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的低于生活

有这么一个哥们,长得一般,在报社工作,不怎么努力,业务还算凑合,没啥大成就,同事们没几个他能看的上眼;家里有个老婆,说来混得好像比自己要牛逼点,还特喜欢在文化圈交际,满口“艺术”啊“文学”啊什么的,基本上相当于一美国的豆瓣青年。两人平时不怎么说话,如果开口说话,那也多半是女的在说,男的呢,不语不答,一脸坏笑,意思是说,你那点东西太装逼了太低级趣味了,我受不了你这些啦!——这话看来是没法谈了。
总之这哥们就是一个有点普通事实上特别普通的人。事实上我敢保证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这哥们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好多年。有一天突然不知道犯哪根筋,滋溜一下离家出走了。他改了名,跑到美国乡下,当了一个轮胎厂的工人。再后来,他把厂长的老婆看上了,于是辞了职,到厂长家当了个园丁,经过了几个月的琢磨,终于趁着有一天厂长去镇里参加什么纪念游行,出息了一把,把他老婆给睡了。
这故事就这么无聊的结束了。如果你对偷情情节还有几分期待,那么对不起你要失望了。这不是一个讲情欲的小说,如果是的话,怎么能这么快就结束了呢——这才刚开了个头,才搞了一把哪儿够啊。很不幸这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作品,这哥们长于大段心理描写,可对于色情没啥研究,在1925年快五十岁的时候,他写下了《暗笑》这本小说。
《暗笑》讲的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呢?这其实不过是一个生命流动的故事。在美国有这么一路人,通常来自爱荷华、伊利诺伊和俄亥俄。他们或是从事小本买卖,或是经营农场牲畜,可是某一天,突然之间啊,他们就琢磨了:我这样下去就完啦,我这样下去就算到头啦!这以后他们不约而同地把自己的小农场或小商店换成福特汽车,带上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开始旅行。他们去加州、德州、福罗里达州“见世面”……长途迁徙后,车子都掉链子了,可他们不管这些个,一路向前!最后,终于,他们回到了原来出发的地方。
事实上,布鲁斯.达德利,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哥们,小时候就出生在他后来跑去搞厂长老婆的那个乡下。他的人生旅途始于此,然后跑去芝加哥转了一大圈,最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在芝加哥,布鲁斯都经历了什么呢?他厌恶的工作,无知的同事,还有他那虚伪的老婆。不是每个人都是战士,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像布鲁斯一样,对这个世界的装逼犯报以嗤之以鼻的一笑,在内心中迅速占领制高点——整个世界看起来顺眼一点了。你以为布鲁斯不关心艺术吗?你以为布鲁斯不会写诗吗?至少他比包括波妮丝(就是他那文艺青年老婆)和她的一干文艺朋友更为关心,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关心,而不是这种挂在嘴边的热爱——“正像我的朋友、著名的肖像画家乔伊说的那样,塞尚是这样这样这样的,毕加索是那样那样那样的。”
再看看这个倒霉蛋的工作吧:“周而复始每日如一,这他妈是什么日子啊?我生活里唯一要做的,竟然就是派人出去找八卦新闻,然后再让个犹太小子拿官话把他们鼓捣成豆腐干文章。”看出来了吗,这和我们每个人现在的狗屎工作的感觉多么像啊。
好了,这时候该离家出走了。离家出走也看运气,运气不好没走远就被截回去了,我上中学的时候班上就有这么一个可怜蛋,被截回去之后免不了一顿暴打。布鲁斯属于运气好的那种,不光成功出走,还遇到了一个神人斯庞齐。斯庞齐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工人,人生没有任何大追求,想什么就立即做什么,想要什么马上就去弄来,厂长的老爸他也敢当面骂,平时一没事就和老婆子跑到野外去烧烤,顺便野合。要是他女人跑了,估计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再找一个来。总之他和我们都不是一类人,我们局限于想象,我们都是一伙的,半斤八两,而他有他的活法,他和我们不一样。他是一个极可爱的人。
在这里我读到了全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密西西比河的河水静静地流过村庄,夕阳的余辉下,断木在水面浮浮沉沉,黑人扛着大包货物赤膊赤脚地来回穿梭,他们黝黑的皮肤——肩膀,以及宽阔的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这样壮丽的一幅画卷,印在了当年还叫做约翰.斯托克顿的布鲁斯小小的脑海里,在他一生之中,挥之不去,就像母亲的记忆一样深刻。在他的意识里,母亲和河流已然不可逆转地混淆在一起了。狡黠圆滑的城市人是不能理解对于河流的情愫的。
老斯庞齐,密西西比河,就连偷情,都是那么愉悦安详的景象。难道没有听过黑人的那首歌吗?
连上帝都说,
快,快,良辰不再。
黑人的歌谣,有时会意外地触及真理。布鲁斯抛弃了芝加哥,来到河边静夜之下的这个小镇,也许他寻求的,正是这样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刻里,人群之中走出来一位救世主,说出那个答案,那个人人都在寻找的答案。
快,快,良辰不再。布鲁斯这个芝加哥的小报职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化,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密西西比,越过厂长,终于抛弃了生活这个婊子。我看得眼红,气急败坏,只有恶狠狠地盯着布鲁斯携着厂长老婆私奔而去的背影,暗笑:天知道这个女人是个什么货色,说不定比你以前那个老婆更难对付!她可也是个城里人呢!
