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杀戮之病》十处失误或不足(泄底)
欺骗就如同一个不知道馅的浆饼,可能使人恼怒,也可能给人带来意外之喜。
前几日,我阅读了我孙子武丸的《杀戮之病》一书,我认为这是相比《向日葵不开的夏天》或者《剪刀男》之下更为成功的作品,这本书可以算是尽力减少被欺骗读者的不服,使得小说的表现力达到更好的程度。这本书的重点不应该放在露骨或大胆的描写,而应该更关注作者的表现形式和对非正常人格的披露。
但是,自这种文体出现以来,自然而然伴随读者的不服。因为这种“叙述性诡计”的写法完全改变了原本的概念,而置推理小说的公平性于不顾。所以,或许并不能将这样的作品归于“推理小说”的类别,而应该称之为“奇特的犯罪小说”之类的名字。
不过,再好的作品亦有值得商榷和讨论之处,在下愿意简单地列出一些还需改变或进步的地方。这些“失误或不足之处”都只是我主观中浅薄或个人化的看法,难免有不完美之处,还请见谅。
以下的文字完全剧透了此书的内容和结局,所以不曾读过的朋友请停在此处吧。
一、为了给观众造成“儿子便是凶手”的误解,以及最终“丈夫才是真凶”的意外之喜,作者将目击者和媒体的说辞定于“大约在30岁左右”,这大概是作者不得已的做法,因为如果写了真正意义上的“43岁”或“20岁”,那么整个诡计就要失败。然而事实上43岁的人无论如何是不至于被看成30岁的罢,而20岁的人,无论多么老气,也不至于成为30岁的人。20岁和43岁者的外表必然有显著的差距。(什么?你说格雷格·奥登和勒布朗·詹姆斯?那只是少数人罢……)
二、若是儿子早已发现父亲是杀人凶手,对其进行调查,那么发现的证物——脏器和乳房怎么会随意丢至垃圾桶内?如果儿子发现了父亲行为诡异,并挖掘出了脏器进行研究,那么无论如何研究之后为了谨慎起见还是会放回原处的,而他居然随意丢至垃圾桶内,完全不顾可能引起的麻烦和恐慌。
三、蒲生发现自己带回的脏器和物件丢失之后,一定会立时怀疑家里人的一切而停止行动。他怎敢大胆继续做这些罪行,他只是有杀戮之病,而不是精神障碍者。
四、蒲生曾经在其母亲的衣橱内睡觉,他感到了“母亲的温柔”和“儿时母亲怀中的感觉”。此时他必然醍醐灌顶,发现自己爱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不是等待故事结局时才发现。
五、儿子如何进入宾馆的房间。最后高潮之时,蒲生刚要得逞自己的罪行,结果“那个家伙突然冒了出来”,阻止了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将女孩带到宾馆开房,居然能随意让外人进入自己的房间(甚至可能连门都未锁),实在显得过于理想化了。如果阁下说“儿子早已在房间内等他”或“儿子在他开门的一瞬间同时进入了房间”,那么更加荒谬。
六、黛被从酒吧带走之时,调查小组的其他二人刚好不在,使用了“用口红涂厕所玻璃”的侦探小说或惊险电影才有的做法,并且许久之后才被发现,这只能说这家店的厕所人流量实在一般。
七、很重要的一点,亦是看到许多读者抱怨的一点:故意淡化蒲生捻的母亲。全文几乎没有他母亲的描写,这是为了让读者掉进作者更深的圈套,相当于“作品的关键人物却不在书内”的过分做法。不过既然这是“叙述性诡计”,那么便完全抛弃的正常的公平吧(这一点还不至于像《剪刀男》那么过分,剪刀男居然××××××)。或许不会有任何一部叙述性诡计会成为不朽经典的。
……慢慢离题
八、四十三岁的人,一般不会是大学教授。并且还可以勾引自己学校内的女学生?(一些是日后再看这篇评论,觉得此条应该删去)
九、泡妞简单得难以置信。蒲生捻总在街头对3名女子感兴趣,结果只用了20句不到的对话便可以将女孩子哄骗至宾馆。虽然日本是及其开放的国家,但也不至如此。如果真能这样,那么诸君真应该去日本旅行一趟,并且你可以去咖啡店、游戏室等地方,遇到合适的便可下手。
十、割下来带走的器官,无法用以多次性交。乳房内有大量的脂肪和乳腺,生殖器的周围亦是充满腺体和脂肪以及血管。如果你用这些被割下来的器官抚摸甚至性交,那么你的房间会变得及其粘稠并且充满粘液和黄色的脂肪,任何进入你房间的人都会发现奇怪,也会闻到奇怪的味道。不信阁下可以试试。
以上十条……最后三条是与文章主题关系不大的内容,不过的确是失误或错误。但前几条则涉及到了文章基础的设计,我认为这些地方还需商榷。
不过如果已知是叙诡,那么读者的要求应该放低,或者应该转移自己的看法到另外一种写法上去。如果你以奎因的标准来衡量这种以欺骗读者为乐的作品,那么这本书几乎是一文不值了。
总之这还是一本值得部分肯定的作品。以上这些都是我主观上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所以很可能会和诸君有不同观点和标准不等的情况存在,这很正常,可补充和指正。谢谢阅读。
下面有新的意见by蜷缩着的猫、S.
