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不应该因书名而被限制!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就是这本《迷信与暴力 : 历史中的宣誓、决斗、神判与酷刑》!
说起法制史,大家都知道世界上现存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是《汉谟拉比法典》,它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被颁布出来。
有了法典,是不是就可以依法审判了?在此之前,人类文明还需要弄明白另一个问题:如何确定发生了什么?
古早的法律当然是有些落后,古老时代,做错事的人无需向法律或国家赎罪,而只需向被害人进行补偿。但人很难脱离群体而存在,所以古老的雅利安民族又有这样一条原则:每一个个体都要对整体负责,整体又要对每一个个体负责。于是,他们有了杀人者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一笔罚金即“血钱”的制度。
但是,谁杀了人呢,或者说,一个人有没有杀人该如何证明呢?古老的文明中没有我们现在的监控、痕检、测谎等丰富的刑侦手段。在那个撒谎被看做是怯懦的表现的英雄时代,被告人无可对证的誓言本身就已经足以使他们免受指控。当然,有时候一个人的誓言不那么可信,那么他可能需要他人的共同誓言为证,方能清洗自己的罪责。
不过无论人们多么努力去完善选共誓人等制度,誓言断讼总归是很不靠谱吧!
于是人类又发明了决斗断讼。
权游中对小恶魔的审判,并不是由小恶魔亲自上场进行决斗,而是由红毒蛇与魔山决斗。人类真实的历史确实是这样的,为了完善决斗断讼法,人类甚至建立起了一套关于职业决斗的制度!
依然很不可思议好吧!并没有觉得很科学啊!
除此之外,神判也是古时候很流行的定罪方式,与神判同时流行的还有酷刑。这得造成多少冤假错案啊,古人果然很不靠谱吧!
不过,百年前,美国社会改革者和活动家,精通社会制度、法律和宗教史的亨利·查尔斯·李,研究这些不靠谱的人类审判史并不是为了取笑曾经的人们。他说:
在人类摆脱野蛮蒙昧的过程中,日益崛起的理性力量与逐渐式微的凶残暴力霸权之间的斗争可谓机锋处处。我们这一代自作聪明地嘲笑先辈的前后矛盾,其实,那正是人类螺旋式前进道路的一部分。
研究法制史,研究法治发展的每个侧面,都是在见证人类文明的发展。
亨利·查尔斯·李查阅海量资料,旁征博引整理出了《迷信与暴力:历史中的宣誓、决斗、神判与酷刑》一书,阐述了西欧主要民族的审判发展史,虽然内容严谨深刻,但可读性强!
Ps.这位美国学者很认真地查阅了中国的历史文献,并指出中国法制史中并无神判。这里补充一件小事:中国历史上有一只叫做“獬豸”的神兽,《说文解字》中说它状如麒麟,能辨是非曲直,以角触奸邪并吞噬恶人。神兽是否曾经以何种形式参与法律工作难以考证,獬豸作为正义的象征仍保留在中国的法律中,中国的先民也曾渴望来自神明的公正审判,并且追求着公平正义,直至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