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令人印象深刻的论证
敦煌学不仅是关于敦煌的学问,更是一种处理碎片化史料、重构失落历史的通用方法。荣新江老师在《敦煌学十八讲》中,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演示了如何将零散的写本、残缺的壁画、模糊的题记以及多语种的胡语文献,组织成严谨的证据链条,进而破解学术史上的谜题,复原中古社会的真实面貌。
藏经洞的封闭缘由
敦煌莫高窟第17窟,后世称为藏经洞。王道士发现它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但更难的部分不在发现,而在解释这个洞窟为何存在,以及它在何时、因何被封存。这个问题牵连两端:一端是洞内数万件文献与法物的性质,另一端是敦煌社会在11世纪初的紧张结构。
关于藏经洞的性质,长期存在两种对立看法。其一是斯坦因所代表的废弃说。斯坦因在《西域考古图记》中写洞内杂乱,残破经卷、无头幡画、木轴丝带等物混杂堆放,于是推断它是神圣废弃物的储藏处,即寺院把不再使用但又不便抛弃的宗教物品集中封存。藤枝晃进一步把这一说法理论化,强调印刷术兴起后,手抄卷轴本失去实用价值,寺院遂将旧经作为废弃物处理。废弃说的力量来自直观,也来自类比路径,但它容易让人忽略洞内材料呈现出的另一面秩序。
荣老师抓住的第一处矛盾,就在斯坦因记述内部。斯坦因一方面强调无序,一方面又写到洞内有大量成包经卷,汉文卷子包裹约1050个,藏文卷子包裹约80个,并称之为正规的图书包裹。包裹内经卷多完好,捆扎整齐。包裹布上还写有经名与帙号,如摩诃般若海一类帙名,与唐代佛经编目体系可以对照。斯坦因拍摄的照片也显示,经卷刚出洞时仍保持成束状态。若坚持废弃说,就要同时解释两种相反现象:既承认洞内存在库藏形态的成套经帙,又把这种库藏等同于垃圾。解释在这里开始乏力。
第二处矛盾来自洞内法物的年代与品质。洞中出土绢画里,有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的精美观音像,编号Ch. lvii. 004,保存状况良好。若用单纯废弃解释,必须说明寺院为何把制作不久、仍可供养礼拜的法物当作终点物处理。把矛盾归结为寺院管理混乱也难成立,因为洞内并非只有个别精品。成束经帙与精品法物共同出现,说明洞中存在明确的保存意图。
要解释保存意图,必须找到具体的管理者与管理流程。书中把目光落在三界寺与僧人道真身上。敦煌研究院藏0345号《三界寺见一切入藏经目录》的题记明确记载,后晋天福九年(944),道真见寺内藏经残缺不全,于是发愿搜访古坏经文,收入寺中,修补头尾,使之流传。题记把洞内材料的结构解释得更清楚:洞中的大量残卷不必指向废弃,它们更像道真搜集来的修补原料;而完整经卷与绢画,则属于三界寺自身的藏书与信众供养的法物。由此看来,藏经洞更接近三界寺的经藏工作间与法物库房的合体。道真留下的目录写本,如见一切入藏经目录一类材料,也能印证寺院尝试建立编目秩序。目录中千字文帙号体系,与经帙实物、经名标注之间可以互相映照。
道真的修补活动还能解释一类常见现象:不少写本正面是佛经,背面却是年代更早的官府文书。写本P.3559就是典型例子,正面抄《坛经》等禅宗典籍,背面却见天宝十载(751)的差科簿。若不引入修补流程,这种正背年代倒置容易被误读为随意拼凑。荣老师在这里强调从材料的物质形态反推制作史。修补者会选用质地较好的旧官文书作衬纸,补缀经卷,或作为经帙内衬。制作史一旦成立,洞内的有序与无序便不再互相抵触。成束经帙属于库藏面,残卷边角属于修补面。洞内呈现的不是垃圾堆,而是经藏工作现场与法物库房叠在一起的结果。斯坦因所见的乱,还要考虑他在取出与翻检过程中改变了堆放状态。用翻动后的状态推定原初秩序,本就不可靠。
