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读书笔记
这是艺术概论课的平时作业,老师给了个有关美学、艺术的书目,选一本写读书笔记,恰好有《艺术哲学》,也是我一直想看的,就借来读,读后写了这个,作为作业~~
《艺术哲学》读书笔记
由于对西方艺术了解不多,很多细节具体事实并不能很好记住,所以有关例证的那三编印象不深,倒是第一编和第五编的理论令我印象深刻些。首先是第一编,主要论述艺术品的本质。对此,丹纳的出发点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因此他从艺术品追溯到艺术家的风格,再到艺术流派。而艺术流派的形成无疑来自于它所属的风俗习惯、时代精神。而对可以被称为时代精神的事物,丹纳也做了解释,即“某个时代大多数人的思想感情”。因此,要了解艺术品、艺术家、一群艺术家(艺术流派),就必须正确设想他们所属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不但这个或那个大师的生平,便是每个大的艺术宗派的历史,也证明模仿活生生的模型和密切注视现实的必要。一切宗派,我认为没有例外,都是在忘掉正确的模仿,抛弃活的模型的时候衰落的。” 因此丹纳举出很多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模仿的重要性,甚至在这一节结尾得出“整个艺术就在于正确与完全的模仿” 的结论。
然而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发问,艺术确实源于生活回归于生活,但艺术也有颠覆生活超越时代的可能,比如卡夫卡的小说,梵高的绘画,都是不符合、或者说超越、颠覆它们所属时代的大多数人思想情感的趋向的。那么绝对模仿是不是艺术的目的呢?我提出了与丹纳接下来提及的同样的质疑,“倘是这样,那么绝对正确的模仿必定产生最美的作品。然而事实并不如此。” 丹纳依旧是举出丰富而有力的例子来论证,进而说明艺术的目的应当是“力求形似的是对象的某些东西而非全部”。因此,艺术品的本质在于“把一个对象的某些基本特征、至少是重要的特征,表现得越占主导地位越好,越明显越好”。“艺术品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个特征表现得彰明较著;而艺术所要担负这个任务,是因为现实不能胜任。在现实界,特征不过居于主要地位;艺术却要使特征支配一切。特征在现实生活中固然把实物加工,但是不充分。特征的行动受着牵制,受着别的因素阻碍,不能深入事物之内留下一个充分深刻充分分明的印记。人感觉到这个缺陷,才发明艺术加以弥补。” 由此,丹纳最终对艺术品的目的得出了完善的结论:“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的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关联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雕塑,绘画,诗歌三种模仿的艺术中,那些总体是与实物相符的。”
接下来,丹纳要讨论艺术品的产生。从前文就可以看出,他认为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他的结论主要来源于两种证据:以经验为证,以推理为证。他在第一编的篇末引用的歌德的话,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个观点:“不论你们的头脑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感情”。 因此,由这种观点出发,丹纳开始分别讲述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期的绘画,尼德兰的绘画,希腊的雕塑。他细致而生动讲述,正如他自己所说,将它们看作显著的例子,“使我能够在你们面前应用这条规律,证实这条规律。”这个规律便是“作品与环境必然完全符合”。
然而对于丹纳所举例子的论述,傅雷先生在译者序中的一段话很客观的点出了他的局限所在:“……他虽则竭力挖掘精神文化的构成因素,但所揭露的时代与环境,只限于思想感情,道德宗教,政治法律,风俗人情,总之是一切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他没有直接触到社会的基础,他考察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却忽略了或是不够强调最基本的一面——经济生活。《艺术哲学》尽管材料如此丰富,论证如此详尽,仍不免予人以不全面的感觉,原因就在于此。古代的希腊,中世纪的欧洲,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十六世纪的佛兰德斯,十七世纪的荷兰,上层建筑与社会基础的关系在这部书里没有说明。