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比爱情更大的秘密
1 这本书的主题。很奇怪的,与它那“很南美”的卖点:性和混乱,没有多大关系。性写得很干净,很谨慎。(我推测这和略萨本人的生活有关,到后面再说。)实际上这更多的是一本关于“什么是一个作家”、“一个文青应该如何度过一生”的书。
单数章节是18岁少年“我”的生活,双数章节是电台广播剧里的惊涛骇浪的故事。单数和双数章节的结合点是一个人,彼得罗•卡马乔,他是个为电台写广播剧的作家,也参与广播剧的制作。少年喜爱他,观察他。少年身边的人,尤其是女性,都喜欢听他写的广播剧。卡马乔保持着最高度的紧张不停写作,直到最后累垮进了精神病院。到了最后的第二十章,多年之后“我”重返利马,意外与彼得罗•卡马乔重逢。出院后他再也写不出东西来了,打一份卑微的小工,基本靠又老又俗气的阿根廷妻子做妓女养活,他装作不认识“我”,用与辉煌的过去拉开距离的方式保持自尊。
一直到这个时候,略萨才不动声色地告诉读者,卡马乔为什么这么痛恨阿根廷。略萨是一个直到最后还能翻台子的作家,他很高明。
2 什么是一个作家。彼得罗•卡马乔这个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面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后者原是个平平无奇的证券经纪人,有一天突然抛家弃子去学画画了,他忍受一切困厄而毫不在意,住在大溪地一直画到死。到临死的时候,他患麻风病瞎了,肢体残缺不全。但是他坐在自己的屋子里画艳丽的、生命力蓬勃的壁画,看到的医生说:“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样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毛姆写的不是什么恐怖故事,而是关于一个人为什么会爱上艺术,艺术的本质又是什么。可以说,毛姆是想写一个甚至比爱情更大的秘密。《胡利娅作家和姨妈》也是如此。虽然卡马乔不像这个画家有一个突然的人生转折,以及去到一个非常异国情调的小岛,可是他们两人的共同点还是很明显的:他们俩都有喷薄的创作激情,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创作而活着,毫不在意生活的困厄痛苦,以及俗世的目光,他们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天才,除此以外,别无其他。他们行为莽撞,对他人毫无关心怜悯,倒不全是因为自私,而是艺术的翅膀一张开,便如垂天之云,此外他们什么都看不到,也顾不到了。
在创作鼎盛时期,卡马乔是这样过日子的:“他的手指如此迅速地落在键盘上,一天工作九至十个小时,创作出好几个故事的情节、片断和对话,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他确实做到了,剧本从他顽强的脑袋里和不知疲倦的双手里一个接一个地以恰当的方式产生出来,有如一架机器上制造出的一串串香肠。”——可是,广播剧毕竟是不入流的作品,这个卡马乔缺乏深厚的文学素养,对普鲁斯特、存在主义等等一窍不通,除去写故事他什么也不想,也完全没有进入文学史的野心。这就使“我”对写作这门行当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困惑。
与此同时,卡马乔的广播剧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成功,收听率极高,广告商抢破脑袋,粉丝涌至电台门口渴望一睹偶像风采。他的广播剧总是有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一个“五十多岁,年富力强”的主人公,总是无情地讽刺阿根廷人,并用一个问号来结尾。慢慢的,在高强度工作之下,他的故事开始出现混乱,他记不清以往故事的人物,把他们胡乱地串进了后面的故事中,可是听众以为这是新的技巧,反而更加倾倒。第十八章就是混乱的“故事大串联”的巅峰,此后心力耗尽的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3 作为作家的自觉和人生的冲突。略萨给我最深刻印象的还不是他的才华,而是他对于走上作家这条路的高度自觉。如果书里的“我”,差不多可以等同于略萨本人,那么,书里发愿以写作为毕生目标、写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又撕毁的少年,也正是青春期略萨的写照。从十几岁开始,略萨就一点都不走弯路地、毫不犹豫地奔在这条道上。像全世界文青一样,他梦想去巴黎拉丁区找一个阁楼生活,写作,他做到了。婚后,尽管生活那么困苦,他也决定只要找不用整天坐班的工作——他需要每天都有半天拿来写作。
我怀疑略萨和胡利娅姨妈搞在一起,就有身为一个作家要最大限度体验生活的意愿在其中作祟。不管怎么说,一个刚脱离青春期的孩子能赢得实战经验丰富的熟女姨妈的爱,甚至令她放弃优渥生活的可能性下嫁,确实是很大的成就。
