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白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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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这个古老的一直吸引着我的国家,她北面的尼泊尔我去过了,她东面的缅甸我去了,她南面的斯里兰卡我也去了。但我就象面对一盘丰盛的大餐,我不希望草草的去吃掉她,我希望能有一段完整的不那么匆忙的时间,能让我去细细品味。所以我还一直没有走进你的怀抱。但印度是什么样喃?有人告诉我,她美丽,祥和,安宁,人们崇拜自然,宅心仁厚。也有人告诉我,她贫穷,肮脏,落后,丑陋,人们残暴狡猾,政府贪污腐败。是的,这都是印度。在阿迪加的这本小说里他会告诉你一个他眼中的印度,一个在BBC精良制作的,名牌主持Michael Wood主持的纪录片《BBC:The Story of India》里看不到的印度。
这本书获得了2008年的曼布克奖。这是部书信体的小说,形式很新颖,也很吸引人,他是以一个在班加罗尔的印度企业家写给温家宝总理的书信方式写的。描述了自己从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乡村小孩成为一个企业家的故事。主人公巴尔拉姆出生在佛祖悟道的菩提迦叶的一个小村庄里,那里也是中国最早的背包客玄奘当年游学过的地方。父亲是个人力车夫,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大家原来就叫他穆纳,就是小孩子的意思。后来在一次教育督导的视察中,只有他读出了督导写在黑板上的字,被督导说他是当地的白老虎,他自己也很认同这个外号!在政府的报告里,“当地电力充足,装了自来水,村里孩子营养还算丰富,身高体重达到联合国和相关组织的规定的最低标准”,但实际上,电线杆是竖立起来了但没有电线,水龙头是安好了,但水还供应不上来,孩子们缺钙,缺营养的脑袋显的特别大,他们无辜的眼睛忽闪着,好象是在拷问印度政府的良心”,村医院院址选好了,奠基仪式也举行了三遍,留下三块奠基石,分别属于三届政府。当地生活的一切,都被四大家族所操控,政府和法律也为他们所把控。本该公有的一切资源,良田,河流,山地,道路全成了他们的私人财源。他们牢牢的把控着一切,包括人民的投票权,所有的手印(印度文盲率高,用按手印投票),都是他们买断的,再转卖给政客(嘿嘿天朝连手印都不用买)。至于印度民主的套话,做茶铺小二的巴尔拉姆说的很实在“只有白痴才相信我们真的自由了。”
对于印度的种姓制度,主人公巴尔拉姆认为种姓曾经给印度带来社会秩序,那几乎是个黄金时代,
“印度这个国家在她最富强的时候就像个大动物园,一个自给自足,等级深严,秩序井然的动物园,每个人各司其职,乐得其所,这儿有金匠,有牛倌,有地主;姓哈尔维的人家做糖果;姓牛倌的放牛;贱民挑粪;地主对他们的农奴很仁慈;女人们戴着面纱,与陌生男人说话时,眼睛总是望着地面。
时光到了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也就是英国人撤出印度的那一天,感谢德里的政治家们,他们打开了动物园的笼子,飞禽走兽纷纷逃出藩篱,互相攻击,你死我活,丛林生存法则取代了动物园法则。那些最为凶残的饥肠辘辘的动物吃掉了其他的动物,肚子也一天天鼓起来了,肚子大小可以解释今天的一切。。。。。
简而言之,以前印度有上千个种姓,上千种命运,现在只有两个种姓:大肚子和瘪肚子的
同样也只有两种命运,吃人或者被吃!”
看到这段我们中国的读者又是多么的熟悉呢,感谢鲁迅先生在上个世纪就写过狂人日记,告诉我们中国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中国没有这样种姓制度,在当年陈胜吴广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以后,丛林法则一直是中国的生存法则。而且比印度更残酷的是,我们还真他妈的吃人,还经常的吃,不只一次两次的吃!
小说中还与之呼应的是鸡笼,“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印度人都被困在鸡笼里,就像家禽市场的鸡”在鸡笼里关久了,不知何为自由,于是奴性成了第二天性。致死都不知反抗。巴尔拉姆抱怨印度人不懂如何追求自由“把解放的钥匙放在他手里,他会咒骂着把钥匙扔还”其实钥匙就在你自己的心里,只是一个态度的转变而已。这就是巴尔拉姆在行动前想的那两句诗“我多年来一直在寻找那钥匙,可是那道门却始终敞开着!”巴尔拉姆下定了决心要当一只白老虎,他要自己冲出笼子,他吃了人!!作为仆人兼司机的他用一个锋利的威士忌酒酒瓶干掉了他的主人阿肖克,一个西化的,宽容,开朗,脆弱的美国回来的人。和主人公巴尔拉姆相比,他脆弱的象一只兔子,当老虎下了决心后,兔子免不了是要被吃的!
