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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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人向我推荐过这本书,一个是乔哥,一个是菲利普。乔哥一直很花痴地向我重复,瑞特好帅啊!菲利普也在强调,当时他上课上晚自习昏天黑地地看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期待很高,因为菲利普这么不爱看书的人都那么喜欢……但是书翻开很多次,都是看了几页就懒得看了。今天暑假终于再翻开,总算是一口气看完了。
不过也算一件好事情,再小一点来看,可能感受就不会那么深那么复杂了。这本书实在有太多让我喜欢的理由了。
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它给我展示了一个活生生的爱尔兰人的形象。我一直都很喜欢爱尔兰,特别喜欢爱尔兰的音乐,虽然自己了解并不算多。每次听到爱尔兰风格曲调,我总喜欢想象一群爱尔兰人在草原上跳舞的样子。爱尔兰人热爱祖国热爱土地向往自由,喜欢喝酒唱歌跳舞,嗓门很大,为人又直爽。斯嘉丽他爹就是个典型的爱尔兰人,很可爱。斯嘉丽骨子里也很像爱尔兰人,很坚强,有时候发展到极端甚至会不近人情不择手段。
不择手段,这四个字就是为斯嘉丽而生的。但是之所以不择手段,就是因为她已经没有手段了,很多时候都是情势所迫,所以也就不那么罄竹难书了。整本书对我最大的震撼,就是她身上那种男人也没有的坚强。
她极少后悔,极少沉湎在对那些失去的美好的怀念之中。她总是能直面问题,面对现实。相比起来,我就软弱多了,很有阿希礼的影子。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可能永远都放不掉过去。特别是那些美好的记忆。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开始觉得以前我从来都不以为意的很多东西其实很有问题,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像阿希礼……我总是喜欢那些我感觉很忧伤的东西,喜欢伤感的歌,喜欢伤感的故事,喜欢下雨。以前遇到一点事情,都想哭一场,甚至是只要愿意,就可以哭出来;不过后来都好很多了,我很欣慰。遇到了问题,我会全力解决,但在内心却肯定不愿意承认这个是一个问题,不愿意相信。
900多页的书看下来,斯嘉丽的坚强把我震撼了。第一次感觉到,我们面对生活一定要有这样的坚强,哭啊忧伤啊什么的全部都不顶用,只能被伤害得更惨。而且一个人也不能一直活在过去的幻影中,即便是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可以品味过去的瞬间,但是一定不能没有原则地怀念向往。哪有那么多功夫用在忧伤上面?我甚至希望我的心也可以变得硬起来,就像斯嘉丽在十二颗橡树庄园的那个下午,感觉自己的心一下子就变硬了一样。在直面现实、忘记过去和绝不后悔这三点上,她绝对是我的偶像。
但是我还是觉得她不够好。我最近很接受村上春树关于平衡的观点,一个东西只有在平衡的状态下才能存在。就是因为斯嘉丽太坚强了,似乎注定她的心,至少在一开始是很迟钝的。说白了,就是情商极低,低到鬼哭狼嚎。最最最最让我揪心的,就是这个情商白痴居然看不出来瑞特有多么爱她!
斯嘉丽最大的失误,就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弄清楚到自己爱的是谁,那个人是否值得自己去爱。对她来说,阿希礼一直都是能量的来源,阿希礼的爱就是她去不择手段的动力。但是她却从来都没有了解过阿希礼,她最后终于醒悟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除了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所爱的知识自己虚构的一尊雕像,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我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了它。当阿希礼骑着马走来时,我见他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他身上让他穿上了,也不管穿在他身上是不是合身,而且我也不肯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一直爱着那套漂亮的衣服——而根本不是他本人。”可能这是每个女的都会有的经历吧。她从来不了解阿希礼,就像我从来都不了解有一个人一样。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给自己无数的暗示,不妨碍我们编造一个美丽的故事,自己还演得不亦乐乎,即便最后都是一场空,却也甘之如饴。我们牺牲自己去成全一个美好的故事。虽然总会有想通的一天,但是我们不会后悔,至少我在这件事上不会后悔。
她的世界有无数阴谋、流言和虚伪,只有玫丽和瑞特是真实的。瑞特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却有无尽的生命力,给人无尽的安全感。但我一直都觉得,幽默、不屑和玩笑是对待生活的残酷的有力的武器。很喜欢瑞特这样的人,高智商高情商,这样的人才懂得怎样去爱,怎样让人感动。玫丽呢,虽然还是正经了点,但是绝对是纯洁善良的,所以我也还算喜欢。最最纯洁珍贵的友谊和爱情都被斯嘉丽这个白痴给忽视了,连我都气得吐血!
