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读书报告
《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读书报告
传统士人是余英时先生长期关注的话题,余先生曾经将一系列的讨论集结出版,取名《士与中国文化》,该书影响甚大,其中不少讨论已经跨越史学的界线,成为一些相关学科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下文简称《近世》)即为其中一篇。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的《新版序言》中作者说道“本书所集结的论文大体上都属于专题研究的性质……在每一专题的研究过程中,我都试图通过多方面的分析,以凸显‘士’在某一历史阶段所表现的特殊风貌。” 因此,作为文集中的其中一篇,《近世》一文的意图自然在于凸显士人在宋元已降商品经济发展下所表现的特殊风貌。
作为传统宗教文化的担当者,士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作者将追问的问题仅限于士人的伦理对于商人和商业的影响上,因而非常清晰的逼出了该书著力讨论的问题,就是“在西方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之前,传统宗教伦理对于本土自发的商业活动究竟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有影响,其具体的内容又是什么?” 该文的行文逻辑也非常清楚,上篇与中篇主要论述新禅宗、新道教和新儒家这三种中国最主要的文化伦理在近世所发生的转变。史学界一般认为在中唐以后中国的三种主要宗教都发生了入世转向,余先生这里所讨论的正是入世转变后宗教伦理对于商人的影响,所以需要事先对此转变作明确的交代。下篇则是着重讨论转变后的三教伦理对于商人精神的具体影响。精悍的篇幅当然不能将这些问题讲得巨细靡遗,但通观全书还是可以让人领略宋元以后的士人如何应对社会经济的变迁,对一系列社会和人生的重大问题做出重新阐释。
典范意义
今日的读者如果对于当时的学术脉络没有很好的了解,或许并不容易感受到该书面世时的典范性所在。当时大陆的中国史研究,一方面受到教条的马克思主义的束缚,无法取得理论上的突破。在明清经济史方面,虽然以傅衣凌为代表一些史学家,大量搜罗明清时期的石刻、碑铭、账册等以前人不太关注的资料,大大丰富了学者对于明清经济史细节的认识,但却没能在研究方法和范式上取得突破,依然停留在“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范畴内。该问题有其明显的前提预设和结论预设,《近世》一文的序言中已详细提到。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也简化了历史演进的动因,使得一部分史家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商人的客观世界和经济活动方面”,从而使“商人的主观世界,包括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各方面的问题”成为一片空白的领域。《近世》一文就是直指该种研究状况的挑战之作。
另一方面,韦伯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系列论述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史研究,尤其在当时的港、澳、台地区。 与马克思的经济、技术分析方法相异,韦伯的分析路径更倾向于从文化层面寻找历史发展的动力。两者取径相反,却又相互补充,无论文化还是经济、技术都构成历史发展的因素,如果将任何一种因素推向绝对,都会失偏颇。当时援引韦伯理论来解读中国历史的学者和那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他们都无条件的将一些在西欧历史上的特殊概念套到中国历史研究中,使人们无法确切把握中国历史的独特之处。 余文也是对此种方法的改造和突破。
余英时擅长文化史的研究,而该书讨论的问题也涉及士人文化对于商业和商人的影响,因此天然上与韦伯的分析路径更具亲和力。但他对于韦伯理论的限制有明确的感知,认为“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论旨也许强调得过头了;他对于中国宗教的论断更缺乏事实的支持。” 但是他也并未因噎废食,而是师法其意,重新建构问题,“仍然假定韦伯的中心理论含有某些普遍性的成份,但不必拘执于他关于新教伦理所提出的种种具体问题。” 这种灵活变更将文章重点限定在文化(或宗教伦理)对于商业活动的影响之上,因为文化(或宗教伦理)和商业活动是任何社会都具备的,并不具有独特性,从而使得原本生搬硬套的问题成为一个可以讨论、可以验证的问题,也使得原本的明清经济史研究可以有一个新的角度。
