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优点和缺点都比较突出的书。
这是一本优点和缺点都比较突出的书。优点,就这是一本比较通俗的介绍选举投票问题的书,值得学习。缺点,一是全书太过冗长拖沓。二是,某些论点有些幼稚,缺少可行性。
这里主要说说我的不同观点。
一、在即刻复选制或博达-计分制下,不限制标选范围是不可取的。
以即刻复选制为例。在目前条件下,选民仍需在纸制选票上排序或打分。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选民标出任意多个候选人的顺序,或者为任意多个候选人打分,会为篡改选票留下空间。因为在选票中仍有空位的情况下,他人可以在空着的候选人上面继续排号或打分。所以,从防止篡改选票的角度上考虑,应当规定选民标序的范围。比如,可以规定,选民只能选择5名候人进行排序或打分。这样也可以减轻计票压力。
二、统一转票制会降低选民的选择质量。
作者设想的“统一选票制”(以下简称“统转制”)是以全国为一个选区进行的统一转票,只能在电脑技术发达的未来可以实现。但是,即使到了那一天。选民的精力和兴趣仍然是有限的,虽然在电脑的帮助下,划票不成为问题,但选民仍然是无法深入了解大量候选人的。要利用统转制开列出一堆候选人的排序,就只能依靠各种中间组织的传说。统转制下的候选人,虽然关注他的选民人数可能比其他制度下的更多,但其所受到的关注细致程度,无法和小选区或者中等选区中的候选人相比。而且,因为统转制的选区范围太大,区内候选人太多,候选人要想当选只能借助集体的力量。本来,“统一转票制”相比于“政党比例制”的优点,是选民直接选举议员,但在超大选区的形势下,其真实的运作效果,只能更接近于间接选举。与“政党比例制”的不同,仅在于把议员名单的提出分散到各种民间政治组织中去,打破了政党对候选人名单的垄断而已。
三、统一转票制的全国转票,会为大量散票的产生创造条件。
统转制下,每个议员要当选,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选票总数/(议席+1)”(之所以要在议席后加1,是因为分配选票时,只要能保证其他人的票足够当选,而剩余的选票无法支持下一位候选人当选就可以了。)。每轮计票时,末尾候选人会被淘汰,他的得票会转给选票上下一顺序的候选人。但这个候选人必须未当选,也未被淘汰才行,否则只能再往下一顺序候选人上查找,看能不能转票。那些查找到最后,已经找不到下一轮转票目标的选票,就只能成为废票。——问题是,以全国为选区一场选举,候选人必定很多,这为选票的大分散创造了条件。当然,按书中的机制,如果让不够当选票数的候选人,当选为只有1/2或1/4投票权的“副议员”,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大党的议员反而少,导致党内精英“就业不足”;而小党的议员却多。
四、国会定员50以下不可行。
为了避免国会政党林立,导致国会决策效率低下。一些国家采用了小选区制或提高政党比例制下国会入门门槛的办法(比如德国规定为政党得票超过5%的,才能参与席位分配)。统转制显然是没有这种门槛的。相应的,作者认为可以通过减少国会议员数目来提高国会的可治度,这个道理上讲是可行的。但是,他认为可以把国会定员在50人以内。这就太天真了。因为这绝对不会被政治精英接受的——“官帽”太少。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国会的议员少了,那一个议员的影响力就太大了。那么,如果这个议员在当选后,改变自己的政治观点,或者被利诱收买了怎么办?又或者,这个议员可能因为自己心理上的某些偏好,决定某些事务,而这种偏好又不能成比例地反应选民的意志(比如大男子主义,有洁癖,或者其他偏好等),这时怎么办?——所以说,只有让议员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分散这方面的风险。也才能让议员的偏好也大致反映了普遍选民自身的偏好分布情况。
而且,作者所论述的,用少量议员代表全国选民的方案,只是在投票的统计学上看,具有高代表性。而实际意义上,议员的精力有限,国会议员太少了,必然影响他们对自己选民的事务的了解情况。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实质上的“代表性”。
另外附带说一下,作者把国会的可治度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双边关系的论证方法是有问题的。比如,作者论证,3个议员有3对双边关系,4个议员有4对双边关系,200个议员就有19900对双边关系,所以议员多了影响议会可治度……但事实上,议员多了之后,政党间关系就将取代议员个体间的关系,成为议会中的主要关系。所以,以议员间的双边关系来衡量国会可治度,是有问题的。
