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元是谁?不认识。我看的怎么是272页的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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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之元是谁?不认识。我看的怎么是272页的简本?最后有一篇他评介这本书的文章,其中极力推崇林毓生在本书中提出的两个观点:1.“全盘西化”、“全面反传统”的思想本身,正是中国传统思想方式的表现;2.真正掌握了西方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精髓的人,不应要求全面反传统,而应追求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其实,这两个观点都存在问题。
首先,五四时期的中国思想家,是在历史的特殊时期,有机会见证到了或者经验到了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这一点在中国自秦以后就没有过。因此,可以说,他们是幸运的。这是他们先天的历史优越性。这一历史优越性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可能性:见证中国社会本质的弊端,尤其表现在社会的崩溃(解体)和道德的沦丧。当然并不是说,中国社会本质上的这些弊端,只有五四前才真正暴露出来,而是在那个时候,他们有机会借组非东方文明的资源来认识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而他们之前的秦以来的思想家却没有这一机会。他们借助于西方文化的广泛的传播和他们的亲身接触与了解,在中外对比中更加认识到了中国社会本质的弊端,并不是偶然的或普遍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同时,在当时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弊端也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后果——民族的屈辱,也在相当的程度上激发了人们探寻解救之道的民族热情。
但是,这种本质的弊端,并不是像林毓生和崔之元所说的思想文化上的问题,并不是孔子学说本身的问题,因为,学说就是学说,而社会中人们的具体行为是具体的行为,两方面没有直接的逻辑上或现实上的必然的联系。五四思想家面对国家和民族历史性的灾难和认识这一灾难的历史机遇,他们思考的问题要比目前普通的研究人员深刻得多。(虽然,我没有具体研究每一位五四思想的全部思想,甚至其书中提到的三位领军人物的主要著作也没有深入研究,但是,从我对他们的言论的了解,从他们只言片语或个别文章中了解,以及通过林毓生先生的介绍,还通过对五四及新文化运动中其他思想家的了解,可以认定林先生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五四思想家所看到的是国民性的弊端是中国文化的本质问题,而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思想文化层次,而那种思想文化之下的潜意识层次,是人们日用而不知的惯常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而正是这种潜意识结构支配着中国人的政治、经济、文化思维和行为,反对这种结构才会表现出所谓的对“传统”的“全盘性”否定。
如果基于这样一种理解,那么林毓生关于五四思想家学说中的矛盾之处也可以获得合理的解答,即那些思想家既然“全盘性地反传统”为什么对于传统的一些学说或思想不去反对,因为,他们反对的不是静态的、理论上的、精英层次的文化思想,而是那些活跃的、存在于中国人本性之中的、普通民众的思维结构和行为方式。那些学术的思想对于他们来说,反对或者不反对并不重要,因为,哪个领域里面本来就是有许多争论,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民众为什么会去选择其中的一种,他们力图去改变的就是这种选择的意愿。正因为此,陈独秀、胡适才会把儒家学说和“儒教”区别开来,把礼仪文化思想和“礼教”区别开来,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鲁迅为自己无法摆脱中国传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而沮丧和苦恼。
这更类似于韦伯提出的“儒教”。(韦伯是我认为除中国人以外,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最深刻最透彻的一人,当然是在我有限的认识范围内的。因为我并不知道特别多的域外对中国文化的研究者。)“儒教”,并不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理论学说,而是一种支配中国人日常思维和行为的潜在意识,是类似于孟德斯鸠所说的法律建立于其上的民德,是类似帕累托所说的“剩余物”,或者是布迪厄所说的“惯习”,也可以联想到荣格所谓的“集体无意识”。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对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支配作用,因而,反对之也必须是全盘性地否定。
