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從石刻史料看地域社會的「緣」
本文由ai翻譯自北村一仁新書『「境域」と造像:中国南北朝期における国境・地域・仏教』導言「はじめに――石刻史料から見た地域社會の「緣」」,請注意甄別核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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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旨在以佛教造像碑記為材料,探討中國南北朝時期國境地域,特別是北朝兩朝間東西國境地域的人群聯繫——即「緣」,以及他們所形成的社會,並檢討包攝這些要素的空間,進而考察其歷史意義。首先,擬對先行研究(主要截至二〇一〇年代)進行梳理。
若論及將造像銘等金石類資料視為史料加以認識並考察的研究,自近代以來,最早可追溯至清代陸增祥的《八瓊室金石補正》、王昶的《金石萃編》等。其後,關於佛教及道教造像碑記的研究,我國(日本)有大村西崖的《支那美術史雕塑篇》(佛書刊行會圖像部,一九一五)、松原三郎的《中國佛教雕刻史研究》(吉川弘文館,一九六一)及《中國佛教雕刻史論》(吉川弘文館,一九九五);此外,關於幾處大型石窟,則有水野清一、永廣敏雄所著的大部頭報告書(後詳)。在歐美方面,喜龍仁(Osvald Sirén)的《五至十四世紀的中國雕塑》(Chinese Sculpture from the Fifth to the Fourteenth Century, London, Ernest Benn, 1925)等,也對造像碑記進行了收集、整理、分析與考察。
此後,在中國本土及臺灣,亦出版了多部大型圖錄。例如不僅收錄金石專書,還網羅性地收集整理各地地方志中金石部分的《金石史料新編》第一至四輯(臺灣新文豐出版社);整理北京圖書館所藏龐大拓本的《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滙編》(中州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以及將魯迅收集的拓本依原樣摹寫的《魯迅輯校石刻手稿》(上海書畫出版社,一九八七)等。此外,還有專門針對魏晉南北朝進行收集整理的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校注》(綫裝書局,二〇〇八);整理北朝造像銘等佛教石刻的顏娟英《北朝佛教石刻拓片百品》(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二〇〇八);以及搜尋從中國流失海外的佛教石刻並展示較清晰圖像的金申編《海外及港臺藏歷代佛像——珍品紀年圖鑑》(山西人民出版社,二〇〇八)等,皆為代表性的大型圖錄版本。
與此同時,調查整理並發表沉睡於各地或各地新出土資料的圖錄版本也在增加。按省份列舉如下:首先是河南省,關於龍門石窟,早期有水野清一、永廣敏雄的《龍門石窟的研究》(東方文化研究所,一九四一),近年則有《龍門石窟碑刻題記彙錄》(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一九九八)等;此外還有網羅洛陽周邊小石窟的楊超傑編著《洛陽周圍小石窟全錄》(外文出版社,二〇一〇)。王景荃的《河南佛教石刻造像》(大象出版社,二〇〇九)以河南博物院藏品為主展示圖版並總結研究成果,可謂主要著作。此外,彙整各地區文物調查與發掘成果的,例如許昌市的《許昌文物集萃》(許昌市文化(文物)局編,二〇〇七)、焦作市郭建設的《山陽石刻藝術》(河南美術出版社,二〇〇四)等亦屬此類。
