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加拿大随笔作家斯坦·珀斯基曾说,对读者而言,必须要有一百万部自传,因为我们似乎在一本接一本的书中发现了自身生命的痕迹。这种观点对一个爱书人的我而言,不消说一定会高举双手赞成的。但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个小小意外的痛苦时刻,这不,这个看似小概率的事件让我在读美国作家安迪·法迪曼《书趣》的时候就遭遇上了。
看书名就知道法迪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虫,这个本书还有个很谦虚低调的副标题“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从看到这个标题的一瞬间就知道我们和法迪曼一样发现了那种令人兴奋的“自身生命的痕迹”,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法迪曼是以向英国女作家伍尔芙一系列的《普通读者》致敬的方式,而我们不但从伍尔芙而且还能从法迪曼的文字中重新领略这种熟悉的有些颤栗的心照不宣的精神愉悦。法迪曼用她博学而幽默的笔触写下了她身边一系列与书结缘的故事。与丈夫乔治因书相爱。这种独特的相爱方式的表现在于,过圣诞节的时候双方互赠的礼物是书,稍微有点创意的就是在书的扉页上题上很没创意的句子如“给真正的朋友”、“给亲爱的乔治”之类;过生日的时候,乔治会很神秘的七绕八绕的把她带到一个地方渡过他们难忘的一天。不用说,这个神秘的地方自然是书店啦,如果非要较真制造出点与平时不一样的氛围,那就是这个书店是一家她从没有去过的有三十多万藏书的旧书店。别小看旧书,旧书的魅力无可阻挡,我怀疑是因为旧书具有了本雅明所说的独特的“灵韵”,因为很多书已经绝版,是孤本和善本,如果偶尔又能发现某位名家的题词之类的,那就更为弥足珍贵了。难怪法迪曼对这样度过自己的生日如此欣怡:在旧书店里待上七个小时,提上十九磅的书,满意而归——顺便说一句,十九磅的书可比一个生日蛋糕重多啦。话说,两位书虫终于共结连理,皆大欢喜。可是直到结婚五年后他们才决定把各自的图书汇集在一起,而且期间因为英国文学如何排列合并等问题,还产生激烈的争议,甚至有了闹离婚的念头。更好玩的事情是,图书汇总到最后,有很多复本的图书,需要决定挑出重复的书,只保留一本,然后他们才发现原来双方一直偷偷藏着自己喜爱的复本书,“以防万一”两口子说不定哪天要散伙。
两口子的书事只能说这么多,再说的话我自己都忍俊不禁了。岂止这两口子,法迪曼笔下整个家族基本都是书虫级的人物!在脑中发挥想象力再现一个情节,法迪曼和哥哥远去看他们的父母,一家人浩浩荡荡去餐厅吃饭,最令全家人感到兴致盎然不是将要吃什么东西,而是不断地发现菜单上单词的拼法错误:一家人都是情不自禁的错字校对员!既然提到了法迪曼的哥哥就再多说两句,这个书虫读书时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囧,其实我自己就习惯这样做,还好意思批评别人!)是,一本书读到哪里想休息的时候喜欢把书“像雄鹰展翅一样”扣放在书桌上。别说他还有一套振振有辞的理论解释:“用电脑来作比喻,把书夹上书签合起来就等于在电脑键盘上按‘停止’键,把书反扣起来就等于按‘暂停’键,两者是不同的。”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时候我想看,就立刻把书拿起来”。可惜,这个理论不是时刻都有机会讲给别人听,可以从容地赢得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有次他住旅馆仍然这样做,等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书被人合上了,而且收到了旅馆服务员留下的纸条:先生,您绝不要那样对待书!
法迪曼家族可不都是一些优雅的爱书人!她哥哥这样扣书倒也无伤大雅——也算给我自己开脱了——可是有些做法我就无法接受了。顺便声明下,接下来是见证开头所说“意外的痛苦时刻”,大量情节涉及虐待书籍,爱书人不宜观看,请慎重绕行。比如法迪曼在书中记述了她父亲上飞机前为了减轻纸面平装书的重量,就把他看过的章节撕了下来,扔进垃圾桶——我忍不住想问下老先生,一本书能多重啊,难不成你不撕这几页飞机就超重了?又比如她丈夫会在桑拿浴室里看书,高湿高温使书页脱落——这个情节有过于夸张的嫌疑,我又忍不住想问,桑拿浴室里能看清字迹么?这样装模作样有点走火入魔了吧?还比如法迪曼说她一个朋友带一本《爱伦·坡诗歌小说全集》去半岛旅游,每当有虫子停留在书页上的时候,她就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这样就把书变成鼓鼓囊囊的昆虫展览场”——我有点崩溃地想说,敢情这人不但是个虐书狂,还是个虐虫狂,估计是杀虫有暇,偷得半日闲才去读书的。
法迪曼在书中为这些“不是优雅的爱书人”进行辩解,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有人主张优雅地爱,爱书的形体、外表和装帧等;而法迪曼家族主张世俗之爱,认为书的词语才是神圣的,而装载词语的纸张等形式都不过是容器而已。因此之故,根据实用主义的原则,法迪曼总结说,“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我也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说句公道话:我怀疑法迪曼混淆了使用和糟蹋之间界限,就如同一个母亲最容易混淆爱与溺爱之间的界限一样。
爱书和爱人虽然都不止一种方式,但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你爱的都是他的整体,身体和灵魂的同一。这样说来,我还是喜欢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思郁