作者所提到的繁荣与衰落只描绘了社会的表面现象,他还认为这些现象只是政治、法律、宗教和民族性的混合产物;他完全没有认识社会的基本动力是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在漫长的三编“显著的例子”之后,丹纳继续阐释他的美学,谈及“艺术的理想”。首先说明,什么是艺术的理想。前文已经提过,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基本的或显著的特征,比实物表现得更完全更清楚。“艺术家对基本特征先构成一个观念,然后按照观念改变实物。经由这样改变的物就‘与艺术家的观念相符’,就是说成为‘理想的’了。”可见艺术家根据他的观念把事物加以改变而再现出来,事物就从现实的变为理想。“他体会到并区别出事物的主要特征,有系统的更动各个部分原有的关系,使特征更显著更居于主要地位,这就是艺术按照自己的观念改变事物。”
然而,什么是好的艺术品,怎样给艺术分等级,评价它们的价值?这就涉及到对艺术的判断标准问题。丹纳在这一编的第二节中作出了如此论述:“……后世所下的最后判断,可以用判断的过程证明判断的可靠。先是与艺术家同时的人联合起来予以评价,这个意见就很有分量,因为有多少不同的气质,不同的教育,不同的思想感情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趣味方面的缺陷由别人的不同趣味加以补足;许多成见在互相冲突之下获得平衡;这种连续而相互的补充逐渐使最后的建议更接近事实。然后开启另一个时代,带来新的思想感情;以后再来一个时代;每个时代都把悬案重新审查;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而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几百年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因为不高明的作品不可能使许多大相悬殊的意见归于一致。” 这段论述,初看貌似很有道理,但细一思考,从我个人角度看来,便有了些许质疑:首先,从“与艺术家同时的人”来说,他们共处一个时代,按照丹纳前文的观点,他们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们的作品所蕴含的思想,都是民俗习惯与时代精神共同促成的。那么同一时代的人必定有相近的价值观,同一时代的作品思想也大致有相通之处。这其中拥有不同思维,乃至颠覆当时时代潮流的人毕竟是少数,而这“少数”在“互相冲突”之中很难得到中和,大部分时候的结果是被“多数”所湮灭(好比政治上的“多数人的暴政”),一个时代的趣味缺陷在这个时代中未必能够“加以补足”,各种各样的成见相互冲突的结果也未必是“平衡”,但的确,无可置否的是,强烈的少数观点会对主流声音造成一定的冲击,并引发更多的人思考,对“开启另一个时代”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从“每个时代”的角度看,“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这却是无可厚非,但是“等到散处在几百年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这个判决也未必是可靠的。因为,这个“几百年”到底是几个百年呢?到底要过确切的多少时间,确切的几番修正,得到结论才能被认为是定论呢?我们今年可能看到某些艺术品、艺术家已得到了定论,但谁能保证我们今天的结论不会被后人修正、乃至颠覆呢?这样的例子不必多举——我们对于前人的结论修正的还不够多吗?如果认为我们今天的一切都还不是定论,那么什么时候才有定论呢?还是沿用丹纳的观点,每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和民俗习惯都有与前代大相径庭的地方,,每个时代人的价值观也会有诸多差异,那么审美眼光和评判标准可能就完全不同,我们认为美的也许下一个百年就是丑的,这是很正常的。那么如此推断,便陷入了无穷,即我们的结论下一代能够修正、推翻,那下一代还能被下下一代修正,那么下下一代也可以继续被修正被推翻……无穷无尽,永远没有定论,永远。