关于宗教与商业的另一个面向
在讨论宗教与商业之间的相互影响时,余先生将更多着墨于宗教伦理对商人精神和活动的影响,而对于商人及商业活动对于宗教伦理以及宗教运动的影响虽略有涉及,但并未明确而系统的讨论,这与他的整体关怀和该书的主题有关。但我们不应忘记对于这一面向的讨论,甚至应投以更多的关注。
其实在《近世》一书中多处显出商人和商业活动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在儒、释、道三教的入世转变中我们即能隐隐看到背后商品经济的动力。正是宋代商业的发达,士商之间的的界限有时已不能划分得太严格,从而逼得新儒家不得不有条件的承认“经营衣食”的合法性。 随着商业的持续发展,到了明代“士”能不能从事商业成为一严重问题。最后现实的压力促使王阳明改变其反对士人经商的初衷,转而说出“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的话。 儒家伦理在此出现了一些突破,逐渐重视个人道德的物质基础。
另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士商之间的界限也日益模糊。一些士人“或出生商贾之家,或与商贾有姻亲,或与之交游,因此他们不但记述了商人的活动,而且有意无意之间为他们的利益说话”, 这些为商人所作的言说多多少少与宋以前儒家伦理有所不同。而且随着商人地位的提高,向社会传教已经很难越过商人阶层,正因如是,王阳明一系的子弟多有向商人传教的活动。而面对商人所言说的宗教伦理已失去原先儒、释、道泾渭分明的界限,转而走向儒、释、道三教融合, 因为这样的伦理才符合商人的口味。商人阶层的兴起与明以来“三教运动”显示着某种关系,这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索。
商人对于宗教第三个方面的影响在于商人直接领导民间宗教运动,如《近世》一书中所说的程云章、卓禺等人吸收儒家及其他宗教伦理,领导“三教运动”,创造属于商人自己的宗教思想和文化。 这在中国宗教史上是应该值得注意的事,但是到目前为止相关的研究并不多,就我目前所了解关于中国宗教研究中只有韩森的《变迁之神》和季羡林的《商人与佛教》讨论过商人对于宗教传播的作用。而国外对商人与宗教发展的问题也很少有上乘之作。 因此这一研究的空白状态是值得进一步拓展的领域。
而在近代的民间宗教的研究中也值得考虑此一问题。陆仲伟对于民国期间41名会道门创立者和教首的职业身份进行统计,商人有5人,占其中12.2%,而对于会道门的参加者中,商人往往是占很高比例。如天津市公安局对该市的中华理教会的101名各支会理事及会员代表的统计中,商人37人,小贩8人,约占总数44.6%,而西安市公安局1951年8月对156名一贯道传道人员原来职业的统计显示,商人32人,小贩15人,约占总数30.1%,武汉市公安局1953年对5065名办道人员统计,除971名职业状况不明外,在4094明办道人员中有商人1626名,占39.72%,都远远高于工人、学生、农民、绅士等阶层。 而其他关于世界红卍字会、中国理教的一系列资料都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 我们应该如何来看待商人在民国宗教中的作用?他们是如何影响宗教团体的发展,这有待我们进一步的研究。
方法上的改进:区域史文化史的尝试
《近世》一文虽然标举“中国的近世宗教伦理”的大题,但是作者所选的经验材料基本集中在江苏、浙江、江西和安徽等几省范围之内,且集中于几个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因此我们可以致疑该研究的结论是否可以代表中国其它区域的情况,主报告人已经提出了一个建议,即将江浙、安徽、山西这些商业发达地区的儒家思想与传统儒家思想相比,分析有何独到之处?我想该建议触及了《近世》一书方法论上待改进之处。当然这种想法得益于近几年区域史和地方史研究的兴起,而在八十年很少有史学家会注意区域上的问题。
正如余英时先生所提出,结论是需要“建筑在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之上,经验知识扩大了、进步了,旧的论点自然不能不受到修正甚至完全抛弃。” 中国区域范围太大,而它的历史也过于漫长,留下了无数的文献资料,如果不对空间和时间上作任何的限制,我们的研究要么流于空乏,错误百出;要么由于无法读完的资料而流于破产。韦伯对于中国社会一些不准确的判断部分肇因于他的关于中国咨询的有限性。以有限的文献资料和二手研究去构建所谓的对中国的认知,所得的结论当然也是处在若有若无之间。余先生之所以能够更进一步,在于他掌握了更多关于这个文化体的经验和知识。
