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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不滥情,也不拿书开玩笑。《印度走着瞧》是我在2010年读到的“最伟大”的一部作品,虽然现在才是6月,我把手放在胸口上瞪着你的眼睛,我说:“它将是2010年最好看的一本书,很难被超越。”这不是夸张,我不做广告。
许崧的第一本书叫《美国走着瞧》,我不爱看,就像对麦当劳的描述,就算托尔斯泰再世,也难激起我的阅读热情。而印度就不同了,有点旅游常识的人都知道印度是“不可思议”“不合常理”“不能预测”的超级“三不”旅游目的地,全球第一,尤其对自助游来说。听说恒河的河坛上,一边是烧尸送葬一边是漱口洗白白,这种视觉落差可不是人人能适应的。
最主要的我是想看老许的笑话,他有没有拉肚子拉到像妹尾河童一样塞上纸团爬出去?或者被骗得一毛钱不剩——有些游客对印度的形容是“不要脸”的;或者被民族激进分子包围暴打?或者在“游客被强奸案发生最多的国度里”被那个?无论如何在四十来度的气温里,他至少该给我们中个暑吧?我爱看这些。对老许这样一年玩两次一次半年的人来说,我这种阴暗心理应该代表大多数“在办公室死死地坐在自己的屁股上的人”的普遍预期!
不过,这头老驴啥事没有,连一只斑马笔都没被骗走,全须全尾地回到加都(幸好有催泪弹等着他,老天长眼啊!),他还学会了骑摩托车呢。有些人天生就该干这个,不服不行,他还写了这本书,估计稿费也赚了不少,他那《美国走着瞧》也加印了。
老许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个叫“小郑同学”的老婆,从尼印边境进入印度,游历一个月,短短的一个月,他写小三十万字,这本书让我看了整整十天花费了所有业余时间,还是粗枝大叶的“略读”。一手拿书,一手拿铅笔,得受累把过于啰嗦、打岔的段落划掉,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就看“干货”中的“干货”了!南方男人嘛,总是啰嗦一点。我没得罪谁吧?
我的阅读速度不慢,竟然读了十天,可见这本书是多么密实,简直针插不进水泼不进,读着读着我就想问问作者,您这写的是游记呢?是小说(149页的心理描写)呢?是电影剧本(71页)呢?是连续剧大纲(全长328页)呢?是无图漫画(“小郑同学的嘴巴张跟条金鱼一样。263页)历史新编(285页)呢?怎么这么多蒙太奇,还玩时空交错?当湿婆、屎蛋脸、沙迦汗、乌代·辛格、阿穆布·巴克、玛蒂娜、拜瑞、圣方济各·沙勿略、张惠兰、拉杰库·马尔、菠菜奶酪糊和那位无名台湾游客(第95页。他太可爱了,太倒霉了)和张春桥混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法保持阅读速度。
而且,韦小宝的名字也出现两次,“加尔各答城始建于大清康熙年间1690年,正是韦小宝叱咤风云的年代,最初来建设加尔各答的是远道而来的一家史上最强盗的企业……”
看到这儿,我不禁鼻子一酸叱地一声笑出来,老许啊老许不哗众取宠不插科打诨你会死啊?你的想象力还敢不敢再彪悍一点?!
除了彪悍,老许还不忘给女读者来点浪漫情节,毕竟是青春年少两公婆把臂同游,我特喜欢喜欢的一段是第23天兵营车站那段:
“月台没有照明,四周漆黑一团,能看见些影影绰绰的人影,但分辨不清谁是谁。
我时不时会喊一声,以确定小郑同学没有被人偷偷掳走。
‘在吗?’
‘在。’
……
‘在吗?’
‘还在。’
……
‘还在?’
‘住嘴!’
……
‘还在吗?’
‘不在!’
‘哦。’
……”
“扁老许俱乐部”,当然是开玩笑的,明“扁”实褒也好,扁扁更健康也好,扁老许的主要原因是,他不该在155页提到“很多人其实知道外面有丰盛的自助餐,可也舍不得眼前那顿安稳牢饭”,后面又说“稳定的生活有强大的毒副作用,在那种环境呆久了,会被麻痹和毒害……给自己画了一个牢笼,自己把门锁上,再把钥匙扔到马桶里冲走……”话说得太明太狠,让人恨得牙痒痒。这老许一手拿着钥匙在我们眼前晃啊晃的,一手打着榧子满脸贱笑盈盈,不是欠扁是什么?!