但问题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性的东西,仅仅依靠言语的说教或者文学的传播,无法根本性的扭转,即使五四思想家想当然地全盘性否定中国传统,采取全盘性西化的态度,对中国当时的社会和民性也没有起到多少的改变。
那么,中国人的这种独特之处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也是五四思想和林先生已经认识的到的——社会的解体,脱序和反常。这就涉及到涂尔干的社会学,因为,涂尔干才真正为“社会”赋予了学理上的含义,我们可以以此来讨论之。
中国文化上其实是没有“社会”一词的西方含义的。社会,原意,伙伴,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是一种个人结合而成的超越个人而存在的状态。在涂尔干的理解中,这种社会必然的“团结的”,这种团结的含义是团体中的个人必然的彼此凝聚的,有共同感的,或依靠某一基本的意识纽带而有共同体的意识或潜意识。团结的方式可以是机械的或有机的(参看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总之是团结的。只有团结的社会才是正常的社会,相反:不团结的、不凝聚的、缺乏共同感和共同意识维系的个人集合则是反常的社会,也就是我们常翻译为失范的(这种译法是有问题的,来源于美国社会学对该词的理解,着重在“规范”,法文原文为anomie,着重在“社会的团结”,规范失效、道德沦丧为其派生物。)、脱序的、解体的社会。涂尔干的理解代表着西方文化(主要是欧洲,勉强也带上美国)对于“社会”的传统的经典的理解。但是,这种带有强烈西方文化传统色彩的概念用之于东方文化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因为,东方文化的典型代表——中国,其历史传统中就没有这个词的概念和含义。因为,西方含义的“社会”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中国社会的常态就是一种失序、解体和混乱的状态。尽管有时候出现了所谓盛世、中兴、某某之治之类的短暂“瞬间”或时期和局部个别现象,那也只是依靠儒家信仰的官员和偶然碰到的英明的君主凭借超凡的才智和惊人的毅力勉力维持的。这种依靠个别人的能力维持的稳定和谐的局面,我认为,不能说是西方的意义上的“社会团结”吧。中国社会倡导的是“和而不同”,似乎除此就是“同而不和”,那是小人。其实西方社会,据我观察,他们是“同且和”,“同”是潜在的、隐性的或者超越的,“和”是表面的、显性的或者世俗的。或者说“同”是整体的,“和”是个人的。他们一直在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微妙的平衡。在中国呢,最早致力于协调这二者的就是孔子了,做得最成功最好的也是他。但是,即使是最成功的,孔子也只做到了个人层次的协调,并没有实现社会层次的整体的协调。而孔子之后呢,也就凭借中国人个人的悟性来努力争取使社会避免沦为失序的混乱。但是,这确实很难。整个中国历史,相对于和谐的时期,失序更像是一种正常的很自然的现象,而和谐则为反常的需要众多人去努力争取和斗争流血的。
如果,社会失序为中国社会的根本弊端,那么,产生这种祸害的原因就是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五四思想家认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按林先生理解是这样,因为他们要反传统,并且是全盘性的。)但是,五四思想家理解的中国传统,并不是指精神上的、或思想文化层次上的。他们反的传统,并不是指儒家“学者”思想(孔孟荀朱之类的个人思想);反的礼教,并不反礼仪的学说。五四思想家针对的更是一种行为层次的精神指导,而不是一种精神层次的理论思辨。
第二,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这一观念也沿袭西方社会关于“传统”的理解。西方社会的传统是从古希腊就有的,与关于“社会”的理解一样的,“社会共同感”。看柏拉图时期的思想家论著,以及斯巴达之类的历史,就可以知道这一点。西方社会之演变不是其共同感的变化,而是其共同感所依据的理论学说的变化——是从感性的机械团结(希腊之前的,或者看斯巴达)到理性的政治社会(如希腊),再到非理性的宗教信仰(耶稣基督),再到理性的公民社会和民族国家(宪政民主法治自由等),西方的传统没有改变:社会一以贯之的团结意识,偶有反常也克服之。(这里的演变没有方向性的顺序,即没有先进落后之分。)正是这样的传统滋养着西方人的创造性,使其得以不断积累,不断推进。(如库恩的“范式”概念,也具有非常鲜明的西方文化色彩,可以参考理解。)但是以此类比之中国,则存在着重大的隐患。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传统”。
这种说法,咋一听似乎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置信,或者会被嘲笑为哗众的奇谈怪论。但我认为,如果东西方在“传统”的含义上有共同的认识,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明确,西方的“传统”,含义为什么;第二,东方的传统含义为什么;第三,两种含义是否在逻辑上具有共同之处,严格地说是具有一致性。如果我们这里严肃地讨论的话,就不应该仅凭日常的字面意思或民俗上的极其通常的理解来作为严肃讨论的“理论”依据。
