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更幸福的一年
同志题材的影视和文学这些年始终方兴未艾。其中很多,我都不甚喜欢。虽然不可否认这些作品或多或少为社会对原本难以启齿的话题提供些许松弛的空间,让普罗大众(或许是俯视的态度,或许是同情的态度,或许是好奇的态度)知道“哦,其实还有这么一个群体。”
《莫瑞斯》是我这两天读毕的小说,一部写于1913年的同志题材小说。作者Forster一直将其珍藏到50年后才得以发表,并在生前认为“直到我本人去世,英国消亡,这部作品才会出版”。好在社会对此问题的进步比福斯特本人预估的要乐观。不仅英国没有消亡此书就引起轰动,并且在80年代还拍成了电影,由著名的演员休格兰特出演,并成为影史经典。
福斯特小说并不以情节取胜,却重在心理微妙变化的刻画和描写。他的小说在20世纪是有开创性的,承接康拉德,亨利詹姆士,下启伍尔芙,乔伊斯。虽不能和这些大家相提并论,却别有风味,断然是与维多利亚时期和爱德华七世时期的文风绝裂的。前者秉承理查逊(Sammual Richardson)的心理小说脉络,写的是内在的世界;后者则追溯到菲尔丁(Henry Fielding)的写实小说,然后在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笔下臻于完美,写的是外在的世界。
《莫瑞斯》的三个男主角--莫瑞斯,克莱夫和阿列克实则代表了同志圈里的三类人:一开始并不认同自己是,但一旦认同了就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一直不怎么认同自己的身份,但又难以摆脱诱惑,最终还是无法违背世俗的眼光,选择婚姻;认同自己,并且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
显然阿列克在小说里的刻画多少是显得单薄的,作者本人也认识到这点。但是阿列克的作用在于引导莫瑞斯走上追求幸福的道路,如果没有阿列克直率的坦白和多少有些冲动的行为,莫瑞斯可能也摆脱不了社会规范,阶级观念和个人道德的束缚。莫瑞斯的心路历程是小说着重刻画的,从而使他成为全书最饱满的人物。他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全身心地投入,到失恋后的失望,一直到重获幸福后的珍惜,每一步都是自然而可信的,哪怕福斯特自己说他是想把莫瑞斯塑造成一个不同于自己的男人,但还是可以联想到作为同性恋者本人的福斯特对这个人物的投射。
莫瑞斯是渴望得到周遭的认可的。他并不以自己的这段隐私为耻。若在当下,其实这样的意识十分正常,但是在19时期初期能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超前的。当莫瑞斯去他们家族常年信任的大夫那出诊时,他最终说出了自己的秘密:“我是奥斯卡.王尔德那种难以启齿的人。”而他得到的却是四个字“胡说八道!”。都说时代是在进步的,不过如果今天当说出这样的隐私来,或许换来的也很有可能是这四个字。
克莱夫在书中的后半段显然是让作者不喜欢的。他懦弱,妥协,不敢正视自己的感情。然后在得知原来的情人和自己的仆人好上以后,又充满怨意。这对一般读者来说,可能是一个不讨喜的角色。不过若是放在整个事件的大环境中看,他这一类人其实应该是这个群体中的绝大数(即使在今天)。克莱夫剑桥毕业,是成功的法官,有美貌的妻子和善良的母亲。在那个同性爱仍被视为犯罪的年代,他的反抗就意味着落得一无是处。显然,他是爱莫瑞斯的,甚至他结婚后,都希望莫瑞斯能作为好友经常来他家做客,维系这段友谊。他的挣扎并不仅仅在于他的自私,而恰恰因为他无法在当下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幸福,直视其实唾手可得的爱情。
唯一让我比较困惑的是,克莱夫一直是以“无神论”者在小说中出现的,他积极反对宗教信仰,和传统绝裂,可谓是一个激进份子,但是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又那么趋于保守?
