》並非刊於南京國子監,而是刊於福州府學,其論精審可信。見程蘇東《從六藝到十三經——以經目演變爲中心》,第610~630頁。
[40]《明神宗實録》卷二四一,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版,第4496頁。
[41]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九,《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冊,第800頁。
[42]杜澤遜《〈孟子〉入經和〈十三經〉彙刊》,《微湖山堂叢稿》,第65頁。
[43]陳禹謨《經言枝指》,《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158冊,第37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