西方的传统我上面已经简单概述了,总结一句话是就是“共同感”,是社会中人与人的共同感,是现代与古代人的共同感,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共同感。只有在这种共同感的基础上,“传统”才能可以“传而统之”。而中国人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共同感,现代人与古人也缺乏一种共同感,当代人与后代人也缺乏一种共同感。(我这里不是说没有一个人具有这种意识,我是说中国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缺乏一种共同感和共同意识来支撑的。)个人不会感到来源于所谓“社会”整体的支持和理解,个人一般来说也不会感到来源于过去的压力和对于未来的责任。(参考“阿Q”)
但有人说,中国传统在历史中,在风俗中。而实际上,中国的历史也常处于断裂和破碎的状态。不要说中国是唯一历史没有断过的文明古国,唯一历史文献记录最丰富完善的历史古国,这样的话放在小品或相声里面说比较合适,因而大而不当,似是而非。每一部历史书拿出来都是断裂的,具有鲜明“个性的”。
在知识领域,每一个科技发明都是几乎依靠个人的独立完成,甚至是武林秘籍也少有传递下来的。(不过后者也许有世外高人择人传授,咱们不得而知。)
在政治领域,中国历史表面上看似乎是具有所谓“超稳定性的大一统国度”的历史,而实际上每一朝代的建设并不是处于对于中国传统的敬畏,更多的是对现实斗争的应对和妥协。
而民俗?只是一种现实的手段而已,如果现实不变与手段亦不变,如果现实改变了,…(留头还是留辫子)中国人绝不会搞错。
因此说,中国实际上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传统”。如果拿“西方的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来肤浅地类比中国,那就会出现误读。
如果非要比,那么,中国历史上类似于西方的“传统”,那就是“没有传统”,得到传承不息的是社会整体的疏离感和个人的独立意识。这里的“独立”非西方的“独立”,中国人的“独立”是顶天立地,“唯我独尊”——后者是潜台词)。这是中国亘古不变的“传统”。但是,这并不是林毓生和崔之元理解的意思。
如果非要模仿西方对于“传统进行创造性地转化”,那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得创造出西方意义上的“传统”,然后才能“创造性地转化”。而这第一步就不是一种转化,而是一种“全盘性地反传统”。
中国社会那种疏离感和个人独立意识的传统若需要改变,就是要培养一种民族社会的共同感,那几乎是根本性改变。从三位经典人物的思想看来,这也是五四以来思想家和革命者致力于的目标。虽然未有成功,但是其着力的地方我们还是看得出的。鲁迅的讽刺和陈独秀的共产主义,以及继承五四“传统”的毛泽东,其发动的文化大革命,都是朝着这个根本性缺陷发力的。
其实,这两个观点都存在问题。
首先,五四时期的中国思想家,是在历史的特殊时期,有机会见证到了或者经验到了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这一点在中国自秦以后就没有过。因此,可以说,他们是幸运的。这是他们先天的历史优越性。这一历史优越性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可能性:见证中国社会本质的弊端,尤其表现在社会的崩溃(解体)和道德的沦丧。当然并不是说,中国社会本质上的这些弊端,只有五四前才真正暴露出来,而是在那个时候,他们有机会借组非东方文明的资源来认识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而他们之前的秦以来的思想家却没有这一机会。他们借助于西方文化的广泛的传播和他们的亲身接触与了解,在中外对比中更加认识到了中国社会本质的弊端,并不是偶然的或普遍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同时,在当时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弊端也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后果——民族的屈辱,也在相当的程度上激发了人们探寻解救之道的民族热情。
但是,这种本质的弊端,并不是像林毓生和崔之元所说的思想文化上的问题,并不是孔子学说本身的问题,因为,学说就是学说,而社会中人们的具体行为是具体的行为,两方面没有直接的逻辑上或现实上的必然的联系。五四思想家面对国家和民族历史性的灾难和认识这一灾难的历史机遇,他们思考的问题要比目前普通的研究人员深刻得多。(虽然,我没有具体研究每一位五四思想的全部思想,甚至其书中提到的三位领军人物的主要著作也没有深入研究,但是,从我对他们的言论的了解,从他们只言片语或个别文章中了解,以及通过林毓生先生的介绍,还通过对五四及新文化运动中其他思想家的了解,可以认定林先生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五四思想家所看到的是国民性的弊端是中国文化的本质问题,而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思想文化层次,而那种思想文化之下的潜意识层次,是人们日用而不知的惯常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而正是这种潜意识结构支配着中国人的政治、经济、文化思维和行为,反对这种结构才会表现出所谓的对“传统”的“全盘性”否定。
