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的功能
潘家园淘来的旧书,比我想象得好看。
说起来很惭愧,并没有认真写过几封信,假如回头翻看,写过的那些,也很丢人。
想想,写信本来跟打电话一样,传递信息,诉说情状,告知诸种可观或不可观的资讯,用不着说废话。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无话要长的,在生活中也是特别罗嗦的一类动物;有话短的,大多属于沉默派,表达能力欠发达。
鲁迅的信,真是简洁之典范。有的信,那么少的字,让你觉得对不起邮资,想生生地再挤进去几百字。
他无抒情,连两地书里,抒情的机会都不多。不过,那尚算情书,自然会讲有趣的话,甚至加了一点修辞进去,从而显出活泼趣味。
而这个书信集,一句就是一句,一字就是一字。
他也会拒绝别人,拒绝得也干脆,并不拖泥带水。
所以,就觉得好。跟他的日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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