洞内性质获得新的解释后,封闭原因就成了第二个必须回答的问题。伯希和提出西夏避难说,认为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西夏攻占敦煌,僧人匆忙封洞以避兵祸。这一说法同样直观,但它与材料的时间分布难以吻合。
藏经洞内存在明确纪年下限。最晚的纪年材料止于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如俄藏F.32A《曹宗寿造经帙疏》写经题记所示。若按1036年封洞,就要解释1002年至1036年三十余年的文献空白。若洞作为三界寺法物库房与经藏工作间持续运转,三十余年完全不留可系年的文书,概率极低。更关键的是材料分布:洞内不见西夏文书。西夏建国后推行西夏文字,敦煌地区另有西夏文题记与文书遗存,莫高窟第464窟也出土过西夏文佛经残片。若封洞晚至1036年前后,洞内完全不见西夏文书,难以想象。时间与材料分布合在一起,指向同一结论:封闭应发生在西夏统治与西夏文字影响敦煌之前。再补一层判断,西夏亦奉佛,若单为避战,僧人未必需要把整套法物彻底封死。动机即使勉强成立,时间仍对不上。
排除1036年后,封洞动机就必须在11世纪初另寻解释。荣老师把视野从敦煌推向中亚,指出喀喇汗王朝征服于阗带来的冲击。于阗在10世纪与曹氏归义军关系密切,不止商路往来,还形成政治结盟与联姻网络。曹延禄娶于阗公主之类事实,说明亲缘关系进入权力结构。洞内亦见于阗语文书与王室相关书信。荣老师还提到于阗王书信材料,如P.2826所见称谓关系,于阗王李圣天自称唐之宗属,致书曹氏节度使称其为舅,显示双方以亲属称呼维系外交。喀喇汗王朝在1006年前后灭于阗,这个千年佛教王国的覆亡带来强烈心理震动。敦煌僧人若从难民与消息中得知异教势力毁佛灭法,封存寺院法物便具备现实动机。与同为佛教政权的西夏相比,异教东进更容易触发以法物为核心的保护行动。封存的坚决性与洞内保存意图也在这里接上了逻辑链条。
李盛铎藏卷公案
敦煌遗书在20世纪初进入流通领域后,辨伪不再只是文献学技术,它直接划定可用史料的边界,也会牵动对近代学术史人物的评价。围绕晚清重臣、大藏书家李盛铎旧藏敦煌写本的真伪公案,迫使研究者放弃单一维度的直觉判断,转而在社会关系、文物流转与文本考据之间寻找可检验的结论。
李盛铎生于1858年,卒于1937年,字木斋。他既有官场资源,也有版本目录之学的深厚训练。1910年,清廷学部将敦煌劫余写本运抵北京,李盛铎凭借与押运官何震彝的亲戚关系,得以拣取并截留四百余件精品。其旧藏写本常见德化李氏凡将阁珍藏一类印鉴。20世纪20年代后,古玩市场大量出现钤同类印章的敦煌写本,真伪混杂。藤枝晃据此提出严厉指控,认为李盛铎不仅监守自盗,还在北京组织作坊伪造敦煌写本,甚至推断大谷探险队与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所得的部分卷子中也混入李氏伪作。若不细分材料层次,这一指控很容易把所有钤印写本一并推入疑区。
李盛铎作为顶级藏书家,取舍标准与鉴识能力不难从其所取写本内容看出。他截留的写本多见四部典籍、景教文献与具有特殊价值的公私文书,显示明确的学术品味。若真以名望作伪牟利,理应追求高度拟真,不会留下大量书法粗劣、错字连篇的低级硬伤。把这类赝品归咎于李盛铎本人,既缺乏直接证据,也不合人物的收藏逻辑。
问题更可能出在李盛铎去世后的流转环节。1937年李氏卒后,藏书散出,印章与印鉴也随之流落到琉璃厂等地古董商手中,甚至被亲属利用。此时,李盛铎旧藏逐渐异化为抬价符号。伪作机制随之分化:在普通真卷上后盖真印或伪印以增值,在新仿伪卷上盖真印以取信,再仿刻印章制造伪印伪卷批量倾销。因此,所谓李盛铎藏卷其实是一个混合体,可能同时包含真卷真印、真卷伪印、伪卷真印、伪卷伪印。若仅凭印章定真伪,结论很难可靠。
回到写本内部证据,小岛文书提供了典型反例。这批号称李氏旧藏景教写本的材料,来源叙述本身就有时间悖论。更致命的是内容硬伤:题记出现开元八年(720)沙州大秦寺一类表述。据《唐会要》卷四十九记载,唐玄宗直到天宝四载(745)九月才下诏将波斯寺统一改称大秦寺。作伪者缺乏制度沿革知识,在寺名演变的时间节点上露出破绽。纸墨可以做旧,制度变迁的时间链条更难伪造。
