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构与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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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为何没有自行生发资本主义这一命题,中国的历史、经济学界已展开讨论几十年。黄仁宇先生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虽未有大量篇幅论述此问题,正如他在第一章“问题的重心”中提到的,他一直“以中国为本位考虑”,进而探讨“中国未能产生资本主义之原委”。
本书结构
在第一章“问题的重心”中,黄仁宇先生主要提出了他认为的资本主义之定义:
“资本主义才可视为一种绵延好几个世纪,至今尚未中断的全球性庞大组织与运动。
所谓技术性格可以归纳于下列三点:
1.资金广泛的流通(wide extension of credit),剩余之资本透过私人贷款方式,彼此往来。
2.经理人才不顾人身关系的雇用(impersonal manage-ment),因而企业扩大超过所有者本人耳目能监视之程度。
3.技术上之支持因素通盘使用(pooling of service facil-ities),如交通通信、律师事务及保险业务等,因此各企业活动范围又超过本身力之能及。 ”
可见,虽然对于资本主义的定义,经济学界有争议,但黄仁宇先生倾向认为资本主义为“全球性庞大组织与运动”,这种定义方式在以后章节中提供了论证依据。但不足的一点是,他未能提及在“资本主义”中存在的一个核心,即“利润”,也就是说,一切动机以及技术性格都是围绕着“逐利”展开的。虽在后几章也提到“得陇望蜀”之心理,但在定义层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第二章至第四章,黄仁宇先生以“大历史”综述威尼斯、荷兰、英国的资本主义产生及发展脉络。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中,作者顺承前几章的史料,评述伴随着资本主义兴起的诸多思想。视角主要放在英国的思想家身上,贯穿马基雅弗利、霍布斯、洛克,他提到“经过洛克,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已告成熟。”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一般学者提到资本主义思想的成熟一般都会提到亚当•斯密而很少提到洛克,黄仁宇先生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资本主义”一词的出现是与社会主义者的攻击分不开的。“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经常批驳与他时间上更为接近的斯密而不论及更前之洛克,而仿效他的办法。也不能因为洛克既是倡导民权之圣贤人物,而必须否定他之为资本主义发言人之地位。”
在第五章后半部分,黄仁宇先生评述了斯密、李嘉图以及马克思的思想。特别点出李嘉图与马克思的对立之处。“李嘉图之极右思想已替共产主义开道”,说的正是此意。
在第六章中,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后发国家发展资本主义的事实被黄仁宇先生集中论述。在第七章中,论述了有强大农业体制和封建专制传统的法国、俄国以及中国在迈上资本主义或现代化道路上的反复、曲折。也是在这一章节中,黄仁宇先生一身见血的提出,中国未能产生资本主义之原委,主要是因为中国社会没有将私人财产权固定。“…… ‘有效率的私人财产权’,隐约指出社会的下层机构里有各种经济因素,已到达了一个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程度,因之这样的一个国家才能全部用数字管理,我们也可以想象这国家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的境界。”
在中国“……但骨子里即暴露了传统官僚组织以道德代替法律,不承认私人财产权的特色。”由于私人产权保护不力,“。政府不顾坐视财富之集中,遂致生产单位分割至小,税收杂碎零星,如此一来,小民固然请不起律师,官僚组织也无力创制复杂之法制理论。”
本书结尾章节,主要提出资本主义在一国生发之模式:
改组高层机构:放弃君权神授说、保持英格兰教会权威,但是要执行政教分离,宽容异教徒。从此议会上以公债代替国王对财政之人身责任,国王从此也有职无权。这种措施促成政党政治及内阁制度之抬头。
整顿低层机构:将土地所有合理化,逐渐取消“副本产业”,因而土地所有较前集中,同时所有权租佃关系及地租收入都较前固定而有共同的标准,放弃归并乡镇之市场。
