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烂译文
《近代史讲稿》,这是我所见过的翻译最烂的一本书,在抓它出来批判的时候,我怀疑这本书是否能够作为一个典型。因为译得如此之差,即是在译文质量普遍不高的中国翻译界,也是十分罕见的,完全算是一朵奇葩中的奇葩。我有点犹豫,在想浪费这么多时间,来批判这么如此之烂的译文,是否值得。不过我又想了想,毕竟这毕竟是一本卓有声誉的出版社出版的,它是上海世纪出版集团那套白皮的世纪文库里的一本。我买的时候,是希望有声誉的出版社能够提供一定的保证的。当然,让我买下这本并不算厚而却价格不菲的书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我对作者的期待。
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阿克顿勋爵,就算你不知道他本人,你也一定听过他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阿克顿勋爵同时也还是第一套《剑桥近代史》的主编者。不幸地是,我忽略了一点,一个糟糕的译者可以对文章造成完全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
坦白地说,阿克顿的文风非常不好译。他被汤因比称赞有近代历史学上最伟大的头脑,阿克顿的知识极其渊博,引述极其庞杂。另外这本书是他作为近代史钦定教授的讲稿,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他在讲课的时候一定会做一些自己的补充的。另外在行文风格上,他还特别爱好指代、借代、隐喻等等。还经常喜欢用头衔来指称某人,例如经常说约克伯爵来指称 James II,如果不标出来会造成很大的理解困难。但是,正因为如此,一个优秀的译文的作用因而也更大。
不过事实上,这些问题对于今天的我们,实际上并不算太复杂,把所有的问题都扔到 Google 和 Wiki 上去,很快就应该能找到一个大致不差的结果,再伟大的头脑也毕竟只是一个头脑,比不上网络搜索的便捷。问题是,译者根本没有做任何这方面的工作。
以奥卡姆的剃刀闻名的奥卡姆 (Ockham) 翻译成德克海姆之类的错误(p49),我们就不说什么了。那你就算新立译名的话,自己也得保持一致对吧?法国历史上的著名首相 Colbert 在189页是柯尔伯,在后面就变成了科尔伯(p197)。当然,这个还是很容易看出来是同一个人的,不过法国名将 Turenner 在后面统统翻译成蒂雷纳,而在前面翻译成杜云尼 (p150),让人完全想不到会是同一个人。更惨的是甚至在同一段里,Lodovico能先翻译成洛多维克,然后再翻译为卢多维科 (p19)。当然,最神奇的还是凭空编造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教皇尼古拉九世出来 (p32)——实际上是尼古拉五世。
the Great 翻译成“大帝”,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这里也不能勉强作者。腓特烈大帝虽然实际上是腓特烈大王,但是“大王”一次太过草莽,所以还是继续大帝好了。可是你总不能把一个实际上连总督都没当过的 Albuqerque 也叫做大帝吧?况且这方面又不是没有先例,伟大者庞培 (Pompey the Magnus),不也是挺好的么?
其他的,稍懂英语就能区分的医生和博士的混淆:
(路德)在这位中世纪教会最伟大的医生的庇护下(p72)
这样的错误在书中比比皆是。
然后是译注问题。坦白地说,与上面的译名的错误相比,这个译注的惨状已经不能算什么了。非常重要的人物没有加注释,毫不稀奇,绝大部分的译注都是简单的把人名的原文给加上,然后再加上一个生卒年份,至于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在这里是干什么。例如在《V字仇杀队》里大名鼎鼎的盖伊•福克斯是怎么描述的呢?就是:
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 1570–1606),英国阴谋家。
火药案阴谋只字不提。
有的时候,不重要的地方例如连《匹克威客外传》里的一个小酒店的名字都加了注释。该译注的地方根本不提,例如这句,在写奥格斯堡战争的时候:“英国人被驱赶到爱尔兰的东北端(注:这也是误译,原文是driven);特卢伟尔比范特龙普有更好的理由在他的桅杆上别上一朵金雀花。”
这样的晦涩的文字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实际上特卢伟尔是法国的地名,(补充:Trouville是法国的地名,但是阿克顿更有可能指的是法国海军将领 Tourville,经朋友提醒发现,可能是阿克顿的记忆错误)。而范特龙普(von Tromp)是荷兰的海军上将,原文的意思是,英国人更有理由停止跟荷兰的战争,而一起对付法国。这种地方没有注释根本不可能看懂。
当然,还有比没有注释和不完备的译注危害最大的,那就是错误的译注。在论及黎恩济 (Rienzi) 的罗马复兴运动时,作者说:
Patriotism, national independence, popular liberty, all were founded on antiquarian studies and the rhe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agments of the Lex Regia.
