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你如此沉醉

部里一度风传我是头一号能喝酒的女将,老大更是认为因为我在法国喝了不少葡萄酒,所以才能在酒桌上保持千杯不倒。其实真是抬举我了,在普罗旺斯待过四年,在阿尔萨斯待过两年,却既没有喝过Bandol也没有喝过雷司令,唯一熟悉一点的Beaujolais,还是被品酒师归纳到“平庸”那一类的葡萄酒。入宝山而空手回,想想好像真的有点遗憾。
对法国人来说,葡萄酒已经成为一门学问,它不仅是味觉、视觉的艺术,更是可以在实验室里、地窖中、田地里反复试验调配的化学方程式,如果没有看过《恋酒事典》这本书,我根本不会知道专业人士们是怎么钻研于今天的我而言依然没有任何概念的葡萄酒的,我因此由衷地佩服为之著书立传据理力争甚至以死相博的人们。
在我,实在没有任何发言权,对这一物事。但是既然Bernard Pivot要以列出词条叙述与葡萄酒相关的故事的方式写这本书,那么我应该也可以写一篇关于我和葡萄酒的故事吧。它的词条应该是“W”打头——Winter,PATISSERIE WINTER(Winter甜品店),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
这家位于斯特拉斯堡市中心的百年老店,主人是一对潇洒的夫妇。我第一次进店的时候,被一头硕大的苍老的圣伯纳犬撞了个满怀,正在愣怔的时候,又被一只优雅美丽的埃及猫吸引了全部眼球。圣伯纳犬是老板娘养的,它除了爱撞年轻女孩子之外,唯一的乐趣就是待在收银台下哼哼;而那只纯血埃及猫则是老板的爱物,它走路像风吹过一样轻,最可爱的是,它决不吝啬献出光滑的皮毛供我没完没了地抚摸。
我的工作,从一开始的打扫整理,到后来进入水吧,冲咖啡、花茶,还有为客人们添酒。水吧的名牌很多,有些客人喜欢用餐的时候只喝Badoit(一种带气的淡味饮料),有些客人却喜欢来点Pinot Noir或Pinot Blanc(葡萄的品种,指代葡萄酒),还有些要喝Beaujolais(博若莱,就是在大多数人印象中任何场合都可以喝的葡萄酒,因此显得不够高贵),当然还有些年轻的小客人喜欢樱桃浓缩汁加伊云矿泉水的搭配。我一早说过,我对葡萄酒没有任何概念和好奇心,记住这些名字简直让我心力交瘁,更不要提那些讨厌的软木塞,往往在最忙的时候,还不得不四处寻找开瓶器挤出那些弹性十足的家伙,我恨葡萄酒(只有葡萄酒瓶才用软木塞)。
但是偶尔,我会微醺在清甜的酒香里——当它们被酿在巧克力蛋糕中。Winter的巧克力蛋糕是斯市一绝,它的口感绵密松滑,柔软得简直像不曾存在,香浓的巧克力酱和巧克力粉,甜味适中入口即化,再加上淡淡的酒香(我不能确定他们用的是什么酒,但这种酒味巧克力蛋糕简直是个奇迹)。在午休的时候冲一杯Cappuccino,泡沫上洒很多巧克力粉,来上这么一块蛋糕,冬日的暖阳可以透过玻璃窗,穿过大堂,拐个弯照进厨房里来。
一天工作将要结束准备打烊的时候,老板娘会晃进水吧,点一根烟要一杯酒,什么酒视她的心情而定,一般是Pinot Blanc,少数时候Beaujolais,偶尔Vodka。如果要喝Vodka,说明她情绪极端低落,我记得有一次她说她累得快倒到地上了,另一次她甚至威胁说要炒了我。
老板娘很喜欢用炒鱿鱼威胁她的员工,尤其是在我们擦拭葡萄酒杯时,她永远无法满意酒杯的光洁度,无论我们擦得多么仔细,她总能从杯底或杯口发现模糊的指印。我可以理解她希望葡萄酒倾入酒杯后像钻石一样闪闪发亮,可是在我们每分钟都必须洗十个以上的杯盘碗碟且把它们擦净擦干的情况下,真是没办法顾及她的意愿。祝愿她找到一个让她满意的洗碗工,阿门。
故事到这里差不多了,但是我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写。就是在我要离开甜品店的前一天晚上,同事们开了一瓶香槟为我庆祝,那是我这辈子喝过最棒的香槟,而因为贪杯,我差点在回家的路上把车骑进一家花店的大门。金黄色,好多泡泡,甜甜的香槟,做梦梦见还会流口水。
这就是我和伟大的葡萄酒(也许包括了所有酒)短暂的露水姻缘,虽然曾经有许多机会可以接近它了解它,但我无一把握,是缘分始终太浅了吧。我还是喜欢在滚烫的开水,翻卷的茶叶间寻找我的书香,在香甜的奶茶,微酸的果醋里怀念我的初恋。酒色虽美,却不是my cup of tea。