關於山西省,除水野清一、永廣敏雄的《雲岡石窟》(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一九五一~五六;二〇一四~一七年國書刊行會出版增補版,亦有中文版)等關於雲岡石窟的著作外,近年三晉出版社正在分市縣區出版《三晉石刻大全》,這可以說是該省石刻相關書籍中最具網羅性的圖錄版本。此外,作為二〇〇七年開始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三查)之成果,首先就山西省整體而言,有山西省文物局的《厚重山西:山西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重要新發現選編》(科學出版社,二〇一〇)。進而如晉中市文物局的《晉中遺韻》(三晉出版社,二〇一一)、忻州市文物局編《忻州文物薈萃》(三晉出版社,二〇一一)、臨汾文物局編《臨汾文物集萃》(三晉出版社,二〇一二)等,各地文物局編纂的報告書中,也有關於在「三查」中發現、確認的佛教石刻的報告。另外,雖年代稍早,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的《山西碑碣》(山西人民出版社)中也收錄有珍稀拓本。近年的著作則有胡春濤的《山西五至八世紀造像碑的圖像志研究》(廣西美術出版社,二〇一八),這是對山西地區造像銘進行較為網羅性分析的研究。
其次關於河北省,首先關於響堂山石窟,有水野清一、永廣敏雄的《河北磁縣 河南武安:響堂山石窟:河北河南省境的北齊時代石窟寺院》(東方文化研究所,一九三七);此外,網羅性的《河北金石輯錄》(河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三)亦為重要著作。邯鄲市文物局的《(邯鄲)石窟寺及石刻卷》雖為內部發行的「三查」報告書,卻是關於該市石窟、摩崖及石刻的最新調查報告。
關於陝西省,除了關於西安碑林的高峽主編《西安碑林全集》及《同釋文編》(廣東經濟出版社,二〇〇六)、趙力光與裴建平主編《西安碑林全集》(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二〇二四)之外,近年關於藥王山的資料,張燕編著的《陝西藥王山碑刻藝術總集》(上海辭書出版社,二〇一三)已經出版。該書不僅收錄藥王山,還收錄了周邊地區的資料,非常有用。此外,關於石窟,目前正在出版中的《陝西石窟內容總錄》編纂委員會編《陝西石窟內容總錄》(陝西人民出版社,二〇一七~),恐將成為關於石窟的底本。
此外,關於四川省,有高文、高成剛的《四川歷代碑刻》(四川大學出版社,一九九〇)及龍顯昭的《巴蜀佛教碑文集成》(巴蜀書社,二〇〇四)。近年羅宗勇的《廣元石窟藝術》(四川美術出版社,二〇〇五),以及作為最新成果的蔣曉春等《嘉陵江流域石窟寺調查及研究》(科學出版社,二〇一八)等相繼出版,加上新調查的石窟等,信息積累正在推進。
綜上所述,自二十世紀末以來,大部頭的資料集、圖錄集陸續出版,新的造像銘也不斷出土並得到整理。在此狀況下,基於前賢的整理與研究,以造像銘為主要史料,針對佛教史或美術史諸問題進行的研究,近年來正日益增加。其濫觴當推佐藤智水氏。他在以佛教史為核心的同時,深入政治史、社會史等領域進行了精力充沛的考察。在我國(日本),將北魏有紀年的造像銘進行網羅性收集,並加以整理分析的研究——《北魏造像銘考》(《史學雜誌》八六—一〇,一九七七),收錄於《北魏佛教史論考》(岡山大學文學部,一九九八)中,這不僅是佐藤氏自身後續研究的基石,同時也成為後學研究的重要基礎。此外,《4~6世紀華北石刻史料的調查與研究》(平成十三~十六年度科學研究費補助金(基盤研究(B)(1))研究成果報告書,以下略稱「佐藤氏報告書」)收錄了藥王山所藏造像銘的錄文。
