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读书笔记:当阮籍遇上裴楷

至亲至友之丧,是人生极大悲痛和哀伤之一。即或鼓盆而歌如庄子,也说:“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当是之时,我怎么能不伤心呢?
谢安喜欢音乐、歌舞,四弟谢万死,谢安十年不听音乐,这还好说,为长兄谢奕送葬回来,天晚雨急,赶车的人喝醉了,平日喜怒不形于色的谢安拿着车把子来捅驭手,声色甚厉。雅量如谢安,当此之时,也难免被讥,何况吾辈?
这是至亲之丧,再说至友之丧。
伯牙闻钟子期之丧,“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
另外一个好琴的是顾荣,家人把琴放在他的灵床上。张翰往哭,不胜悲痛,径直坐上灵床弹琴,数曲毕,抚琴曰:“顾彦先(顾荣字)颇复赏此不?”痛哭不已。
曹丕逢王粲之丧,说:“王粲喜欢听驴叫,大家应该各学一声驴叫来送他”,于是吊客每人都学了一声驴叫。
伤心都无差别,然而哀伤的表达方式却完全不同。
阮籍生性至孝。三岁丧父,寡母孤弱,抚养成人。父亲阮瑀,建安七子之一,生前友好曹丕、曹植、王粲、丁廙妻并作《寡妇赋》以悯之。孤儿寡母,可以想象阮籍对母亲的感情。官府抓到一个杀母者,阮籍愤然说:“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同坐以为杀父是天下之极恶,怪他失言。阮籍解释说:“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
母亲的丧报传来,阮籍正在与人围棋,对弈者求止,阮籍定要一决胜负。然后喝了二斗酒,大吼一声,吐血数升。等到葬礼,蒸一个小肥猪,喝了二斗酒,诀别之际,直言“穷矣!”只一声,又吐血数升。哀毁骨立,瘦瘠如骨骸支立,几乎要死去。
母丧而饮酒、吃肉,是不符合当时的礼仪的。阮籍放纵喝酒,一直为尊崇礼法的人所攻击,疾之如仇。尊崇礼法,就意味着道德标准,是很难违抗的。高坐道人在王导家做客的时候,常常仰卧在王导身边,见到卞壸,恭敬端庄,说:“彼是礼法人。”礼法之威,连不学汉语的西域和尚都不敢违。
可阮籍从不在意,当他在当时的实际统治者、大将军司马昭的宴席上公然饮酒吃肉时,何曾就借此当众发难:“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要求司马昭把阮籍流放海外,以端正风俗教化。
何曾在当时,也是以生性至孝闻名的,死后谥号也是“孝”,然而两个“性至孝”的人,对孝的理解却如此的不同。作为礼法之士的何曾,要求事事合乎礼法,而作为阮籍,仅仅是按照自己的内心表达自己的感受,任性而为。
阮籍一向很投司马昭的缘,喜欢东平,就要求去那边当东平相,司马昭高兴得不得了,立刻批准。阮籍骑着驴到了东平,把官衙的墙壁全部拆掉,“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剖竹十日间,一朝风化清”(李白《赠闾丘宿松》),十天就回来了,司马昭居然一点也没不高兴,还任命他为大将军从事中郎。后来阮籍听说步兵营的厨师善酿,有好酒三百斛,就自求为步兵校尉,如愿以偿。
司马昭还曾经为司马炎,就是后来的晋武帝向阮籍求婚,阮籍大醉了六十日,没有开口而作罢。这件事是蝴蝶的一只翅膀,直影响此后百年。若司马炎娶了阮家的姑娘,哪来司马衷这等白痴皇帝?
司马昭如此爱护阮籍,正如稽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里面说的“阮嗣宗(阮籍字)…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不仅没有处置阮籍,还批评何曾:“嗣宗已经哀毁劳顿到这个样子了,你不和我一起为他担忧,还说这样的话?再说,有病喝酒吃肉,本来就是合乎丧礼的啊!”阮籍在一旁吃喝不停,神色自若。
《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当初设定礼仪,都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谓之愚。闵子除丧出见,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谓之孝。”后人不知经权变通之道,寻章摘句,大违本意。
再者,人的表达方式各不相同,岂能按一种模式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杜乂家祖坟塌了,他的表情不够悲伤,庾亮解释说:“弘治(杜乂字)身体极弱,不可以太伤心”
对阮籍、杜乂,司马昭、庾亮曲意为之解释,主要还是出于个人的偏爱,而裴楷就跳出了礼法和反礼法的框框。
裴楷去阮籍家吊唁,阮籍刚喝醉,散发,叉开两腿坐在坐床上,没有哭。喝酒、叉开两腿坐、离开了丧位坐在坐床上,都是不合丧礼的。裴楷按照礼法哭泣、吊唁毕,就走了。有人问:“大凡吊唁之礼,主人哭,客人才行礼。阮籍不哭,你为什么哭呢?”裴楷说:“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所以不尊崇礼制;我们是世俗中人,所以要遵守礼仪准则。”
阮籍能为青白眼,见到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嵇喜来吊丧,阮籍给他看白眼。嵇喜的弟弟稽康听说后,就带着酒挟着琴去,携酒挟琴吊丧是很奇怪的事,可阮籍大为高兴,就用青眼。当阮籍遇上裴楷,虽然未必青眼有加,但也不至于白眼相待,大约阮籍眼中,礼俗之士是那些死守礼法,不知变通的人,裴楷应当不在其中。
无论是“俗中人”,还是“方外之人”,都实践自己的理想和信念,而不以自己的是非黑白要求对方,也不因对方的黑白是非而改变自己,因此当时的人很赞赏两人的举动,“叹为两得其中”。
谢安喜欢音乐、歌舞,四弟谢万死,谢安十年不听音乐,这还好说,为长兄谢奕送葬回来,天晚雨急,赶车的人喝醉了,平日喜怒不形于色的谢安拿着车把子来捅驭手,声色甚厉。雅量如谢安,当此之时,也难免被讥,何况吾辈?
