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的道义温情——许章润《六事集》读书笔记
法学家的道义温情——许章润《六事集》读书笔记 这是许章润老师历年来的随笔、言论和序文集。分“鬼事”“世事”“文事”“心事”“治事”“编事”六编。既有私人性的回忆笔记,亦有编余感言,更有对世相人心的省察思辨。 许章润自称“讲究文字的雅致与精准”,字里行间也的确有近代文人的做派,体现为文白夹杂,书卷味浓。如追忆旧时乡下光景:“小街青石铺路,梅雨秋霜,听檐下水声,街上人语……夏夜三更,不知谁家的夜游神穿街而过,木屐践打青石,回声哒哒,渐远渐轻渐幽长,至今想起,犹盈于耳。”回忆学院路41号政法大学“联合楼”内“夜雨灯深,春风寒浅,昼长人倦……”,聊聊几句,意境全出。又如谈及中外先贤对于天下的责任,“看清人性的恶根和生死的宿命后,于无奈中知不可而为,于苍凉的静穆中审美地体贴生死,予万物以同情,保持生命的奋进”。 书生襟抱 当然文字只是表象,包裹在里面的心性、情感、学识才是关键。作为一个安徽乡下少年、法科求学者、自费留洋生、京城法学家,其所见所历、所学所思,行之于文,足可见其自称“文化保守、政治自由、学术宽容、生活温情”之襟抱。姑且概括为如下五端。 一曰自知。如许章润自我批判:“我们这个年龄段的知识分子,虽自视甚高,但实际上先天不足,后天的营养也不好,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作出的思想、学术成就因而亦很有限。”在大学行政体制下,更要警惕“知识人心灵萎靡,集体人格卑微,精神羸弱,觍颜人世”。 二曰人心,或用作者的话叫“人间关怀”。在《乡民的死法》中,以野史的笔法记述乡人因年老体衰、儿女轻薄、因病致贫、惧怕火葬而选择各种方法自杀,读来令人唏嘘。从与进京民工的对话中,想到“要有个捎话儿的人”。 三曰世道。在《这世上有孔子》中,作者批判当代人“对于自己传统的轻易扔弃,实际是对于民族记忆的围剿”。在《抱着理想主义一同自杀》中,他感叹政治伦理下文明的弱化退化毒化,使得“‘理想主义’在今天居然成了迂腐、不识时务或书呆子的贬义词,成了……含有轻侮嘲笑意味的龌龊语,可见既无上帝,又缺法官,更容不得一点点梦,惟有少数人纵欲恣行的可饰”。 四曰法意。许章润认为“现在中国的立法实际上是一种‘官府立法’”,建议限制担任公共职务的人作为民意代表的名额,推广“立法听证”。他的《祥和人世 十大问题》可以说是集其核心政治观点的檄文。对于逐年递增的“群体性事件”,他批评地方官员“能压就压,捂住就好”的鸵鸟心态和诉诸“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抓住挑头的”这一路径依赖,认为“‘群体性事件’多为公民大众基于联合行动机制而实施的‘公民集体行动’,属于公民权的基本宪法权能,它在将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付诸公开集体抗争形式的同时,为建构一种满足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理性沟通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契机”,因此建言,“秉持现代法权主义思路,将凡此种种‘事件’去事件化、非事件化,视为公民依法行使集体联合行动权利的常态常例,同时以法权主义安排恰予规制,可能是省察、解决此类问题的一种更加现实,也更加有效地路径”。这样的分析恐怕对改进和转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不无裨益。 五曰执业。许章润认为法学家不是法律家,而应成为法律的良心。“法学家意识,即法学家群体的知识分子意识,或者说是法学家的自觉理性。