前几日,我阅读了我孙子武丸的《杀戮之病》一书,我认为这是相比《向日葵不开的夏天》或者《剪刀男》之下更为成功的作品,这本书可以算是尽力减少被欺骗读者的不服,使得小说的表现力达到更好的程度。这本书的重点不应该放在露骨或大胆的描写,而应该更关注作者的表现形式和对非正常人格的披露。
但是,自这种文体出现以来,自然而然伴随读者的不服。因为这种“叙述性诡计”的写法完全改变了原本的概念,而置推理小说的公平性于不顾。所以,或许并不能将这样的作品归于“推理小说”的类别,而应该称之为“奇特的犯罪小说”之类的名字。
不过,再好的作品亦有值得商榷和讨论之处,在下愿意简单地列出一些还需改变或进步的地方。这些“失误或不足之处”都只是我主观中浅薄或个人化的看法,难免有不完美之处,还请见谅。
以下的文字完全剧透了此书的内容和结局,所以不曾读过的朋友请停在此处吧。
一、为了给观众造成“儿子便是凶手”的误解,以及最终“丈夫才是真凶”的意外之喜,作者将目击者和媒体的说辞定于“大约在30岁左右”,这大概是作者不得已的做法,因为如果写了真正意义上的“43岁”或“20岁”,那么整个诡计就要失败。然而事实上43岁的人无论如何是不至于被看成30岁的罢,而20岁的人,无论多么老气,也不至于成为30岁的人。20岁和43岁者的外表必然有显著的差距。(什么?你说格雷格·奥登和勒布朗·詹姆斯?那只是少数人罢……)
二、若是儿子早已发现父亲是杀人凶手,对其进行调查,那么发现的证物——脏器和乳房怎么会随意丢至垃圾桶内?如果儿子发现了父亲行为诡异,并挖掘出了脏器进行研究,那么无论如何研究之后为了谨慎起见还是会放回原处的,而他居然随意丢至垃圾桶内,完全不顾可能引起的麻烦和恐慌。
三、蒲生发现自己带回的脏器和物件丢失之后,一定会立时怀疑家里人的一切而停止行动。他怎敢大胆继续做这些罪行,他只是有杀戮之病,而不是精神障碍者。
四、蒲生曾经在其母亲的衣橱内睡觉,他感到了“母亲的温柔”和“儿时母亲怀中的感觉”。此时他必然醍醐灌顶,发现自己爱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不是等待故事结局时才发现。
五、儿子如何进入宾馆的房间。最后高潮之时,蒲生刚要得逞自己的罪行,结果“那个家伙突然冒了出来”,阻止了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将女孩带到宾馆开房,居然能随意让外人进入自己的房间(甚至可能连门都未锁),实在显得过于理想化了。如果阁下说“儿子早已在房间内等他”或“儿子在他开门的一瞬间同时进入了房间”,那么更加荒谬。
六、黛被从酒吧带走之时,调查小组的其他二人刚好不在,使用了“用口红涂厕所玻璃”的侦探小说或惊险电影才有的做法,并且许久之后才被发现,这只能说这家店的厕所人流量实在一般。
七、很重要的一点,亦是看到许多读者抱怨的一点:故意淡化蒲生捻的母亲。全文几乎没有他母亲的描写,这是为了让读者掉进作者更深的圈套,相当于“作品的关键人物却不在书内”的过分做法。不过既然这是“叙述性诡计”,那么便完全抛弃的正常的公平吧(这一点还不至于像《剪刀男》那么过分,剪刀男居然××××××)。或许不会有任何一部叙述性诡计会成为不朽经典的。
……慢慢离题
八、四十三岁的人,一般不会是大学教授。并且还可以勾引自己学校内的女学生?(一些是日后再看这篇评论,觉得此条应该删去)
九、泡妞简单得难以置信。蒲生捻总在街头对3名女子感兴趣,结果只用了20句不到的对话便可以将女孩子哄骗至宾馆。虽然日本是及其开放的国家,但也不至如此。如果真能这样,那么诸君真应该去日本旅行一趟,并且你可以去咖啡店、游戏室等地方,遇到合适的便可下手。
十、割下来带走的器官,无法用以多次性交。乳房内有大量的脂肪和乳腺,生殖器的周围亦是充满腺体和脂肪以及血管。如果你用这些被割下来的器官抚摸甚至性交,那么你的房间会变得及其粘稠并且充满粘液和黄色的脂肪,任何进入你房间的人都会发现奇怪,也会闻到奇怪的味道。不信阁下可以试试。
以上十条……最后三条是与文章主题关系不大的内容,不过的确是失误或错误。但前几条则涉及到了文章基础的设计,我认为这些地方还需商榷。
不过如果已知是叙诡,那么读者的要求应该放低,或者应该转移自己的看法到另外一种写法上去。如果你以奎因的标准来衡量这种以欺骗读者为乐的作品,那么这本书几乎是一文不值了。
总之这还是一本值得部分肯定的作品。以上这些都是我主观上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所以很可能会和诸君有不同观点和标准不等的情况存在,这很正常,可补充和指正。谢谢阅读。
下面有新的意见by蜷缩着的猫、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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