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那扇门
简介
杰克·伦敦是美国最著名的工人出身的作家,本书是他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出于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一位小姐罗丝,受到她的启发,发愤自学,以自己丰富多彩的经历为素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作为一部青年成长小说,本书受到一代代青年读者的欢迎。
爱情
没有爱情。从Martin看到Ruth的第一眼起,我心里就开始悲叹了。Martin和Ruth的“爱情”(虽然这不是爱情但我也没有别的词来称呼它姑且加个引号)是一个时机问题。精神方面懵懵懂懂的粗糙水手和肉体方面懵懵懂懂的小布尔乔亚姑娘,在天地混沌初开的时候相遇了。残酷之处就在于Ruth可以替换成任何一个金发苍白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Martin也可以替换成任何一个体魄强健男性魅力十足的水手,他们仍然会相爱的。吸引Martin的是美,就像一个天天躺在阴沟里的人,有一天猛然抬起头看到璀璨的星空,他被震慑住了,同时也被蒙蔽了。Martin以为自己爱的是Ruth,但伊爱的其实是自己YY出来的完美幻象,或者说,是灵魂被触动的一瞬间,更深远的东西,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Ruth只是一扇门,他走了进去,看到了更广阔的东西,但还对进门的那一刻念念不忘。Ruth这边更简单,伊只是个未开化的小姑娘,碰到Martin的雄性荷尔蒙如海啸般汹涌澎湃,于是她就被原始的性冲动吞没了。Ruth是自私的(当然,她并不应该为此受到谴责),她没有按照Martin本来的面目去爱他,甚至企图改变他。那么Martin何尝不自私?难道他爱的就是真正的Ruth?与其说爱情让他努力变成一个更好的人,不如说爱情提供了让他努力变得更好的借口。或者说的更直接一点,让他投身写作的借口。虽然说这种话很奇怪,但我他妈就觉得Martin是当年的自己,我他妈就是这么过来的,我为了让自己能和某人匹配发狠地向前追赶,然后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而且和某人根本就没在一条道上,就像Ruth从来没叫Martin去看Spencer的书一样。但是Martin还是爱着Ruth,即使他知道自己已经超出她很多了,即使他知道自己说的话她根本听不懂,即使她一再叫他去找工作。有了这一段,我就知道Jack London是真的懂的。如果不是Ruth后来主动说分手,Martin肯定还会一直爱下去——感情投入到某种程度后就不受控制了,太无奈。话说我刚看Martin的时候,倒是想起了盖茨比,虽然一个是穷小子一个是大富翁,但是Martin在Ruth楼下的阴影里看着射出黄色光芒的窗户,和盖茨比看着对面海湾码头尽头的绿灯,心里涌起的是相似的感情吧。要说这不是爱,未免太过残忍。但这是必须的。必须的。
必须的。
哲学
Martin信奉的是Spencer和尼采的哲学,一种现实主义的,基于强健体魄的,达尔文式的生存、观察及思考方式。我喜欢伊摊手摊脚地躺在小丘上,给Ruth讲身边一小块草地的来龙去脉,春天的风、夏天的烈日、冬天的雪、雨水、种子、昆虫、蝴蝶,太美了。对于生活也是一样的吧,当你真正了解它的时候,或者处于努力了解它的状态中,它的美就出来了。Ruth无动于衷地说你不觉得这样就把美破坏掉了么?Martin摇头说正相反,它更美了,于是你更爱它了。
名利
给Martin致命一击的,恰恰是他的成功。他倒不是给名利压垮的(比如Kurt Cobain),他是纠结在成名前后人们对他的态度天差地别这点上。关于这一点,李志有一句太太太精辟的话:“如果说以前的李B是个傻逼,那么现在的李B依然是傻逼;如果说现在的李B很牛逼,那么以前的李B同样牛逼。”