不過,佐藤氏的研究始終以北魏為中心,關於此後的北朝後期仍顯薄弱。承繼於此,倉本尚德氏出版了《北朝佛教造像銘研究》(法藏館,二〇一六)。這部以其博士論文為基礎的巨著,以佛教史為中心,深入探討了各地區的信仰實態。此外,以思想史為中心,特別是以南北朝後期以後為對象的大內文雄《南北朝隋唐期佛教史研究》(法藏館,二〇一二),也涉及了一部分地域社會中的佛教。在美術史研究方面,有八木春生《中國佛教美術與漢民族化——以北魏時代後期為中心》(法藏館,二〇〇四)、《中國佛教造像的變容 南北朝後期及隋時代》(法藏館,二〇一三),石松日奈子《北魏佛教造像史的研究》(Brucke,二〇〇五)等。此外,在我國(日本),以氣賀澤保規氏為中心的明治大學東亞石刻文物研究所,也在推進墓誌及造像銘的研究,並陸續將成果公諸於世。(1)
在中國,除了李裕群基於精力充沛的調查所做的一系列研究外,特別是二〇一〇年代以後,以論文為單位發表了無數的研究。在書籍方面,有魏宏利《北朝關中地區造像記整理與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二〇一七)、董華鋒《隴東北朝佛教造像研究》(甘肅教育出版社,二〇二〇)、邵正坤《北朝青齊地區造像題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二〇二三)、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隴東蒲河流域石窟及造像調查研究:以田園子石窟・薛李石窟為中心》(科學出版社,二〇二三)等;此外,關於個別地域、石窟的調查報告書也發表了多數。最近,王連龍氏的《南北朝造像記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二五)出版,這是一部雖僅有錄文但相當網羅性的史料集。至於通過這些佛教、道教造像銘觀察當時所謂基層社會的研究,則有侯旭東氏,以及臺灣劉淑芬氏等人的著作。(2)
另一方面,以造像銘為中心的石刻史料為基本史料,觀察某個地域的人們及其所形成之社會的地域史研究,也已然存在。近年來,中國相關領域的論文、學位論文不斷增加。其中,特別是關中地區出土了大量造像碑記,且集中在西安碑林博物館、藥王山碑林等幾處收藏機構,因此有不少前賢的優秀考察。其中,馬長壽《碑銘所見前秦至隋初的關中部族》(中華書局,一九八五)最為經典且堪稱白眉。因此,首先擬依據馬氏的考察,概觀石刻史料豐富的關中地區的人群狀況,以獲得關於石刻史料所記載的地域社會究竟為何、能看到什麼以及如何看的基本認識。(3)
現藏於西安碑林,有十六國前秦建元四(三六八)年紀年,據傳出土於白水縣史官村的「廣武將軍☐(張?)產碑」史料。該碑並非本書主要探討的佛教或道教造像碑,而始終是口產(某人)的顯彰碑。且雖同為顯彰碑,也不像「延壽公碑」那樣有邑義等組織參與。但在此碑文中,除了漢族京兆韋氏外,還可見到羌姓的夫蒙氏、氐的楊氏等以羌族為首,以及氐、西域胡人、屠各等各族的姓名。換言之,不問漢、非漢,屬各族的人們為了口產(某人),共同建立了碑刻。那麼,他們具體擁有怎樣的聯繫,並進行了立碑事業與顯彰事業呢?(4)
首先,這些關中地區的土豪,通過多重婚姻加深了其社會結合。顯示這一點的史料,有馬氏著書附錄一、「(一)夫蒙文慶造像銘」、「(七)雷明香爲亡夫同𤧛(5)乾熾造像記」、「(八)郭羗四面造像銘」等。若從這些史料舉出具體例子,根據(一),夫蒙氏與雷氏之間締結了跨越兩代的婚姻關係,與瓽(黨)(6)氏也有姻戚關係。此外在(七)中,記載了同𤧛氏與雷氏、夫蒙氏之間跨越三代的血緣關係;而在(八)中,則記載了郭氏與盧、李、蒲、雷、白、楊、魚諸氏的婚姻關係(7)。如此,主要是漢人與漢人、非漢人與非漢人之間締結婚姻關係。對此,馬長壽氏指出:「各部族的人們住在同一個邑,經營共同的經濟生活,信仰也相同,並共同建立佛像」(8),同時「族內婚制是唐代以前關中渭北羌族與北方諸族婚姻的主要形態」。