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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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论说又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式的套路,阿特伍德阿姨又为自己喜欢调制的带点黑色的诗寓故事找到了合适的底酒:科学狂人得了臆想症,以为自己是上帝,发起“无水的洪水”(名为“剧腐”的人造瘟疫)灭了罪孽深重的人类;当然早料到他会留下方舟什么的。由于这场洪水只针对人类(这位上帝貌似更赏罚分明,或者科学家上帝比起先知上帝来头脑更精确),动物兄弟们不用怕了(我的口气怎么像“上帝的园丁”?)。被上帝挑选出来的是一群免疫的食草“人种生物”和一名牧羊人,这回不是那个叫诺亚的,他叫雪人。
秧鸡,也就是上帝,认为人类命运之所以如此杯具:循环往复的婚外情、乱伦、种族屠杀、等级分化、奴隶压迫等等是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有致命缺陷。简单的假设就有简单的结论——方法倒是天才的:把形成“物种”,“种族主义”的认知元件和神经丛去掉不就得了?要解决不完美的一夫一妻制,用定期发情的“五人生殖盛会”取代不就行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彻底,如果“爱情”,“来生”,“上帝”这些高级的符号概念与低层神经元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就切掉那些低层神经元。然而我们无所不能的基因改造者上帝也有为难的地方:去不掉梦,也去不掉唱歌,“因为我们和梦、歌唱的联结太紧密了。”看来秧鸡的研究做得不够彻底,如果他抽出科研的时间翻翻认知科学对宗教的最新研究,如果他早点发现宗教与歌唱和梦有多么本质的联系,预知他苦心培育的秧鸡人终将难逃宗教或者说高级抽象概念的染指,他还会得出那种假设和结论吗?他还会毁灭人类吗?他会发疯,极有可能。这个世界疯子比狂人多,所以折腾到今天末日还没到。
阿特伍德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叫做科幻(science-fiction),声称自己写的是“speculative fiction”,我译为“悬幻”。在我看来,且不谈“软硬”,差在一个调调上。科幻里不缺要灭人类的主儿,不管是科学狂人还是外星人,战场、废墟上弥漫着现代主义对理性的悲观自虐,结束后满怀怜惜地自舔伤口:看哪,人类文明已经到了最高定点,我们的理性是如此伟大又如此脆弱,我们的非理性如此有罪又如此强大。我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罪有应得。阿特伍德想问一句:人类真的是这样吗?秧鸡之类的人高高在上地审判世界,“可他凭什么?”(《秧鸡与羚羊》,353)
看这本书的经过真像淌过人类恶的脏水污谭,但扑鼻的尸臭味被诗意的文字浸透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闻起来倒像“变质烤肉的酸味;又像是雨中焚烧的垃圾堆那种灰扑扑又油腻腻的味道”(《洪水之年》)。
阿特伍德说自己的小说也是“冒险罗曼史”(adventure romance),不难猜到爱情也是这杯鸡尾酒的调料,辨出它的味道恍如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
秧鸡,也就是上帝,认为人类命运之所以如此杯具:循环往复的婚外情、乱伦、种族屠杀、等级分化、奴隶压迫等等是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有致命缺陷。简单的假设就有简单的结论——方法倒是天才的:把形成“物种”,“种族主义”的认知元件和神经丛去掉不就得了?要解决不完美的一夫一妻制,用定期发情的“五人生殖盛会”取代不就行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彻底,如果“爱情”,“来生”,“上帝”这些高级的符号概念与低层神经元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就切掉那些低层神经元。然而我们无所不能的基因改造者上帝也有为难的地方:去不掉梦,也去不掉唱歌,“因为我们和梦、歌唱的联结太紧密了。”看来秧鸡的研究做得不够彻底,如果他抽出科研的时间翻翻认知科学对宗教的最新研究,如果他早点发现宗教与歌唱和梦有多么本质的联系,预知他苦心培育的秧鸡人终将难逃宗教或者说高级抽象概念的染指,他还会得出那种假设和结论吗?他还会毁灭人类吗?他会发疯,极有可能。这个世界疯子比狂人多,所以折腾到今天末日还没到。
阿特伍德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叫做科幻(science-fiction),声称自己写的是“speculative fiction”,我译为“悬幻”。在我看来,且不谈“软硬”,差在一个调调上。科幻里不缺要灭人类的主儿,不管是科学狂人还是外星人,战场、废墟上弥漫着现代主义对理性的悲观自虐,结束后满怀怜惜地自舔伤口:看哪,人类文明已经到了最高定点,我们的理性是如此伟大又如此脆弱,我们的非理性如此有罪又如此强大。我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罪有应得。阿特伍德想问一句:人类真的是这样吗?秧鸡之类的人高高在上地审判世界,“可他凭什么?”(《秧鸡与羚羊》,353)
看这本书的经过真像淌过人类恶的脏水污谭,但扑鼻的尸臭味被诗意的文字浸透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闻起来倒像“变质烤肉的酸味;又像是雨中焚烧的垃圾堆那种灰扑扑又油腻腻的味道”(《洪水之年》)。
阿特伍德说自己的小说也是“冒险罗曼史”(adventure romance),不难猜到爱情也是这杯鸡尾酒的调料,辨出它的味道恍如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