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被管理者
[本文为《财经界 管理学家》杂志所撰。]
无论如何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最底层的被管理者永远处在卑微的位置,他们的欲望和想法是管理者也许永远无法真正把握的;而了解与把握它,对于一个基层的管理者来说,又是必需的。
假如你是一名环境保护主义者,或者你的专业是职业健康安全,那么你一定知道贵屿这个名词。如果你从来没注意过它,那么我建议你到网上搜索一下。前些日子参加一个新国际标准的注册审核员学习,IECQ(国际电工委员会下属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编制的标准教材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唯一举例的地名就是贵屿。如今它的名气已经绝对不在当年的日本水俣湾之下。
1956年,水俣湾附近出现了奇怪的自杀猫。随后这种病症在居民身上被发现:轻者痴呆、麻痹、手足变形,重者神经失常、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这个轰动世界的“水俣病”的罪魁是建在当地的氮肥工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含汞(Hg)的催化剂,废水排放后,汞在水中被水生物食用,转化成了甲基汞(CH3HgCl):这种剧毒物质只要有挖耳勺的一半大小就可以致命。这曾是经济发展导致环境污染的著名事例之一。
而在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因为电子垃圾的拆解全部是在没有防护的条件下,采用极其原始的方法进行的,不仅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几乎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已经受到了永久的伤害。最触目惊心的例子是:从业者中的一些孕妇,分娩时羊水是绿色的,产下的是死婴。
概括地说,水俣是企业行为的结果,而贵屿的今天则主要是从业者为利益和无知所驱动。我们无权责怪他们的无知,因为我们同样也是刚刚获悉这种行为的后果,为数很少的专家除外。甚至,在得知严重的后果之后,摆脱贫穷的诱惑仍然远远大于自身健康乃至生命受到伤害的恐惧——我曾经与一位电子垃圾处理的从业人员交谈,为了一双儿女不再忍受贫穷,他冷静地作出牺牲自己的决定。
作为政府的基层行政单元,清代州县的职责在《钦颁州县事宜》中是这样概括的:“一州县所司,不外刑名钱谷。”《清史稿》则这样描述:“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转引自瞿同祖先生《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by T’ung-tsu Ch’u)大概地说,州县官的职责综合了行政、公检法、税务、宗教管理等等,无所不包。明白了这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对1672年1月王氏被谋杀的案件,剡城知县黄六鸿(他因写作了《福惠全书》而被海外汉学家所熟知并频繁引用)作出的判决。美国汉学家史景迁的《王氏之死》(The Death Of Woman Wang, Jonathan D. Spnece)对这个案件的过程和背景作了详细描述。
案件的侦破并不算太困难,虽然对于一名知县而言,我们很难想象黄六鸿是如何获得专业的侦查训练的。王氏去年曾经与一名男子私奔,后来该男子抛弃了她,于是11月,她回到了归昌集市外,也许是出于畏惧,躲在离家不远的一处道观。她的姓任丈夫(我们甚至无法得知他的名字)闻讯找到她时,与高姓邻居发生口角和纠打。王氏跟着任,回到了家里。1月底的一个雪夜,任在床上掐死了王氏,并把她的尸体放在高的门口附近。第二天,任和他的父亲正式起诉高和王氏有通奸关系并且谋杀了王氏。
按照法律,这样的诬告应该判决任和他的父亲死刑。但是黄知县认为年逾古稀的任父对内情一无所知,而且如果处死任家唯一的儿子,任父将面临香火断绝的命运。其次,王氏确实曾经背叛了丈夫;再其次,口角时,高曾经打了任,这是不对的。所以黄知县的判决是:任父无罪释放,任被判重板杖打和长期戴枷,高支付王氏的墓地和安葬费用。黄知县设想所有的人都会因判决而受到教育和抚慰:任在此后会羞辱地生活,有机会的话可以再婚以延续香火;高某则在将来不会因脾气不好而打人;王氏被安葬,她的鬼魂得到安宁。
套用港式影视剧的口吻,黄知县的判决属于法外情,但也许这是当时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办法了。我疑惑的是,任某杀妻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对于妻子背叛的恼恨?对于邻居高某的忿怒?对于赤贫生活的无望?是否那个冬天的严寒也是谋杀的诱因?也许任某本人也无法说得清楚,更何况作为管理者的黄知县了。
