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文学的宝库:克莱斯特的戏剧与小说
克莱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1777-1811)是活跃于19世纪初的剧作家、小说家。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相当一部分涉及法律主题的文学作品,可谓“法律与文学”课题的宝库。他深受康德哲学冲击,对通过理性把握真理的信心产生动摇,这种理性与情感、秩序与激情的内在冲突成为他作品的核心张力。1811年,他与身患重病的精神伴侣福格尔前往柏林近郊万湖湖畔相约自杀,克莱斯特枪杀福格尔后自尽,两人合葬于该地附近墓地。
本文通过克莱斯特创作的戏剧、小说,一窥法律在文学作品中的样貌。
一、法律的权威有赖于个体德性
在戏剧《破瓮记》(Der zerbrochne Krug)中,剧情围绕“瓮是谁打碎的”的案情展开,但主持审判的法官亚当本人正是肇事者,他试图操纵庭审过程迅速将无辜者定罪。在上级巡查法官瓦尔特的监督下,亚当的罪行终于败露,仓皇逃窜。
如果执法者、司法者本人就是犯罪者,法律就会变成可被随意操控、自我掩盖的工具,这或许与中国“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遥相呼应。
除了法律的权威高度依赖于个体德性的蕴含外,剧中还有一些深蕴法律意味的情节,例如“送法下乡”问题。上级巡查法官瓦尔特是带着改进乡村司法的任务下乡监督的,强调要严格按照正式程序审判,但亚当则强调本地不成文的习惯,为其操纵行为掩护。再如“填平原则”的缺陷问题。瓮的所有人质问道,就算法官支持肇事者赔偿一个新瓮,也不可能把同一个破瓮重新烧回原样,更不能弥补有男人晚上闯入女儿房间带来的名誉折损。
二、私人复仇的存在说明法律无法垄断正义的天平
在小说《米夏埃尔·科尔哈斯》(Michael Kohlhaas)中,主人公科尔哈斯是一名马贩,被一名容克贵族刁难、羞辱。他最初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案件在权贵网络与官场运作中被随意摆弄,妻子也在申诉途中不幸丧命。科尔哈斯随即发誓“愿上帝永不如我宽恕容克那样宽恕我”。他开始集结人马实行大范围的纵火与劫掠,整个地区陷入恐慌。马丁·路德出面斡旋,认为科尔哈斯的诉求在实体上是正当的,但越过了滥用私刑的界限。科尔哈斯最终获得在帝国层面被审判甚至获得大赦的机会,但最终仍被判处死刑,并在刑场上吞下关乎帝国政治命运的字条(但文中并未交代字条内容)。死后其子被封为骑士,故事以一种讽刺的“补偿”结尾。
当正式的制度救济失灵,个人就可能动用私刑代替法律的执行,但此时的受害者也可能变为加害者,造成社会的崩坏与自身的毁灭。除此之外,案件被提交至帝国层面审理的过程也体现出政治对法律的宰制:科尔哈斯的案件已不再只是他和容克的民事、刑事纠纷,而是被卷入诸侯邦国之间以及帝国层面的管辖权与政治博弈,归根结底是对合法暴力与审判权的争夺。
三、军纪能让位于军功吗?法律需要良心的承认吗?
在戏剧《洪堡亲王》(Prinz Friedrich von Homburg)中,洪堡亲王腓特烈在军事会议中阴差阳错漏听了未经明确命令不得出击的军令,遂擅自下令提前进攻,但最终赢得战场胜利。选侯把军纪置于战功之上,仍以违令为由逮捕亲王,交军法审判并判处死刑。亲王恳求赦免,选侯将“决定权”交给亲王:若亲王认为自己遭受“不公”,只需写下两句话就可重获佩剑与自由。亲王在内心挣扎中,从求生本能走向自我审判与精神转折,遂选择赴刑,但最终迎来盛装人群与桂冠加冕。
军法象征国家秩序的底线,但仍面临严法与宽宥之间的张力。选侯想要的不是亲王的被迫服从,而是让他在恐惧、荣誉、法律、良知之间做一次自我裁决,让亲王把服从法律变成一种自愿的承担。这一抉择最终让亲王“醒悟”,他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愿意以自由的死亡来彰显法律。换言之,法律的尊严不仅奠基于暴力与恐惧,也需要获得道德认同。
在《弃儿》(Der Findling)这部小说中,法律与良心的关系还以一种滑稽的形式呈现:皮亚基在亲手杀死恶贯满盈的养子尼科洛之后,在临刑前拒绝接受赦罪,宣称“我不想得救,我要下地狱去找尼科洛继续复仇”。根据当时的教会法律,在处刑前必须完成宗教赦罪程序,因此,皮亚基反复三次被押往刑场,均因拒绝赦罪而停止行刑。当皮亚基第三次被迫从绞刑架下来时,直接诅咒那条不让他下地狱的非人道法律。法律若试图管理人的内心与悔罪,却又无法在价值与信仰的冲突中给出终极说明,人的良心就能爆发出强烈的抵制力量。故事的最后,教廷最高权力介入,命令不经赦罪也要处决,故事在冷峻的处刑中结束。
四、以法律、正义之名的恶行
在小说《智利地震》(Das Erdbeben in Chili)中,宗教狂热分子将地震灾难解释为神罚,暴民随即越过审判程序直接对无辜的“牺牲品”动用私刑。在《海尔布隆的凯特兴》(Das Käthchen von Heilbronn)、《施罗芬施泰因家族》(Die Familie Schroffenstein)两部戏剧中,法律、法理和正义均是阴谋、复仇、欲望的借口,法律在家族利益、舆论恐慌与复仇激情面前沦为遮羞布或暴力工具。
以上只是克莱斯特文学作品中与法律相关的一部分内容。其他戏剧、小说也有相关描述,比如小说《决斗》(Der Zweikampf)就有荒诞的神意裁判(司法决斗)的有关描述,在故事的结尾处,皇帝修改了神圣决斗的条文,在那些默认“罪必立刻显明”的地方加上“如果这符合上帝的意志”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