但是在资料爆炸的今天,我们已无法对全中国范围内的资料进行阅读,仅明朝一代的内阁档案就有八千麻袋之多,这绝非一人毕生所能读完,而且随着研究时段的下移,其资料数量成几何倍数增加,笼统的以中国为整体的研究在操作层面已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因而划定一个相对的空间和时间段成为一种应对的策略。更重要的是区域史和地方史的取向能为我们呈现出一些别样的认知和判断。以《近世》一书为例,江苏、浙江、江西等地都是当时商品经济最为发达之区,如果余先生将区域集中在江苏、浙江、江西等地或许能为我们展示出商品经济如何去重构宗教伦理的过程。在区域经济史兴盛的今天,或许我们可以将这类文化史研究成为区域文化史。
另外区域史也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比较研究成败关键之一在于能否选择适当的比较样本,过去中西之间的比较研究常以中国与西欧作比较。中国有许多不同的区域,西欧各地区也有不尽相同的发展模式,比较者和被比较者本身都没有明确而一致的性质,其比较结果的解释力可想而知。近来的经济史研究者尝试着重定了中国与西欧比较的区域,分别将中国的区域缩小至江南地区,而将英国作为西欧地区的典型样本。李伯重在《英国模式、江南道路与资本主义萌芽》一文中对如此选择区域的理由有详尽的阐述,此不赘述。我们关心的是通过这种新的研究区域划定,研究者的确为中国明清经济发展提供一些新的解释。 江南地区域也正是《近世》一文中资料所涉的主要区域,江南地区中不少城市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两种现象是否暗含着联系?而且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也正是选取应该清教作为样本。经济史家选出的两个新比较范畴与宗教伦理的发生变化的区域似乎有某种重叠之处,我们是否可以借鉴经济史家的经验,重新做一些比较研究。或许我们会对16世纪以后江南地区宗教、文化与商品经济之间产生新的历史认识。
史料解读问题
该书对于史料基本有很好的把握,但是出现了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诸如:第37、105、109页。
传统士人是余英时先生长期关注的话题,余先生曾经将一系列的讨论集结出版,取名《士与中国文化》,该书影响甚大,其中不少讨论已经跨越史学的界线,成为一些相关学科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下文简称《近世》)即为其中一篇。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的《新版序言》中作者说道“本书所集结的论文大体上都属于专题研究的性质……在每一专题的研究过程中,我都试图通过多方面的分析,以凸显‘士’在某一历史阶段所表现的特殊风貌。” 因此,作为文集中的其中一篇,《近世》一文的意图自然在于凸显士人在宋元已降商品经济发展下所表现的特殊风貌。
作为传统宗教文化的担当者,士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作者将追问的问题仅限于士人的伦理对于商人和商业的影响上,因而非常清晰的逼出了该书著力讨论的问题,就是“在西方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之前,传统宗教伦理对于本土自发的商业活动究竟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有影响,其具体的内容又是什么?” 该文的行文逻辑也非常清楚,上篇与中篇主要论述新禅宗、新道教和新儒家这三种中国最主要的文化伦理在近世所发生的转变。史学界一般认为在中唐以后中国的三种主要宗教都发生了入世转向,余先生这里所讨论的正是入世转变后宗教伦理对于商人的影响,所以需要事先对此转变作明确的交代。下篇则是着重讨论转变后的三教伦理对于商人精神的具体影响。精悍的篇幅当然不能将这些问题讲得巨细靡遗,但通观全书还是可以让人领略宋元以后的士人如何应对社会经济的变迁,对一系列社会和人生的重大问题做出重新阐释。
典范意义