与之相对,有邻馆藏长行马文书则是被误伤的正面样本。藤枝晃怀疑它,理由包括纸张厚度异常与藏印可疑。书中通过跨国比对,在英藏敦煌残卷中找到了同组残片,又在俄藏材料中补出另一批残片。这些残片字体、格式一致,并保留经帙裱糊痕迹与连续编号。事实显示,这批文书本为唐代北庭地区长行马管理档案,废弃后被用作经帙裱糊纸。经帙破损后,裱纸被揭下,残片四散,分别进入不同收藏体系。有邻馆文书之所以纸张偏厚,正与揭裱后的形态有关。藤枝晃的疑点并非全无意义,它提醒研究者关注物质形态;但形态必须放回使用史与流转史解释。由此形成一套更稳健的鉴定顺序:先梳理来源链条,再检视形制逻辑,最后以内容考订收束。三条线合拢,结论才站得住。
近代文献市场的复杂性,使真伪常被印章、题跋与传承故事层层包裹。李盛铎案提示研究者把流转史与文本生成史分开。印章多指向流转环节的真伪,并不必然担保文本本身的真伪。厘清两条历史线索,才能既避免因印废卷的轻率,也避免因卷废印的盲从。
丝路上的异乡人
藏经洞里发现了多语种的文献。粟特人来自中亚泽拉夫善河流域,以商贸网络见长,也以适应力强著称。
粟特人在敦煌的早期踪迹,并不主要来自汉文正史,而来自长城烽燧下的废纸堆。斯坦因在敦煌西北烽燧发现的粟特文古信札,是这一时期最硬的材料。信札大致写于4世纪初,发信者那奈·万达克在写给撒马尔罕伙伴的信里抱怨生意难做,却顺手留下几处关键线索:他提到洛阳的灾变,又说到匈奴的动乱,这与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前后的局势可以互相对照。唐之前,粟特商团已经以敦煌为枢纽,向东联到中原腹地,向西接入中亚城邦。信札中还出现“萨宝”一类职衔,以及祆祠相关信息,说明他们不仅在跑商路,也在维持内部组织与宗教生活。
到了唐代,粟特人在敦煌不再只是过客。随着丝路贸易繁盛与唐廷经营西域的推进,他们逐渐定居并被纳入地方治理。《沙州图经》残卷与户籍文书给出了空间坐标:敦煌有“从化乡”,其居民多见康、安、石、米、史、何等昭武系姓氏,聚落中心称“安城”,大致在敦煌城东一里左右。这个地理定位并非为了补一条冷知识,而是为了说明国家如何安置移民。唐政府允许其保留部分宗教与习俗,同时把他们纳入编户体系,登记户口,征收赋役。粟特人由此获得双重身份:在社群内部仍以族群与宗教维系凝聚,在制度层面则以编户身份参与地方社会的日常运转。
晚唐五代,敦煌政治结构转入归义军格局,粟特人的宗教生活也发生了新的转折。祆教不再只是外来社群的私属信仰,它开始进入地方公共仪式的财政账目。归义军官府的入破历里屡见“赛祆”开支。例如P.2049V所载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净土寺入破历计会,记有为赛祆支出的酒、油、面等物资。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支出常与祭祀名山大川、城隍土地等项目并列出现,显示祆教活动被编入一种更宽的地方祭祀结构。这里不需要夸张地说祆教主流化,只需确认它在财政与仪式层面获得了公共性。
图像证据把这种公共性再往前推一步。藏经洞出土的白画祆神图P.4518,神祇手持蛇蝎,旁伴犬类动物,符号体系明显承袭中亚传统;但其面容、衣冠与线条处理又呈现汉地绘画的审美与技法。图像的混合不是好看那么简单,它表明符号在传播过程中发生了改变。外来神祇并未原样移植,而在敦煌的视觉语言里重新获得可被接受的形态。
与此同时,粟特人的精神世界并不止于祆教。洞内还出土粟特文佛经译本,如《善恶因果经》一类材料。译经意味着跨越宗教边界,也意味着语言与文本技术的积累。它提示粟特社群内部存在双语中介者,他们既能理解汉传佛教的概念体系,也能把它译入粟特语。若从社会史角度看,这类译者往往也是进入地方网络的关键节点。佛教作为敦煌的主流信仰,为外来者提供了另一条嵌入通道。