书里最让我觉得好笑的就是对胡利娅姨妈的描写。几乎是跳跃着的,蜻蜓点水的描写,断断续续的几乎让人没有办法对姨妈的音容笑貌、对少年如何爱上她产生一个连贯的印象。对于这样一段惊世骇俗的感情来说,写法也过于家常,仿佛刻意不作惊人之语。既然略萨可以把卡马乔写得这么生动而耐人寻味,我只能说,他对姨妈的描写的是故意的——故意藏着掖着呗……因为他的后一个妻子就在那虎视眈眈地看着呢!——“你竟敢把她比作‘灵魂之光、欲念之火’?说她是绝代佳人?你们做爱天雷地火?那我是什么?”啪!煎锅立刻飞来!最糟糕的是,他的后一个妻子是他的表妹,也就是他胡利娅姨妈的外甥女(略萨老在自己家族里面找对象,这对他的亲戚关系肯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她们互相之间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写的时候顾忌就更多了……我读着这些躲躲闪闪的文字,仿佛可以看到他脑袋上悬着的那只煎锅……
尽管如此,书中的胡利娅姨妈仍然有一种特殊的骨瓷般的光泽,她的美不是炫耀,而是折服。书中对胡利娅姨妈的第一个描写是“任何人也不会把她当成美女,但是她并不因此而感到不悦”,这是个基调,此后略萨再没有赞扬过她的任何容貌和身体上的细节。可是在看来不褒不贬的白描中,她骨子里的天真,她直爽又体贴的言谈举止,她的清醒和热情,依然是赏心悦目,令人心折。胡利娅姨妈在热恋中说:“五年,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是一种南美人的清醒:激情、纯真、不对人性抱过高的期望,但也不让自己后悔。
4《月亮和六便士》里面有这么一句让人发噱的话:
“这也是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凡•布施•泰勒先生说,“伟大的艺术从来就是最富于装饰价值的。”
这是某位附庸风雅的先生对于艺术这回事的看法。至于略萨笔下的电台老板呢,卡马乔的天才在他们眼里只意味着一件事:钱。当掠夺完了卡马乔的全部创作成果,他们就对作家不管不顾了。
总有人把艺术这回事看得这么低,以为要不就是漂亮的装饰品,是挣钱之余随便搞搞来表现品位的,要不就只是挣钱的手段而已。当然,艺术跟虚荣、跟钱都密不可分,人性也从来不是纯粹的。可是在那些“被艺术附体”的人那里,艺术从来不是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事”,而根本就是唯一。在这些人创作的时候,他们无限接近神。这其中有些东西,毛姆和略萨花了十几万字,才描摹万一,当然不是驽钝如我花两千字就能说清的,可是哪怕一想到这种状态,我都既敬且畏,神为之夺。
单数章节是18岁少年“我”的生活,双数章节是电台广播剧里的惊涛骇浪的故事。单数和双数章节的结合点是一个人,彼得罗•卡马乔,他是个为电台写广播剧的作家,也参与广播剧的制作。少年喜爱他,观察他。少年身边的人,尤其是女性,都喜欢听他写的广播剧。卡马乔保持着最高度的紧张不停写作,直到最后累垮进了精神病院。到了最后的第二十章,多年之后“我”重返利马,意外与彼得罗•卡马乔重逢。出院后他再也写不出东西来了,打一份卑微的小工,基本靠又老又俗气的阿根廷妻子做妓女养活,他装作不认识“我”,用与辉煌的过去拉开距离的方式保持自尊。
一直到这个时候,略萨才不动声色地告诉读者,卡马乔为什么这么痛恨阿根廷。略萨是一个直到最后还能翻台子的作家,他很高明。
2 什么是一个作家。彼得罗•卡马乔这个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面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后者原是个平平无奇的证券经纪人,有一天突然抛家弃子去学画画了,他忍受一切困厄而毫不在意,住在大溪地一直画到死。到临死的时候,他患麻风病瞎了,肢体残缺不全。但是他坐在自己的屋子里画艳丽的、生命力蓬勃的壁画,看到的医生说:“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样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毛姆写的不是什么恐怖故事,而是关于一个人为什么会爱上艺术,艺术的本质又是什么。可以说,毛姆是想写一个甚至比爱情更大的秘密。《胡利娅作家和姨妈》也是如此。虽然卡马乔不像这个画家有一个突然的人生转折,以及去到一个非常异国情调的小岛,可是他们两人的共同点还是很明显的:他们俩都有喷薄的创作激情,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创作而活着,毫不在意生活的困厄痛苦,以及俗世的目光,他们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天才,除此以外,别无其他。他们行为莽撞,对他人毫无关心怜悯,倒不全是因为自私,而是艺术的翅膀一张开,便如垂天之云,此外他们什么都看不到,也顾不到了。