翻译成: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在古代研究和里吉亚法 (Lex Regia) 的未完成作品的修辞解释中全都可以找到。
关于里吉亚法的译注是:“里吉亚法(1665),丹麦专制主义宪法。”完全莫名其妙,搜一下wiki就明白了,这实际上指的是古罗马奥古斯都实行的尊敬皇帝的法律(参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幸好的是,这个译注也太过明显且太过蹩脚,稍微看一看就能发现根本说不通。另外,这句话本身又译错了,明显译者是把 founded 看成了found了。正确的翻译是: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都建立在对古代的研究和里吉亚法残篇的修辞性解释之上。
翻译本身的问题,从头到尾,几乎任何一页都有译得不准确或者干脆就是错误的,至于文风的晦涩,那几乎是贯穿在每一段甚至每一句的。再看下面几个例子。
He(腓特烈大帝) was the author of a commonplace treatise against Machiavelli, partly founded on Montesquieu’s Grandeur et Decadence.
作者翻译成:“他是这篇反对马基雅维利的陈腐论文的作者,这篇文章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我不明白的是,the 和 a 这种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的区别,明明是初中英语的内容,作者凭什么也能搞错了?另外把 commonplace 译为陈腐也太过了。正确的翻译:
他写了一篇关于反对马基雅维利的寻常的论文,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
下面是整本书里面最可笑的译文:
国王是一个一生都致力于创立一支欧洲最伟大的军队的人,但从没有试图要使用它,他留给他儿子的这支军队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
The king, who had devoted his life to creating the greatest army in Europe, never attempted to employ it, and left it a thunderbolt in the hands of his son.
姑且不论这个怪里怪气的文风,且看看这个thunderbolt的译法,关于这名译者究竟这位译者是刚刚看过《教父》,对 Michael 初见 Apollonian 时的形容词 Thunderbolt 记忆犹新,还是用他自己的译文向我们表明,他的译文本身有多么雷人呢?
可以看到,我们不说把译文译得多准确多流畅了,就是能少点错误,作者都没能做到。其他的不通顺完全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译文我就不列举了。我在这边所举出来的绝大多数错误,都是非常低级至不能容忍的。别说需要校对了,就是译者本人,如果他自己能从头到尾完整地读一遍,很多错误都应该能够避免。我们不仅要发问,需要有怎么样的翻译现状,才能够炮制出这么一篇惨不忍睹的译文出来?
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阿克顿勋爵,就算你不知道他本人,你也一定听过他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阿克顿勋爵同时也还是第一套《剑桥近代史》的主编者。不幸地是,我忽略了一点,一个糟糕的译者可以对文章造成完全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
坦白地说,阿克顿的文风非常不好译。他被汤因比称赞有近代历史学上最伟大的头脑,阿克顿的知识极其渊博,引述极其庞杂。另外这本书是他作为近代史钦定教授的讲稿,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他在讲课的时候一定会做一些自己的补充的。另外在行文风格上,他还特别爱好指代、借代、隐喻等等。还经常喜欢用头衔来指称某人,例如经常说约克伯爵来指称 James II,如果不标出来会造成很大的理解困难。但是,正因为如此,一个优秀的译文的作用因而也更大。
不过事实上,这些问题对于今天的我们,实际上并不算太复杂,把所有的问题都扔到 Google 和 Wiki 上去,很快就应该能找到一个大致不差的结果,再伟大的头脑也毕竟只是一个头脑,比不上网络搜索的便捷。问题是,译者根本没有做任何这方面的工作。
以奥卡姆的剃刀闻名的奥卡姆 (Ockham) 翻译成德克海姆之类的错误(p49),我们就不说什么了。那你就算新立译名的话,自己也得保持一致对吧?法国历史上的著名首相 Colbert 在189页是柯尔伯,在后面就变成了科尔伯(p197)。当然,这个还是很容易看出来是同一个人的,不过法国名将 Turenner 在后面统统翻译成蒂雷纳,而在前面翻译成杜云尼 (p150),让人完全想不到会是同一个人。更惨的是甚至在同一段里,Lodovico能先翻译成洛多维克,然后再翻译为卢多维科 (p19)。当然,最神奇的还是凭空编造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教皇尼古拉九世出来 (p32)——实际上是尼古拉五世。
the Great 翻译成“大帝”,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这里也不能勉强作者。腓特烈大帝虽然实际上是腓特烈大王,但是“大王”一次太过草莽,所以还是继续大帝好了。可是你总不能把一个实际上连总督都没当过的 Albuqerque 也叫做大帝吧?况且这方面又不是没有先例,伟大者庞培 (Pompey the Magnus),不也是挺好的么?
