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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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版有一张作者的照片,下边写着一行手书:我们的叙述不会给世界和时间带来任何增损。我们的叙述只是为了自己。可以想见这是一个写作态度决绝的作家,甚至都有点落落寡欢了。读完小说以后,我们就会发现,这句话同样是作者对于自己所叙述的故事无奈地总结,因为这个带有作者自传性质的故事带给写作者窒息的波澜和写出来变成文字印刷品之后所出现的情感落差,大概让作者失落了。这是一位写作者早期调动自己认为最有养分的经验进行创作的结果,而故事之好看与瑕疵就都被这种激情裹挟了。故事的情节框架与部分人物设置是作者所经历,可是当这一生活激流形成小说的时候,必然要被理性所规劝,而规劝之后的激流流淌的就是作者思想的光芒了。
故事中长达一个世纪的叙述彷佛都是因为历史而作。其中包括了二十世纪初两种背景的民族企业家的商战,地方小军阀的争斗,大家族的兴衰,革命学生的运动,以及建国后的清洗事件直到九十年代的出国热潮。作者最大的兴趣点在于重新讲述这些历史,如果说上述的关键词汇是历史的大柱子的话,作者的目的在于仔细雕刻这些柱子上的花纹,他把压在这些词汇下的死魂灵再一次挖掘出来,给之血肉重新滋养。文中以李家第三代后人回乡寻根作为开始,进行了一场叙述的冒险。每一个人物的出现作者都迫不及待的交代人物最后的命运,时刻提醒读者这是一场电影的回放并且随时可以终止。银城的故事以李家为核心,作为文中李家最长辈一代的代表李乃之的父母亲早早离世,李家三兄妹对命运的三种不同的选择应该是是作者对于历史的可能性的探求,年纪最长的姐姐李紫痕代表永恒不变的家庭伦理,她放弃自己一切生存空间毁容不嫁希望能通过自己微薄的能量照顾兄妹,这种信念她在弟弟李乃之做为地下党革命杀头的时候没有变,在李家解放后抄家的时候仍没有变,对于她来说,政治、革命都是无意义的词语,她像一只警觉的看门狗一样尊崇着以家庭最神圣准则的信条,如果说刚开始她守护的是自家的兄妹,而最后她守护的双喜的孩子则是因为这个人姓李,这是一个植根在李家大院的人,这种植根让她坚定且毫无怀疑,成为最不可能被摧毁的人,像《百年孤独》里的乌苏拉。而李家重要的男丁李乃之是年轻时就演田汉的《获虎之夜》的进步学生,他革命的时候因为家族的关系而逃过杀手,而在解放后仍然很戏剧又必然性的被枪决,他代表作者对于革命的质问。二姐李紫云没有嫁成有才华的书生只能嫁给当时更硬的握着枪杆的国民党将军,解放后去了美国,然而银城的草木小路在她老年的时候成为这个老人无限的憧憬,因为这个憧憬,李家的第三代人叙述了这个故事,她代表作者对于乡愁最直接的想象。当叙述者清晰地勾勒出每个人因为历史变迁命运随之发生变化之后叙述者开始怀疑了,他自己本来是一位历史学家,而此次回乡也是要完成一部历史论著,可是当他重新梳理这段家族史的时候,他发现历史所论述的历史感和他感受到的现场感完全不能一致,当叙述者听导游用一句“银城第一位女共产党员”概括家姑李紫痕的时候他对于这种概括充满了荒谬感,他进而开始质疑自己所进行的历史论述,这些宏大又理性的词汇如何能描绘出自己的家姑用焚香烧脸毁容的糊焦味儿呢?可是当他拿着拍下的家乡的照片去美国给李紫云家姑看的时候,这位老人早已身患顽疾认不出照片上的任何一个人也记不得过去的一切了,这百年的故事此时对于老人来说的意义和一则可口可乐广告一样短暂。于是作为历史学家的叙述者在历史感和现场感都背向他的时候他困惑了。最后他只能开始厌恶。作者敏锐地发现了大历史下惊心动魄的纹理并试图梳理,也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一梳理的困难和不可能。围绕在李家三兄妹身边同样有惊心动魄的人物,李紫云的丈夫是个小小的国民党军官,他可以一边眼睛不眨地枪决革命党人,一边以身犯险和超过自己兵力十倍的军队打场硬仗只为保护自己的家园也会无奈地放走作为革命分子的小舅子李乃之。
不可否认批评都是刻薄的。小说用了无数次马尔克斯的成名句,形成了风格却也落入了口实,事实上这种回旋式的讲故事对于一部长篇来说是有挑战性的,比如作者开头就讲叙述者和姑姑见面抱头痛哭娓娓而谈的情节和最后姑姑老眼昏花根本认不出人的细节有出入,而李乃之妻子自杀前后两次的心理描写也并不一致。对于二姐李紫云的描写在行文比例中也稍显不足。