在创作鼎盛时期,卡马乔是这样过日子的:“他的手指如此迅速地落在键盘上,一天工作九至十个小时,创作出好几个故事的情节、片断和对话,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他确实做到了,剧本从他顽强的脑袋里和不知疲倦的双手里一个接一个地以恰当的方式产生出来,有如一架机器上制造出的一串串香肠。”——可是,广播剧毕竟是不入流的作品,这个卡马乔缺乏深厚的文学素养,对普鲁斯特、存在主义等等一窍不通,除去写故事他什么也不想,也完全没有进入文学史的野心。这就使“我”对写作这门行当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困惑。
与此同时,卡马乔的广播剧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成功,收听率极高,广告商抢破脑袋,粉丝涌至电台门口渴望一睹偶像风采。他的广播剧总是有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一个“五十多岁,年富力强”的主人公,总是无情地讽刺阿根廷人,并用一个问号来结尾。慢慢的,在高强度工作之下,他的故事开始出现混乱,他记不清以往故事的人物,把他们胡乱地串进了后面的故事中,可是听众以为这是新的技巧,反而更加倾倒。第十八章就是混乱的“故事大串联”的巅峰,此后心力耗尽的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3 作为作家的自觉和人生的冲突。略萨给我最深刻印象的还不是他的才华,而是他对于走上作家这条路的高度自觉。如果书里的“我”,差不多可以等同于略萨本人,那么,书里发愿以写作为毕生目标、写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又撕毁的少年,也正是青春期略萨的写照。从十几岁开始,略萨就一点都不走弯路地、毫不犹豫地奔在这条道上。像全世界文青一样,他梦想去巴黎拉丁区找一个阁楼生活,写作,他做到了。婚后,尽管生活那么困苦,他也决定只要找不用整天坐班的工作——他需要每天都有半天拿来写作。
我怀疑略萨和胡利娅姨妈搞在一起,就有身为一个作家要最大限度体验生活的意愿在其中作祟。不管怎么说,一个刚脱离青春期的孩子能赢得实战经验丰富的熟女姨妈的爱,甚至令她放弃优渥生活的可能性下嫁,确实是很大的成就。
书里最让我觉得好笑的就是对胡利娅姨妈的描写。几乎是跳跃着的,蜻蜓点水的描写,断断续续的几乎让人没有办法对姨妈的音容笑貌、对少年如何爱上她产生一个连贯的印象。对于这样一段惊世骇俗的感情来说,写法也过于家常,仿佛刻意不作惊人之语。既然略萨可以把卡马乔写得这么生动而耐人寻味,我只能说,他对姨妈的描写的是故意的——故意藏着掖着呗……因为他的后一个妻子就在那虎视眈眈地看着呢!——“你竟敢把她比作‘灵魂之光、欲念之火’?说她是绝代佳人?你们做爱天雷地火?那我是什么?”啪!煎锅立刻飞来!最糟糕的是,他的后一个妻子是他的表妹,也就是他胡利娅姨妈的外甥女(略萨老在自己家族里面找对象,这对他的亲戚关系肯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她们互相之间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写的时候顾忌就更多了……我读着这些躲躲闪闪的文字,仿佛可以看到他脑袋上悬着的那只煎锅……
尽管如此,书中的胡利娅姨妈仍然有一种特殊的骨瓷般的光泽,她的美不是炫耀,而是折服。书中对胡利娅姨妈的第一个描写是“任何人也不会把她当成美女,但是她并不因此而感到不悦”,这是个基调,此后略萨再没有赞扬过她的任何容貌和身体上的细节。可是在看来不褒不贬的白描中,她骨子里的天真,她直爽又体贴的言谈举止,她的清醒和热情,依然是赏心悦目,令人心折。胡利娅姨妈在热恋中说:“五年,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是一种南美人的清醒:激情、纯真、不对人性抱过高的期望,但也不让自己后悔。
4《月亮和六便士》里面有这么一句让人发噱的话:
“这也是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凡•布施•泰勒先生说,“伟大的艺术从来就是最富于装饰价值的。”
这是某位附庸风雅的先生对于艺术这回事的看法。至于略萨笔下的电台老板呢,卡马乔的天才在他们眼里只意味着一件事:钱。当掠夺完了卡马乔的全部创作成果,他们就对作家不管不顾了。
总有人把艺术这回事看得这么低,以为要不就是漂亮的装饰品,是挣钱之余随便搞搞来表现品位的,要不就只是挣钱的手段而已。当然,艺术跟虚荣、跟钱都密不可分,人性也从来不是纯粹的。可是在那些“被艺术附体”的人那里,艺术从来不是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事”,而根本就是唯一。在这些人创作的时候,他们无限接近神。这其中有些东西,毛姆和略萨花了十几万字,才描摹万一,当然不是驽钝如我花两千字就能说清的,可是哪怕一想到这种状态,我都既敬且畏,神为之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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