至于粟特人在敦煌的最终结局,史料很少给出一个清晰的消失事件。更常见的,是族姓分布的变化、祭祀活动的弱化,以及粟特文材料逐渐减少。粟特人并非突然退场,他们更像在数百年的制度吸纳与文化转译中逐渐隐入地方社会。所谓异乡人的生与死,不是一条戏剧性的断裂线,而是一段可被文书、语言与图像共同描出的缓慢融入史。
以户籍文书重现唐代均田制
均田制在唐代制度体系里占据核心位置,但我们长期只能从《唐六典》一类传世典籍的条文去理解它。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户籍、手实,以及给田、退田文书,把讨论从法典的语言拉回地方行政的账面。
均田令规定丁男授田100亩,其中口分田80亩、永业田20亩。但学界很早就对这种足额授田的可行性产生疑问。内地人地矛盾紧张,法定额度未必能落到实处,于是有人把均田制理解为政治宣示或纸上制度。出土文书的价值提供了一套可以逐条检查的材料。
敦煌、吐鲁番所见户籍,多为地方官府三年一造的定簿;手实则是百姓每年申报人口田产的底稿。它们不是史家回忆,也不是后出解释,而是制度运转时留下的登记文本。以《开元十年沙州敦煌县悬泉乡籍》为例,户籍不仅登记户主、年龄、身份,还逐一列出家庭成员与课役状态,紧接着出现土地项目,常见“应受田”“已受田”、“未受田”三栏并列,数字细到亩分。有的条目甚至写出田地四至,如东至某渠、西至某户田。吐鲁番的给田、退田文书更直接,往往因人口生死、丁成与逃亡而发生田亩调整,文书把“请受”、“退还”等操作写得明白。地方官府愿意为此付出长期行政成本,说明它确实把土地与户口一起纳入管理。
但同一批材料也把条文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暴露得很清楚。户籍里多数丁男的“已受田”达不到100亩,有的差距很大。吐鲁番绿洲土地更紧,文书甚至记“常田4亩、部田6亩”之类极低数字。若用法定额度作唯一标尺,这当然像制度失败。问题在于,档案格式本身提示了另一种理解方式。官府把“应受”“已受”“未受”并列成栏,本就承认差额的存在,并把差额写进制度执行的记录。制度运行的关键,不在于人人足额,而在于田亩被登记、被核算、被纳入征役框架。足额授田未必实现,但登记与核算已经完成了制度的基本目标。
均田制在河西绿洲地区更像一种限田与赋役基准制度。官府先把民间既有占田登记在案,将其纳入“永业田”与“口分田”的类别,再在可能范围内从公田拨补不足。这样做的结果,是“应受田”往往更接近法律上的权利上限与征役计算单位,“已受田”才是资源现实。制度并不需要把每个丁男填满到100亩,它需要一套可记、可算、可调整的框架。绿洲土地不足,使足额难以实现,但不足额并不等于不执行。户籍把差额写出来,官府便能据此处理赋役分配、欠田补拨与田亩调整。均田制通过文书把复杂的土地占有关系转译成行政语言,行政语言的目的首先是稳定征役来源,而不是兑现一幅平均主义的理想图景。
这些文书还提供了制度松动的具体线索。大历四年(769)的手实材料,记录的人口结构已与开元、天宝时期不同。安史之乱后,河西军镇频遭抽调与战事冲击,丁壮死亡与逃亡增加,户内劳动力不足,单身户与寡妇户比例上升。均田制与租庸调以丁男为关键节点,丁男大量缺位,旧制度便失去支点。档案不必写制度将崩,数字本身就能说明压力如何累积。制度史若只从诏令与改革文本入手,容易把变化写成朝廷一时决断;户籍与手实却让人看到,基层结构先发生改变,旧框架才逐步难以维持,新税制才显得必要。它们把宏大变法拆解为可数的户口增减与田亩得失,也把制度变迁写得更具体、更可核对。
变文与变相
敦煌俗文学的意义,不止在于补回一批佚失作品,更在于保留了文本的使用痕迹。讨论变文时,要理解它的结构与语气,必须回到讲唱现场,并与石窟壁画、绢画等图像材料对读。文字与图像原本就在同一传播链条里运行,脱离图像谈变文,很多现象解释不通。