今日的读者如果对于当时的学术脉络没有很好的了解,或许并不容易感受到该书面世时的典范性所在。当时大陆的中国史研究,一方面受到教条的马克思主义的束缚,无法取得理论上的突破。在明清经济史方面,虽然以傅衣凌为代表一些史学家,大量搜罗明清时期的石刻、碑铭、账册等以前人不太关注的资料,大大丰富了学者对于明清经济史细节的认识,但却没能在研究方法和范式上取得突破,依然停留在“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范畴内。该问题有其明显的前提预设和结论预设,《近世》一文的序言中已详细提到。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也简化了历史演进的动因,使得一部分史家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商人的客观世界和经济活动方面”,从而使“商人的主观世界,包括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各方面的问题”成为一片空白的领域。《近世》一文就是直指该种研究状况的挑战之作。
另一方面,韦伯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系列论述也深刻影响了中国史研究,尤其在当时的港、澳、台地区。 与马克思的经济、技术分析方法相异,韦伯的分析路径更倾向于从文化层面寻找历史发展的动力。两者取径相反,却又相互补充,无论文化还是经济、技术都构成历史发展的因素,如果将任何一种因素推向绝对,都会失偏颇。当时援引韦伯理论来解读中国历史的学者和那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他们都无条件的将一些在西欧历史上的特殊概念套到中国历史研究中,使人们无法确切把握中国历史的独特之处。 余文也是对此种方法的改造和突破。
余英时擅长文化史的研究,而该书讨论的问题也涉及士人文化对于商业和商人的影响,因此天然上与韦伯的分析路径更具亲和力。但他对于韦伯理论的限制有明确的感知,认为“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论旨也许强调得过头了;他对于中国宗教的论断更缺乏事实的支持。” 但是他也并未因噎废食,而是师法其意,重新建构问题,“仍然假定韦伯的中心理论含有某些普遍性的成份,但不必拘执于他关于新教伦理所提出的种种具体问题。” 这种灵活变更将文章重点限定在文化(或宗教伦理)对于商业活动的影响之上,因为文化(或宗教伦理)和商业活动是任何社会都具备的,并不具有独特性,从而使得原本生搬硬套的问题成为一个可以讨论、可以验证的问题,也使得原本的明清经济史研究可以有一个新的角度。
关于宗教与商业的另一个面向
在讨论宗教与商业之间的相互影响时,余先生将更多着墨于宗教伦理对商人精神和活动的影响,而对于商人及商业活动对于宗教伦理以及宗教运动的影响虽略有涉及,但并未明确而系统的讨论,这与他的整体关怀和该书的主题有关。但我们不应忘记对于这一面向的讨论,甚至应投以更多的关注。
其实在《近世》一书中多处显出商人和商业活动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在儒、释、道三教的入世转变中我们即能隐隐看到背后商品经济的动力。正是宋代商业的发达,士商之间的的界限有时已不能划分得太严格,从而逼得新儒家不得不有条件的承认“经营衣食”的合法性。 随着商业的持续发展,到了明代“士”能不能从事商业成为一严重问题。最后现实的压力促使王阳明改变其反对士人经商的初衷,转而说出“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的话。 儒家伦理在此出现了一些突破,逐渐重视个人道德的物质基础。
另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士商之间的界限也日益模糊。一些士人“或出生商贾之家,或与商贾有姻亲,或与之交游,因此他们不但记述了商人的活动,而且有意无意之间为他们的利益说话”, 这些为商人所作的言说多多少少与宋以前儒家伦理有所不同。而且随着商人地位的提高,向社会传教已经很难越过商人阶层,正因如是,王阳明一系的子弟多有向商人传教的活动。而面对商人所言说的宗教伦理已失去原先儒、释、道泾渭分明的界限,转而走向儒、释、道三教融合, 因为这样的伦理才符合商人的口味。商人阶层的兴起与明以来“三教运动”显示着某种关系,这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索。
商人对于宗教第三个方面的影响在于商人直接领导民间宗教运动,如《近世》一书中所说的程云章、卓禺等人吸收儒家及其他宗教伦理,领导“三教运动”,创造属于商人自己的宗教思想和文化。 这在中国宗教史上是应该值得注意的事,但是到目前为止相关的研究并不多,就我目前所了解关于中国宗教研究中只有韩森的《变迁之神》和季羡林的《商人与佛教》讨论过商人对于宗教传播的作用。而国外对商人与宗教发展的问题也很少有上乘之作。 因此这一研究的空白状态是值得进一步拓展的领域。