然后是更为详尽一点的,也和Martin的心理如出一辙:“ 为什么五年前你把他当傻逼,五年后你就把他当神。
为什么五年前他想说话你觉得他有病,五年后他不想说话你觉得他装酷。
为什么五年前他在台上伤心落泪你说他装逼,五年后他在台上打个喷嚏你都发出赞叹之声。 ”
Martin搞不懂,于是他自杀了;李B也搞不懂,他还活着,但以后怎样也说不准。李B还说,“别怪姑娘势利,要怪就怪自己没本事。”可是姑娘啊,一个男的,爱文学爱艺术还爱着你,你还能多要求什么呢?才华有也好,自认为有也好,得不到兑现也好,有什么区别么。人不可太贪心的。
自杀
Martin自杀了,以一种回归母体的方式。我有时候痛恨那些自杀的天才们,觉得他们凭什么,他们已经有了太多了还撇撇嘴说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又愤怒又惋惜;有时候又觉得,当生活不值得经历的时候,有自杀这条路多少是种安慰,尤其是看到Martin心如死灰行尸走肉的时候。死亡对我一直是个极大的诱惑。一方面我害怕它,那是本能的恐惧、敬畏,我还有太多没有经历的东西,就这么死了总是不甘心的;另一方面它又让我安心,救命稻草——自杀是救“命”稻草这种说法很奇怪但看官应该能够理解,即使我可能一辈子都没勇气去按下那个按钮,但知道它在那里,我就有新的勇气来面对生活了,简直是像“坚实的后盾”这种存在。抗拒、吸引、扶持,就是这样复杂的关系。我到处都能看到它,獠牙、镰刀的闪光、黑,又害怕又亲切。然后再说说Martin们,如果他们觉得这样比较好的话,那我就尊重他们的选择。不过我是觉得,只要活下去,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会发生的。
总结
写的乱七八糟的,因为书里包含的东西太多了还有很多很多没说到的,但神奇的是它又如此纯粹,有一个真诚的核心。这个就是Martin Eden。嗯。
杰克·伦敦是美国最著名的工人出身的作家,本书是他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出于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一位小姐罗丝,受到她的启发,发愤自学,以自己丰富多彩的经历为素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作为一部青年成长小说,本书受到一代代青年读者的欢迎。
爱情
没有爱情。从Martin看到Ruth的第一眼起,我心里就开始悲叹了。Martin和Ruth的“爱情”(虽然这不是爱情但我也没有别的词来称呼它姑且加个引号)是一个时机问题。精神方面懵懵懂懂的粗糙水手和肉体方面懵懵懂懂的小布尔乔亚姑娘,在天地混沌初开的时候相遇了。残酷之处就在于Ruth可以替换成任何一个金发苍白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Martin也可以替换成任何一个体魄强健男性魅力十足的水手,他们仍然会相爱的。吸引Martin的是美,就像一个天天躺在阴沟里的人,有一天猛然抬起头看到璀璨的星空,他被震慑住了,同时也被蒙蔽了。Martin以为自己爱的是Ruth,但伊爱的其实是自己YY出来的完美幻象,或者说,是灵魂被触动的一瞬间,更深远的东西,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Ruth只是一扇门,他走了进去,看到了更广阔的东西,但还对进门的那一刻念念不忘。Ruth这边更简单,伊只是个未开化的小姑娘,碰到Martin的雄性荷尔蒙如海啸般汹涌澎湃,于是她就被原始的性冲动吞没了。Ruth是自私的(当然,她并不应该为此受到谴责),她没有按照Martin本来的面目去爱他,甚至企图改变他。那么Martin何尝不自私?难道他爱的就是真正的Ruth?与其说爱情让他努力变成一个更好的人,不如说爱情提供了让他努力变得更好的借口。或者说的更直接一点,让他投身写作的借口。