无论如何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最底层的被管理者永远处在卑微的位置,他们的欲望和想法是管理者也许永远无法真正把握的;而了解与把握它,对于一个基层的管理者来说,又是必需的。
假如你是一名环境保护主义者,或者你的专业是职业健康安全,那么你一定知道贵屿这个名词。如果你从来没注意过它,那么我建议你到网上搜索一下。前些日子参加一个新国际标准的注册审核员学习,IECQ(国际电工委员会下属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编制的标准教材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唯一举例的地名就是贵屿。如今它的名气已经绝对不在当年的日本水俣湾之下。
1956年,水俣湾附近出现了奇怪的自杀猫。随后这种病症在居民身上被发现:轻者痴呆、麻痹、手足变形,重者神经失常、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这个轰动世界的“水俣病”的罪魁是建在当地的氮肥工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含汞(Hg)的催化剂,废水排放后,汞在水中被水生物食用,转化成了甲基汞(CH3HgCl):这种剧毒物质只要有挖耳勺的一半大小就可以致命。这曾是经济发展导致环境污染的著名事例之一。
而在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因为电子垃圾的拆解全部是在没有防护的条件下,采用极其原始的方法进行的,不仅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几乎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已经受到了永久的伤害。最触目惊心的例子是:从业者中的一些孕妇,分娩时羊水是绿色的,产下的是死婴。
概括地说,水俣是企业行为的结果,而贵屿的今天则主要是从业者为利益和无知所驱动。我们无权责怪他们的无知,因为我们同样也是刚刚获悉这种行为的后果,为数很少的专家除外。甚至,在得知严重的后果之后,摆脱贫穷的诱惑仍然远远大于自身健康乃至生命受到伤害的恐惧——我曾经与一位电子垃圾处理的从业人员交谈,为了一双儿女不再忍受贫穷,他冷静地作出牺牲自己的决定。
作为政府的基层行政单元,清代州县的职责在《钦颁州县事宜》中是这样概括的:“一州县所司,不外刑名钱谷。”《清史稿》则这样描述:“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转引自瞿同祖先生《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by T’ung-tsu Ch’u)大概地说,州县官的职责综合了行政、公检法、税务、宗教管理等等,无所不包。明白了这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对1672年1月王氏被谋杀的案件,剡城知县黄六鸿(他因写作了《福惠全书》而被海外汉学家所熟知并频繁引用)作出的判决。美国汉学家史景迁的《王氏之死》(The Death Of Woman Wang, Jonathan D. Spnece)对这个案件的过程和背景作了详细描述。
案件的侦破并不算太困难,虽然对于一名知县而言,我们很难想象黄六鸿是如何获得专业的侦查训练的。王氏去年曾经与一名男子私奔,后来该男子抛弃了她,于是11月,她回到了归昌集市外,也许是出于畏惧,躲在离家不远的一处道观。她的姓任丈夫(我们甚至无法得知他的名字)闻讯找到她时,与高姓邻居发生口角和纠打。王氏跟着任,回到了家里。1月底的一个雪夜,任在床上掐死了王氏,并把她的尸体放在高的门口附近。第二天,任和他的父亲正式起诉高和王氏有通奸关系并且谋杀了王氏。
按照法律,这样的诬告应该判决任和他的父亲死刑。但是黄知县认为年逾古稀的任父对内情一无所知,而且如果处死任家唯一的儿子,任父将面临香火断绝的命运。其次,王氏确实曾经背叛了丈夫;再其次,口角时,高曾经打了任,这是不对的。所以黄知县的判决是:任父无罪释放,任被判重板杖打和长期戴枷,高支付王氏的墓地和安葬费用。黄知县设想所有的人都会因判决而受到教育和抚慰:任在此后会羞辱地生活,有机会的话可以再婚以延续香火;高某则在将来不会因脾气不好而打人;王氏被安葬,她的鬼魂得到安宁。
套用港式影视剧的口吻,黄知县的判决属于法外情,但也许这是当时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办法了。我疑惑的是,任某杀妻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对于妻子背叛的恼恨?对于邻居高某的忿怒?对于赤贫生活的无望?是否那个冬天的严寒也是谋杀的诱因?也许任某本人也无法说得清楚,更何况作为管理者的黄知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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