然而,觀察的碑文,擁有漢族姓氏的郭氏,卻與擁有氐人姓氏的蒲、魚氏(9),或擁有羌族姓氏的雷氏等締結了婚姻關係。這些蒲、魚、雷氏是否真為氐、羌人,且郭氏是否為漢人關於此事尚無法斷言。此外還有混血的問題,漢族與非漢族各族並非能明確區分。但若僅從「姓」這一點來看,史料上未見郭氏作為非漢族姓氏出現的例子,因此蒲、魚、雷氏為非漢族的蓋然性較高。若果真如此,則漢、非漢之間存在婚姻關係的可能性很高。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由此了解到各家之間,特別是非漢族相互之間,締結了多重地緣、血緣關係的社會狀況。
其次,作為婚姻關係以外的社會關係,還存在著以信仰為紐帶的法緣聯繫。與此相關,作為將當時人們連結並構成的集團,往往有研究指出「社邑」、「邑義」等被認為是以信仰為核心的社會集團的存在。(10)這原本被認為是以「社」這一信仰對象為中心的組織,但後來佛教等似乎也逐漸形成了同樣的集團。(11)關於這個問題,前賢以北魏後期至北周、隋代以關隴地區為中心出土的造像銘為線索進行了考察。例如,就馬氏著作中所收錄的關於佛教紐帶的例子而言,可以舉出夫蒙文慶、雷明香、郭羗各人的造像銘作為建立佛像之際的事例。此外,還有被視為「西州豪族」的黨氏(12)、作為「六郡大姓」之一的閻氏(13),或者被視為羌族「豪大(豪強)」的同𤧛(14)諸氏所作的造像銘。觀察這些石刻史料,毫無疑問,由黨、閻、同瑜等各「家」之人組成的「邑子」等,各自都信奉著佛教。
不僅如此,佛教信仰作為一種超越「民族」形式將人們束縛在一起的要素,從他們共同建立寺碑這一點也顯而易見。其例有北周保定四(五六四)年的「聖母寺四面像碑」(15)。在該碑文中,以「像主」趙回昌為首,作為「邑子」等,可見到昨和、鉗耳、屈男、同𤧛、上官、姚、張、壽、雷、荔非、罕井、杜、黨、楊、王、彌姐、陳、任、郭、蒲、朱等姓氏。此外,在幾乎同一時期,北周天和元(五六六)年的「昨和拔祖等一百廿八人造象記」(16)中,也列記了以昨和氏為中心,擁有賀蘭、雷、荔非、罕井、王、唐、姚、屈男、呂等姓氏的人物作為「邑主」或「邑子」。若依從姚薇元、陳連慶兩氏的見解,則在此碑文中,可以看到以漢姓為首,以及羌(彌姐、雷、荔非、罕井、黨、昨和、鉗耳、屈男、同𤧛、姚)、氐(楊、蒲、呂、雷)等各族的姓氏(17)。換言之,這些碑文表明,在關隴地區,人們在佛教造像事業這一點上,以「家」為單位,以「邑」這一集團為單位,甚至是以超越「民族」的集團為單位,在各種層面上相互連結。
這一點在傳世文獻資料上也可見到。《太平寰宇記》卷三五丹州宜川縣條所引《(隋)圖經》中有云:「胡漢之人,於(庫利)川內共結香火……」。關於此處所見的「香火」是否指佛教尚有爭議,但胡漢共結「香火」的記載是存在的。(18)
與佛教並列,當時具有影響力的道教造像銘也可見到。例如根據佐藤氏報告書,姚伯多、劉文朗、楊縵黑、楊阿紹、張亂國、錡雙胡、錡麻仁、吳洪標、輔蘭德、范匡等人的造像被視為道教造像。例如在姚伯多的造像中,姚姓雖占大多數,但右側也可見到王、梁、吳、魚、皇甫、張、郭等擁有漢姓或疑似漢姓的女性名字。(19)這可以說是羌族姚氏為中心,擁有漢姓的人們不分男女,在對「皇老君」的信仰之下團結一致的好例。(20)
根據以上諸史料及諸前賢的檢討,我們可以實際窺知,在當時的關中地區,一個氏族,或者擁有血緣姻戚、地緣關係(21)的多個氏族,乃至漢、羌胡等諸族,除了官職帶來的緣分外,還以佛教、道教等信仰、法緣為紐帶結合在一起。
那麼在其他地區又如何呢?像關中地區所見那樣複雜的「民族」問題,並非其他地區也能見到的,而是當地特有的社會狀況。理所當然,各地區都存在各自的社會性質與社會問題,必須在立足於此的基礎上,對各地的地域社會進行考察。中國古代、中世的人們,在各地締結了怎樣的緣分呢?