虽然说这种话很奇怪,但我他妈就觉得Martin是当年的自己,我他妈就是这么过来的,我为了让自己能和某人匹配发狠地向前追赶,然后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而且和某人根本就没在一条道上,就像Ruth从来没叫Martin去看Spencer的书一样。但是Martin还是爱着Ruth,即使他知道自己已经超出她很多了,即使他知道自己说的话她根本听不懂,即使她一再叫他去找工作。有了这一段,我就知道Jack London是真的懂的。如果不是Ruth后来主动说分手,Martin肯定还会一直爱下去——感情投入到某种程度后就不受控制了,太无奈。话说我刚看Martin的时候,倒是想起了盖茨比,虽然一个是穷小子一个是大富翁,但是Martin在Ruth楼下的阴影里看着射出黄色光芒的窗户,和盖茨比看着对面海湾码头尽头的绿灯,心里涌起的是相似的感情吧。要说这不是爱,未免太过残忍。但这是必须的。必须的。
必须的。
哲学
Martin信奉的是Spencer和尼采的哲学,一种现实主义的,基于强健体魄的,达尔文式的生存、观察及思考方式。我喜欢伊摊手摊脚地躺在小丘上,给Ruth讲身边一小块草地的来龙去脉,春天的风、夏天的烈日、冬天的雪、雨水、种子、昆虫、蝴蝶,太美了。对于生活也是一样的吧,当你真正了解它的时候,或者处于努力了解它的状态中,它的美就出来了。Ruth无动于衷地说你不觉得这样就把美破坏掉了么?Martin摇头说正相反,它更美了,于是你更爱它了。
名利
给Martin致命一击的,恰恰是他的成功。他倒不是给名利压垮的(比如Kurt Cobain),他是纠结在成名前后人们对他的态度天差地别这点上。关于这一点,李志有一句太太太精辟的话:“如果说以前的李B是个傻逼,那么现在的李B依然是傻逼;如果说现在的李B很牛逼,那么以前的李B同样牛逼。”
然后是更为详尽一点的,也和Martin的心理如出一辙:“ 为什么五年前你把他当傻逼,五年后你就把他当神。
为什么五年前他想说话你觉得他有病,五年后他不想说话你觉得他装酷。
为什么五年前他在台上伤心落泪你说他装逼,五年后他在台上打个喷嚏你都发出赞叹之声。 ”
Martin搞不懂,于是他自杀了;李B也搞不懂,他还活着,但以后怎样也说不准。李B还说,“别怪姑娘势利,要怪就怪自己没本事。”可是姑娘啊,一个男的,爱文学爱艺术还爱着你,你还能多要求什么呢?才华有也好,自认为有也好,得不到兑现也好,有什么区别么。人不可太贪心的。
自杀
Martin自杀了,以一种回归母体的方式。我有时候痛恨那些自杀的天才们,觉得他们凭什么,他们已经有了太多了还撇撇嘴说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又愤怒又惋惜;有时候又觉得,当生活不值得经历的时候,有自杀这条路多少是种安慰,尤其是看到Martin心如死灰行尸走肉的时候。死亡对我一直是个极大的诱惑。一方面我害怕它,那是本能的恐惧、敬畏,我还有太多没有经历的东西,就这么死了总是不甘心的;另一方面它又让我安心,救命稻草——自杀是救“命”稻草这种说法很奇怪但看官应该能够理解,即使我可能一辈子都没勇气去按下那个按钮,但知道它在那里,我就有新的勇气来面对生活了,简直是像“坚实的后盾”这种存在。抗拒、吸引、扶持,就是这样复杂的关系。我到处都能看到它,獠牙、镰刀的闪光、黑,又害怕又亲切。然后再说说Martin们,如果他们觉得这样比较好的话,那我就尊重他们的选择。不过我是觉得,只要活下去,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会发生的。
总结
写的乱七八糟的,因为书里包含的东西太多了还有很多很多没说到的,但神奇的是它又如此纯粹,有一个真诚的核心。这个就是Martin Eden。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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