五、行政首脑直选制未必优于议会制
作者推崇直选行政首脑的政治制度。相对于统转制下造就的碎片化的国会,恐怕只有实行总统制或直选总理制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对直选的行政首脑,是不宜像议会制中那样用过半数的不信任案就将之免职的。作者提出国会的65%的多数可以通过法案,使总统和国会重新进行选举;总统也有权在35%的议员的支持下,解散国会,并同时进行总统选举。这种方式的确给政治僵局提供了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但是,总统的改选,要惊动全国选民,这是折腾;其次国会65%多数才能让总统去职,怎么可能比得上议会制民主?又加之,如果国会中的反对派达不到65%,就不可能通过重选案;而总统如果担心自己在重选中失败,他就不会冒然解散国会,这样,政治僵局仍会持续。当然,作者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如果总统和国会同步选举,那么他们都是民意的代表,如果政见不一,显示的是国民自身的犹豫,对犹豫的事缓一缓是好事。——这个分析有时是对的,但一些情况下就不对。比如阿扃,任内支持率曾到17%,但是,国会达不到罢免他的多数。台联和民进党的部分立委即使对他不满,但也只能含泪支持。原因之一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更讨厌吕秀莲。这涉及副总统继任的问题。二是阿扁为了自保,联合绿营基本盘,绑架了整个绿营。但如果是议会制,他们完全可以换自己相信的其他“本土”代表人物替下阿扁。而总统制下,如果采用副总统继任,可能被一些党内人不喜欢;如果采用重新大选,执政党会担心自己无法赢得大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他们含泪力挺,延续僵局。而这种情况下,就是政治人物被制度劫持了,而并非作者所述的“反应人民在重大问题上犹豫不决,所以等等更好”的那样一种情况。
六、作者提的总统与政府班子集体竞选的作法不可行
首先,总统的候选人可以是多人。在即刻复选制下,多人竞争总统职位不会造成“玉蚌困局”,就更会鼓励同一政治势力中多个人共同竞争总统职务。在这种情况下,重要政治人物是不便冒然参与某个候选人的“影子内阁”的。——万一最后当选的不是他,自己就去不成别家了。从总统候选人的角度讲,他也不宜于提前选好政府班子。因为他还得考虑给竞选失败的同党中人,或支持自己竞争对手的同党中人一些安抚。
其次,作者认为“总统当选应视为整个班子当选,法律也应对总统当选后撤换主要部长的时间和人数加以限制”。这就更不妥了。这干涉到了总统的行政特权。在议会制下,总理也可能无法顺心地撤换部长,但这些部长是以议会民意的存在为基础的,而议会民意是动态的,一旦民意变化,总理即可撤换之。但总统制下是直选,只能知道选举当时的民意,这个民意是静态的。用这个静态的东西去限制未来的总统的任用权,是有问题的。
七、正负计分制的负面影响
赵心树先生强调计分制可以削弱“分化型”候选人,鼓励和谐中庸的候选人当选。从减轻社会的分裂与对立的角度看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事物有两面性,追求和谐中庸也可能催生“摸棱两可”的老好人儿作风。比如,在面对福利国家的福利病问题时,“老好人儿”绝对是差选。尤其,赵先生在书中提到的“正负计分制”,比正计分制更趋向于促进中庸,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大一些。
在“正负计分制”下,选民不但可以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打正分,同时还可以给自己讨厌的候选人打负分。引入负计分制的原因在于,在正计分制之下,对那些被选民厌恶的候选人,至多也就是给0分,同那些被选民忽略的候选人一样。如此,选民的负面看法就无从度量了。设立负计分制正好就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但是,相比于正计分制,正负计分制在实际运行时,会加剧“和谐中庸”的效应。主张或作风被一部分人厌恶的人会被扣分。同时,越是知名的候选人被此利器杀伤的几率越大。因为一旦知名,喜欢他的人多,讨厌他的人也会多起来。并且,还会有人出于策略心理,给有实力的竞争对手打负分。如此一来,知名候选人和左右两极候选人会被削弱。主要候选人得分会趋向于扁平化,如此,因为得分接近,产生“争议僵局”的可能性会加大。
