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迷惘到垮掉的文学
美国的现代文学史有一个明显的脉络,那就是从“迷惘”到“垮掉”的过程。前者以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多斯•帕索斯和托马斯•沃尔夫为代表,后者则是凯鲁亚克和艾伦·金斯堡为代表。
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开创了一个以迷惘为主题的文学系列,迷惘一开始只是被海明威摆在那些在战乱中生活并坚苦思索生活意义的一代人面前,继而成为了这一代人生活的内涵,迷惘变成了种精神的姿态,人们以迷惘来显示自己的存在,吸引他人的关注。但是这一派人领袖的海明威却以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起来更像是死于迷惘。或者说迷失导致的虚无。
“迷惘”说穿了就是一种虚无主义,海明威虽然很形象地描述了“迷惘”的那一代人,但是自己也穷其一生与之相对抗,他所能做到的只是“试图”宁死也不被它击垮,就象《老人与海》里的圣地亚哥老头,当他拖着那条大马哈鱼回港时遭遇鲨鱼的掠夺,一开始他就知道,这鱼会被吃的一点肉都不剩,但他仍然选择与那群鲨鱼搏斗到终了。他知道自己的反抗是无意义的,但是他仍然反抗,这是一个典型的“迷惘”形象(对应加缪的“西绪福斯的荒诞”)。海明威之伟大在于他从迷惘中创造了一个打不垮的硬汉形象,就象是个神样的西绪福斯。只是最后有点诡异的是海明威的自杀,因为那似乎预示着最终还是要垮掉,海明威之死有点预言的性质,仿佛真的存在一个命运之神。
其后,文学史上出了凯鲁亚克,他虽然没有直接主张垮掉得了,但是他所写的那些人物却不介意自己垮掉,摇摇欲坠更有诗意,一种麻醉状态的诗情画意,他能从垮掉中找到一种庄严精神,因垮掉而拥有看透这个世界的目光。他们垮掉姿态让人感到惊奇,垮掉的彻底也让人震撼,不仅速度快而且花样百出、标新立异。垮掉在造成绝望的同时又燃起新生活的理想。这些人在一个空前的垮掉、颓废的精神废墟上制造了一个荒诞的繁荣景象,表现在实物上就是大麻、烈酒和摇滚乐。
当然,这种年轻人的精神骚动其实具有一种复古的思潮,骨子里是一种拜伦那种狂放浓郁而又具有暗黑色彩的浪漫主义。它无法持久,正如伯格曼所说,人们的生活最终总会回归到审慎,美国也是如此,九十年代以后,他们又成功的通过好莱坞重建了他们那个树立在“一个小男孩砍树的谎言”上的务实精神,审慎而狡诈。
回到托马斯•沃尔夫身上来吧。从这本书可以看到他还是以迷惘作为此书的主题,主人公尤金在书中多处着迷于思索自己人生的去路和感悟自己的处境,托马斯•沃尔夫在这本书里的“迷惘”很纯净,带着优雅的迷人的稚气。
如果我们拿这本书和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相比,指出它们的共同点可能会把这书的优点加以澄清。其一,都是大部头的长篇处女作;其二,都是在世界文学领域中得到公认的力作,因为在其中都可以寻觅到悠久的文学传统;其三,都有一个与作家的年龄极不相称的老炼的文笔。这从本书开头就可看出来,而且象这样的段落在本书中象镶嵌在王冠上的宝珠一样散布在各处。福克纳评论说,这本书写得那么狠,仿佛写的时候作者就知道自己命已不长;其四,都迷漫着一股浓郁的写成经典作品的大气魄;其五,文本就象是一个富矿,人物众多,性格鲜明又形态各异。
当然,这些理由里面最突出的是第三条,因为它虽有可能引不起读者的注意,但是绝对能让所有的作家感到妒忌。文学不象科学,靠二百四十九的智商就可以保证成功,它还需要丰富的人生阅历。当然,这里我们不要讨论哪一种更好。这里只是说明早早就把文笔磨砺的那么老炼的托马斯•沃尔夫确实有他真正的过人之处,而且前途足以让人羡慕的要死,人的生命毕竟有限。
另外说一下,托马斯•沃尔夫因为写这本自传性太强的书而使他受到乡邻的攻击是蒙在这本书上一个不应该有的调子,人们总是拿它为这本书说事实是很无聊,包括他的姐姐和他的同学在他死后对他的家庭和学校的真相的澄清也没有意义,多此一举,因为那既不能准确的指出沃尔夫的真正的生活态度也不能阐明他的创作理念。
沃尔夫书中的人大多是双面人(双重形象),只有很少几个是独面人,那些独面人都以极其可憎的那一面示人,因为他们确确实实为尤金所厌恶,但那些双面人则都是与尤金生息相关的,被他深爱的。而且他越是爱的深,他就越是取笑他们,这包括他的姐姐海伦的金牙和哥哥本的秃顶以及尼克的结巴。这在本死的时候,从尤金那无法抑制的狂笑就最能说明他的爱之深切(那一章确如福克纳所说,写得太狠了)。因此,只要仔细的品味一下这本书,你就可以知道沃尔夫对他所写的人所怀的是一种又爱又恨的态度,就象书里的从不愿用口积德的真诚的老甘特。看完这本书,人们自然会不由自主的象尤金那样爱上这一家人。
所以这书虽然是辛辣的文笔,但是那仅仅只能看作是修辞技巧,不需要什么“批判现实主义”这样的陈词滥调来解释。而且这本书从结构上看主要着眼于写人而不是写事。他是对人不对事来写这书,而不是对事不对人。也正是这给了被称为美国最伟大的编辑珀金斯大刀阔斧的修改的余地,如果沃尔夫写的是故事,那他的修改就不会太容易。其实沃尔夫想找回他的过去,他要就是想要给那些在他的生命中出现的人留下最完整最清晰的画像,因为他认为自己永远回不去了,原因就是那些人都消失了,他认定自己之所以会走入迷途,就是因为他丢弃了身边的人。这才是他“迷惘”的原因。
美国文学史很复杂,出现很多迷人的大作家,有许多是与欧洲同源的,但上面这些作家却绝对是美国本土特产,他们建构的这条文学史支线非常的独树一帜,而且路线肥沃,既让人惊讶又让人羡慕,因为,他们能从迷惘走向垮掉然后还能重新回归,可是中国的文学呢?似乎只剩下最后一条路了,那就是回归我们伟大的“伪善主义”传统。劝人信奉什么“人只有变得傻才会幸福”的格言,然后就会如海涅所说“傻瓜比人多”。傻人的傻福,只是指他在他的苦难面前浑然不觉时他才有所谓的“幸福”,这个所谓的“幸福”不过是毫无痛苦的死,而如果结局是死,那幸福不幸福又有何区别呢,这是个“谜”。
托马斯·伍尔夫不喜欢他人的精神馈赠,因此有时给人一种刚愎自用的感觉。菲茨杰拉德是一位特别喜欢提携后辈的人,他很天真、坦白而且冒失,有一次自和主张地给伍尔夫去了一封信,对他的作品一是一、二是二地谈了自己的看法,结果却被伍尔夫奚落了一顿,可以说碰了一鼻子灰。不过他们都是那一代觉醒特别早的人。后来的凯鲁亚克和金斯堡也是,凯鲁亚克后来写的第一部长篇就是以《天使望故乡》为榜样,就是那本《镇与城》,这两个作家和他们的作品之间有很多相像之处,都艺术化地描写了小镇青年的伟大抱负,很狂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