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鄤“蒸妻”到底是怎么回事?
樊树志,1937年生。现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专治明清史、中国土地关系史、江南地区史,尤以江南市镇研究蜚声史坛。他的一系列学术著作,如《明清江南市镇探微》、《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晚明史(1573——1644)》等都获得了学术界较高评价,而《国史概要》等通俗读物则一版再版。近年,樊教授又一通俗著作《大明王朝的最后十七年》问世(中华书局,2007年版)。他在《大明王朝的最后十七年》前言中称,本书原则是追求“好看”和“真实”并存,“书中所写的都是真实可信的,也就是所谓信史,都有历史文献的依据,都有案可查”。评论者称此书,“以生动的笔触描述了明代崇祯朝17年的风风雨雨,从中揭示出导致明王朝灭亡悲剧之不可避免的原因。该书突破单纯‘事件史’的写法,以人为本,着重描写人的命运;以皇帝、官僚个人的悲剧来透视王朝灭亡的悲剧,并由此展示时代的悲剧,给人一种明晰和清新的感觉 ”。(黄敏兰《一场亡国悲剧的演出》,《中华读书报》,2007年6月27日第10版)
暑假有暇,笔者粗读一过,发现樊教授史料的罗列和阐发非常严肃,用语通俗生动,对于明清之际纷繁如麻的历史事件的剖析,提纲挈领,甚有条理,尤其是对于袁崇焕的功过、攘外与安内政策的利弊、崇祯帝之死的原因分析独具只眼,但遗憾的是,书中也偶有百密一疏、白璧微瑕之处。
如第148页云:
崇祯八年(1635)十一月,温体仁根据吴宗达提供的材料——所谓郑鄤“杖母蒸妻(杖责母亲,蒸煮妻子)的诬陷不实之词,写成一本揭发郑鄤的奏稿。
括号内的注释,明显有误。“蒸”,当指一种乱伦。《汉语大词典》解释“蒸”:“同‘ 烝’。下淫上。古时指与母辈淫乱。”“烝”,《汉语大词典》解释为:“下淫上。指与母辈通奸。《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姜 。’ 杜预注:‘夷姜 ,宣公之庶母也。上淫曰烝。’”弄清楚这里“蒸”的含义后,所谓的“蒸妻”必然是错误的,应该是“蒸妾”之误。
谈迁《国榷》卷九十四思宗崇祯八年乙亥:
(十一月)丁巳,逮前庶吉士郑鄤。鄤继母大学士吴宗达女弟,而鄤薄于宗达,尝揭其杖母蒸妾等事。故事,翰林先题补,始应命。鄤先来京觊迁。温体仁卽以宗达所揭入告,下狱。(中华书局,1958,第5718—5719页)
这里的“妾”究竟是何人之妾,查继佐《罪惟録》卷十七毅宗纪说得很清楚:
(崇祯八年)十一月,大学士何吾驺罢,逮庻吉士郑鄤,坐以杖母蒸父妾下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271页)
暑假有暇,笔者粗读一过,发现樊教授史料的罗列和阐发非常严肃,用语通俗生动,对于明清之际纷繁如麻的历史事件的剖析,提纲挈领,甚有条理,尤其是对于袁崇焕的功过、攘外与安内政策的利弊、崇祯帝之死的原因分析独具只眼,但遗憾的是,书中也偶有百密一疏、白璧微瑕之处。
如第148页云:
崇祯八年(1635)十一月,温体仁根据吴宗达提供的材料——所谓郑鄤“杖母蒸妻(杖责母亲,蒸煮妻子)的诬陷不实之词,写成一本揭发郑鄤的奏稿。
括号内的注释,明显有误。“蒸”,当指一种乱伦。《汉语大词典》解释“蒸”:“同‘ 烝’。下淫上。古时指与母辈淫乱。”“烝”,《汉语大词典》解释为:“下淫上。指与母辈通奸。《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姜 。’ 杜预注:‘夷姜 ,宣公之庶母也。上淫曰烝。’”弄清楚这里“蒸”的含义后,所谓的“蒸妻”必然是错误的,应该是“蒸妾”之误。
谈迁《国榷》卷九十四思宗崇祯八年乙亥:
(十一月)丁巳,逮前庶吉士郑鄤。鄤继母大学士吴宗达女弟,而鄤薄于宗达,尝揭其杖母蒸妾等事。故事,翰林先题补,始应命。鄤先来京觊迁。温体仁卽以宗达所揭入告,下狱。(中华书局,1958,第5718—5719页)
这里的“妾”究竟是何人之妾,查继佐《罪惟録》卷十七毅宗纪说得很清楚:
(崇祯八年)十一月,大学士何吾驺罢,逮庻吉士郑鄤,坐以杖母蒸父妾下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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