这里主要说说我的不同观点。
一、在即刻复选制或博达-计分制下,不限制标选范围是不可取的。
以即刻复选制为例。在目前条件下,选民仍需在纸制选票上排序或打分。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选民标出任意多个候选人的顺序,或者为任意多个候选人打分,会为篡改选票留下空间。因为在选票中仍有空位的情况下,他人可以在空着的候选人上面继续排号或打分。所以,从防止篡改选票的角度上考虑,应当规定选民标序的范围。比如,可以规定,选民只能选择5名候人进行排序或打分。这样也可以减轻计票压力。
二、统一转票制会降低选民的选择质量。
作者设想的“统一选票制”(以下简称“统转制”)是以全国为一个选区进行的统一转票,只能在电脑技术发达的未来可以实现。但是,即使到了那一天。选民的精力和兴趣仍然是有限的,虽然在电脑的帮助下,划票不成为问题,但选民仍然是无法深入了解大量候选人的。要利用统转制开列出一堆候选人的排序,就只能依靠各种中间组织的传说。统转制下的候选人,虽然关注他的选民人数可能比其他制度下的更多,但其所受到的关注细致程度,无法和小选区或者中等选区中的候选人相比。而且,因为统转制的选区范围太大,区内候选人太多,候选人要想当选只能借助集体的力量。本来,“统一转票制”相比于“政党比例制”的优点,是选民直接选举议员,但在超大选区的形势下,其真实的运作效果,只能更接近于间接选举。与“政党比例制”的不同,仅在于把议员名单的提出分散到各种民间政治组织中去,打破了政党对候选人名单的垄断而已。
三、统一转票制的全国转票,会为大量散票的产生创造条件。
统转制下,每个议员要当选,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选票总数/(议席+1)”(之所以要在议席后加1,是因为分配选票时,只要能保证其他人的票足够当选,而剩余的选票无法支持下一位候选人当选就可以了。)。每轮计票时,末尾候选人会被淘汰,他的得票会转给选票上下一顺序的候选人。但这个候选人必须未当选,也未被淘汰才行,否则只能再往下一顺序候选人上查找,看能不能转票。那些查找到最后,已经找不到下一轮转票目标的选票,就只能成为废票。——问题是,以全国为选区一场选举,候选人必定很多,这为选票的大分散创造了条件。当然,按书中的机制,如果让不够当选票数的候选人,当选为只有1/2或1/4投票权的“副议员”,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大党的议员反而少,导致党内精英“就业不足”;而小党的议员却多。
四、国会定员50以下不可行。
为了避免国会政党林立,导致国会决策效率低下。一些国家采用了小选区制或提高政党比例制下国会入门门槛的办法(比如德国规定为政党得票超过5%的,才能参与席位分配)。统转制显然是没有这种门槛的。相应的,作者认为可以通过减少国会议员数目来提高国会的可治度,这个道理上讲是可行的。但是,他认为可以把国会定员在50人以内。这就太天真了。因为这绝对不会被政治精英接受的——“官帽”太少。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国会的议员少了,那一个议员的影响力就太大了。那么,如果这个议员在当选后,改变自己的政治观点,或者被利诱收买了怎么办?又或者,这个议员可能因为自己心理上的某些偏好,决定某些事务,而这种偏好又不能成比例地反应选民的意志(比如大男子主义,有洁癖,或者其他偏好等),这时怎么办?——所以说,只有让议员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分散这方面的风险。也才能让议员的偏好也大致反映了普遍选民自身的偏好分布情况。
而且,作者所论述的,用少量议员代表全国选民的方案,只是在投票的统计学上看,具有高代表性。而实际意义上,议员的精力有限,国会议员太少了,必然影响他们对自己选民的事务的了解情况。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实质上的“代表性”。
另外附带说一下,作者把国会的可治度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双边关系的论证方法是有问题的。比如,作者论证,3个议员有3对双边关系,4个议员有4对双边关系,200个议员就有19900对双边关系,所以议员多了影响议会可治度……但事实上,议员多了之后,政党间关系就将取代议员个体间的关系,成为议会中的主要关系。所以,以议员间的双边关系来衡量国会可治度,是有问题的。
五、行政首脑直选制未必优于议会制
