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的几宗罪
我们总是能够从故事里的人物身上找到或多或少与自己相通之处,我猜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人性吧。多数时候在精彩的小说里它都以一种更偏向于贬义的形式表达出来,比如人的虚荣、焦躁等等等等。当然假若故事的主角跟你的境况有更多相似的地方,我们的阅读热情也会越高涨,毕竟读书也是与自己交流的过程。这好比拥有做梦预见将来的超能力,我们看到故事里的“自己”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做出了怎样的选择,假若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就可以竭力避免这种情况。当然多数的时候书本无法起到这么具体的实用性影响,但是至少能引发我们诸多思考,帮我们在通往精神极乐的路途中添一块铺路石。
我最近在读Sinclair Lewis的Main Street,讲的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Carol嫁给了一个医生,跟着他来到他那个偏远又陌生的的小城市居住。在这里她满眼所见除了骄傲的暴发户与他们的妻子,就是大字不识的穷苦农民,这个姑娘起初做了不小的努力企图融入他丈夫所属的圈子,并且极天真地渴望改变现存的不合理状况,试图把这座小城改造成她理想中的模式。
书我才读至三分之一处,已经发现了Carol同志的几宗罪,这些都是一个女人在成长过程中很有可能犯下并且由此影响一生的错误,颇有典型意义。
第一是过早结婚。这个“早”虽然跟我们的年纪密切相关,却不是完全按照生理年龄来定义的。Carol作为一个毕业以后留在图书馆工作的姑娘,脑子里很是有一些想法,但却从来没有走出过乌托邦,也没有恋爱史。她的小脑袋里关于未来二字,能涌现的只是无边无际的模糊影像。当工作使她觉得疲惫,当人生的意义显得遥不可及,当平淡的生活让人开始麻木,她遇到了这个医生。他是个“合适”的结婚对象:一个有知识的人——“科学家”,Carol后来这样描述,她对文盲的忍受率很低,恨不能教育能普及到街头的乞丐;他拥有体面的职业,因此有一份体面的收入来维持婚后生活。她也不是不喜欢他,那么为什么不呢?她自热而然地成为了他的夫人,告别自己的工作,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与人,来到这个叫Gopher Prairie的小地方。
如果说她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和足够火热的爱情作为支撑,这一切本来是没有大问题的。又或者她是一个大脑更简单的姑娘,不会在生活里企图强调女人的地位、社会的平等,她也许可以像其他Gopher Prairie的夫人们一样平静生活。但这个完全不知道自己正面临着一个怎样的世界,又弄不清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姑娘,完全是城市里的异类。假若她是单身的,她可以在被现实伤得遍体鳞伤后没有任何包袱地寻找另一个生存模式。也许经历完那一切的她更适合现在的婚姻。但事实确是因为渴望某种改变,她轻易将婚姻的链条绑在了自己的身上,在她真正了解“爱”“婚姻”“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之前。
第二宗罪比第一宗更招人厌烦:她是个积极的理想主义者。消极的理想主义者如我,虽然事事追求完美,但更多的时候是缩在用幻想构筑的世界里、逃避现实中无法化解的矛盾,大不了得一个自欺欺人之名。Carol却不一样,她试图把自己的生活模式搬进一个完全无法容纳她的地方,她试图把Gopher Prairie改造成脑海中的理想社会。她只知道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比如财富均分、人人平等,大家都在祥和美好中享受优质的生活,没事儿就谈谈莎士比亚和贝多芬。
她竟然兴致勃勃地跑去向当地一个百万富豪商量,让他捐出所有的财产把Gopher Prairie改造成一个更和谐的城市。那种理所当然简直让人为她的天真感到愤怒,如果说这种错误今天这些现实的姑娘们已经不会再范,那么企图改变他人(无论是潜意识的还是显意识的)这种恶趣味我们还常常不可抑制的出现在我们身上。当Carol按照自己的习惯与他人打交道时,他的丈夫却毫不留情地指出:你已经要把我的朋友都吓跑了!你为什么总是要表现出一副比高人一等的样子呢?为什么总是询问那些你明知不可能回答的人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呢?你凭什么用“可怜”二字来形容那些每天在田里劳作、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们呢?难道你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在茶余饭后谈论希腊哲学和古典小说吗?