所以,我认为,艺术本身就不该有定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析角度,欣赏思维。而对丹纳来说,他认为“艺术品的目的是使一个显著的特征居于支配一切的地位”,因此,他所认为的对艺术的判断规则即是:“一件作品越接近这个目的越完善;换句话说,作品把我们提出的条件完成得越正确越完全,占的地位就越高。”这条件是什么呢?丹纳也清晰的列出:“我们的条件有两个,就是特征必须是最显著的,并且是最有支配作用的。” 继而丹纳论述了“特征的重要程度”,用以说明作品的重要程度取决于特征的重要程度。然后论及“特征的有益程度”,仍然同上文论述的部分相当,先从精神生活,再提文学作品,继而是肉体生活,最后是造型艺术。得出的结论便是:要在自然界中观察特征的重要与益处,得到现实与艺术的高度协调。本书到此已近尾声,但丹纳显然不甘心于此,最后的部分又说到“效果集中的程度”:“特征本身已经考察过了,现在要考察特征移植到艺术品中以后的情形。特征不但需要具备最大的价值,还得在艺术品中尽可能的支配一切。唯有这样,特征才能完全放出光彩,轮廓完全突出;也唯有这样,特征在艺术品中才比实物更显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作品的各个部分通力合作,表现特征。” 因此,丹纳在此提出“集中的程度决定作品的地位;所以衡量艺术品的价值,在以上两个尺度 之外还有第三个尺度。” 接下来,便又是一番精神生活、文学、人体、造型艺术的举例,并且最后还是通过举例证明了上述规律 决定了艺术史上的各个阶段,由此说明这个规则的普遍性,至此,全书结束。
正如丹纳在序文中所说:“我们很容易认为艺术品的产生是由于兴之所至,既无规则,亦无理由,全是碰巧的,不可预料的,随意的;的确,艺术家创作的时候只凭他个人的幻想,群众赞许的时候也只凭一时的兴趣;艺术家的创造和群众的同情都是自发的,自由的,表面上和一阵风一样变化莫测。虽然如此,艺术的制作与欣赏也像风一样有许多确切的条件和固定的规律:揭露这些条件和规律应当是有益的。” 在我看来,通过这本书,他给予了我们这些有益的东西,他的目的达到了。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所作的研究局限所在。傅雷先生对此作了比较辩证且全面的分析:“有人批评他只采用有利于他理论的材料,抛弃一切抵触的材料。这是事实,而在一个建立某种学说的人尤其难于避免。要把正反双方的史实全部考虑到,把所有的例外和变格都解释清楚,决不是一个学者所能办到的,而有待于几个世代的人的努力,或者把研究的题目与范围缩减到最小限度,也许能少犯一些这一类的错误。”“……但丹纳至少已经走了第一步,用他的话来说,已经做了第一个实验,使后人知道将来的工作应当从哪几点上着手,他的经验有哪些部分可以接受,有哪些缺点需要改正。”
参考资料:
丹纳. 艺术哲学[M].傅雷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艺术哲学》读书笔记
由于对西方艺术了解不多,很多细节具体事实并不能很好记住,所以有关例证的那三编印象不深,倒是第一编和第五编的理论令我印象深刻些。首先是第一编,主要论述艺术品的本质。对此,丹纳的出发点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因此他从艺术品追溯到艺术家的风格,再到艺术流派。而艺术流派的形成无疑来自于它所属的风俗习惯、时代精神。而对可以被称为时代精神的事物,丹纳也做了解释,即“某个时代大多数人的思想感情”。因此,要了解艺术品、艺术家、一群艺术家(艺术流派),就必须正确设想他们所属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不但这个或那个大师的生平,便是每个大的艺术宗派的历史,也证明模仿活生生的模型和密切注视现实的必要。一切宗派,我认为没有例外,都是在忘掉正确的模仿,抛弃活的模型的时候衰落的。” 因此丹纳举出很多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模仿的重要性,甚至在这一节结尾得出“整个艺术就在于正确与完全的模仿” 的结论。
然而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发问,艺术确实源于生活回归于生活,但艺术也有颠覆生活超越时代的可能,比如卡夫卡的小说,梵高的绘画,都是不符合、或者说超越、颠覆它们所属时代的大多数人思想情感的趋向的。那么绝对模仿是不是艺术的目的呢?我提出了与丹纳接下来提及的同样的质疑,“倘是这样,那么绝对正确的模仿必定产生最美的作品。然而事实并不如此。” 丹纳依旧是举出丰富而有力的例子来论证,进而说明艺术的目的应当是“力求形似的是对象的某些东西而非全部”。因此,艺术品的本质在于“把一个对象的某些基本特征、至少是重要的特征,表现得越占主导地位越好,越明显越好”。“艺术品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个特征表现得彰明较著;而艺术所要担负这个任务,是因为现实不能胜任。在现实界,特征不过居于主要地位;艺术却要使特征支配一切。特征在现实生活中固然把实物加工,但是不充分。特征的行动受着牵制,受着别的因素阻碍,不能深入事物之内留下一个充分深刻充分分明的印记。人感觉到这个缺陷,才发明艺术加以弥补。” 由此,丹纳最终对艺术品的目的得出了完善的结论:“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某个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的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关联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在雕塑,绘画,诗歌三种模仿的艺术中,那些总体是与实物相符的。”