其他的,稍懂英语就能区分的医生和博士的混淆:
(路德)在这位中世纪教会最伟大的医生的庇护下(p72)
这样的错误在书中比比皆是。
然后是译注问题。坦白地说,与上面的译名的错误相比,这个译注的惨状已经不能算什么了。非常重要的人物没有加注释,毫不稀奇,绝大部分的译注都是简单的把人名的原文给加上,然后再加上一个生卒年份,至于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在这里是干什么。例如在《V字仇杀队》里大名鼎鼎的盖伊•福克斯是怎么描述的呢?就是:
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 1570–1606),英国阴谋家。
火药案阴谋只字不提。
有的时候,不重要的地方例如连《匹克威客外传》里的一个小酒店的名字都加了注释。该译注的地方根本不提,例如这句,在写奥格斯堡战争的时候:“英国人被驱赶到爱尔兰的东北端(注:这也是误译,原文是driven);特卢伟尔比范特龙普有更好的理由在他的桅杆上别上一朵金雀花。”
这样的晦涩的文字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实际上特卢伟尔是法国的地名,(补充:Trouville是法国的地名,但是阿克顿更有可能指的是法国海军将领 Tourville,经朋友提醒发现,可能是阿克顿的记忆错误)。而范特龙普(von Tromp)是荷兰的海军上将,原文的意思是,英国人更有理由停止跟荷兰的战争,而一起对付法国。这种地方没有注释根本不可能看懂。
当然,还有比没有注释和不完备的译注危害最大的,那就是错误的译注。在论及黎恩济 (Rienzi) 的罗马复兴运动时,作者说:
Patriotism, national independence, popular liberty, all were founded on antiquarian studies and the rhe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agments of the Lex Regia.
翻译成: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在古代研究和里吉亚法 (Lex Regia) 的未完成作品的修辞解释中全都可以找到。
关于里吉亚法的译注是:“里吉亚法(1665),丹麦专制主义宪法。”完全莫名其妙,搜一下wiki就明白了,这实际上指的是古罗马奥古斯都实行的尊敬皇帝的法律(参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幸好的是,这个译注也太过明显且太过蹩脚,稍微看一看就能发现根本说不通。另外,这句话本身又译错了,明显译者是把 founded 看成了found了。正确的翻译是: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都建立在对古代的研究和里吉亚法残篇的修辞性解释之上。
翻译本身的问题,从头到尾,几乎任何一页都有译得不准确或者干脆就是错误的,至于文风的晦涩,那几乎是贯穿在每一段甚至每一句的。再看下面几个例子。
He(腓特烈大帝) was the author of a commonplace treatise against Machiavelli, partly founded on Montesquieu’s Grandeur et Decadence.
作者翻译成:“他是这篇反对马基雅维利的陈腐论文的作者,这篇文章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我不明白的是,the 和 a 这种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的区别,明明是初中英语的内容,作者凭什么也能搞错了?另外把 commonplace 译为陈腐也太过了。正确的翻译:
他写了一篇关于反对马基雅维利的寻常的论文,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
下面是整本书里面最可笑的译文:
国王是一个一生都致力于创立一支欧洲最伟大的军队的人,但从没有试图要使用它,他留给他儿子的这支军队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
The king, who had devoted his life to creating the greatest army in Europe, never attempted to employ it, and left it a thunderbolt in the hands of his son.
姑且不论这个怪里怪气的文风,且看看这个thunderbolt的译法,关于这名译者究竟这位译者是刚刚看过《教父》,对 Michael 初见 Apollonian 时的形容词 Thunderbolt 记忆犹新,还是用他自己的译文向我们表明,他的译文本身有多么雷人呢?
可以看到,我们不说把译文译得多准确多流畅了,就是能少点错误,作者都没能做到。其他的不通顺完全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译文我就不列举了。我在这边所举出来的绝大多数错误,都是非常低级至不能容忍的。别说需要校对了,就是译者本人,如果他自己能从头到尾完整地读一遍,很多错误都应该能够避免。我们不仅要发问,需要有怎么样的翻译现状,才能够炮制出这么一篇惨不忍睹的译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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