重订上下之联系:公布权利清单(Bill of Rights),保障司法独立,习惯法庭接受平衡法(equity),自此法律更现代化,也更融合于商业体制。此外更增设邮政,建造付费公路。
至于中国缘何未能产生资本主义,黄仁宇先生扼要的点名:“因为她志不在此。她不仅不能产生,而且一向无意于产生。到鸦片战争战败后她仍不愿放弃中国本位。”
本书结构
在第一章“问题的重心”中,黄仁宇先生主要提出了他认为的资本主义之定义:
“资本主义才可视为一种绵延好几个世纪,至今尚未中断的全球性庞大组织与运动。
所谓技术性格可以归纳于下列三点:
1.资金广泛的流通(wide extension of credit),剩余之资本透过私人贷款方式,彼此往来。
2.经理人才不顾人身关系的雇用(impersonal manage-ment),因而企业扩大超过所有者本人耳目能监视之程度。
3.技术上之支持因素通盘使用(pooling of service facil-ities),如交通通信、律师事务及保险业务等,因此各企业活动范围又超过本身力之能及。 ”
可见,虽然对于资本主义的定义,经济学界有争议,但黄仁宇先生倾向认为资本主义为“全球性庞大组织与运动”,这种定义方式在以后章节中提供了论证依据。但不足的一点是,他未能提及在“资本主义”中存在的一个核心,即“利润”,也就是说,一切动机以及技术性格都是围绕着“逐利”展开的。虽在后几章也提到“得陇望蜀”之心理,但在定义层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第二章至第四章,黄仁宇先生以“大历史”综述威尼斯、荷兰、英国的资本主义产生及发展脉络。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中,作者顺承前几章的史料,评述伴随着资本主义兴起的诸多思想。视角主要放在英国的思想家身上,贯穿马基雅弗利、霍布斯、洛克,他提到“经过洛克,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已告成熟。”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一般学者提到资本主义思想的成熟一般都会提到亚当•斯密而很少提到洛克,黄仁宇先生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资本主义”一词的出现是与社会主义者的攻击分不开的。“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经常批驳与他时间上更为接近的斯密而不论及更前之洛克,而仿效他的办法。也不能因为洛克既是倡导民权之圣贤人物,而必须否定他之为资本主义发言人之地位。”
在第五章后半部分,黄仁宇先生评述了斯密、李嘉图以及马克思的思想。特别点出李嘉图与马克思的对立之处。“李嘉图之极右思想已替共产主义开道”,说的正是此意。
在第六章中,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后发国家发展资本主义的事实被黄仁宇先生集中论述。在第七章中,论述了有强大农业体制和封建专制传统的法国、俄国以及中国在迈上资本主义或现代化道路上的反复、曲折。也是在这一章节中,黄仁宇先生一身见血的提出,中国未能产生资本主义之原委,主要是因为中国社会没有将私人财产权固定。“…… ‘有效率的私人财产权’,隐约指出社会的下层机构里有各种经济因素,已到达了一个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程度,因之这样的一个国家才能全部用数字管理,我们也可以想象这国家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的境界。”
在中国“……但骨子里即暴露了传统官僚组织以道德代替法律,不承认私人财产权的特色。”由于私人产权保护不力,“。政府不顾坐视财富之集中,遂致生产单位分割至小,税收杂碎零星,如此一来,小民固然请不起律师,官僚组织也无力创制复杂之法制理论。”
本书结尾章节,主要提出资本主义在一国生发之模式:
改组高层机构:放弃君权神授说、保持英格兰教会权威,但是要执行政教分离,宽容异教徒。从此议会上以公债代替国王对财政之人身责任,国王从此也有职无权。这种措施促成政党政治及内阁制度之抬头。
整顿低层机构:将土地所有合理化,逐渐取消“副本产业”,因而土地所有较前集中,同时所有权租佃关系及地租收入都较前固定而有共同的标准,放弃归并乡镇之市场。
重订上下之联系:公布权利清单(Bill of Rights),保障司法独立,习惯法庭接受平衡法(equity),自此法律更现代化,也更融合于商业体制。此外更增设邮政,建造付费公路。
至于中国缘何未能产生资本主义,黄仁宇先生扼要的点名:“因为她志不在此。她不仅不能产生,而且一向无意于产生。到鸦片战争战败后她仍不愿放弃中国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