接下来,丹纳要讨论艺术品的产生。从前文就可以看出,他认为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他的结论主要来源于两种证据:以经验为证,以推理为证。他在第一编的篇末引用的歌德的话,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个观点:“不论你们的头脑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感情”。 因此,由这种观点出发,丹纳开始分别讲述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期的绘画,尼德兰的绘画,希腊的雕塑。他细致而生动讲述,正如他自己所说,将它们看作显著的例子,“使我能够在你们面前应用这条规律,证实这条规律。”这个规律便是“作品与环境必然完全符合”。
然而对于丹纳所举例子的论述,傅雷先生在译者序中的一段话很客观的点出了他的局限所在:“……他虽则竭力挖掘精神文化的构成因素,但所揭露的时代与环境,只限于思想感情,道德宗教,政治法律,风俗人情,总之是一切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他没有直接触到社会的基础,他考察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却忽略了或是不够强调最基本的一面——经济生活。《艺术哲学》尽管材料如此丰富,论证如此详尽,仍不免予人以不全面的感觉,原因就在于此。古代的希腊,中世纪的欧洲,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十六世纪的佛兰德斯,十七世纪的荷兰,上层建筑与社会基础的关系在这部书里没有说明。作者所提到的繁荣与衰落只描绘了社会的表面现象,他还认为这些现象只是政治、法律、宗教和民族性的混合产物;他完全没有认识社会的基本动力是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在漫长的三编“显著的例子”之后,丹纳继续阐释他的美学,谈及“艺术的理想”。首先说明,什么是艺术的理想。前文已经提过,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基本的或显著的特征,比实物表现得更完全更清楚。“艺术家对基本特征先构成一个观念,然后按照观念改变实物。经由这样改变的物就‘与艺术家的观念相符’,就是说成为‘理想的’了。”可见艺术家根据他的观念把事物加以改变而再现出来,事物就从现实的变为理想。“他体会到并区别出事物的主要特征,有系统的更动各个部分原有的关系,使特征更显著更居于主要地位,这就是艺术按照自己的观念改变事物。”
然而,什么是好的艺术品,怎样给艺术分等级,评价它们的价值?这就涉及到对艺术的判断标准问题。丹纳在这一编的第二节中作出了如此论述:“……后世所下的最后判断,可以用判断的过程证明判断的可靠。先是与艺术家同时的人联合起来予以评价,这个意见就很有分量,因为有多少不同的气质,不同的教育,不同的思想感情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趣味方面的缺陷由别人的不同趣味加以补足;许多成见在互相冲突之下获得平衡;这种连续而相互的补充逐渐使最后的建议更接近事实。然后开启另一个时代,带来新的思想感情;以后再来一个时代;每个时代都把悬案重新审查;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等到作品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法庭而得到同样的评语,等到散处在几百年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大概是可靠的了;因为不高明的作品不可能使许多大相悬殊的意见归于一致。” 这段论述,初看貌似很有道理,但细一思考,从我个人角度看来,便有了些许质疑:首先,从“与艺术家同时的人”来说,他们共处一个时代,按照丹纳前文的观点,他们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们的作品所蕴含的思想,都是民俗习惯与时代精神共同促成的。