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纽约》李欧梵先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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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纽约》李欧梵先生序
为潘国灵写这篇小序,我是在一种极度亢奋的情况下执笔,还没有仔细看完,就迫不及待地写下我的一点感想。
试问两岸三地华文出版界又有多少像《第三个纽约》这样的书?它不是一本普通的游记,也不是普通的导游书,更不是理论或学术论述,但却兼有这三者的长处。它出类拔萃,恰是因为潘国灵是一位作家、评论家和学者——一个“三合一”的“另类”人物。更特别的是他是香港少有的“书虫”,一年之中在纽约公园里看了大量有关纽约的书(当然还不计他事前作过的阅读准备)。我阅此书的本能反应是:为什么当年我去过纽约那么多次,怎么没有读过这么多关于这个城市的书?也没有看过那么多社会性的地方?下次重游时,何不按他的这本书去“按图索引”?
带一本书游纽约?我建议你只带这一本《第三个纽约》就够了。此书的长处和优点,多不胜数,岂是这篇短序所能涵盖?只能略举一二。
全书共分五章,令我读来爱不释手的是第一章和第三章。第一章把纽约描写成“文化俱乐部”,绝对有道理。我发现潘国灵在纽约的生活方式,与我当年在波士顿作研究生时极为相似:每周必看《纽约时报》周日书评版(还有“杂志”附页)和《纽约客》,课余则看各种“闲书”,当然也不放过音乐会和美术馆,但他却比我多了一样:在纽约的公园中散步,坐在椅子上看书,甚至暗自和旁边也在阅读德陌生女郎作灵犀上的交流!(我只在巴黎做过类似的傻事。)但他看的书绝对比我当年看的精彩,例如女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的那首诗:《蜡烛两头烧》。
这种闲情逸志,至今在香港不可能有——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但愿我年轻三十年。
潘国灵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所以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处处也时时不忘香港。第三章讨论纽约的城市空间和景观,非但引经据典——特别是美国都市建筑的理论经典,而且发挥不少有创意的观点,我想都是从他在纽约“行街”探胜得来的经验之谈,并非空泛的理论,而且他内心的坐标依然是香港。不少香港高官富豪往往把香港比作东方的麦哈顿,但又有多少达官贵人到纽约坐过地铁,并仔细研讨地铁艺术和摄影?在这方面我较国灵略占优势,因为我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亲自感受过地铁车厢中graffiti(涂鸦)的刺激。当年纽约市的“高容忍”还包括时代广场的性铺和便宜“偷窥店”和脱衣舞场,即使匆匆路过,也不免带走一片西天的黄色(erotic)云彩。如今早已在“gentrification”中无踪无迹。纽约现在安全过了,没有当年的危险和杂乱,但文化生活却更丰富。
本书的第二章——“欲望都市与消费”——当会成为今日“小资”读者的宠物(也许他/她们只有时间看这一章),内中不但谈到星巴克和麦当劳,以及脍炙人口的电视剧《欲望都市》,也谈到蝙蝠侠和性博物馆和同志大游行,并将之与另一个同志聚居地城市三藩市比较,也非一般导游书的作者可以写得出来的。这一张似在颂扬纽约的宽容,但国灵在第四章也论到美式信仰和社会危机,以为对照。他兼叙兼议,发人深省。
最后一章才是他私人的日记和札记。其实国灵此次游美,是得到亚洲文化协会的资助,现在中西部爱荷华的著名的“国际写作计划”(International Writing Program)磨练一段时间,才到纽约“浪游”的。作为一个现代的“都市漫游者”他可能早已成竹在胸,为他的下一步小说打下腹稿,这一年的所见所闻——“一些事,一些人”——说不定会走进他的小说里。这一年在纽约的文化经验是宝贵的,必会为他今后的写作开拓出更新的视野。在此先预祝他成功。
是为序。
李欧梵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草于九龙塘
为潘国灵写这篇小序,我是在一种极度亢奋的情况下执笔,还没有仔细看完,就迫不及待地写下我的一点感想。
试问两岸三地华文出版界又有多少像《第三个纽约》这样的书?它不是一本普通的游记,也不是普通的导游书,更不是理论或学术论述,但却兼有这三者的长处。它出类拔萃,恰是因为潘国灵是一位作家、评论家和学者——一个“三合一”的“另类”人物。更特别的是他是香港少有的“书虫”,一年之中在纽约公园里看了大量有关纽约的书(当然还不计他事前作过的阅读准备)。我阅此书的本能反应是:为什么当年我去过纽约那么多次,怎么没有读过这么多关于这个城市的书?也没有看过那么多社会性的地方?下次重游时,何不按他的这本书去“按图索引”?
带一本书游纽约?我建议你只带这一本《第三个纽约》就够了。此书的长处和优点,多不胜数,岂是这篇短序所能涵盖?只能略举一二。
全书共分五章,令我读来爱不释手的是第一章和第三章。第一章把纽约描写成“文化俱乐部”,绝对有道理。我发现潘国灵在纽约的生活方式,与我当年在波士顿作研究生时极为相似:每周必看《纽约时报》周日书评版(还有“杂志”附页)和《纽约客》,课余则看各种“闲书”,当然也不放过音乐会和美术馆,但他却比我多了一样:在纽约的公园中散步,坐在椅子上看书,甚至暗自和旁边也在阅读德陌生女郎作灵犀上的交流!(我只在巴黎做过类似的傻事。)但他看的书绝对比我当年看的精彩,例如女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的那首诗:《蜡烛两头烧》。
这种闲情逸志,至今在香港不可能有——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但愿我年轻三十年。
潘国灵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所以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处处也时时不忘香港。第三章讨论纽约的城市空间和景观,非但引经据典——特别是美国都市建筑的理论经典,而且发挥不少有创意的观点,我想都是从他在纽约“行街”探胜得来的经验之谈,并非空泛的理论,而且他内心的坐标依然是香港。不少香港高官富豪往往把香港比作东方的麦哈顿,但又有多少达官贵人到纽约坐过地铁,并仔细研讨地铁艺术和摄影?在这方面我较国灵略占优势,因为我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亲自感受过地铁车厢中graffiti(涂鸦)的刺激。当年纽约市的“高容忍”还包括时代广场的性铺和便宜“偷窥店”和脱衣舞场,即使匆匆路过,也不免带走一片西天的黄色(erotic)云彩。如今早已在“gentrification”中无踪无迹。纽约现在安全过了,没有当年的危险和杂乱,但文化生活却更丰富。
本书的第二章——“欲望都市与消费”——当会成为今日“小资”读者的宠物(也许他/她们只有时间看这一章),内中不但谈到星巴克和麦当劳,以及脍炙人口的电视剧《欲望都市》,也谈到蝙蝠侠和性博物馆和同志大游行,并将之与另一个同志聚居地城市三藩市比较,也非一般导游书的作者可以写得出来的。这一张似在颂扬纽约的宽容,但国灵在第四章也论到美式信仰和社会危机,以为对照。他兼叙兼议,发人深省。
最后一章才是他私人的日记和札记。其实国灵此次游美,是得到亚洲文化协会的资助,现在中西部爱荷华的著名的“国际写作计划”(International Writing Program)磨练一段时间,才到纽约“浪游”的。作为一个现代的“都市漫游者”他可能早已成竹在胸,为他的下一步小说打下腹稿,这一年的所见所闻——“一些事,一些人”——说不定会走进他的小说里。这一年在纽约的文化经验是宝贵的,必会为他今后的写作开拓出更新的视野。在此先预祝他成功。
是为序。
李欧梵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草于九龙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