作者推崇直选行政首脑的政治制度。相对于统转制下造就的碎片化的国会,恐怕只有实行总统制或直选总理制了。但是,作者也承认,对直选的行政首脑,是不宜像议会制中那样用过半数的不信任案就将之免职的。作者提出国会的65%的多数可以通过法案,使总统和国会重新进行选举;总统也有权在35%的议员的支持下,解散国会,并同时进行总统选举。这种方式的确给政治僵局提供了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但是,总统的改选,要惊动全国选民,这是折腾;其次国会65%多数才能让总统去职,怎么可能比得上议会制民主?又加之,如果国会中的反对派达不到65%,就不可能通过重选案;而总统如果担心自己在重选中失败,他就不会冒然解散国会,这样,政治僵局仍会持续。当然,作者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如果总统和国会同步选举,那么他们都是民意的代表,如果政见不一,显示的是国民自身的犹豫,对犹豫的事缓一缓是好事。——这个分析有时是对的,但一些情况下就不对。比如阿扃,任内支持率曾到17%,但是,国会达不到罢免他的多数。台联和民进党的部分立委即使对他不满,但也只能含泪支持。原因之一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更讨厌吕秀莲。这涉及副总统继任的问题。二是阿扁为了自保,联合绿营基本盘,绑架了整个绿营。但如果是议会制,他们完全可以换自己相信的其他“本土”代表人物替下阿扁。而总统制下,如果采用副总统继任,可能被一些党内人不喜欢;如果采用重新大选,执政党会担心自己无法赢得大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他们含泪力挺,延续僵局。而这种情况下,就是政治人物被制度劫持了,而并非作者所述的“反应人民在重大问题上犹豫不决,所以等等更好”的那样一种情况。
六、作者提的总统与政府班子集体竞选的作法不可行
首先,总统的候选人可以是多人。在即刻复选制下,多人竞争总统职位不会造成“玉蚌困局”,就更会鼓励同一政治势力中多个人共同竞争总统职务。在这种情况下,重要政治人物是不便冒然参与某个候选人的“影子内阁”的。——万一最后当选的不是他,自己就去不成别家了。从总统候选人的角度讲,他也不宜于提前选好政府班子。因为他还得考虑给竞选失败的同党中人,或支持自己竞争对手的同党中人一些安抚。
其次,作者认为“总统当选应视为整个班子当选,法律也应对总统当选后撤换主要部长的时间和人数加以限制”。这就更不妥了。这干涉到了总统的行政特权。在议会制下,总理也可能无法顺心地撤换部长,但这些部长是以议会民意的存在为基础的,而议会民意是动态的,一旦民意变化,总理即可撤换之。但总统制下是直选,只能知道选举当时的民意,这个民意是静态的。用这个静态的东西去限制未来的总统的任用权,是有问题的。
七、正负计分制的负面影响
赵心树先生强调计分制可以削弱“分化型”候选人,鼓励和谐中庸的候选人当选。从减轻社会的分裂与对立的角度看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事物有两面性,追求和谐中庸也可能催生“摸棱两可”的老好人儿作风。比如,在面对福利国家的福利病问题时,“老好人儿”绝对是差选。尤其,赵先生在书中提到的“正负计分制”,比正计分制更趋向于促进中庸,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大一些。
在“正负计分制”下,选民不但可以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打正分,同时还可以给自己讨厌的候选人打负分。引入负计分制的原因在于,在正计分制之下,对那些被选民厌恶的候选人,至多也就是给0分,同那些被选民忽略的候选人一样。如此,选民的负面看法就无从度量了。设立负计分制正好就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但是,相比于正计分制,正负计分制在实际运行时,会加剧“和谐中庸”的效应。主张或作风被一部分人厌恶的人会被扣分。同时,越是知名的候选人被此利器杀伤的几率越大。因为一旦知名,喜欢他的人多,讨厌他的人也会多起来。并且,还会有人出于策略心理,给有实力的竞争对手打负分。如此一来,知名候选人和左右两极候选人会被削弱。主要候选人得分会趋向于扁平化,如此,因为得分接近,产生“争议僵局”的可能性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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