理性自觉意味着人格独立,不为偶像所迷惑,也不为偶像所吓倒,以创造、传播自然法为使命并以此谋生,以此安身立命;意味着因深谙人类命运的悲剧而对人类命运保持深切而强烈的终极性关怀,对于现世法律的毫不留情的怀疑与批判;意味着因为深谙人性之恶而对权力常怀怵惕之心,对于弱势私权永怀恻隐;意味着对于历史与命运的最悠远而深切地忧患与拯救情怀。”对此,要避免染上“小妾心态”“病弱身心”“不自觉的道德家”“教授长”等病症。 道义与温情 许章润先生在书中多次提及的核心观点,一是认为“法律既是一种规则体系,又是一种意义体系”。前者指法律是行为的最低标准,后者则意味着法律蕴含了人类对于公平正义、仁爱诚信的永恒价值诉求,在常识、常理与常情的基础上,构筑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二是主张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建立以政治正义为基础、以宪政为框架的民族国家法权体制。此外,许先生还强调“公民”是一个具有政治、社会、法律和人格主体性的存在。即,公民是民主的立法者、市民生活的主导者、意思自治的主体、各项权利的享有者。 许章润的理论渊源,一来自梁漱溟,二来自萨维尼。前者强调“中国问题与人生问题”,后者强调民族精神。所以许章润的很多文章中都流露出人文的关怀。他认为:“这个世界远不美好。当我们说世界美好时,我们其实是在说我们共同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种种缺陷与罪恶,而彼此体贴和分享那一份微含楚辛的休戚与共的人类手足之情,明白我们的渺小、有限和无能为力,在为生计而挣扎的同时,恍然于起高楼宴宾客的世事的虚幻与荒诞,从而,我们说留恋这个世界,实际仅指撇不下这份心意感通的体贴和彼此关护的同情,在知不可而为之的互勉中,于对人事的温习中温暖了人生,将对命运无常的恐惑消隐于勇敢履行日常世俗使命的庄严生命过程,而在求将现世善作人文安排的辛劳努力中赋予历史以人文意义”。这是他的温情。 许章润有着文人的耿直感言。譬如身为大学教员,他批判“人文精神的失落、人文情怀的淡漠乃至于遭到抛弃,不仅说明官本位、行政化的大学体制是扼杀人文精神的元凶,而且肇因于晚近二十年间整个社会的急剧世俗化与商品化”。他缅怀旧时大学校园教员与学生同住一校,日相往还,教学相长的“感染”氛围,将现在多校区的大学形态比作仓储式大学,“以为将一群人圈进围墙,流动于教室与寝室之间,上课看书考试就是大学教育,制约了凡此互补互动,真是学子和学校的不幸”。他批评受文革影响的一代学者教师,“既无学问,亦无学品,连趣味也无……是中国大学里的垃圾”。他甚至反省自己这一代大学教员,很多不合格,其中一些当年留校制度产物下的教师,更是“自己受罪,学生蒙难”。他批评国内学术期刊不伦不类的注释体例,“倘若连‘提要’的写法都格式化到如此细密的程度,思想的自由驰骋当然只能是白日做梦了”。这是他的道义。 泰戈尔说:“权势以它的恶行自夸,落下的黄叶与浮游的云片却在笑它。”而许章润更主张:“用爱心将刺刀折弯,仁慈的心肠便能将世界包容”。在整个社会机制中,法律往往属于相对保守、温和的力量。“将刺刀折弯、将世界包容”,不也正是法律之治的魅力所在吗? 2011年8月3—4日午后 于绍兴 《六事集》,许章润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35元。推荐指数:★★★☆。 推荐篇目:《乡民的死法》《这世上有孔子》《异哉,所谓暂住证》《去秋今夏的十件赏心乐事》《阶层流动、分配正义与思想自由》《抱着理想主义一同自杀》《法学家:法律的良心》《法学公民与知识英雄》《法律教育与法律从业者》《几希者何》《祥和人世 十大问题》《自由在于分享公共权力》《要有个捎话儿的人》《谋生与谋道:公民社会政治热情的法律表达》《公共权力的私性化与准黑化》