对于历史的再论述必然要经过历史的淘洗,当现在的读者早已对回环的讲故事方法不再新奇的时候,也早已不论是熟读还是耳闻了西方现代小说的创作技巧的时候,当人们脑子里都装了点马尔克斯或者博尔赫斯的故事时候,当《旧址》中对于文革的话语和之后余华的《兄弟》或者尤凤伟的《中国一九五七》并列的时候,李锐的小说还好在哪里呢?我以为《旧址》是作者一方面试图重新在大历史下讲述小历史甚至不是小历史仅仅是无数的细节的尝试,另一方面也是作者对家乡地气的一次嫁接,卡夫卡说现代人早已将根拔起却在谈论乡愁,作为现代人的李锐试着想把拔起的根再一次嫁接到银城的这片土地上,显然他明白乡愁是创作者重要的养分。此文中姑姑李紫痕就成了捕向叙述者最深厚的网,宛如文中所讲,这里死过的人多少经文都超度不完,就像乡愁的叙述。
故事中长达一个世纪的叙述彷佛都是因为历史而作。其中包括了二十世纪初两种背景的民族企业家的商战,地方小军阀的争斗,大家族的兴衰,革命学生的运动,以及建国后的清洗事件直到九十年代的出国热潮。作者最大的兴趣点在于重新讲述这些历史,如果说上述的关键词汇是历史的大柱子的话,作者的目的在于仔细雕刻这些柱子上的花纹,他把压在这些词汇下的死魂灵再一次挖掘出来,给之血肉重新滋养。文中以李家第三代后人回乡寻根作为开始,进行了一场叙述的冒险。每一个人物的出现作者都迫不及待的交代人物最后的命运,时刻提醒读者这是一场电影的回放并且随时可以终止。银城的故事以李家为核心,作为文中李家最长辈一代的代表李乃之的父母亲早早离世,李家三兄妹对命运的三种不同的选择应该是是作者对于历史的可能性的探求,年纪最长的姐姐李紫痕代表永恒不变的家庭伦理,她放弃自己一切生存空间毁容不嫁希望能通过自己微薄的能量照顾兄妹,这种信念她在弟弟李乃之做为地下党革命杀头的时候没有变,在李家解放后抄家的时候仍没有变,对于她来说,政治、革命都是无意义的词语,她像一只警觉的看门狗一样尊崇着以家庭最神圣准则的信条,如果说刚开始她守护的是自家的兄妹,而最后她守护的双喜的孩子则是因为这个人姓李,这是一个植根在李家大院的人,这种植根让她坚定且毫无怀疑,成为最不可能被摧毁的人,像《百年孤独》里的乌苏拉。而李家重要的男丁李乃之是年轻时就演田汉的《获虎之夜》的进步学生,他革命的时候因为家族的关系而逃过杀手,而在解放后仍然很戏剧又必然性的被枪决,他代表作者对于革命的质问。二姐李紫云没有嫁成有才华的书生只能嫁给当时更硬的握着枪杆的国民党将军,解放后去了美国,然而银城的草木小路在她老年的时候成为这个老人无限的憧憬,因为这个憧憬,李家的第三代人叙述了这个故事,她代表作者对于乡愁最直接的想象。当叙述者清晰地勾勒出每个人因为历史变迁命运随之发生变化之后叙述者开始怀疑了,他自己本来是一位历史学家,而此次回乡也是要完成一部历史论著,可是当他重新梳理这段家族史的时候,他发现历史所论述的历史感和他感受到的现场感完全不能一致,当叙述者听导游用一句“银城第一位女共产党员”概括家姑李紫痕的时候他对于这种概括充满了荒谬感,他进而开始质疑自己所进行的历史论述,这些宏大又理性的词汇如何能描绘出自己的家姑用焚香烧脸毁容的糊焦味儿呢?可是当他拿着拍下的家乡的照片去美国给李紫云家姑看的时候,这位老人早已身患顽疾认不出照片上的任何一个人也记不得过去的一切了,这百年的故事此时对于老人来说的意义和一则可口可乐广告一样短暂。于是作为历史学家的叙述者在历史感和现场感都背向他的时候他困惑了。最后他只能开始厌恶。作者敏锐地发现了大历史下惊心动魄的纹理并试图梳理,也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一梳理的困难和不可能。围绕在李家三兄妹身边同样有惊心动魄的人物,李紫云的丈夫是个小小的国民党军官,他可以一边眼睛不眨地枪决革命党人,一边以身犯险和超过自己兵力十倍的军队打场硬仗只为保护自己的家园也会无奈地放走作为革命分子的小舅子李乃之。
不可否认批评都是刻薄的。小说用了无数次马尔克斯的成名句,形成了风格却也落入了口实,事实上这种回旋式的讲故事对于一部长篇来说是有挑战性的,比如作者开头就讲叙述者和姑姑见面抱头痛哭娓娓而谈的情节和最后姑姑老眼昏花根本认不出人的细节有出入,而李乃之妻子自杀前后两次的心理描写也并不一致。对于二姐李紫云的描写在行文比例中也稍显不足。
对于历史的再论述必然要经过历史的淘洗,当现在的读者早已对回环的讲故事方法不再新奇的时候,也早已不论是熟读还是耳闻了西方现代小说的创作技巧的时候,当人们脑子里都装了点马尔克斯或者博尔赫斯的故事时候,当《旧址》中对于文革的话语和之后余华的《兄弟》或者尤凤伟的《中国一九五七》并列的时候,李锐的小说还好在哪里呢?我以为《旧址》是作者一方面试图重新在大历史下讲述小历史甚至不是小历史仅仅是无数的细节的尝试,另一方面也是作者对家乡地气的一次嫁接,卡夫卡说现代人早已将根拔起却在谈论乡愁,作为现代人的李锐试着想把拔起的根再一次嫁接到银城的这片土地上,显然他明白乡愁是创作者重要的养分。此文中姑姑李紫痕就成了捕向叙述者最深厚的网,宛如文中所讲,这里死过的人多少经文都超度不完,就像乡愁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