如果基于这样一种理解,那么林毓生关于五四思想家学说中的矛盾之处也可以获得合理的解答,即那些思想家既然“全盘性地反传统”为什么对于传统的一些学说或思想不去反对,因为,他们反对的不是静态的、理论上的、精英层次的文化思想,而是那些活跃的、存在于中国人本性之中的、普通民众的思维结构和行为方式。那些学术的思想对于他们来说,反对或者不反对并不重要,因为,哪个领域里面本来就是有许多争论,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民众为什么会去选择其中的一种,他们力图去改变的就是这种选择的意愿。正因为此,陈独秀、胡适才会把儒家学说和“儒教”区别开来,把礼仪文化思想和“礼教”区别开来,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鲁迅为自己无法摆脱中国传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而沮丧和苦恼。
这更类似于韦伯提出的“儒教”。(韦伯是我认为除中国人以外,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最深刻最透彻的一人,当然是在我有限的认识范围内的。因为我并不知道特别多的域外对中国文化的研究者。)“儒教”,并不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理论学说,而是一种支配中国人日常思维和行为的潜在意识,是类似于孟德斯鸠所说的法律建立于其上的民德,是类似帕累托所说的“剩余物”,或者是布迪厄所说的“惯习”,也可以联想到荣格所谓的“集体无意识”。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对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支配作用,因而,反对之也必须是全盘性地否定。
但问题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性的东西,仅仅依靠言语的说教或者文学的传播,无法根本性的扭转,即使五四思想家想当然地全盘性否定中国传统,采取全盘性西化的态度,对中国当时的社会和民性也没有起到多少的改变。
那么,中国人的这种独特之处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也是五四思想和林先生已经认识的到的——社会的解体,脱序和反常。这就涉及到涂尔干的社会学,因为,涂尔干才真正为“社会”赋予了学理上的含义,我们可以以此来讨论之。
中国文化上其实是没有“社会”一词的西方含义的。社会,原意,伙伴,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是一种个人结合而成的超越个人而存在的状态。在涂尔干的理解中,这种社会必然的“团结的”,这种团结的含义是团体中的个人必然的彼此凝聚的,有共同感的,或依靠某一基本的意识纽带而有共同体的意识或潜意识。团结的方式可以是机械的或有机的(参看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总之是团结的。只有团结的社会才是正常的社会,相反:不团结的、不凝聚的、缺乏共同感和共同意识维系的个人集合则是反常的社会,也就是我们常翻译为失范的(这种译法是有问题的,来源于美国社会学对该词的理解,着重在“规范”,法文原文为anomie,着重在“社会的团结”,规范失效、道德沦丧为其派生物。)、脱序的、解体的社会。涂尔干的理解代表着西方文化(主要是欧洲,勉强也带上美国)对于“社会”的传统的经典的理解。但是,这种带有强烈西方文化传统色彩的概念用之于东方文化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因为,东方文化的典型代表——中国,其历史传统中就没有这个词的概念和含义。因为,西方含义的“社会”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中国社会的常态就是一种失序、解体和混乱的状态。尽管有时候出现了所谓盛世、中兴、某某之治之类的短暂“瞬间”或时期和局部个别现象,那也只是依靠儒家信仰的官员和偶然碰到的英明的君主凭借超凡的才智和惊人的毅力勉力维持的。这种依靠个别人的能力维持的稳定和谐的局面,我认为,不能说是西方的意义上的“社会团结”吧。中国社会倡导的是“和而不同”,似乎除此就是“同而不和”,那是小人。其实西方社会,据我观察,他们是“同且和”,“同”是潜在的、隐性的或者超越的,“和”是表面的、显性的或者世俗的。或者说“同”是整体的,“和”是个人的。他们一直在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微妙的平衡。在中国呢,最早致力于协调这二者的就是孔子了,做得最成功最好的也是他。但是,即使是最成功的,孔子也只做到了个人层次的协调,并没有实现社会层次的整体的协调。而孔子之后呢,也就凭借中国人个人的悟性来努力争取使社会避免沦为失序的混乱。但是,这确实很难。整个中国历史,相对于和谐的时期,失序更像是一种正常的很自然的现象,而和谐则为反常的需要众多人去努力争取和斗争流血的。