而在近代的民间宗教的研究中也值得考虑此一问题。陆仲伟对于民国期间41名会道门创立者和教首的职业身份进行统计,商人有5人,占其中12.2%,而对于会道门的参加者中,商人往往是占很高比例。如天津市公安局对该市的中华理教会的101名各支会理事及会员代表的统计中,商人37人,小贩8人,约占总数44.6%,而西安市公安局1951年8月对156名一贯道传道人员原来职业的统计显示,商人32人,小贩15人,约占总数30.1%,武汉市公安局1953年对5065名办道人员统计,除971名职业状况不明外,在4094明办道人员中有商人1626名,占39.72%,都远远高于工人、学生、农民、绅士等阶层。 而其他关于世界红卍字会、中国理教的一系列资料都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 我们应该如何来看待商人在民国宗教中的作用?他们是如何影响宗教团体的发展,这有待我们进一步的研究。
方法上的改进:区域史文化史的尝试
《近世》一文虽然标举“中国的近世宗教伦理”的大题,但是作者所选的经验材料基本集中在江苏、浙江、江西和安徽等几省范围之内,且集中于几个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因此我们可以致疑该研究的结论是否可以代表中国其它区域的情况,主报告人已经提出了一个建议,即将江浙、安徽、山西这些商业发达地区的儒家思想与传统儒家思想相比,分析有何独到之处?我想该建议触及了《近世》一书方法论上待改进之处。当然这种想法得益于近几年区域史和地方史研究的兴起,而在八十年很少有史学家会注意区域上的问题。
正如余英时先生所提出,结论是需要“建筑在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之上,经验知识扩大了、进步了,旧的论点自然不能不受到修正甚至完全抛弃。” 中国区域范围太大,而它的历史也过于漫长,留下了无数的文献资料,如果不对空间和时间上作任何的限制,我们的研究要么流于空乏,错误百出;要么由于无法读完的资料而流于破产。韦伯对于中国社会一些不准确的判断部分肇因于他的关于中国咨询的有限性。以有限的文献资料和二手研究去构建所谓的对中国的认知,所得的结论当然也是处在若有若无之间。余先生之所以能够更进一步,在于他掌握了更多关于这个文化体的经验和知识。
但是在资料爆炸的今天,我们已无法对全中国范围内的资料进行阅读,仅明朝一代的内阁档案就有八千麻袋之多,这绝非一人毕生所能读完,而且随着研究时段的下移,其资料数量成几何倍数增加,笼统的以中国为整体的研究在操作层面已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因而划定一个相对的空间和时间段成为一种应对的策略。更重要的是区域史和地方史的取向能为我们呈现出一些别样的认知和判断。以《近世》一书为例,江苏、浙江、江西等地都是当时商品经济最为发达之区,如果余先生将区域集中在江苏、浙江、江西等地或许能为我们展示出商品经济如何去重构宗教伦理的过程。在区域经济史兴盛的今天,或许我们可以将这类文化史研究成为区域文化史。
另外区域史也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比较研究成败关键之一在于能否选择适当的比较样本,过去中西之间的比较研究常以中国与西欧作比较。中国有许多不同的区域,西欧各地区也有不尽相同的发展模式,比较者和被比较者本身都没有明确而一致的性质,其比较结果的解释力可想而知。近来的经济史研究者尝试着重定了中国与西欧比较的区域,分别将中国的区域缩小至江南地区,而将英国作为西欧地区的典型样本。李伯重在《英国模式、江南道路与资本主义萌芽》一文中对如此选择区域的理由有详尽的阐述,此不赘述。我们关心的是通过这种新的研究区域划定,研究者的确为中国明清经济发展提供一些新的解释。 江南地区域也正是《近世》一文中资料所涉的主要区域,江南地区中不少城市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这两种现象是否暗含着联系?而且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也正是选取应该清教作为样本。经济史家选出的两个新比较范畴与宗教伦理的发生变化的区域似乎有某种重叠之处,我们是否可以借鉴经济史家的经验,重新做一些比较研究。或许我们会对16世纪以后江南地区宗教、文化与商品经济之间产生新的历史认识。
史料解读问题
该书对于史料基本有很好的把握,但是出现了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诸如:第37、105、109页。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