Carol对此自然是无法反驳的,但此时她仍不认为自己有任何做得不对之处。我读到这里开始同情起这个姑娘来,她有意无意地将身旁人按自己的模式改造,是因为她无法选择离开这个圈子而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为了避免思想交流的完全停止,为了减少现在已经存在的巨大孤独感,她的本能反应就是改变环境,将四周的人和事都变成让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发展。这个事情在我也做过,但后来开始懂得尊重(大约也有丝无奈在里面)尊重人的多样性,并且开始接受(极强的无奈)人的绝对孤独性。现在反观Carol,我实在不知道自己的改变是种“正确”的成长,还是放弃了改变的热情与动力,变成庸庸碌碌大军中的一员。我只知道,书读到这里,我很想将它的名字改成“一个理想主义女性的死亡”。
我最近在读Sinclair Lewis的Main Street,讲的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Carol嫁给了一个医生,跟着他来到他那个偏远又陌生的的小城市居住。在这里她满眼所见除了骄傲的暴发户与他们的妻子,就是大字不识的穷苦农民,这个姑娘起初做了不小的努力企图融入他丈夫所属的圈子,并且极天真地渴望改变现存的不合理状况,试图把这座小城改造成她理想中的模式。
书我才读至三分之一处,已经发现了Carol同志的几宗罪,这些都是一个女人在成长过程中很有可能犯下并且由此影响一生的错误,颇有典型意义。
第一是过早结婚。这个“早”虽然跟我们的年纪密切相关,却不是完全按照生理年龄来定义的。Carol作为一个毕业以后留在图书馆工作的姑娘,脑子里很是有一些想法,但却从来没有走出过乌托邦,也没有恋爱史。她的小脑袋里关于未来二字,能涌现的只是无边无际的模糊影像。当工作使她觉得疲惫,当人生的意义显得遥不可及,当平淡的生活让人开始麻木,她遇到了这个医生。他是个“合适”的结婚对象:一个有知识的人——“科学家”,Carol后来这样描述,她对文盲的忍受率很低,恨不能教育能普及到街头的乞丐;他拥有体面的职业,因此有一份体面的收入来维持婚后生活。她也不是不喜欢他,那么为什么不呢?她自热而然地成为了他的夫人,告别自己的工作,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与人,来到这个叫Gopher Prairie的小地方。
如果说她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和足够火热的爱情作为支撑,这一切本来是没有大问题的。又或者她是一个大脑更简单的姑娘,不会在生活里企图强调女人的地位、社会的平等,她也许可以像其他Gopher Prairie的夫人们一样平静生活。但这个完全不知道自己正面临着一个怎样的世界,又弄不清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姑娘,完全是城市里的异类。假若她是单身的,她可以在被现实伤得遍体鳞伤后没有任何包袱地寻找另一个生存模式。也许经历完那一切的她更适合现在的婚姻。但事实确是因为渴望某种改变,她轻易将婚姻的链条绑在了自己的身上,在她真正了解“爱”“婚姻”“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之前。
第二宗罪比第一宗更招人厌烦:她是个积极的理想主义者。消极的理想主义者如我,虽然事事追求完美,但更多的时候是缩在用幻想构筑的世界里、逃避现实中无法化解的矛盾,大不了得一个自欺欺人之名。Carol却不一样,她试图把自己的生活模式搬进一个完全无法容纳她的地方,她试图把Gopher Prairie改造成脑海中的理想社会。她只知道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比如财富均分、人人平等,大家都在祥和美好中享受优质的生活,没事儿就谈谈莎士比亚和贝多芬。
她竟然兴致勃勃地跑去向当地一个百万富豪商量,让他捐出所有的财产把Gopher Prairie改造成一个更和谐的城市。那种理所当然简直让人为她的天真感到愤怒,如果说这种错误今天这些现实的姑娘们已经不会再范,那么企图改变他人(无论是潜意识的还是显意识的)这种恶趣味我们还常常不可抑制的出现在我们身上。当Carol按照自己的习惯与他人打交道时,他的丈夫却毫不留情地指出:你已经要把我的朋友都吓跑了!你为什么总是要表现出一副比高人一等的样子呢?为什么总是询问那些你明知不可能回答的人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呢?你凭什么用“可怜”二字来形容那些每天在田里劳作、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们呢?难道你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在茶余饭后谈论希腊哲学和古典小说吗?
Carol对此自然是无法反驳的,但此时她仍不认为自己有任何做得不对之处。我读到这里开始同情起这个姑娘来,她有意无意地将身旁人按自己的模式改造,是因为她无法选择离开这个圈子而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为了避免思想交流的完全停止,为了减少现在已经存在的巨大孤独感,她的本能反应就是改变环境,将四周的人和事都变成让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发展。这个事情在我也做过,但后来开始懂得尊重(大约也有丝无奈在里面)尊重人的多样性,并且开始接受(极强的无奈)人的绝对孤独性。现在反观Carol,我实在不知道自己的改变是种“正确”的成长,还是放弃了改变的热情与动力,变成庸庸碌碌大军中的一员。我只知道,书读到这里,我很想将它的名字改成“一个理想主义女性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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