那么同一时代的人必定有相近的价值观,同一时代的作品思想也大致有相通之处。这其中拥有不同思维,乃至颠覆当时时代潮流的人毕竟是少数,而这“少数”在“互相冲突”之中很难得到中和,大部分时候的结果是被“多数”所湮灭(好比政治上的“多数人的暴政”),一个时代的趣味缺陷在这个时代中未必能够“加以补足”,各种各样的成见相互冲突的结果也未必是“平衡”,但的确,无可置否的是,强烈的少数观点会对主流声音造成一定的冲击,并引发更多的人思考,对“开启另一个时代”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从“每个时代”的角度看,“每个时代都根据各自的观点审查;倘若有所修正,便是彻底的修正,倘若加以证实,便是有力的证实。”这却是无可厚非,但是“等到散处在几百年的裁判都下了同样的判决”,这个判决也未必是可靠的。因为,这个“几百年”到底是几个百年呢?到底要过确切的多少时间,确切的几番修正,得到结论才能被认为是定论呢?我们今年可能看到某些艺术品、艺术家已得到了定论,但谁能保证我们今天的结论不会被后人修正、乃至颠覆呢?这样的例子不必多举——我们对于前人的结论修正的还不够多吗?如果认为我们今天的一切都还不是定论,那么什么时候才有定论呢?还是沿用丹纳的观点,每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和民俗习惯都有与前代大相径庭的地方,,每个时代人的价值观也会有诸多差异,那么审美眼光和评判标准可能就完全不同,我们认为美的也许下一个百年就是丑的,这是很正常的。那么如此推断,便陷入了无穷,即我们的结论下一代能够修正、推翻,那下一代还能被下下一代修正,那么下下一代也可以继续被修正被推翻……无穷无尽,永远没有定论,永远。
所以,我认为,艺术本身就不该有定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析角度,欣赏思维。而对丹纳来说,他认为“艺术品的目的是使一个显著的特征居于支配一切的地位”,因此,他所认为的对艺术的判断规则即是:“一件作品越接近这个目的越完善;换句话说,作品把我们提出的条件完成得越正确越完全,占的地位就越高。”这条件是什么呢?丹纳也清晰的列出:“我们的条件有两个,就是特征必须是最显著的,并且是最有支配作用的。” 继而丹纳论述了“特征的重要程度”,用以说明作品的重要程度取决于特征的重要程度。然后论及“特征的有益程度”,仍然同上文论述的部分相当,先从精神生活,再提文学作品,继而是肉体生活,最后是造型艺术。得出的结论便是:要在自然界中观察特征的重要与益处,得到现实与艺术的高度协调。本书到此已近尾声,但丹纳显然不甘心于此,最后的部分又说到“效果集中的程度”:“特征本身已经考察过了,现在要考察特征移植到艺术品中以后的情形。特征不但需要具备最大的价值,还得在艺术品中尽可能的支配一切。唯有这样,特征才能完全放出光彩,轮廓完全突出;也唯有这样,特征在艺术品中才比实物更显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作品的各个部分通力合作,表现特征。” 因此,丹纳在此提出“集中的程度决定作品的地位;所以衡量艺术品的价值,在以上两个尺度 之外还有第三个尺度。” 接下来,便又是一番精神生活、文学、人体、造型艺术的举例,并且最后还是通过举例证明了上述规律 决定了艺术史上的各个阶段,由此说明这个规则的普遍性,至此,全书结束。
正如丹纳在序文中所说:“我们很容易认为艺术品的产生是由于兴之所至,既无规则,亦无理由,全是碰巧的,不可预料的,随意的;的确,艺术家创作的时候只凭他个人的幻想,群众赞许的时候也只凭一时的兴趣;艺术家的创造和群众的同情都是自发的,自由的,表面上和一阵风一样变化莫测。虽然如此,艺术的制作与欣赏也像风一样有许多确切的条件和固定的规律:揭露这些条件和规律应当是有益的。” 在我看来,通过这本书,他给予了我们这些有益的东西,他的目的达到了。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所作的研究局限所在。傅雷先生对此作了比较辩证且全面的分析:“有人批评他只采用有利于他理论的材料,抛弃一切抵触的材料。这是事实,而在一个建立某种学说的人尤其难于避免。要把正反双方的史实全部考虑到,把所有的例外和变格都解释清楚,决不是一个学者所能办到的,而有待于几个世代的人的努力,或者把研究的题目与范围缩减到最小限度,也许能少犯一些这一类的错误。”“……但丹纳至少已经走了第一步,用他的话来说,已经做了第一个实验,使后人知道将来的工作应当从哪几点上着手,他的经验有哪些部分可以接受,有哪些缺点需要改正。”
参考资料:
丹纳. 艺术哲学[M].傅雷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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