总之这哥们就是一个有点普通事实上特别普通的人。事实上我敢保证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这哥们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好多年。有一天突然不知道犯哪根筋,滋溜一下离家出走了。他改了名,跑到美国乡下,当了一个轮胎厂的工人。再后来,他把厂长的老婆看上了,于是辞了职,到厂长家当了个园丁,经过了几个月的琢磨,终于趁着有一天厂长去镇里参加什么纪念游行,出息了一把,把他老婆给睡了。
这故事就这么无聊的结束了。如果你对偷情情节还有几分期待,那么对不起你要失望了。这不是一个讲情欲的小说,如果是的话,怎么能这么快就结束了呢——这才刚开了个头,才搞了一把哪儿够啊。很不幸这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作品,这哥们长于大段心理描写,可对于色情没啥研究,在1925年快五十岁的时候,他写下了《暗笑》这本小说。
《暗笑》讲的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呢?这其实不过是一个生命流动的故事。在美国有这么一路人,通常来自爱荷华、伊利诺伊和俄亥俄。他们或是从事小本买卖,或是经营农场牲畜,可是某一天,突然之间啊,他们就琢磨了:我这样下去就完啦,我这样下去就算到头啦!这以后他们不约而同地把自己的小农场或小商店换成福特汽车,带上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开始旅行。他们去加州、德州、福罗里达州“见世面”……长途迁徙后,车子都掉链子了,可他们不管这些个,一路向前!最后,终于,他们回到了原来出发的地方。
事实上,布鲁斯.达德利,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哥们,小时候就出生在他后来跑去搞厂长老婆的那个乡下。他的人生旅途始于此,然后跑去芝加哥转了一大圈,最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在芝加哥,布鲁斯都经历了什么呢?他厌恶的工作,无知的同事,还有他那虚伪的老婆。不是每个人都是战士,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像布鲁斯一样,对这个世界的装逼犯报以嗤之以鼻的一笑,在内心中迅速占领制高点——整个世界看起来顺眼一点了。你以为布鲁斯不关心艺术吗?你以为布鲁斯不会写诗吗?至少他比包括波妮丝(就是他那文艺青年老婆)和她的一干文艺朋友更为关心,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关心,而不是这种挂在嘴边的热爱——“正像我的朋友、著名的肖像画家乔伊说的那样,塞尚是这样这样这样的,毕加索是那样那样那样的。”
再看看这个倒霉蛋的工作吧:“周而复始每日如一,这他妈是什么日子啊?我生活里唯一要做的,竟然就是派人出去找八卦新闻,然后再让个犹太小子拿官话把他们鼓捣成豆腐干文章。”看出来了吗,这和我们每个人现在的狗屎工作的感觉多么像啊。
好了,这时候该离家出走了。离家出走也看运气,运气不好没走远就被截回去了,我上中学的时候班上就有这么一个可怜蛋,被截回去之后免不了一顿暴打。布鲁斯属于运气好的那种,不光成功出走,还遇到了一个神人斯庞齐。斯庞齐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工人,人生没有任何大追求,想什么就立即做什么,想要什么马上就去弄来,厂长的老爸他也敢当面骂,平时一没事就和老婆子跑到野外去烧烤,顺便野合。要是他女人跑了,估计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再找一个来。总之他和我们都不是一类人,我们局限于想象,我们都是一伙的,半斤八两,而他有他的活法,他和我们不一样。他是一个极可爱的人。
在这里我读到了全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密西西比河的河水静静地流过村庄,夕阳的余辉下,断木在水面浮浮沉沉,黑人扛着大包货物赤膊赤脚地来回穿梭,他们黝黑的皮肤——肩膀,以及宽阔的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这样壮丽的一幅画卷,印在了当年还叫做约翰.斯托克顿的布鲁斯小小的脑海里,在他一生之中,挥之不去,就像母亲的记忆一样深刻。在他的意识里,母亲和河流已然不可逆转地混淆在一起了。狡黠圆滑的城市人是不能理解对于河流的情愫的。
老斯庞齐,密西西比河,就连偷情,都是那么愉悦安详的景象。难道没有听过黑人的那首歌吗?
连上帝都说,
快,快,良辰不再。
黑人的歌谣,有时会意外地触及真理。布鲁斯抛弃了芝加哥,来到河边静夜之下的这个小镇,也许他寻求的,正是这样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刻里,人群之中走出来一位救世主,说出那个答案,那个人人都在寻找的答案。
快,快,良辰不再。布鲁斯这个芝加哥的小报职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化,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密西西比,越过厂长,终于抛弃了生活这个婊子。我看得眼红,气急败坏,只有恶狠狠地盯着布鲁斯携着厂长老婆私奔而去的背影,暗笑:天知道这个女人是个什么货色,说不定比你以前那个老婆更难对付!她可也是个城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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