進而,在北魏及北朝時期進行的佛教造像事業中,有許多呈現出濃厚的政治色彩。這裡所說的政治色彩,是指在願文中,除了將當時的皇帝、官僚、地方官等列為「奉為」對象外,還包括含有稱讚他們文辭的顯彰碑性質的東西,甚至具體明示對所奉政權之忠誠文辭的東西等。此外,供養者或主導造像事業的人們中,包含多數當地的地方官,甚至有宗室諸王、貴族、高官參與其中,也應包含在內。
在佛教石刻中,造像銘(不僅指佛像,也包括修造寺院或橋梁)是生活在各地的人們製作並遺留下來的「活的史料」。因此,造像銘中濃厚地表現了製作它們的各地區的獨特性,所以造像本身的地域性自不待言,佛教信仰的地域性,或者教團、信徒集團的地域性,甚至進行佛教造像事業的人們及其社會的地域特徵也可以從中讀取,這對於地域社會史研究而言是一級史料。另一方面,造像銘也是存在於連結各種人之場所的存在。造像事業是俗世眾生接觸佛的場所。而且在這些眾生中,政權及其地方長官(特別是州刺史)或軍人等從政權中樞被派來的人們,與作為其屬官的當地有力者、一般民眾等在地人們,也是共同接觸佛的場所。如此,屬於多個空間或地域、多個社會政治階層、身分立場、多個集團的眾生們,藉由佛緣進行造像,並作為其象徵而建立的便是造像碑。
既然刻在那裡的造像銘具備這樣的性質,作為史料來看時當然也持有同樣的性質。也就是說,它當然是佛教史(當時佛教信仰中的歷史諸問題等)的史料,同時也是關於所謂地域社會的一級史料。我認為,通過將這樣描繪「部分」的造像銘,與從王朝、政權側面記述(至少是試圖記述)「全體」的傳世文獻資料結合來看,可以互補雙方之缺。
本書便是在這樣的意圖下,大致懷抱著先所示的問題關心,並進一步結合著者的興趣關心,將「境界」這一政治、社會的空間性質據為主眼,通過選取國境地域,換言之即政權國家的邊緣地域的諸事例,不僅考察佛教在地域社會中的意義,也想對地方與中央、地域住民與政權(地方官)等各種層面上的相互關係進行考察。
注
(1) 除機關刊物《東亞石刻研究》(二〇〇五年創刊,截至二〇二五年五月為第九號)外,還有《中國石刻資料及其社會——以北朝隋唐期為中心》(汲古書院,二〇〇七)、《隋唐佛教社會的基層構造的研究》(汲古書院,二〇一五)等。
(2) 侯氏《五六世紀北方民眾佛教信仰:以造像記為中心的考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增訂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二〇一五)、劉氏《中古的佛教與社會》(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〇八)、〈五至六世紀華北鄉村的佛教信仰〉(《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六三—三,一九九三)、〈北齊標異鄉義慈惠石柱——中古佛教社會救濟的個案研究〉(《新史學》五—四,一九九四)。
(3) 馬氏著第二九頁有錄文。此外《漢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三冊七六頁有拓本與錄文;毛氏將☐的部分讀作張。
(4) 參照馬氏著二九~三四頁。
(5) 姚薇元氏《北朝胡姓考》作「蹄」。
(6) 據前揭陳連慶氏《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姓氏研究》二七八頁,認為瓽、黨兩氏相同。
(7) 馬氏著七八頁。
(8) 馬氏著八〇~八一頁。
(9) 陳氏前揭書三〇一頁。但感覺氏對魚氏的考察未出臆測之域。