老许是讲笑话高手,高就高在应时应景,记得“这牛危险吗?”…… 笑抽了。
老许在书里几次提到比尔·布莱森,他说比尔的书好看得无法超越。其实在我眼里,老许已经在比尔·布莱森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屡屡超车。论天马行空、趣味横生,张国立啊马家辉啊舒国治啊,都被甩在后面望尘莫及。
许崧的第一本书叫《美国走着瞧》,我不爱看,就像对麦当劳的描述,就算托尔斯泰再世,也难激起我的阅读热情。而印度就不同了,有点旅游常识的人都知道印度是“不可思议”“不合常理”“不能预测”的超级“三不”旅游目的地,全球第一,尤其对自助游来说。听说恒河的河坛上,一边是烧尸送葬一边是漱口洗白白,这种视觉落差可不是人人能适应的。
最主要的我是想看老许的笑话,他有没有拉肚子拉到像妹尾河童一样塞上纸团爬出去?或者被骗得一毛钱不剩——有些游客对印度的形容是“不要脸”的;或者被民族激进分子包围暴打?或者在“游客被强奸案发生最多的国度里”被那个?无论如何在四十来度的气温里,他至少该给我们中个暑吧?我爱看这些。对老许这样一年玩两次一次半年的人来说,我这种阴暗心理应该代表大多数“在办公室死死地坐在自己的屁股上的人”的普遍预期!
不过,这头老驴啥事没有,连一只斑马笔都没被骗走,全须全尾地回到加都(幸好有催泪弹等着他,老天长眼啊!),他还学会了骑摩托车呢。有些人天生就该干这个,不服不行,他还写了这本书,估计稿费也赚了不少,他那《美国走着瞧》也加印了。
老许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个叫“小郑同学”的老婆,从尼印边境进入印度,游历一个月,短短的一个月,他写小三十万字,这本书让我看了整整十天花费了所有业余时间,还是粗枝大叶的“略读”。一手拿书,一手拿铅笔,得受累把过于啰嗦、打岔的段落划掉,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就看“干货”中的“干货”了!南方男人嘛,总是啰嗦一点。我没得罪谁吧?
我的阅读速度不慢,竟然读了十天,可见这本书是多么密实,简直针插不进水泼不进,读着读着我就想问问作者,您这写的是游记呢?是小说(149页的心理描写)呢?是电影剧本(71页)呢?是连续剧大纲(全长328页)呢?是无图漫画(“小郑同学的嘴巴张跟条金鱼一样。263页)历史新编(285页)呢?怎么这么多蒙太奇,还玩时空交错?当湿婆、屎蛋脸、沙迦汗、乌代·辛格、阿穆布·巴克、玛蒂娜、拜瑞、圣方济各·沙勿略、张惠兰、拉杰库·马尔、菠菜奶酪糊和那位无名台湾游客(第95页。他太可爱了,太倒霉了)和张春桥混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法保持阅读速度。
而且,韦小宝的名字也出现两次,“加尔各答城始建于大清康熙年间1690年,正是韦小宝叱咤风云的年代,最初来建设加尔各答的是远道而来的一家史上最强盗的企业……”
看到这儿,我不禁鼻子一酸叱地一声笑出来,老许啊老许不哗众取宠不插科打诨你会死啊?你的想象力还敢不敢再彪悍一点?!
除了彪悍,老许还不忘给女读者来点浪漫情节,毕竟是青春年少两公婆把臂同游,我特喜欢喜欢的一段是第23天兵营车站那段:
“月台没有照明,四周漆黑一团,能看见些影影绰绰的人影,但分辨不清谁是谁。
我时不时会喊一声,以确定小郑同学没有被人偷偷掳走。
‘在吗?’
‘在。’
……
‘在吗?’
‘还在。’
……
‘还在?’
‘住嘴!’
……
‘还在吗?’
‘不在!’
‘哦。’
……”
“扁老许俱乐部”,当然是开玩笑的,明“扁”实褒也好,扁扁更健康也好,扁老许的主要原因是,他不该在155页提到“很多人其实知道外面有丰盛的自助餐,可也舍不得眼前那顿安稳牢饭”,后面又说“稳定的生活有强大的毒副作用,在那种环境呆久了,会被麻痹和毒害……给自己画了一个牢笼,自己把门锁上,再把钥匙扔到马桶里冲走……”话说得太明太狠,让人恨得牙痒痒。这老许一手拿着钥匙在我们眼前晃啊晃的,一手打着榧子满脸贱笑盈盈,不是欠扁是什么?!
老许是讲笑话高手,高就高在应时应景,记得“这牛危险吗?”…… 笑抽了。
老许在书里几次提到比尔·布莱森,他说比尔的书好看得无法超越。其实在我眼里,老许已经在比尔·布莱森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屡屡超车。论天马行空、趣味横生,张国立啊马家辉啊舒国治啊,都被甩在后面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