结局虽然并不明了,但是我似乎又可以看到她使尽浑身解数重新找回瑞特的场面。不管怎样,我还是相信她的。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不过也算一件好事情,再小一点来看,可能感受就不会那么深那么复杂了。这本书实在有太多让我喜欢的理由了。
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它给我展示了一个活生生的爱尔兰人的形象。我一直都很喜欢爱尔兰,特别喜欢爱尔兰的音乐,虽然自己了解并不算多。每次听到爱尔兰风格曲调,我总喜欢想象一群爱尔兰人在草原上跳舞的样子。爱尔兰人热爱祖国热爱土地向往自由,喜欢喝酒唱歌跳舞,嗓门很大,为人又直爽。斯嘉丽他爹就是个典型的爱尔兰人,很可爱。斯嘉丽骨子里也很像爱尔兰人,很坚强,有时候发展到极端甚至会不近人情不择手段。
不择手段,这四个字就是为斯嘉丽而生的。但是之所以不择手段,就是因为她已经没有手段了,很多时候都是情势所迫,所以也就不那么罄竹难书了。整本书对我最大的震撼,就是她身上那种男人也没有的坚强。
她极少后悔,极少沉湎在对那些失去的美好的怀念之中。她总是能直面问题,面对现实。相比起来,我就软弱多了,很有阿希礼的影子。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可能永远都放不掉过去。特别是那些美好的记忆。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开始觉得以前我从来都不以为意的很多东西其实很有问题,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像阿希礼……我总是喜欢那些我感觉很忧伤的东西,喜欢伤感的歌,喜欢伤感的故事,喜欢下雨。以前遇到一点事情,都想哭一场,甚至是只要愿意,就可以哭出来;不过后来都好很多了,我很欣慰。遇到了问题,我会全力解决,但在内心却肯定不愿意承认这个是一个问题,不愿意相信。
900多页的书看下来,斯嘉丽的坚强把我震撼了。第一次感觉到,我们面对生活一定要有这样的坚强,哭啊忧伤啊什么的全部都不顶用,只能被伤害得更惨。而且一个人也不能一直活在过去的幻影中,即便是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可以品味过去的瞬间,但是一定不能没有原则地怀念向往。哪有那么多功夫用在忧伤上面?我甚至希望我的心也可以变得硬起来,就像斯嘉丽在十二颗橡树庄园的那个下午,感觉自己的心一下子就变硬了一样。在直面现实、忘记过去和绝不后悔这三点上,她绝对是我的偶像。
但是我还是觉得她不够好。我最近很接受村上春树关于平衡的观点,一个东西只有在平衡的状态下才能存在。就是因为斯嘉丽太坚强了,似乎注定她的心,至少在一开始是很迟钝的。说白了,就是情商极低,低到鬼哭狼嚎。最最最最让我揪心的,就是这个情商白痴居然看不出来瑞特有多么爱她!
斯嘉丽最大的失误,就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弄清楚到自己爱的是谁,那个人是否值得自己去爱。对她来说,阿希礼一直都是能量的来源,阿希礼的爱就是她去不择手段的动力。但是她却从来都没有了解过阿希礼,她最后终于醒悟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除了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所爱的知识自己虚构的一尊雕像,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我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了它。当阿希礼骑着马走来时,我见他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他身上让他穿上了,也不管穿在他身上是不是合身,而且我也不肯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一直爱着那套漂亮的衣服——而根本不是他本人。”可能这是每个女的都会有的经历吧。她从来不了解阿希礼,就像我从来都不了解有一个人一样。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给自己无数的暗示,不妨碍我们编造一个美丽的故事,自己还演得不亦乐乎,即便最后都是一场空,却也甘之如饴。我们牺牲自己去成全一个美好的故事。虽然总会有想通的一天,但是我们不会后悔,至少我在这件事上不会后悔。
她的世界有无数阴谋、流言和虚伪,只有玫丽和瑞特是真实的。瑞特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却有无尽的生命力,给人无尽的安全感。但我一直都觉得,幽默、不屑和玩笑是对待生活的残酷的有力的武器。很喜欢瑞特这样的人,高智商高情商,这样的人才懂得怎样去爱,怎样让人感动。玫丽呢,虽然还是正经了点,但是绝对是纯洁善良的,所以我也还算喜欢。最最纯洁珍贵的友谊和爱情都被斯嘉丽这个白痴给忽视了,连我都气得吐血!
结局虽然并不明了,但是我似乎又可以看到她使尽浑身解数重新找回瑞特的场面。不管怎样,我还是相信她的。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