早期研究者最先遇到的困难,是体裁命名不稳。王国维、罗振玉等人面对散韵夹杂、语言通俗的写卷,只能先用通俗诗、佛曲之类的概称。向达等前辈做过辨析之后,体裁边界才逐渐清楚。荣老师沿着前人的辨析路径,把讲经文与变文分开,先把可操作的分类标准立起来,再讨论文本功能与传播方式。
讲经文紧贴寺院讲经。它常用固定程式:先引一段经文原句,再用通俗散文解释,最后以偈颂收束。敦煌本《维摩诘经讲经文》一类材料,往往以“经云”领起原典,用“是时”一类语式转入白话叙述,再以五言或七言韵文作总结。讲经文的中心任务是阐释经义,叙事只是手段。用讲故事的标准去读它,很容易觉得重复、迟缓;但从讲经活动的节奏看,这些重复正好承担分段、提示、收束的功能,便于听众跟进,也便于讲者在不同场合按需伸缩。
变文从讲经传统中生长出来,却不再严格依附经文原段。它把重点放在“转变敷演”,用更强的情节推进与人物塑形,把一个故事讲成可唱可说的脚本。题材也随之扩展,既有佛传、本生的改写,如《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破魔变文》,也吸纳本土历史传说与民间故事,如《伍子胥变文》、《王昭君变文》。这些作品不必逐句解释经文,而是靠戏剧化的场面组织听众的注意力。《伍子胥变文》写过昭关的一夜白头,最能说明这一点:它不追求经义阐释的完备,而追求叙事的拐点与紧张感。
从形式看,变文最醒目的特征是散韵相间。散文承担叙事推进,语言口语化,便于讲述;韵文多为整齐的七言句,用来起势、转场、渲染气氛或收束段落,适合吟唱。许多韵文段落会出现反复与套语,这不是文字能力不足,而是脚本写作的常态。讲唱现场需要节奏,需要提示,也需要让听众在关键处形成记忆点。把它当作纸面文学来挑剔,反而会偏离它的功能。
但如果只在文字内部兜圈子,仍不足以解释变文的传播机制。本书用《劳度叉斗圣变》作例,讨论变文与变相的互证关系,这一段最能看出方法的硬度。敦煌莫高窟第9窟、第85窟以及榆林窟第25窟等处壁画,都画劳度叉与舍利弗斗法。画面铺陈得很细:宝山、猛虎、金刚力士、狮子等幻化场面层层递进,高潮处又画出风神持风袋,狂风卷起帐幕器具,令对方人仰马翻。对照《贤愚经》等原典,相关记载非常简略,远不足以支撑如此具体的构图。壁画不可能只依原典展开,它需要一个更通俗、更具场面组织能力的叙事底本。
这一底本可以在写本里找到。敦煌写卷P.4524背面抄《降魔变文》,内容正以斗法为主题,其中对风神斗法的描写远比原典细密:写风起时天昏地暗,写黑风四起,写吹沙走石与拔树拔根,最后写宝帐倾覆碎如微尘。文字层面的动作序列与壁画的场面调度可以互相对读。这个对应关系本身就足以说明,壁画画师更可能参考了当时流行的讲唱脚本,而不是直接从原典抽取情节。
更关键的是P.4524的形制。它正面不是文字,而是一卷《降魔变相》的白描画稿,按场景连续铺陈;背面才是《降魔变文》全文。图与文同卷,不是抄写者偶然省纸,而更像某种使用安排。把它视为讲唱者的工具更合逻辑:讲者展开画卷,指示场面,同时依背面文字说唱。这样一来,图像提供可视的场景框架,文字提供可唱可说的叙事推进,两者共同完成传播。所谓“变”,也就不必停留在词源争辩上,而可以落到可见的物证上。
这种图文互证并不复杂,但需要把步骤做实。第一步,先在图像中找出那些超出原典的具体情节,确认壁画叙事存在再创造。第二步,回到写本中寻找能解释这些细节的通俗文本,并检验文字是否具备支撑构图的叙事密度。第三步,把物质形态纳入解释,例如同卷双面的布局、画稿与抄文的对应方式、使用痕迹等,让推断不止停在内容相似,而落到传播实践。
这样处理之后,敦煌俗文学就不再只是文学史的补遗材料,而成为理解中古社会传播方式的入口。文本、图像与讲唱活动同处一套机制里运行。变文之所以重要,不在于它够不够“雅”,而在于它把叙事从精英书写推向大众场景,同时把声音与图像连接起来。把这些材料放回现场,我们才能解释它们的语言、结构与形制,也才能更准确地把中古叙事艺术写成一段可被检验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