如果,社会失序为中国社会的根本弊端,那么,产生这种祸害的原因就是中国社会的本质问题。五四思想家认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按林先生理解是这样,因为他们要反传统,并且是全盘性的。)但是,五四思想家理解的中国传统,并不是指精神上的、或思想文化层次上的。他们反的传统,并不是指儒家“学者”思想(孔孟荀朱之类的个人思想);反的礼教,并不反礼仪的学说。五四思想家针对的更是一种行为层次的精神指导,而不是一种精神层次的理论思辨。
第二,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这一观念也沿袭西方社会关于“传统”的理解。西方社会的传统是从古希腊就有的,与关于“社会”的理解一样的,“社会共同感”。看柏拉图时期的思想家论著,以及斯巴达之类的历史,就可以知道这一点。西方社会之演变不是其共同感的变化,而是其共同感所依据的理论学说的变化——是从感性的机械团结(希腊之前的,或者看斯巴达)到理性的政治社会(如希腊),再到非理性的宗教信仰(耶稣基督),再到理性的公民社会和民族国家(宪政民主法治自由等),西方的传统没有改变:社会一以贯之的团结意识,偶有反常也克服之。(这里的演变没有方向性的顺序,即没有先进落后之分。)正是这样的传统滋养着西方人的创造性,使其得以不断积累,不断推进。(如库恩的“范式”概念,也具有非常鲜明的西方文化色彩,可以参考理解。)但是以此类比之中国,则存在着重大的隐患。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传统”。
这种说法,咋一听似乎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置信,或者会被嘲笑为哗众的奇谈怪论。但我认为,如果东西方在“传统”的含义上有共同的认识,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明确,西方的“传统”,含义为什么;第二,东方的传统含义为什么;第三,两种含义是否在逻辑上具有共同之处,严格地说是具有一致性。如果我们这里严肃地讨论的话,就不应该仅凭日常的字面意思或民俗上的极其通常的理解来作为严肃讨论的“理论”依据。
西方的传统我上面已经简单概述了,总结一句话是就是“共同感”,是社会中人与人的共同感,是现代与古代人的共同感,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共同感。只有在这种共同感的基础上,“传统”才能可以“传而统之”。而中国人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共同感,现代人与古人也缺乏一种共同感,当代人与后代人也缺乏一种共同感。(我这里不是说没有一个人具有这种意识,我是说中国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是缺乏一种共同感和共同意识来支撑的。)个人不会感到来源于所谓“社会”整体的支持和理解,个人一般来说也不会感到来源于过去的压力和对于未来的责任。(参考“阿Q”)
但有人说,中国传统在历史中,在风俗中。而实际上,中国的历史也常处于断裂和破碎的状态。不要说中国是唯一历史没有断过的文明古国,唯一历史文献记录最丰富完善的历史古国,这样的话放在小品或相声里面说比较合适,因而大而不当,似是而非。每一部历史书拿出来都是断裂的,具有鲜明“个性的”。
在知识领域,每一个科技发明都是几乎依靠个人的独立完成,甚至是武林秘籍也少有传递下来的。(不过后者也许有世外高人择人传授,咱们不得而知。)
在政治领域,中国历史表面上看似乎是具有所谓“超稳定性的大一统国度”的历史,而实际上每一朝代的建设并不是处于对于中国传统的敬畏,更多的是对现实斗争的应对和妥协。
而民俗?只是一种现实的手段而已,如果现实不变与手段亦不变,如果现实改变了,…(留头还是留辫子)中国人绝不会搞错。
因此说,中国实际上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传统”。如果拿“西方的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来肤浅地类比中国,那就会出现误读。
如果非要比,那么,中国历史上类似于西方的“传统”,那就是“没有传统”,得到传承不息的是社会整体的疏离感和个人的独立意识。这里的“独立”非西方的“独立”,中国人的“独立”是顶天立地,“唯我独尊”——后者是潜台词)。这是中国亘古不变的“传统”。但是,这并不是林毓生和崔之元理解的意思。
如果非要模仿西方对于“传统进行创造性地转化”,那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得创造出西方意义上的“传统”,然后才能“创造性地转化”。而这第一步就不是一种转化,而是一种“全盘性地反传统”。
中国社会那种疏离感和个人独立意识的传统若需要改变,就是要培养一种民族社会的共同感,那几乎是根本性改变。从三位经典人物的思想看来,这也是五四以来思想家和革命者致力于的目标。虽然未有成功,但是其着力的地方我们还是看得出的。鲁迅的讽刺和陈独秀的共产主义,以及继承五四“传统”的毛泽东,其发动的文化大革命,都是朝着这个根本性缺陷发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