小说这里略显脆弱了点,在主人公巴尔拉姆杀阿肖克前,做了很多铺垫,比如阿肖克准备牺牲巴尔拉姆去为自己老婆顶罪啊,后来阿肖克又染上了很多恶习,对巴尔拉姆越来越刻薄等等,来烘托出阿肖克的该杀,其实这反而降低了小说的力度。其实该把阿肖克写的更好,更完美,依然被杀,才有力度嘛!白老虎要吃人,总归是要吃的,不管这个人是个可爱的人,还是个刻薄寡恩的人。越是可爱不该吃,越要吃掉,才能更显得有力度啊!这方面看来印度作者还是没有我们中国作者XX黑啊!
看到书的最后一章,当看到“家宝先生,房地产业的未来在班加罗尔。如果您愿意,也可以来发一笔横财---我可以帮您!”这段文字时,我不禁哑然失笑!主人公巴尔拉姆真的是白老虎吗?我好像看见了一只豺狗在邀请狮子去和他一起追兔子一样好笑!也许在这个47年以后才被丛林法则统治的国家里他是白老虎。但在我们这个被丛林法则统治了上千年的国家来说,也许只能算一只披着羊皮的豺狗。他不会了解有一个国家在建国时就没收了人民所有的地产,到时间再作价卖给人民,而且只卖70年。好让人民的后代一代一代买下去。他不会了解的,一只豺狗是永远不知道狮子是怎么狩猎的!
阿迪加的这本小说,类似的题材在国内也并不少见,这类穷小子翻身记的东西现在也很多,比如取个名字“我的奋斗”,“一个XX帝国的诞生”之类的。这样的故事对中国的读者并不陌生,但我们却可以在阿迪加的描述里看到一个真实的印度的一部分。阿迪加在小说里尽情的嘲笑那些跑到喜马拉雅山呼吸点稀薄的空气,到瓦拉纳西和菩提迦叶朝朝圣,吸点大麻,练下瑜伽,学习下冥想,有机会再和那些修习密宗的师傅或苦行僧们打上两炮,自以为就得到了启迪的欧美人(现在中国的背包客也喜欢搞这套)!他们连什么是真正的印度都不知道!阿迪加揭示了印度黑暗的一面,不过中国人也不用自得,就象一个黑砖窑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一样,就象另豆瓣上另一篇书评里说的那样----“我们大可不必拿这个印度鲁迅深挖的黑暗去和我们粉饰的太平去比",更不必为此洋洋自得!毕竟印度能容忍甚至欢迎这部小说,而我们自己呢?
这本书获得了2008年的曼布克奖。这是部书信体的小说,形式很新颖,也很吸引人,他是以一个在班加罗尔的印度企业家写给温家宝总理的书信方式写的。描述了自己从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乡村小孩成为一个企业家的故事。主人公巴尔拉姆出生在佛祖悟道的菩提迦叶的一个小村庄里,那里也是中国最早的背包客玄奘当年游学过的地方。父亲是个人力车夫,他连个名字都没有,大家原来就叫他穆纳,就是小孩子的意思。后来在一次教育督导的视察中,只有他读出了督导写在黑板上的字,被督导说他是当地的白老虎,他自己也很认同这个外号!在政府的报告里,“当地电力充足,装了自来水,村里孩子营养还算丰富,身高体重达到联合国和相关组织的规定的最低标准”,但实际上,电线杆是竖立起来了但没有电线,水龙头是安好了,但水还供应不上来,孩子们缺钙,缺营养的脑袋显的特别大,他们无辜的眼睛忽闪着,好象是在拷问印度政府的良心”,村医院院址选好了,奠基仪式也举行了三遍,留下三块奠基石,分别属于三届政府。当地生活的一切,都被四大家族所操控,政府和法律也为他们所把控。本该公有的一切资源,良田,河流,山地,道路全成了他们的私人财源。他们牢牢的把控着一切,包括人民的投票权,所有的手印(印度文盲率高,用按手印投票),都是他们买断的,再转卖给政客(嘿嘿天朝连手印都不用买)。至于印度民主的套话,做茶铺小二的巴尔拉姆说的很实在“只有白痴才相信我们真的自由了。”
对于印度的种姓制度,主人公巴尔拉姆认为种姓曾经给印度带来社会秩序,那几乎是个黄金时代,
“印度这个国家在她最富强的时候就像个大动物园,一个自给自足,等级深严,秩序井然的动物园,每个人各司其职,乐得其所,这儿有金匠,有牛倌,有地主;姓哈尔维的人家做糖果;姓牛倌的放牛;贱民挑粪;地主对他们的农奴很仁慈;女人们戴着面纱,与陌生男人说话时,眼睛总是望着地面。
时光到了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也就是英国人撤出印度的那一天,感谢德里的政治家们,他们打开了动物园的笼子,飞禽走兽纷纷逃出藩篱,互相攻击,你死我活,丛林生存法则取代了动物园法则。那些最为凶残的饥肠辘辘的动物吃掉了其他的动物,肚子也一天天鼓起来了,肚子大小可以解释今天的一切。。。。。
简而言之,以前印度有上千个种姓,上千种命运,现在只有两个种姓:大肚子和瘪肚子的
同样也只有两种命运,吃人或者被吃!”