对法国人来说,葡萄酒已经成为一门学问,它不仅是味觉、视觉的艺术,更是可以在实验室里、地窖中、田地里反复试验调配的化学方程式,如果没有看过《恋酒事典》这本书,我根本不会知道专业人士们是怎么钻研于今天的我而言依然没有任何概念的葡萄酒的,我因此由衷地佩服为之著书立传据理力争甚至以死相博的人们。
在我,实在没有任何发言权,对这一物事。但是既然Bernard Pivot要以列出词条叙述与葡萄酒相关的故事的方式写这本书,那么我应该也可以写一篇关于我和葡萄酒的故事吧。它的词条应该是“W”打头——Winter,PATISSERIE WINTER(Winter甜品店),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
这家位于斯特拉斯堡市中心的百年老店,主人是一对潇洒的夫妇。我第一次进店的时候,被一头硕大的苍老的圣伯纳犬撞了个满怀,正在愣怔的时候,又被一只优雅美丽的埃及猫吸引了全部眼球。圣伯纳犬是老板娘养的,它除了爱撞年轻女孩子之外,唯一的乐趣就是待在收银台下哼哼;而那只纯血埃及猫则是老板的爱物,它走路像风吹过一样轻,最可爱的是,它决不吝啬献出光滑的皮毛供我没完没了地抚摸。
我的工作,从一开始的打扫整理,到后来进入水吧,冲咖啡、花茶,还有为客人们添酒。水吧的名牌很多,有些客人喜欢用餐的时候只喝Badoit(一种带气的淡味饮料),有些客人却喜欢来点Pinot Noir或Pinot Blanc(葡萄的品种,指代葡萄酒),还有些要喝Beaujolais(博若莱,就是在大多数人印象中任何场合都可以喝的葡萄酒,因此显得不够高贵),当然还有些年轻的小客人喜欢樱桃浓缩汁加伊云矿泉水的搭配。我一早说过,我对葡萄酒没有任何概念和好奇心,记住这些名字简直让我心力交瘁,更不要提那些讨厌的软木塞,往往在最忙的时候,还不得不四处寻找开瓶器挤出那些弹性十足的家伙,我恨葡萄酒(只有葡萄酒瓶才用软木塞)。
但是偶尔,我会微醺在清甜的酒香里——当它们被酿在巧克力蛋糕中。Winter的巧克力蛋糕是斯市一绝,它的口感绵密松滑,柔软得简直像不曾存在,香浓的巧克力酱和巧克力粉,甜味适中入口即化,再加上淡淡的酒香(我不能确定他们用的是什么酒,但这种酒味巧克力蛋糕简直是个奇迹)。在午休的时候冲一杯Cappuccino,泡沫上洒很多巧克力粉,来上这么一块蛋糕,冬日的暖阳可以透过玻璃窗,穿过大堂,拐个弯照进厨房里来。
一天工作将要结束准备打烊的时候,老板娘会晃进水吧,点一根烟要一杯酒,什么酒视她的心情而定,一般是Pinot Blanc,少数时候Beaujolais,偶尔Vodka。如果要喝Vodka,说明她情绪极端低落,我记得有一次她说她累得快倒到地上了,另一次她甚至威胁说要炒了我。
老板娘很喜欢用炒鱿鱼威胁她的员工,尤其是在我们擦拭葡萄酒杯时,她永远无法满意酒杯的光洁度,无论我们擦得多么仔细,她总能从杯底或杯口发现模糊的指印。我可以理解她希望葡萄酒倾入酒杯后像钻石一样闪闪发亮,可是在我们每分钟都必须洗十个以上的杯盘碗碟且把它们擦净擦干的情况下,真是没办法顾及她的意愿。祝愿她找到一个让她满意的洗碗工,阿门。
故事到这里差不多了,但是我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写。就是在我要离开甜品店的前一天晚上,同事们开了一瓶香槟为我庆祝,那是我这辈子喝过最棒的香槟,而因为贪杯,我差点在回家的路上把车骑进一家花店的大门。金黄色,好多泡泡,甜甜的香槟,做梦梦见还会流口水。
这就是我和伟大的葡萄酒(也许包括了所有酒)短暂的露水姻缘,虽然曾经有许多机会可以接近它了解它,但我无一把握,是缘分始终太浅了吧。我还是喜欢在滚烫的开水,翻卷的茶叶间寻找我的书香,在香甜的奶茶,微酸的果醋里怀念我的初恋。酒色虽美,却不是my cup of 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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