(10) 關於此點,早期有小笠原宣秀氏〈支那南北朝佛教與社會教化〉(《龍谷史壇》一〇,一九三三)、山崎宏氏〈隋唐時代的義邑及法社〉(收錄於《支那中世佛教的展開》,清水書店,一九四二)等;近年則在前揭佐藤氏《北魏佛教史論考》、〈關於中國初期的「邑義」(上)〉(《佛教文化研究所紀要》四五,二〇〇六),劉淑芬氏〈五至六世紀華北鄉村的佛教信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六三,一九九三),侯旭東氏《五、六世紀北方民眾佛教信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務印書館,二〇〇五)等中有深入檢討。較近的還有楊華氏〈戰國秦漢時期的里社與私社〉、都春文氏〈從衝突到兼容——中國中古時期傳統社邑與佛教的關係〉(均收錄於牟發松氏主編《社會與國家關係視野下的漢唐歷史變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六)等可供參考。
(11) 作為象徵性顯示「社」的信仰逐漸被佛教置換的例子,《高僧傳》卷六釋法安傳記載:在新陽(湖北京山),因法安對造成「虎災」的老虎說法授戒並感化了牠,從而獲得當地住民支持,居民們將「大社」、「神廟」改建為佛教寺院。
(12) 「黨法端造像」(收錄於《十二硯齋金石過眼錄》卷五)。
(13) 「石佛寺閻氏造像題名」(收錄於《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一四)。此外,關於「西州豪族」、「六郡大姓」的情況如下。首先,據《晉書》卷一一六姚萇載記,「西州豪族」是指擁有尹、趙、王、牛、狄、張、龐、姚、焦、梁、任、姜、閻、蔣、楊、裴、黨等姓氏的人們。關於此「西州」,若具體考察其中列舉的人物,可以確認大概是指天水、南安一帶。關於「六郡大姓」,據《華陽國志》卷八〈大同志〉,他們是西晉末年從「六郡」即「天水、略陽、扶風、始平、武都、陰平」流亡至巴蜀之地的人們。另外,據《晉書》卷一二〇李特載記,記作「六郡之豪」。具體列舉了「閻、趙、任、楊、李、上官」,此外作為「氐、羌」之姓,還列舉了「梁、竇、苻、隗、董、費」等。
(14) 「同𤧛氏造像記」(收錄於《金石萃編》卷三十六)。
(15) 《陝西藥王山碑刻藝術總集》七卷九五頁。此外收錄於《金石萃編》卷三十六及《魯迅輯校石刻手稿》(上海書畫出版社,一九八六)。
(16) 收錄於《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二三。
(17) 參照姚氏前揭書外篇第五—七,以及陳氏前揭書五章。
(18) 參照拙稿〈「山胡」世界的形成及其背景:關於後漢末~北朝期黃河東西岸地域社會〉(《東洋史苑》七七,二〇一一)。
(19) 《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滙編》三卷二六—九頁。
(20) 此外也有佛教、道教見於同一碑文者。依佐藤智水氏的檢討,魏文朗、張安世、夏侯僧、辛延智、絳阿魯、李曇信、七十人的造像記被視為「道佛混合」(關於魏文朗造像碑,可參照石松日奈子氏〈關於陝西省耀縣藥王山博物館所藏「魏文朗造像碑」的年代:北魏始光元年銘的再檢討〉(初出《佛教藝術》二四〇,一九九八;收錄於《北魏佛教造像史的研究》,Brucke,二〇〇五)及其注一所示諸研究)。
順帶一提,關於佛道二教同時成為信仰對象的問題,從道教側考察造像記的神塚淑子氏具體展示了其實態(〈南北朝時代的道教造像〉,收錄於礪波護氏編《中國中世的文物》,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一九九三;特別參照二四九—五〇、二七五—七七頁);此外,李松氏也指出臨潼地區造像碑的碑文中,佛道二教並存(〈臨潼六通北朝造像碑考釋〉,《中國道教》一九九六—二)。
(21) 谷川氏在〈關於六朝時代都市與農村的對立關係:從山東貴族居住地問題的接近〉(收錄於唐代史研究會編《中國的都市與農村》,汲古書院,一九九二)中指出:「血緣關係與地緣關係,似乎以相互相當錯綜複雜的形式,構成了地域社會的實態」(八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