看到这段我们中国的读者又是多么的熟悉呢,感谢鲁迅先生在上个世纪就写过狂人日记,告诉我们中国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中国没有这样种姓制度,在当年陈胜吴广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以后,丛林法则一直是中国的生存法则。而且比印度更残酷的是,我们还真他妈的吃人,还经常的吃,不只一次两次的吃!
小说中还与之呼应的是鸡笼,“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印度人都被困在鸡笼里,就像家禽市场的鸡”在鸡笼里关久了,不知何为自由,于是奴性成了第二天性。致死都不知反抗。巴尔拉姆抱怨印度人不懂如何追求自由“把解放的钥匙放在他手里,他会咒骂着把钥匙扔还”其实钥匙就在你自己的心里,只是一个态度的转变而已。这就是巴尔拉姆在行动前想的那两句诗“我多年来一直在寻找那钥匙,可是那道门却始终敞开着!”巴尔拉姆下定了决心要当一只白老虎,他要自己冲出笼子,他吃了人!!作为仆人兼司机的他用一个锋利的威士忌酒酒瓶干掉了他的主人阿肖克,一个西化的,宽容,开朗,脆弱的美国回来的人。和主人公巴尔拉姆相比,他脆弱的象一只兔子,当老虎下了决心后,兔子免不了是要被吃的!
小说这里略显脆弱了点,在主人公巴尔拉姆杀阿肖克前,做了很多铺垫,比如阿肖克准备牺牲巴尔拉姆去为自己老婆顶罪啊,后来阿肖克又染上了很多恶习,对巴尔拉姆越来越刻薄等等,来烘托出阿肖克的该杀,其实这反而降低了小说的力度。其实该把阿肖克写的更好,更完美,依然被杀,才有力度嘛!白老虎要吃人,总归是要吃的,不管这个人是个可爱的人,还是个刻薄寡恩的人。越是可爱不该吃,越要吃掉,才能更显得有力度啊!这方面看来印度作者还是没有我们中国作者XX黑啊!
看到书的最后一章,当看到“家宝先生,房地产业的未来在班加罗尔。如果您愿意,也可以来发一笔横财---我可以帮您!”这段文字时,我不禁哑然失笑!主人公巴尔拉姆真的是白老虎吗?我好像看见了一只豺狗在邀请狮子去和他一起追兔子一样好笑!也许在这个47年以后才被丛林法则统治的国家里他是白老虎。但在我们这个被丛林法则统治了上千年的国家来说,也许只能算一只披着羊皮的豺狗。他不会了解有一个国家在建国时就没收了人民所有的地产,到时间再作价卖给人民,而且只卖70年。好让人民的后代一代一代买下去。他不会了解的,一只豺狗是永远不知道狮子是怎么狩猎的!
阿迪加的这本小说,类似的题材在国内也并不少见,这类穷小子翻身记的东西现在也很多,比如取个名字“我的奋斗”,“一个XX帝国的诞生”之类的。这样的故事对中国的读者并不陌生,但我们却可以在阿迪加的描述里看到一个真实的印度的一部分。阿迪加在小说里尽情的嘲笑那些跑到喜马拉雅山呼吸点稀薄的空气,到瓦拉纳西和菩提迦叶朝朝圣,吸点大麻,练下瑜伽,学习下冥想,有机会再和那些修习密宗的师傅或苦行僧们打上两炮,自以为就得到了启迪的欧美人(现在中国的背包客也喜欢搞这套)!他们连什么是真正的印度都不知道!阿迪加揭示了印度黑暗的一面,不过中国人也不用自得,就象一个黑砖窑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一样,就象另豆瓣上另一篇书评里说的那样----“我们大可不必拿这个印度鲁迅深挖的黑暗去和我们粉饰的太平去比",更不必为此洋洋自得!毕竟印度能容忍甚至欢迎这部小说,而我们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