这是至亲之丧,再说至友之丧。
伯牙闻钟子期之丧,“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
另外一个好琴的是顾荣,家人把琴放在他的灵床上。张翰往哭,不胜悲痛,径直坐上灵床弹琴,数曲毕,抚琴曰:“顾彦先(顾荣字)颇复赏此不?”痛哭不已。
曹丕逢王粲之丧,说:“王粲喜欢听驴叫,大家应该各学一声驴叫来送他”,于是吊客每人都学了一声驴叫。
伤心都无差别,然而哀伤的表达方式却完全不同。
阮籍生性至孝。三岁丧父,寡母孤弱,抚养成人。父亲阮瑀,建安七子之一,生前友好曹丕、曹植、王粲、丁廙妻并作《寡妇赋》以悯之。孤儿寡母,可以想象阮籍对母亲的感情。官府抓到一个杀母者,阮籍愤然说:“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同坐以为杀父是天下之极恶,怪他失言。阮籍解释说:“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
母亲的丧报传来,阮籍正在与人围棋,对弈者求止,阮籍定要一决胜负。然后喝了二斗酒,大吼一声,吐血数升。等到葬礼,蒸一个小肥猪,喝了二斗酒,诀别之际,直言“穷矣!”只一声,又吐血数升。哀毁骨立,瘦瘠如骨骸支立,几乎要死去。
母丧而饮酒、吃肉,是不符合当时的礼仪的。阮籍放纵喝酒,一直为尊崇礼法的人所攻击,疾之如仇。尊崇礼法,就意味着道德标准,是很难违抗的。高坐道人在王导家做客的时候,常常仰卧在王导身边,见到卞壸,恭敬端庄,说:“彼是礼法人。”礼法之威,连不学汉语的西域和尚都不敢违。
可阮籍从不在意,当他在当时的实际统治者、大将军司马昭的宴席上公然饮酒吃肉时,何曾就借此当众发难:“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要求司马昭把阮籍流放海外,以端正风俗教化。
何曾在当时,也是以生性至孝闻名的,死后谥号也是“孝”,然而两个“性至孝”的人,对孝的理解却如此的不同。作为礼法之士的何曾,要求事事合乎礼法,而作为阮籍,仅仅是按照自己的内心表达自己的感受,任性而为。
阮籍一向很投司马昭的缘,喜欢东平,就要求去那边当东平相,司马昭高兴得不得了,立刻批准。阮籍骑着驴到了东平,把官衙的墙壁全部拆掉,“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剖竹十日间,一朝风化清”(李白《赠闾丘宿松》),十天就回来了,司马昭居然一点也没不高兴,还任命他为大将军从事中郎。后来阮籍听说步兵营的厨师善酿,有好酒三百斛,就自求为步兵校尉,如愿以偿。
司马昭还曾经为司马炎,就是后来的晋武帝向阮籍求婚,阮籍大醉了六十日,没有开口而作罢。这件事是蝴蝶的一只翅膀,直影响此后百年。若司马炎娶了阮家的姑娘,哪来司马衷这等白痴皇帝?
司马昭如此爱护阮籍,正如稽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里面说的“阮嗣宗(阮籍字)…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不仅没有处置阮籍,还批评何曾:“嗣宗已经哀毁劳顿到这个样子了,你不和我一起为他担忧,还说这样的话?再说,有病喝酒吃肉,本来就是合乎丧礼的啊!”阮籍在一旁吃喝不停,神色自若。
《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当初设定礼仪,都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谓之愚。闵子除丧出见,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谓之孝。”后人不知经权变通之道,寻章摘句,大违本意。
再者,人的表达方式各不相同,岂能按一种模式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杜乂家祖坟塌了,他的表情不够悲伤,庾亮解释说:“弘治(杜乂字)身体极弱,不可以太伤心”
对阮籍、杜乂,司马昭、庾亮曲意为之解释,主要还是出于个人的偏爱,而裴楷就跳出了礼法和反礼法的框框。
裴楷去阮籍家吊唁,阮籍刚喝醉,散发,叉开两腿坐在坐床上,没有哭。喝酒、叉开两腿坐、离开了丧位坐在坐床上,都是不合丧礼的。裴楷按照礼法哭泣、吊唁毕,就走了。有人问:“大凡吊唁之礼,主人哭,客人才行礼。阮籍不哭,你为什么哭呢?”裴楷说:“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所以不尊崇礼制;我们是世俗中人,所以要遵守礼仪准则。”
阮籍能为青白眼,见到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嵇喜来吊丧,阮籍给他看白眼。嵇喜的弟弟稽康听说后,就带着酒挟着琴去,携酒挟琴吊丧是很奇怪的事,可阮籍大为高兴,就用青眼。当阮籍遇上裴楷,虽然未必青眼有加,但也不至于白眼相待,大约阮籍眼中,礼俗之士是那些死守礼法,不知变通的人,裴楷应当不在其中。
无论是“俗中人”,还是“方外之人”,都实践自己的理想和信念,而不以自己的是非黑白要求对方,也不因对方的黑白是非而改变自己,因此当时的人很赞赏两人的举动,“叹为两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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