小说以爱情得到完满结尾。莫瑞斯从此和阿列克厮守,他们得到社会的惩罚便是“放逐”,而他们也乐于接受这样的“放逐”。对于克莱夫来说,他将继续做他的大法官,并且去审判那些因同性爱而获罪的人们。
Forster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就构思的是一个快乐的结局。虽然被很多人指出结尾显得生硬,不自然。如果改成悲剧收场会显得更有戏剧张力。但是福斯特决意“在虚构的世界里,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并且他在给萧乾的信件中写道“如果我以凄哀的情调或悲剧来结束这部小说,那我就根本不会认为此书值得一写。”
同样的,此书的题词是“献给更幸福的一年”。我想这应该就是福斯特写此书时最想表达的心情吧。不过恐怕这幸福的一年迟迟还没有真正的到来。
《莫瑞斯》是我这两天读毕的小说,一部写于1913年的同志题材小说。作者Forster一直将其珍藏到50年后才得以发表,并在生前认为“直到我本人去世,英国消亡,这部作品才会出版”。好在社会对此问题的进步比福斯特本人预估的要乐观。不仅英国没有消亡此书就引起轰动,并且在80年代还拍成了电影,由著名的演员休格兰特出演,并成为影史经典。
福斯特小说并不以情节取胜,却重在心理微妙变化的刻画和描写。他的小说在20世纪是有开创性的,承接康拉德,亨利詹姆士,下启伍尔芙,乔伊斯。虽不能和这些大家相提并论,却别有风味,断然是与维多利亚时期和爱德华七世时期的文风绝裂的。前者秉承理查逊(Sammual Richardson)的心理小说脉络,写的是内在的世界;后者则追溯到菲尔丁(Henry Fielding)的写实小说,然后在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笔下臻于完美,写的是外在的世界。
《莫瑞斯》的三个男主角--莫瑞斯,克莱夫和阿列克实则代表了同志圈里的三类人:一开始并不认同自己是,但一旦认同了就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一直不怎么认同自己的身份,但又难以摆脱诱惑,最终还是无法违背世俗的眼光,选择婚姻;认同自己,并且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
显然阿列克在小说里的刻画多少是显得单薄的,作者本人也认识到这点。但是阿列克的作用在于引导莫瑞斯走上追求幸福的道路,如果没有阿列克直率的坦白和多少有些冲动的行为,莫瑞斯可能也摆脱不了社会规范,阶级观念和个人道德的束缚。莫瑞斯的心路历程是小说着重刻画的,从而使他成为全书最饱满的人物。他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全身心地投入,到失恋后的失望,一直到重获幸福后的珍惜,每一步都是自然而可信的,哪怕福斯特自己说他是想把莫瑞斯塑造成一个不同于自己的男人,但还是可以联想到作为同性恋者本人的福斯特对这个人物的投射。
莫瑞斯是渴望得到周遭的认可的。他并不以自己的这段隐私为耻。若在当下,其实这样的意识十分正常,但是在19时期初期能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超前的。当莫瑞斯去他们家族常年信任的大夫那出诊时,他最终说出了自己的秘密:“我是奥斯卡.王尔德那种难以启齿的人。”而他得到的却是四个字“胡说八道!”。都说时代是在进步的,不过如果今天当说出这样的隐私来,或许换来的也很有可能是这四个字。
克莱夫在书中的后半段显然是让作者不喜欢的。他懦弱,妥协,不敢正视自己的感情。然后在得知原来的情人和自己的仆人好上以后,又充满怨意。这对一般读者来说,可能是一个不讨喜的角色。不过若是放在整个事件的大环境中看,他这一类人其实应该是这个群体中的绝大数(即使在今天)。克莱夫剑桥毕业,是成功的法官,有美貌的妻子和善良的母亲。在那个同性爱仍被视为犯罪的年代,他的反抗就意味着落得一无是处。显然,他是爱莫瑞斯的,甚至他结婚后,都希望莫瑞斯能作为好友经常来他家做客,维系这段友谊。他的挣扎并不仅仅在于他的自私,而恰恰因为他无法在当下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幸福,直视其实唾手可得的爱情。
唯一让我比较困惑的是,克莱夫一直是以“无神论”者在小说中出现的,他积极反对宗教信仰,和传统绝裂,可谓是一个激进份子,但是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又那么趋于保守?
小说以爱情得到完满结尾。莫瑞斯从此和阿列克厮守,他们得到社会的惩罚便是“放逐”,而他们也乐于接受这样的“放逐”。对于克莱夫来说,他将继续做他的大法官,并且去审判那些因同性爱而获罪的人们。
Forster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就构思的是一个快乐的结局。虽然被很多人指出结尾显得生硬,不自然。如果改成悲剧收场会显得更有戏剧张力。但是福斯特决意“在虚构的世界里,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并且他在给萧乾的信件中写道“如果我以凄哀的情调或悲剧来结束这部小说,那我就根本不会认为此书值得一写。”
同样的,此书的题词是“献给更幸福的一年”。我想这应该就是福斯特写此书时最想表达的心情吧。不过恐怕这幸福的一年迟迟还没有真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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