2009-5-20书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美】安妮·法迪曼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第一版,定价:22.00元
看书名就知道法迪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虫,这个本书还有个很谦虚低调的副标题“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从看到这个标题的一瞬间就知道我们和法迪曼一样发现了那种令人兴奋的“自身生命的痕迹”,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法迪曼是以向英国女作家伍尔芙一系列的《普通读者》致敬的方式,而我们不但从伍尔芙而且还能从法迪曼的文字中重新领略这种熟悉的有些颤栗的心照不宣的精神愉悦。法迪曼用她博学而幽默的笔触写下了她身边一系列与书结缘的故事。与丈夫乔治因书相爱。这种独特的相爱方式的表现在于,过圣诞节的时候双方互赠的礼物是书,稍微有点创意的就是在书的扉页上题上很没创意的句子如“给真正的朋友”、“给亲爱的乔治”之类;过生日的时候,乔治会很神秘的七绕八绕的把她带到一个地方渡过他们难忘的一天。不用说,这个神秘的地方自然是书店啦,如果非要较真制造出点与平时不一样的氛围,那就是这个书店是一家她从没有去过的有三十多万藏书的旧书店。别小看旧书,旧书的魅力无可阻挡,我怀疑是因为旧书具有了本雅明所说的独特的“灵韵”,因为很多书已经绝版,是孤本和善本,如果偶尔又能发现某位名家的题词之类的,那就更为弥足珍贵了。难怪法迪曼对这样度过自己的生日如此欣怡:在旧书店里待上七个小时,提上十九磅的书,满意而归——顺便说一句,十九磅的书可比一个生日蛋糕重多啦。话说,两位书虫终于共结连理,皆大欢喜。可是直到结婚五年后他们才决定把各自的图书汇集在一起,而且期间因为英国文学如何排列合并等问题,还产生激烈的争议,甚至有了闹离婚的念头。更好玩的事情是,图书汇总到最后,有很多复本的图书,需要决定挑出重复的书,只保留一本,然后他们才发现原来双方一直偷偷藏着自己喜爱的复本书,“以防万一”两口子说不定哪天要散伙。
两口子的书事只能说这么多,再说的话我自己都忍俊不禁了。岂止这两口子,法迪曼笔下整个家族基本都是书虫级的人物!在脑中发挥想象力再现一个情节,法迪曼和哥哥远去看他们的父母,一家人浩浩荡荡去餐厅吃饭,最令全家人感到兴致盎然不是将要吃什么东西,而是不断地发现菜单上单词的拼法错误:一家人都是情不自禁的错字校对员!既然提到了法迪曼的哥哥就再多说两句,这个书虫读书时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囧,其实我自己就习惯这样做,还好意思批评别人!)是,一本书读到哪里想休息的时候喜欢把书“像雄鹰展翅一样”扣放在书桌上。别说他还有一套振振有辞的理论解释:“用电脑来作比喻,把书夹上书签合起来就等于在电脑键盘上按‘停止’键,把书反扣起来就等于按‘暂停’键,两者是不同的。”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时候我想看,就立刻把书拿起来”。可惜,这个理论不是时刻都有机会讲给别人听,可以从容地赢得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有次他住旅馆仍然这样做,等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书被人合上了,而且收到了旅馆服务员留下的纸条:先生,您绝不要那样对待书!
法迪曼家族可不都是一些优雅的爱书人!她哥哥这样扣书倒也无伤大雅——也算给我自己开脱了——可是有些做法我就无法接受了。顺便声明下,接下来是见证开头所说“意外的痛苦时刻”,大量情节涉及虐待书籍,爱书人不宜观看,请慎重绕行。比如法迪曼在书中记述了她父亲上飞机前为了减轻纸面平装书的重量,就把他看过的章节撕了下来,扔进垃圾桶——我忍不住想问下老先生,一本书能多重啊,难不成你不撕这几页飞机就超重了?又比如她丈夫会在桑拿浴室里看书,高湿高温使书页脱落——这个情节有过于夸张的嫌疑,我又忍不住想问,桑拿浴室里能看清字迹么?这样装模作样有点走火入魔了吧?还比如法迪曼说她一个朋友带一本《爱伦·坡诗歌小说全集》去半岛旅游,每当有虫子停留在书页上的时候,她就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这样就把书变成鼓鼓囊囊的昆虫展览场”——我有点崩溃地想说,敢情这人不但是个虐书狂,还是个虐虫狂,估计是杀虫有暇,偷得半日闲才去读书的。
法迪曼在书中为这些“不是优雅的爱书人”进行辩解,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有人主张优雅地爱,爱书的形体、外表和装帧等;而法迪曼家族主张世俗之爱,认为书的词语才是神圣的,而装载词语的纸张等形式都不过是容器而已。因此之故,根据实用主义的原则,法迪曼总结说,“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我也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说句公道话:我怀疑法迪曼混淆了使用和糟蹋之间界限,就如同一个母亲最容易混淆爱与溺爱之间的界限一样。
爱书和爱人虽然都不止一种方式,但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你爱的都是他的整体,身体和灵魂的同一。这样说来,我还是喜欢做个优雅的爱书人。
思郁
2009-5-20书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美】安妮·法迪曼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第一版,定价: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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