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张爱玲

同事N小姐对我说,随着年纪的增长,她不再喜欢张爱玲的小说,因为其实爱不必是她写的那样荒凉,爱的真谛在于和乐。我只能笑了。她与我的看法实在太不一样,甚至正好相反。别的倒不必说,但张爱玲的小说我是笃定要爱一辈子,而且我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用一辈子就能穷尽它们的好。
这么多年以来,就只为张爱玲正经写下过一段文字。在那个从未想过“出名要趁早”的年纪,在旅程中一条颠簸的土路上,我为《十八春》动情的写下一句判词:“这是一本让我无论何时想起来都会为它心酸和微笑的书。”原来那个年龄的我就已经有了变得狡猾的趋势,尽用这种十年后的我也无法推翻的句子开头。
沉默了十年,我只在偶尔被人问起自己最爱的作家是谁时轻声答上一句,女的,是张爱玲。现在突然有一本从未读到过的《异乡记》寄到手上,给了我一个说话的机会。
书很薄,即使有硬挺的精装封面和大方至极的排版与页码安排,还是单薄如一袭抽去了骨肉的花旗袍。腰封上的宣传语也只能从代序中提取两句,因为这只是一本未完成的手稿,只是沾了主人的光才能如此堂皇的面世。出版者为了把这三万六千字凑成书本出版可谓煞费苦心。
带着一丝不快仔细阅读一遍,心头释然。到底是张爱玲,只要她想操纵文字,便能像给人动刑般烙上痕迹,读者都成了受虐狂,哪需要再费许多无谓的心思惹人注目。随着这十二章半残缺的文字一路走过,扑面而来是她那绝不愿流俗的姿态,哪怕只是吃饭如厕寻常事情,记述方式也绝不做第二人想。
单是讲颜色,肉红腥红珊瑚红,竟似从没有重复之处,把人、景色甚至情绪都染上了张爱风格。那浓的淡的色早洇进她要寻的那人的身心深处,使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写的东西也开始时时受她的影响。这种影响牵延到后来,即使朱氏姐妹不说不认,看客自有明断。
怕影响对张氏文字持久的迷恋,我从未系统地读过关于她的传记和评论。可仅凭我的零碎了解也已经能够推想,《异乡记》中的“沈太太”和她南下去寻的“拉尼”其实就是她本人和彼时让她爱得纠结无比的“丈夫”胡兰成。这一点宋以朗不说天下人也都知道。
我隐约记得张爱玲南下温州探夫,却落得个古怪的结果。眼前是胡的“新贤妻”秀美,身后还有威胁着她的武汉小周,此行的前途本就可以想见,可她偏就像个女侠客般的孤身破雾,冲向迷蒙中的城堡。但城堡主人一出现,她的力量和勇气就全无影无踪了。尽管胡兰成把她捧至仙境,但凡间的两个女子一人扎向她身上一把刀,对穿,躲无可躲。为爱情两胁插刀的女子真是人间罕有,她就是一个。
这件事其实十分八卦,但因为主人是张爱玲,也便成了掌故,连我这种普通读者都头头是道起来。
这本手稿的“记事”本应再现她南下的全过程,然而却在一个刚刚点起油灯的地方戛然而止。这正应了掌故本身的进程。虽然她说过这是她“非写不可”的一部作品,可她并没说过要写到什么程度。很难想象如踏入苦海九死一生再枯瘦地回返现实的她能够继续这种“自传性”的记述。她就只扔下一句“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于是神奇般地读到这部残稿的后来人就都认为自己懂了,都认为她在对自己说话,都忘了她是张爱玲。
这份残缺的记事正像那无妄的爱,如半死的蜘蛛般四肢向天,似一朵绽放了一半就枯萎的花。
不能说张爱玲没有不成功的作品,比如……等等,只能说即使是这些作品也是试图创作小说时的我使劲往上触也触不着的境地。珍妮姐早就告诫我还是不要尝试毁灭小说这种体裁了,老实写好评论就不错。可是一个评论者怎么可以这么无遮无拦地表达对一位作家的崇拜而使自己失去神秘感呢?
从文字中寻觅到偶像甚至导师的机会实在少的可怜,敢为自己遇到的她写点什么的勇气又如此希罕,在这篇小文里,就允许我放肆一回。
感谢私心任命的导师张爱玲先生,你教会我用天赋回答整个世界的冷漠。
最后依例闲扯一段。
“到底是张爱玲”这个题目早已在心中拟好,可上网一查,原来早被刘绍铭先生用过。他的“自传性散文”我也很喜欢,所以一点也不记恨。
小时候讨厌香烟味道,但很爱看青烟腾起时的梦幻形状,那时常见大人拿一种Dunhill烟盒,金边红底极有感觉。每次重读张爱玲的文字,就像搭着烟雾做的金边红底公车在梦里摇进摇出,缓慢而充满了模糊的惊喜,不愿到达终点。
于是以极不工整的联句作结:
腾云有登喜路,
到底是张爱玲。
这么多年以来,就只为张爱玲正经写下过一段文字。在那个从未想过“出名要趁早”的年纪,在旅程中一条颠簸的土路上,我为《十八春》动情的写下一句判词:“这是一本让我无论何时想起来都会为它心酸和微笑的书。”原来那个年龄的我就已经有了变得狡猾的趋势,尽用这种十年后的我也无法推翻的句子开头。
沉默了十年,我只在偶尔被人问起自己最爱的作家是谁时轻声答上一句,女的,是张爱玲。现在突然有一本从未读到过的《异乡记》寄到手上,给了我一个说话的机会。
书很薄,即使有硬挺的精装封面和大方至极的排版与页码安排,还是单薄如一袭抽去了骨肉的花旗袍。腰封上的宣传语也只能从代序中提取两句,因为这只是一本未完成的手稿,只是沾了主人的光才能如此堂皇的面世。出版者为了把这三万六千字凑成书本出版可谓煞费苦心。
带着一丝不快仔细阅读一遍,心头释然。到底是张爱玲,只要她想操纵文字,便能像给人动刑般烙上痕迹,读者都成了受虐狂,哪需要再费许多无谓的心思惹人注目。随着这十二章半残缺的文字一路走过,扑面而来是她那绝不愿流俗的姿态,哪怕只是吃饭如厕寻常事情,记述方式也绝不做第二人想。
单是讲颜色,肉红腥红珊瑚红,竟似从没有重复之处,把人、景色甚至情绪都染上了张爱风格。那浓的淡的色早洇进她要寻的那人的身心深处,使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写的东西也开始时时受她的影响。这种影响牵延到后来,即使朱氏姐妹不说不认,看客自有明断。
怕影响对张氏文字持久的迷恋,我从未系统地读过关于她的传记和评论。可仅凭我的零碎了解也已经能够推想,《异乡记》中的“沈太太”和她南下去寻的“拉尼”其实就是她本人和彼时让她爱得纠结无比的“丈夫”胡兰成。这一点宋以朗不说天下人也都知道。
我隐约记得张爱玲南下温州探夫,却落得个古怪的结果。眼前是胡的“新贤妻”秀美,身后还有威胁着她的武汉小周,此行的前途本就可以想见,可她偏就像个女侠客般的孤身破雾,冲向迷蒙中的城堡。但城堡主人一出现,她的力量和勇气就全无影无踪了。尽管胡兰成把她捧至仙境,但凡间的两个女子一人扎向她身上一把刀,对穿,躲无可躲。为爱情两胁插刀的女子真是人间罕有,她就是一个。
这件事其实十分八卦,但因为主人是张爱玲,也便成了掌故,连我这种普通读者都头头是道起来。
这本手稿的“记事”本应再现她南下的全过程,然而却在一个刚刚点起油灯的地方戛然而止。这正应了掌故本身的进程。虽然她说过这是她“非写不可”的一部作品,可她并没说过要写到什么程度。很难想象如踏入苦海九死一生再枯瘦地回返现实的她能够继续这种“自传性”的记述。她就只扔下一句“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于是神奇般地读到这部残稿的后来人就都认为自己懂了,都认为她在对自己说话,都忘了她是张爱玲。
这份残缺的记事正像那无妄的爱,如半死的蜘蛛般四肢向天,似一朵绽放了一半就枯萎的花。
不能说张爱玲没有不成功的作品,比如……等等,只能说即使是这些作品也是试图创作小说时的我使劲往上触也触不着的境地。珍妮姐早就告诫我还是不要尝试毁灭小说这种体裁了,老实写好评论就不错。可是一个评论者怎么可以这么无遮无拦地表达对一位作家的崇拜而使自己失去神秘感呢?
从文字中寻觅到偶像甚至导师的机会实在少的可怜,敢为自己遇到的她写点什么的勇气又如此希罕,在这篇小文里,就允许我放肆一回。
感谢私心任命的导师张爱玲先生,你教会我用天赋回答整个世界的冷漠。
最后依例闲扯一段。
“到底是张爱玲”这个题目早已在心中拟好,可上网一查,原来早被刘绍铭先生用过。他的“自传性散文”我也很喜欢,所以一点也不记恨。
小时候讨厌香烟味道,但很爱看青烟腾起时的梦幻形状,那时常见大人拿一种Dunhill烟盒,金边红底极有感觉。每次重读张爱玲的文字,就像搭着烟雾做的金边红底公车在梦里摇进摇出,缓慢而充满了模糊的惊喜,不愿到达终点。
于是以极不工整的联句作结:
腾云有登喜路,
到底是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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